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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律学—论师德对于防范教学事故的意义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分类:教育论文 次数:

摘要:一直以来,虽然高校都将控制教学事故当作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但更多采取的是一种事后预防的思路。本文尝试探索一条治本之路,即通过分析教学事故的内生性再生产机制,揭示个人、组织制度和社会结构这三个层面的原因。最终希望针对上述原因,在三个层

  摘要:一直以来,虽然高校都将控制教学事故当作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但更多采取的是一种“事后预防”的思路。本文尝试探索一条“治本之路”,即通过分析教学事故的内生性再生产机制,揭示个人、组织制度和社会结构这三个层面的原因。最终希望针对上述原因,在三个层面展开师风师德建设,从根本上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教学事故、师德、高等教育

师德教育

  教学事故指的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它会严重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并给教学结果带来不良影响。高等教育由于特殊性、灵活性和专业性等特征,更易发生各类教学事故。因此,防范和杜绝教学事故成为高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长期以来,针对教学事故的稽查与处理往往采取一种“事后预防”的思路,②即借助完善的认定系统与惩罚措施,从制度性的面向排减教学事故发生的可能。虽然这种方法行之有效,但它的强制性也时常让教师感觉被一只“无形之手”左右,以至于在“无意识的过程中”为教学行为添加掣肘,③让庄重和神圣的学术殿堂变得“科层化”。诚然,制度性的治标方式不可或缺,但除此之外,是否有更好的“治本之路”?“师德建设”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思考方向。

  所谓“师德”,顾名思义,就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伦理修养,而高校教师的师德则具体包括了,“热爱教育事业的崇高使命感”、“以人为本,尊重和爱护学生的人道精神”、“为人师表和严于律己的教师风范”以及“关心集体和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④可以说,如果缺失了师德,就等于没有了作为高校教师资格的最基本标准,同时也失去了预防和杜绝教学事故的最后保障。那么,部分高校教师的师德缺失是出于什么原因呢?我认为有教师个人、组织制度和社会风气这三个层次的原因。

  首先,在教师个人层面,部分高校教师并未注重自己的师德培养,他们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存在着道德、伦理、修养或者心理上的问题。而高校这一特殊场域则为这些问题的发酵提供了绝佳环境,一些教师便对教学的基本要求置若罔闻,对制度的底线视若无睹,对课堂的严肃不以为然,使得以上德性问题最终演变为行为上的犯规。总的来说,部分高校教师的个人德性问题是教学事故频发的个人层面原因。

  然而,只把这些现象归因于个人也是不够的。尽管对于教学事故,应不予姑息地揭示与批评,但只关注个人道德伦理上的缺陷,便会掩盖更深层次的结构性原因。所以,教学事故的发生还有着令人遗憾的社会因素。

  一方面是组织制度的不完善。长期以来,针对高校教师的评价体系都偏重对科研成果的单方面强调,将科研成果与绩效挂钩。这种“绩效决定一切”的评价标准普遍忽视了师德方面的培养与考核,将“师德”直接置于“师技”之下。这不仅让学校疏于相关管理与评价,也给了部分问题以可乘之机。更有甚者,当有的学术成果显著或学界地位较高的教师违反师德时,部分学校还会采取纵容、隐瞒或掩盖事实的做法。所以说,这些组织制度并未起到应有的制度性防范功能,也没有通过师德师风建设而将这些问题扼杀于病灶之中。在教学事故发生后,甚至无法及时纠正止损,从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另一方面则是社会整体风气的迷失。当前社会已步入经济较为发达且生活较为富裕的“准小康社会”,但精神建设却没有及时跟上,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一种以“目的理性”或“工具理性”为主导的社会气质的盛行。在这种气质的熏陶下,人们往往容易忽视价值、伦理、道德等规范性维度的作用。造成的后果便是,在行动行为中过分关注达成某一目的的手段及其效率,而不去思考目的本身的合理性。这样看来,以上“唯成果”和“唯绩效”的评价标准并不局限于高等教育领域,它是当前社会的普遍问题。值得我们警醒的是,一旦目的理性或工具理性成了主导社会思想的潮流,它便会排斥对价值和规范的反思和诉求,进而挤压它们的事实空间。而这就构成了当前高校中“重师技、轻师德”的评价标准的结构性根源,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违规行为。

  面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强高校教师的师德建设,从根本上防范教学事故的发生。

  第一,努力做好提升高校教师思想品德的工作,注重教师的心理状况测评。这就要求平时加强对个人的思想品德教育。在稳定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基础上,加以正确引导和善诱,以端正的品性作为个人人生成长和职业发展的前提保障。同时,需要健全心理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在其转化为实际行为之前,予以积极的疏导干预。另外,也不忘提高高校教师的准入资格,拒绝聘用或雇用个人品德不端的候选人。

  第二,完善组织制度建设,改善之前“重绩效、轻师德”的评价体系,不再用“师技”的标准去考核“师德”。具体说来,在考核标准上,需要加重师德在评价体系内的地位和权重,或是单独设立评价师德的一套标准,对师德出现严重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考核形式上,采用多元的、多音的、多渠道的形式,听取领导、群众、学生和其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让道德伦理建设在人民民主的集体主义形式中发挥最大作用;在应对教学事故的事实时,不忘合法、合规与谨慎地求证与处理,始终保持法治与德治之间的平衡。

  第三,在当前社会风气偏重目的理性,注重效率原则的大环境下,高校更应保持自己的独立自主性,不应“随波逐流”。亚里士多德曾将“技艺”当作个人培养与社会发展的必备条件,所谓“技”是达成某一目的所需要的手段和技术,“艺”则代表在这一特定目的背后的终极价值,也就是伦理的、道德的、审美的维度。所以他认为“技艺”不仅代表技术上的成就,更体现着永恒的、崇高的和神圣的价值追求,当一个人用技艺完成某一目的时,也是他实现价值和达成审美之时。此时的目的与价值是统一的。只是在历史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目的与价值逐渐分道扬镳,甚至走向对立,造成韦伯所预言的目的理性“铁笼”之困局。

  虽说改变社会风气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但高校校园却可以成为新的起点。相对于完全社会化的外部环境,高校有着自己的性格气质,对价值维度的诉求也更为清晰与迫切。在这种情况下,师德与师技的结合成为必然趋势:师德作为一种价值与伦理,指引着教师专业素养的发展方向,如果失去师德作为导向,再高效的教学方式和科研能力都可能被引入歧途;而将师德融入师技的教师,会让学生在接收知识的同时感受到教师的人格魅力,让教学发挥事半功倍之效。

  教育论文投稿刊物:高教探索(双月刊)创刊于1985年,是由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高等教育研究学术理论刊物。报道广东省高等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的成果与动态。读者对象为高教研究与管理人员、有关部门的党政干部及高校师生。

  综上所述,当前高校教学事故频发且愈演愈烈的现象是部分高校教师师德问题的集中体现,在这背后既有教师个人的道德伦理缺陷,更有组织制度不完善和社会风气不健康,这三重因素的相互作用。因此,只有从个人、组织制度和社会这三方面入手,重塑高校教师的师德,让师德回归到教人育人的根本,才能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为学生提供一个明亮、单纯、高效的课堂。

  参考文献

  [1] 陈潮光. 构建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理论与实践[J]. 高教探索,2007年第2期.

  [2] 易宁,李俊玲,周先进.“教学事故”该扔进历史的垃圾堆?——对“教学事故”提法的合理性批判[J]. 大学教育科学,2015年第5期.

  [3] 张晶. 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与预防[J]. 中国大学教育,2003年第3期.

  作者简介:涂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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