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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实现“两碳目标”中的关键作用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分类:经济论文 次数:

企业要加速调整未来经营战略,努力将企业打造成能源技术服务的提供商,实现提供能源产品服务的低碳化。 要以数字化和低碳化相结合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以创新来推动传统化石能源企业转型,适应与引领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5月26

  企业要加速调整未来经营战略,努力将企业打造成能源技术服务的提供商,实现提供能源产品服务的低碳化‍‌‍‍‌‍‌‍‍‍‌‍‍‌‍‍‍‌‍‍‌‍‍‍‌‍‍‍‍‌‍‌‍‌‍‌‍‍‌‍‍‍‍‍‍‍‍‍‌‍‍‌‍‍‌‍‌‍‌‍。 要以数字化和低碳化相结合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以创新来推动传统化石能源企业转型,适应与引领“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企业发展论文

  5月26日,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重申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会议特别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

  当前,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2015年在巴黎,全世界几乎每个国家都同意采取行动,要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内而努力。

  那么,碳是如何影响环境的呢?

  目前,专家将产生碳的途径分为三类。 第一类碳,由化石燃料燃烧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也就是由煤炭、石油、天然气这三种化石能源产生。 第二类,叫做气候中性碳,这类碳来源于各种绿色植物及绿色植物为生存条件的各种动物。 第三类,是具有全球增温潜势的非二氧化碳。

  目前,假如设想全球各国在碳排放问题上不采取任何措施的话,到2050年地球温度可能会比1850年以前上升1.5~3℃,到本世纪末上升幅度达到4~8℃。 所以,为了消除和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人们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降低。 而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然后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及碳排放量巨大。 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3417亿吨。 其中,中国排放98.3亿吨,分别是美国、欧盟的2倍和3倍。 中、美、欧CO2排放量占全球的比重合计为53%,而中国比重达到28.8%。

  因此,在2020年9月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向世界庄严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达到峰值,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 这一目标的实现,无疑是我们应对气候变化,为新一轮的全球气候合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势在必行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无论是对全球还是对国内来说,都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策,彰显出了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上的责任和担当。

  “十四五”规划纲要曾提出,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及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深入推进相关领域的低碳转型。 而做为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煤炭、冶炼、石化等传统工业更是面临着碳排放量大、污染防治难度大、发展空间受限等问题。

  人们分析认为,我国能源结构仍是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占比达到85%。 其中,煤炭的占比达到57%。 2018年,我国煤炭碳排放量占能源总碳排放量比重的79.8%,相当于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59.0%。 而美国和欧盟煤炭消费比重仅为12%放和11%。

  另外,我国作为“世界工厂”和制造业大国,工业产业是传统用能大户,能源消费占总终端能源消费的2/3。 工业产业中的钢铁、化工和石化、水泥和石灰以及电解铝四个传统高碳排放行业都是我国CO2排放的主要领域,占全国总排放量的80%左右。 因此,实现“碳中和”就必须严格控制上述传统高耗能、重化行业新增产能,优化存量产能,推动其进行节能改造,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加快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 逐步实现经济增长和碳排放的脱钩,这样才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碳排放任务。

  目前,钢铁工业碳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15%左右,减少碳排放的途径首先就是减少煤炭、石油这些传统能源消费,增加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以及新能源、水电、风电等使用量。 虽然减少传统能源使用量会增加高耗能企业成本,对传统能源企业不利,但它同时也对能源产业起到类似于供给侧改革的效果,推动行业淘汰高耗能企业,主动降低产能,从而提升传统企业的单位产能价值。 比如,不少制造业的生产结构,从改善排碳技术提高科技含量而得到改变,那些无法适应新成本压力的产业可能会消失,而碳中和本身在发展中会形成一个新的大产业,甚至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因此,“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倒逼这些企业进行深度变革并加快转型步伐。

  当前,绿色经济产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其相关领域的技术竞争也在加剧,氢能、储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多领域技术制高点的争夺也趋于白热化。 涉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新材料芯片制造等基础领域更成为必争之地。 谁能在这轮绿色发展相关技术竞争中领先,谁就能拥有更强的领导力和更多的话语权和市场份额,谁就具备了更大的发展机会。

  幸运的是,中国未雨绸缪及早设计和进入了这些领域。 比如,新能源汽车、光伏硅片和特高压输电线路的技术水平我国已处于世界一流。 今年欧洲外交关系协会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已经在光伏、风电、储能、电动汽车等多方面领先。

  另外,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42.4%。 其中水电3.7亿千瓦、风电2.8亿千瓦、光伏发电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

  而国际能源署(IEA)的资料也显示,到2024年,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量将一直占全世界的40%。 中国通过提升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使用比重,正加快构建绿色多元的能源供给体系,而经济发展也朝着更加清洁和更低能源密集转型。

  前不久,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制定更积极的新能源发展政策,锚定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5%和风电光伏装机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建议和思考

  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要清晰地谋划“十四五”期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施工图”——从能源体系、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绿色低碳生活、生态碳汇能力、国际合作等7个方面进行部署和规划。

  现在,中国距碳达峰只有不到10年时间,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也只有30年时间,时间紧、压力大,所以“十四五”必须取得实质性进展,才能保障碳达峰及后续的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可以说,“十四五”是落实双碳目标的关键期、窗口期。

  当前,全国各行业各部门和许多企业都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和配套政策,专门研究制定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为此,我们提出建议如下:

  首先,要依据“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未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不同阶段发展目标和碳排放控制目标,以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为时间节点,形成倒逼机制,使油气、电力、新能源、建筑、电力、煤炭、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尽快出台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和办法。

  针对有些企业存在的认识误区进行指导和纠正。 这些误区包括:一是空谈理念,没有具体目标与时间线。 二是只谈总目标,没有明确的碳排放范畴。 三是认为过度依赖植树造林等碳抵消方式。 四是避重就轻,不谈“核心减排”。 五是认为碳中和将是终点。

  其次,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低碳改造升级,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建设,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产业。 要推进能源结构优化,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推进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的发展,因地制宜开发水能,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氢能的制运和储用全链条的发展,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积极参与碳交易等市场建设。

  第三,加速调整企业未来经营战略,努力将企业打造成能源技术服务的提供商,实现提供能源产品服务的低碳化。 要以数字化和低碳化相结合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以创新来推动传统化石能源企业转型,适应与引领“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第四,实现“碳中和”目标,不仅需要思想观念的转变、技术的进步、商业模式的创新、政策扶持和体制机制保障,而且需要坚持系统思维打破各种壁垒和藩篱。 一要打破能源企业、种类之间的壁垒。 我国的能源资源禀赋和国情现状,决定了我国未来不可能发展单一的能源,需要进行多能互补,实现各类能源融合发展。 二要打破能源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壁垒。 能源行业虽然是CO2排放量最多的行业,但建筑业、工业、交通等排放量也需要降碳。 三要打破中央与地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壁垒。 四要打破不同主体之间的壁垒。 “碳中和”涉及政府、企业、个人等众多不同主体。 需要全民的共识和全社会的行动,任何主体都不能缺席。 五要打破不同碳减排政策、行动方案之间的壁垒。 未来,随着我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不断创新升级,新能源在减少碳排放中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

  第五,“碳中和”是一个远景目标,实现它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搞“一刀切”。 要因地制宜,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应有不同的“碳达峰”与“碳中和”时间表。 要防止有些企业和单位为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出台激进的、不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碳减排措施,或互相攀比,搞碳减排竞赛,大幅度减少煤炭油气等化石能源的产量与消费,导致出现因能源转型力度过大、化石能源投资不足而带来的能源短缺,损害经济的发展。

  第六,考虑设立低碳转型或“碳中和”相关基金,推进能源转型。 通过专项资金对转型地区和企业及群体进行倾斜,帮助传统能源产业工人进行培训和转岗,避免出现因低碳转型而导致贫困化等社会问题的发生。 同时还可以发行“碳中和债券”,向低碳产业提供中长期资金,使企业更有条件开发绿色产业。

  第七,在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市场调节下,鼓励企业发展低碳、零碳经济。 在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下,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及相关企业要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的运作和交易。

  总之,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是国家提出的重要发展战略目标,按照这一决策部署,各行业和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制定更为细化的“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绘制更详尽的促进低碳化的发展路线图。 并在产业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节能减排。 最终通过推动绿色生产和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贡献一份力量。

  作者:张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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