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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援助与平安社区建设的实践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分类:政法论文 次数:

这篇法律论文发表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与平安社区建设的实践,法律援助主要针对无力承担法律服务代价的人给与价格低廉的服务,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与到法律援助当中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援助资源的不足,论文探讨了大学生法律援助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存在的

  这篇法律论文发表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与平安社区建设的实践,法律援助主要针对无力承担法律服务代价的人给与价格低廉的服务,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与到法律援助当中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援助资源的不足,论文探讨了大学生法律援助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中外法学

  关键词:法律论文发表,大学生,法律援助,平安社区

  一大学生法律援助的价值分析

  法律援助,是利用公共资源成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对无力承担法律服务代价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代价低廉的法律服务。2002年,司法部、共青团中央颁布《关于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的通知》,2005年再次下发《关于实施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此后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在全国遍地开花,成为社区法律服务的一支生力军,为建设平安社区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大学生法律援助,是高校大学生利用自身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活动。近年来,各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积极参与到平安社区建设当中,在普及法制宣传、援助弱势群体和维护司法正义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这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首先,将知识理论与实际运用紧密集合,与课堂教学相辅相成,弥补传统法律教育教学的不足,提高了大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其次,学生在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个案办理、调查取证、分析讨论等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中,能够从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加深对法律的深入理解,从而锻炼了学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培养了他们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另外,大学生法律援助进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法律援助资源的不足,从人员配置上缓解法律援助供需矛盾,为专职从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减缓了工作压力。

  二大学生法律援助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无政策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群体的发展必定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关法律援助的政策,但对于大学生这个特殊的主体,具体的规定几乎是缺失和空白的,这不利于规范大学生法律援助的行为,也不可能很好地保护相关主体的权益。比如,大学生参加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什么样的资质条件,这需要一个可以量化的、严谨而明确的标准,不能没有专业知识积累光凭一腔热情就参加;怎样规范化地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让他们掌握基本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大学生的工作效果如何评估和考察、怎样惩戒和奖励,怎样考察他们是否真正具备了处理实际法律问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以及是否让当事人满意等等。还有,大学生法律援助机构大多是依托高校成立的社团组织,成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来自于个体的兴趣与新鲜感,缺少相对应的规章制度加以管控,这就造成了成员流动性大、组织管理松散等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参与平安社区建设的稳定性。

  (二)大学生志愿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较为欠缺

  参与平安社区建设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大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人格素养有较高的要求,这需求参加法律援助的大学生不但要具备一定的知识积累和理论深度,还要具备较好的社会实践能力和人际交流技巧,具有将理论转化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很多参与平安社区法律援助的大学生处于一个知识初步积累的时期,还没有构建起一个相对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自身的综合素养并不足以胜任法援工作,有时候对于援助对象所提出的咨询问题和复杂状况,难以有效地沟通,并提供令其满意的答复和对策,更不要说一对一深入跟踪具体案例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当事人对于大学生法律援助的信任度和权威感,因此,参与法律援助的大学生需要进行资质的筛选和进一步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实务能力。

  (三)缺少和其他力量的沟通合作,资金较为匮乏

  在大学生参与平安社区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问题需要外部资源和力量的支持,这是靠一己之力很难完成的。比如很多法援案例会涉及到到其他部门查阅资料、翻阅档案,或者需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或者当事人的配合,这时候“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就比较尴尬,因为大学生在实际从事法律援助的活动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角色保障,所以很难得到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这时候,如果没有社团机构出面去和法律援助相关力量进行沟通,或者得不到政府、法律人士的有效帮助,工作就很难继续开展下去。这不但增大了法律援助的难度,而且很容易挫伤大学生的积极性。另外,大学生法律援助机构通常是在高校社团的组织之下运行,并不带有盈利的性质和功能,其运转资金主要靠学校拨付的社团经费。在法律援助的实践过程中,常常需要购置基本的办公用品、租用一些场所作为活动场地,有时候调查取证需要差旅费、活动需要宣传费等等,一旦资金短缺,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律援助活动正常的开展,也会降低援助活动的质量,导致援助活动缺少长期性以及稳定性,降低有需要的当事人对大学生法律援助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三大学生法律援助和平安社区的建设的实践探索

  (一)从制度层面形成保障、支持与激励机制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中心两个法援机构,面向社区居民、工地工友、留守儿童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帮教、法律讲座及案件办理等方式和清浦社区进行平安共建活动。为确保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团队的相对稳定和后继发展,经过几年的探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法律援助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稳定化的工作队伍,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支持与激励机制以及对大学生志愿服务团队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如制定了《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援助制度》、《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讨论制度》,开通了“江苏财院法律援助中心”网站、“法律援助之声”广播等等。这些制度中,既包括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的考勤监督和考评,也包括社会群众对于大学生服务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二)构建稳定的社区法援基地,多方联动,搭建志愿服务的平台

  不同的社区存在不同特点,法律援助和平安社区建设的连接点也会有所不同。淮安市清浦区,也称为清江浦,明清时,与扬州、苏州、杭州并称运河沿岸“四大都市”,文化底蕴较为深厚,人民生活较为安定,社区居民比较关注自身的社会地位、注重自身价值,法律维权意识较高,但是也存在民事纠纷、社会治安事件,以及弱势群体的帮扶等等。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法律援助机构在分析清浦社区特征的基础之上,积极寻求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加大创新与探索力度,多方联动、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在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中寻求法律援助服务和平安社区建设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建设有效的服务载体,形成稳定长久的工作机制,同时利用新媒体力量,树立典型、宣传事迹、倡导志愿精神,动员社会各界为支援服务提供财务、资金、关系和场地等多方面的支持,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壮大服务力量,形成全新格局。

  (三)打造法律援助特色活动,形成品牌效应

  大学生青春蓬勃,社会信任度高、亲和力强,在平安社区的建设中,容易与公众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因此,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法援机构与清浦社区共同打造了一系列的法律援助特色品牌项目,如推出了“大学生法律宣讲团”,让经过业务培训的大学生走进社区、公园、广场,将法律基础常识送到公众身边;成功组织了“以案说法”系列讲座,在高校的礼堂、商业中心的演出台和社区活动中心进行了巡回的案例宣讲;打造了“创新型法律援助宣传模式”,使得新媒体态势的法援呈现出时代的特色。近两年来,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法援机构在清浦社区开展普法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百余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近千人次,办理法律案件50余起。法援中心先后被淮安市团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被淮安市司法局评为“优秀社会法律援助机构”,被江苏省司法厅表彰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大学生法律援助参与平安社区建设符合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是值得探索深思的惠民工程。学校、社会和社区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多方面合作,开展社会化的运作模式,为二者的和谐高效运作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有力的资源支持。

  参考文献

  [1]段启俊.我国大学生民事权益维护中的法律援助[J].法学杂志,2013,12.

  [2]邓琦.论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模式的改革与发展[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07.

  [3]高勇,李恩华.论大学生法律援助模式的完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5,12.

  [4]杨钰明.论我国高校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8,24.

  作者:吴芳 王纪伦 陈露露 单位: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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