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咨询

让论文发表更省时、省事、省心

农业经济职称论文发表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调查与思考

时间:2013年11月11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 要: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研究东营市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这一资源再配置过程,对全市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东营市的经济增长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摘 要: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是时代对我们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研究东营市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这一资源再配置过程,对全市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东营市的经济增长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本文将从东营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出发,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经济职称论文发表,期刊发表,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问题,对策

  党《十八大报告》第七部分第二个问题中指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第六个问题也提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并提出了 “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等措施。显然,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这一资源再配置过程,对中国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中国经济增长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东营市正在实施以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为主的“统筹保障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已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市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推动工作的开展。近年来,随着招工难等问题的出现,农村没有富余劳动力的说法盛行,同时,在众多研究成果中,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研究相对较少。因此,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十分必要。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三农建设”的意义

  当前,我国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而解决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他们不再满足于现在的状况,不再安于当前传统农业经营带来的微博利润,因此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农民越来越多。据东营市大王镇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表明:农民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已成为近几年大王镇农户家庭纯收入增加的主体。而这种“主体”收入的增加主要依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这一途径来完成。如何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逐步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已显得愈来愈重要。

  (一)从解决农民问题的意义来看,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过剩的农村劳动力通过转移到城市则可充分发挥劳动能力,创造更多劳动价值,从而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据测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间成正比关系(相关系数高达0.9073),农村劳动力转移每增加1%,农民纯收入可增长2.28%。据有关调研数据显示,近几年来,东营市大王镇每年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劳务收入总额非常可观,通过对100户家庭的随机调查,2010年外出务工人员人均年收入15227元,是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了留守农民的生产所得。由于农村人口多耕地少,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家惠农政策出台后农业生产效益的不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闲置的土地一般都会被留守农民耕种。从调查的100户家庭中有37户对耕地采取“转包转租”的方式进行耕种。农村劳动力转移一方面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给农业生产提供了较为宽裕的流动资金,另一方面也带动了相关二三产业的发展。如促进了交通运输业的繁荣及职业教育和社会办学的发展等。

  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解决了农民就业难的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使得农民有了新的出路。城市工业和服务业发达,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广阔的就业平台。同时这些返乡劳动力的创业,有效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既是一种谋生手段,也是一个财富积累和技术学习的过程,部分外出务工者在打下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掌握一定管理或技术后,都愿意尝试回乡自主创业,他们所创立的公司,解决了很大一部分就业难的农民,缓解了就业压力。据大王镇社会事务所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镇返乡创业成功的有56人,兴办企业22家,解决了1600人的就业问题,也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开阔了农民的视野,提高了农民的素质,促进了农民观念的转变。

  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一般都流向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农民工在进程后,可以学习到新的劳动技能,可以增长见识、拓宽视野,可以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文化,自身素质也得到了提升,思想观念也得到一定的转变。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与家乡的信息传递,将一些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新的经济头脑带回了家乡。那些有着敏锐意识,在村民中的佼佼者必然会迅速领会并广为宣传。这些新理念,新的做事方法使村民们不再安于吃穿住行等物质方面的需求,而是逐步蔓延到精神需求,提升了精神素养。农民的文化水平、法治意识以及农村社会的基层民主化建设,农村各种组织制度的创新等等都开始浮出水面,进入人们的视野。据调查中一位村支书反映,以前基层选举很多村民都不愿参加,即使参加也是随便投票,现在换届选举时有很多外出打工的村民都特意赶回来参与投票,农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大为提高。此外,在维权意识、经济效益观念、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等方面,现在的农民相比过去都明显增强。

  (二)从解决农村问题的意义来看,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这些劳动力可以挣更多的钱,转移出去的农村劳动力,外出的打工的目的就是增加家庭的收入,因此他们会把大部分打工所得的收入寄回家中,而这部分收入将成为这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这些打工收入一方面改善了家中的经济生活,同时了也支持了家乡的建设。这些外出务工人员在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除了赚到了大把的票子,他们也学到了过硬的技术。为此,东营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回乡办企业。如减免有关税款和相关的行政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为返乡创业人员创造出一个宽松的环境,鼓励他们参与城镇建设。

  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村文化的发展。一部分外出打工的劳动力,他们有着超前和灵活的头脑,他们不安于一直在外打工,外出几年后,他们将打工期间积累的技术、经验和信息以及在富裕城市学习的新的文化、知识、思想带回农村,返乡创业。这样,农村流出的劳动力就成功把把资金技术和经验从富裕地转移到了家乡,这条渠道为农村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设施和智力支持,促进了农村的发展,这为农村文化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村的和平稳定。过多的劳动力闲置在农村,会对农村的治安和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而转移到城市之后,闲散农民数量减少,这种负面影响也相应的减少了。通过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一方面有效避免了劳动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很大程度地开发和利用了丰富的农村劳动力资源,特别是实现了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发挥了每个农村劳动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把其转化为现实的社会财富,避免了其他的社会问题的发生,有效促进了农村的和平稳定。

  (三)从解决农业问题的意义来看,主要表现在:

  一是可以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有效缓解了农业人口与农业资源之间的矛盾,缓解了人地矛盾,将对有限自然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结合起来,以实现可持续利用的目的。目前,农业不发达,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人地的关系存在矛盾,关系紧张。人口在不断的增加,人均耕地面积却相对在减少,在这种基本矛盾的约束下,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不仅舒缓了人地矛盾,而且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再就业问题,也带动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加。

  二是可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能给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以进入农业领域空间,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打破小生产格局,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导致农民增收缓慢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原因是:农业经营规模有限,农业科技水平落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导致农产品竞争力差。许多地方都存在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因此,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可以促使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进而提升农产品质量,进行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在保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不断拓宽生产新领域,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能力,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和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三是可以为农业发展积累资本。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将为农业发展带来资金的积累、技术的积累、劳动力素质的积累。以东营市大王镇为例,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将城市中积累的资金,技术,以及过硬的素质带回了家乡,依托家乡固有资源建基地,面向市场求发展,开办了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政府也提供优惠政策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企农的“双赢”。返乡创办的龙头企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促使资金、技术、信息、人才进入农村,农产品和劳动力流出农村,实现企业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这不仅带动了周边农户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还安排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机会,为农业发展积累了资本。

  二、东营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

  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严格来说是将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转化成完全的非农行业劳动者,即实现身份和行业的双重转移。而就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已经实现转移的那部分农村劳动力,户籍身份仍是农民,但是从事二三产业劳动,从企业中取得工资收入,并以此为生活主要来源。也就是说,他们只是完成了社会角色(由农民向企业员工转变)、资源获取方式(由依赖土地向依赖市场转变)和空间位置(由农村向城市转变)的转移,却尚未实现社会身份的转变,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所以,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面临着行业和身份的双重转移,在转移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从行业转移层面看:

  1.农村富余劳动力存量结构与产业需求不相适应。一是年龄层次偏大。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看,我市企业对18-30岁的农村劳动力需求量占整个用工总量的68.2%,而我市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8-30岁的仅占37.9%,供求间差距较大。二是文化层次偏低,技能结构偏差。从受教育水平来看,高中以上学历的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与企业用工需求比例相差了42.5个百分点;从技能水平来看,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数量与企业用工需求分别相差了19.6%、21.2%和41.8%。三是就业诉求与行业需求不相适应。工资待遇方面,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平均月收入预期2500元,与当前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相差了1000元左右。

  2.转移就业意愿与滞后的公共就业服务不相协调。据调查,70.3%的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表示将会通过投亲靠友、别人示范的形式外出务工。可见,目前有组织的转移程度依然偏低。一是政府推动作用不明显。政府缺乏劳务对接机制的长期规划;没有建立政府间、部门间的多层次劳务协作交流平台,客观上加大了劳动者外出务工的成本和难度;没有建立区域间信息交流平台,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村劳动力盲目外出。二是社会职介组织促进作用不高。与劳动力的整体求职需求相比,现有社会中介、劳务企业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的整合,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尚未形成较大规模、市场化的劳务对接载体。三是基层信息平台作用尚未完全发挥。由于对信息化的重视程度不够,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设备尚未完全安装到位,导致岗位信息对接效果不理想,能够有效得到岗位信息的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仅占总数的18.6%,大部分有外出务工愿望的农民信息较为闭塞。

  3.自身素质的局限性与社会需求难以匹配。一是“兼业”性强,无法实现稳定就业。企业对用工的稳定性预期一般维持在1-2年左右,而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守土意识严重,仍然视土地为家庭安全保障,就业“兼业性”强,即使非农收入较高,也不愿放弃土地,从而与用工需求产生矛盾。二是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低,其创新能力、适应能力较差,市场意识、风险意识淡薄,通常难以接受新鲜事物,较难融入城市社会。三是一部分新生代农村劳动力缺少吃苦耐劳、锐意进取的精神,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的传统观念影响,往往安于现状,形成惰性,逐渐与快速发展的社会脱节,从而阻碍了其谋取职业发展的步伐。

  4.就业形势严峻和生活成本提高制约转移就业。一是,外出就业压力大。受后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和经济体制转轨、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等吸纳就业的主要载体的吸纳能力不稳定,就业岗位流失问题凸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二是,城市生活成本高。随着CPI的持续走高,城市的高消费水平让越老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望而生畏。尽管城市工作机会多,但相对于全面上涨的物价水平来说,外出打工的工资收入相对太低,城市资源开发、相关配套措施也并不能满足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生存需求,从而阻碍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步伐。

  (二)从身份转移层面看

  1.户籍问题。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最大障碍。2004年实行的户籍制度改革中规定,明确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人口标识,并规定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但对身份标识方面,又规定以居民是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承包土地,或长期从事农林牧渔业等生产)来划分,这种划分使大部分外出(乡以外)农民工被排斥在城镇以外。在以往实行的户籍制度改革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放宽的落户条件,第二种情况是城乡自由迁徙,他们都主要是针对有作为,作出业绩的私营企业家以及外来人才,而农民工这个群体在这里基本没有涉及到,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大部分群体的落户问题已经提上层面,不容回避。

  2.公共服务问题。当前,对于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依然缺位,在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下,依附于现行户籍制度上的教育体制、医疗卫生和住房等方面仍存在的一些不合理安排,尚未全面考虑到农民工的需要,在公告财政预算安排上也没有得到体现,从而使得进城农民工只能作为城市的临时暂住人口,不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权利,难以成为安居乐业的市民。

  3.社会保障制度。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没有排斥正规就业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参保率依然普遍偏低。一是就业状态不稳定导致参保困难。农民工工作流动性强,现有信息系统不能适应需要,使经办的工作量增大,增加了管理难度。高流动性降低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积极性,也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缴费基数核定及监察执法带来困难。二是农村富余劳动力择业单位多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些企业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不高,产出效益低,而现行城镇企业社会保险办法的缴费比例较高,如果按照城镇企业社会保险办法为其缴纳保费,企业无法承担,缴纳积极性不高。三是社会保障制度门槛高,转移难。由于承担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负担,企业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费平均为工资总额的28%和11%,双方普遍感到负担过重。同时,现行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和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之间关系衔接难、接续难,导致农民工流动时反复参保、退保,而难以受惠,直接损害了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

  三、东营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正从“无限供给”向“有限供给”转变,总量型过剩矛盾开始向结构型短缺矛盾转变,“体力型”劳动力向“素质型”劳动力转变,“城乡就业分制”向“城乡就业一体化”转变。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和农村劳动力供求状况的新特点,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坚持实行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在巩固劳务输出成果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创业。

  (一)坚持外输、内转、创业并举,大力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渠道

  1.提升劳务输出质量转移一批。加大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集中做好广开劳务合作渠道、加强农民就业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等方面的工作。考察好、联系好、有组织地进行劳务输出,引导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向高收入地区、行业和工种转移,从而为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新的载体。

  2.扩大就地转移规模吸纳一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本地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乡镇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优化就地转移环境,拓展就地转移空间,扩大就地转移规模。

  3.扶持引导返乡创业带动一批。鼓励和引导有资金、有技术、有信息的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来料生产、来样订做、来件装配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三来一加”项目,大力发展家庭手工业,营造全民创业热潮,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形成“一人返乡创业,带动多人就地转移”的良好格局。

  4.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稳定一批。全面清理并彻底废止限制和歧视农民进城就业、跨地区流动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合同等各项制度,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改善并优化转移就业环境,促进进城务工农民在城镇和非农产业稳定就业,逐步融入城市、转化为“新市民”。

  (二)坚持平台、市场、机制并建,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1.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各县区注重抢抓机遇,积极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民生保障服务中心的作用,建立健全劳务信息平台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库及企业用工信息库,以及时掌握劳动力分布,求职愿望、技能培训等情况和企业用工信息,并根据企业用工计划确定招工任务,及时向社会发布分类信息,引导和发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2.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积极鼓励和发展各类职业中介组织,逐步形成纵横贯通、合理完善的职业介绍网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规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在各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农民工之家”,建设和完善固定的、功能比较齐全的劳务交流场所,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供求信息、职业咨询、就业指导等综合配套的“一条龙”服务,方便农村劳动者求职。

  3.构建市场导向的转移就业机制。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快建立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统计制度,开展就业、失业专项登记,发放全市统一的《就失业登记证》。扩大社会登记失业率试点范围,并逐步实现城镇登记失业率和社会登记失业率的并轨。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益性活动,引导和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三)坚持数量、质量、效果并重,多形式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

  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本身就是开发利用农村人力资源的一种重要方式。研究表明,农村人力资源的素质与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层次成正比。没有受过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的农民很难向城市和其它产业转移,他们很难融入先进的生产力系统,即使转移出去,也只能从事低层次、简单的劳动,收入微薄,严重制约其收入的提高。2004年起在东南沿海地区出现的所谓“民工荒”现象,虽然原因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劳动力缺乏技能,实质上的“技能荒””。只有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才能使他们适应转移后的工作、生活环境,也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充分整合现有技术培训资源,把阳光工程、金蓝领工程等培训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围绕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开展企业实用的技术培训,促使劳动力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从而更好地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

  2.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主要有以下三各方面:一是定单式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与企业达成用工协议,有目的地进行定向培训,提高转移效率。二是素质培训。对已转移至企业工作的农村劳动力,根据实际需要,由定点培训机构科学安排教材和教程,派专业教师入厂进行专业培训,促使已上岗的农村劳动力素质有较大提高。三是技能培训。按照“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以现有培训基地为依托,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组织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班,对培训后的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持证上岗,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

  加快农村人力资源的转移,对于打破城乡分割状况,积累发展资源,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具有十分深远的战略意义。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通过政府主导,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关注、积极参与, 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就业观念,不断拓宽就业空间,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积极培育就业载体,以此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刘德忠,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村发展的积极意义[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 2005.

  [2] 王莹.农地使用权流转对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及其政治意义[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009.

  [3] 李洪光.劳动力转移对吉林省农村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J].吉林农业大学学报,2008.

  [4] 李常良.关于山东农民工转移问题的探讨[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9.

  [5] 荆培君. 浅谈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剩余劳动力转移[J]. 农业网络信息2009.

  [6] 董原.农民工诚信公德意识及入城问题探析.兰州商学院学报,2009.

NOW!

Take the first step of our cooperation迈出我们合作第一步

符合规范的学术服务 助力您的学术成果走向世界


点击咨询学术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