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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高校法律基础教育问题及对策分析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分类:政法论文 次数:

摘要:我国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社会,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治思维,关乎大学生的成长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更关乎我国社会的稳健前进。90年代我国把法律基础教育纳入至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并融合于思想政治教育范畴中,法律基础教育随着社会要求的提高

  摘要:我国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社会,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治思维,关乎大学生的成长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更关乎我国社会的稳健前进。90年代我国把法律基础教育纳入至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并融合于思想政治教育范畴中,法律基础教育随着社会要求的提高逐步趋于完善。然而,从近年来我国高校法律教育现状中不难发现,时下我国高校在当前法律基础教育没有受到该有的重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动性不强、法律基础教育没有围绕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这一核心任务来展开、教学课时的有限性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师资教学水平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要改变此种现状必须要对法律基础教育问题追根溯源,给出解决问题的实质性策略。本文将对当前高校法律基础教育所存在的这些主要问题,探究契合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法律教育改革路向。

  关键词:高校;法律基础;教育;问题;改革方向

陕西教育

  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接班人,他们身上承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迈出校园进入社会,无论他们将来会走向哪类职业,他们都必须具备遵纪守法、尊法、敬法的基本素养。我国《宪法》明确了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学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培养离不开学校发挥的重要作用,虽然学校在培养学生法治素养中有明确的要求和科学的培养方案,但是在培养途径和方式上相对较为单一,通过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为依托,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来实现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于培养。

  开设法治相关课程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学生的学习矛盾,但是仅仅靠一个学期的法律理论知识的形成,难以实现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的课程目标,学生也难以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与法律意识。现今,一个不争的事实的是当前的法律基础教育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甚至它的存在和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面临着许多尴尬与困境。因此,发现高校法律基础教学中的问题,探究契合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法律教育改革路向有利于我国高校人才培养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高校法律基础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在世界各地的蔓延,西方价值观念开始往我国渗透,并衍生出了一个文化、思想、信息多元的时代。接踵而来的是,大学生的思想受到不同国家文化观念的冲刷,其中难免存在拜金、攀比、个人私利、享乐等不良思想。所以,为了保障大学生思想意识健康地发展,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引导成为了高校实现育人目标不可或缺的工作。然而,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现象频现,其根源在于高校法律教育不到位,实效性不强,法律教育犹存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基础教育没有受到该有的重视

  法律基础内容是高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也是引导大学生遵纪守法敬法的方向标。法治社会的建设为法治教育提供了良好的软环境,但是在开展法律基础教育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法律教育被忽视的现象。在高校里面,为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法律基础教育课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且该课程一向定位在高校的“两课”教育当中,这门课程更侧重于从思想道德范畴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法律认知以及法律信仰都被当做思想道德范畴来加以培养和提 高,而关于其他专业性的法律课程并没有过多地涉及在学校教学任务的重要内容。

  此外,高校很少涉及对学生法律素养与法律意识水平的评估与考核,通常对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考核较多。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公共必修课,与专业课相比,涉及到的课时较少,学生对这门课程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通常在课后试前死记硬背,应付考试。有些教师对待这门课程的教学方式也如蜻蜓点水,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匆忙赶进度,因此授课只能是简单的知识点罗列、堆积,重要的案例分析、社会现象分析等都无暇顾及,其结果往往是师生都苦不堪言,教师徒有辛劳,而学生则一无所获。以上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法律基础教育没有被真正重视起来。

  (二)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动性不强

  高校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似乎有一种通识:学习专业知识的重要性要大于学习法律基础知识。这种通识就造成了一种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不够主动自觉,经常敷衍了事的后果。在校大学生在学习动机上的目的性比较明确,他们学习动力的起因往往与他们的升学、就业、交际等有关,而对于纯粹的自我能力提升、知识架构丰满的愿望不迫切。由于高校开设的课程种类较多,选修课程也有多种,学生在选择课程学习的空间和自主性较大,选择学习法律的概率就会有所降低,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同学相对要少。

  同时,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和考取各种各样的证书,大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和条件都受到了限制,学生们疲于应付考试和提升学历,已经没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在他们认为并不重要的“两课”学习上,而对自身法律素养的提升的意愿和行动力不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动性不强就造成了法律课内与课外学习质量的不高,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不强。

  (三)法律基础教育没有围绕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这一核心任务来展开

  法律的权威来自于人们从心底里面信仰法律,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是使得法律基础教育现实目的重要途径。从目前高校的法律基础教育现状来看,主要存在法律基础教育没有围绕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这一核心任务来展开这一问题。

  第一,在授课的过程中,法律基础教育忽视了法律法规的宣讲,很多的情况下是从国家法律政策、法律要求、法律行为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宣讲,而对于法律的精神解读不到位。高校法律基础教育存在着重知识传授而轻信仰培养的倾向,基础教育课的主要教学内容是教师向学生宣讲法律条文,教师解读的方式大多数情况之下是“照文宣科”,对着法条来念,学生们也只是机械地背诵法条,造成学生知而不解,学而不用,懂而不信。事实上,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用法律的精神解决问题,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坚定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

  第二,法律基础教育重书本知识,轻实践经验。法律基础教育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在课堂中教师相对重视理论知识的讲解,而对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不够。再加上授课方式的单一性,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几乎都没有安排实践内容。导致学生在课堂中的学习积极性不高,他们很难在心底里树起对法律的信仰。

  第三,目前法律教学中还流行一种错误的认知,即只要把法律概念、法律常识、理论、逻辑教授给学生,学生就可以将这些法律知识运用于具体的法律案件分析和处理上。巩固学生的法律理论基础有利于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是仅仅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了实际能力地培养和“学与用”的相互结合能力的提升,这终究会造成学生所掌握的理论与实践产生脱节,成为理论的 “高手”和实践的“低手”,当真正需要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时便束手无策。

  二、我国高校法律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

  (一)构建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

  高校承担着为社会培养人才的重要职能,高校要培养出来的人才应该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接班人,在人才的质量上应该有较高要求。高等学校如果想要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高度,首先就要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我国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建议需要法治人才的助力。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现实问题,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到我们的现实社会生活当中。

  所以,在社会向前发展对公民提出的更高要求之下, 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律素养是当代大学生立足社会所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在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了法制常识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高校在有针对性的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工作中,可以从多种学习途径和生活方面着手。

  比如,首先,学校的入学教育就是极为重要的法律教育的开始、统筹课堂教学、网络教学、社会实践、案例分析、课外活动等多个环节,分层次地确立各阶段法制教育目标。其次,高校应该充分利用教师队伍与教师资源,辅导员是高校队伍中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辅导员本身职责的发挥就是为了帮助学生的发展和树立起他们健康的人格。所以,重视辅导员的工作职能,

  将法制教育全面渗透到学生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当中。再次,完善制度管理机制,以法制的角度制订和执行高等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与完善法制教育创新体系。要加强法制教育系统研究,讲求大学生法制教育体系的系统性、实用性和针对性,让大学生的思想意识受到校园文化和正确价值理念的渲染。

  最后,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当代大学生的必修课,为了更好地发挥与实现这门课程的育人价值,专业教师需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上不断进行改革和探索。教学要立足于学生的实际,从他们存在的现实问题出发,结合教学目的与育人目标处理好好教材内容与立法现实脱节的矛盾,同时也要引导学生用法治的思维去看对、处理生活中的问题,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提高大学生对法理知识的认知

  法理知识是对法学的一般理论、基本理论和方法论的认识,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知识和理性基础,也是大学生知法、守法、尊法、敬法的前提。四项法理知识是建构法律体系的基础和灵魂,也是塑造大学生良好法律品质的法文化底蕴。作为当代大学生,身上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在建设我国法治社会的事业发展中,需要大学生们自我投身于建设事业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设法治社会事业,不可或缺的是一批专业法治人才。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只有具备扎实的法理知识,熟悉法治原则,才能使大学生为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奠定坚实的基础,才能让大学生知道什么是法律允许做的,什么是法律不允许做的,进而在法律原则范围内从事自我的的活动,自觉地按照法律模式规范自己的行为。

  要让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就需要教学工作的力量。在学校开展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培养大学生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法律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因为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如果履行了义务就必然获得相应的权利,要想取得一定的权利就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此外,教师还需要对学生进行知识的系统教授,帮助学生树立起法律意识,应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刻铭记自己对国家社会、集体、他人的义务并自觉履行。

  (三)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要优化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不仅要对学生的学情有一定的认知,还需要把握青年学生成长的身心规律。对于教师本身素养而言,任何一名教师如果没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教学技能技巧,他都难以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尤其是作为一名高校法律教师,只有具备深厚、专业、扎实的知识基础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法,才能够帮助学生提升他们的法律认知和法治思维能力。

  从现状来看,目前我国高校不乏法律专家教授开展法律教育活动,但是高校对这些宝贵人力资源的统筹与安排没有尽到最大的优化,可谓是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有待优化。因为“两课”活动的进行,一些法律教育工作并不是由专业的法律教师在开展,有的学校把对学生法律教育工作的开展教给了思政教师。

  教育论文投稿刊物:《陕西教育》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陕西省教育厅主管、陕西教育报刊社主办的一本教育专刊从2007年7月起由半月刊变更为旬刊,最新推出了下旬刊。杂志以教育工作者为读者对象,追踪科研、教育工作新动态,反映科教工作者的言论和呼声,关注基层科教工作者在其理论领域内的探索、创新实践活动和学术研究成果,是广大科教工作者阐释观点的理论平台。

  虽然思政教师也有开展学生法律教育的职责,可法律属于客观化、系统化内容,纵然思政教师具备扎实的思政教育功底和丰富的教育经历,也难以从本质上去剖析法律事件,更难以用法理眼光看待事件的发展,这就将导致法律教育教学效果得不到保障的结果。因此,不同的高等学校可以依据学校本身的优势,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去选拔出一批业务水平高、教学精湛的队伍。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精干的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整合组建地道、高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参考文献:

  [1]王庆昱. 高校法律教育的改革路向研究[J].陕西教育,2018(07):9-11.

  [2]李婷. 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的路径选择——以法律素质培养为导向[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01):82-83.

  [3]闰立超.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的沿革、困境与突围[J].当代教育论坛,2014(04):1-8.

  [4]王昊昕,臧 亮.对我国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的反思[J].教育探索,2011(08):9-10.

  作者: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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