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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的历史贡献和当代价值

时间:2020年01月18日 分类:政法论文 次数:

摘要:在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指导下,俄共开创了一个伟大的党内民主时代。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价值,既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建党思想,又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经验和指导。对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更有着重要的当代价值

  摘要:在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指导下,俄共开创了一个伟大的党内民主时代。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价值,既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建党思想,又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经验和指导。对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更有着重要的当代价值。这一思想是我党进行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指导,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行动指南,是监督制度改革的理论武器。

  关键词: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历史贡献;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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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领导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党实践过程中,列宁形成了内容充实的无产阶级政党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这一思想既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建党思想,又在新的实践基础上和时代条件下有所创新和发展;既提供了构建党内民主制度的典范,又为世界上其他国家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经验和启示。

  一、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的历史贡献在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的指导下,俄共开创了一个伟大的党内民主时代,所以,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价值。

  1.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民主建党思想及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做法马克思恩格斯清楚地意识到:无产阶级要想取得最终胜利,就必须摆脱原来政治组织的狭隘性、宗派性和独裁性,“把‘民主’一词写在自己的旗帜上”。[1]否则,一来是将难以适应资产阶级民主制发展的时代环境,二来则无法实现解放自身的历史使命。所以无产阶级组织必然应该具备彻底的民主精神。

  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建党的民主原则并付诸实践,他们的思想主要围绕民主建党的立场、原则、制度和措施等展开。马克思恩格斯改造正义者同盟为共产主义者同盟,通过为新政党制定章程的方式,确立了民主建党的最高原则并搭建起党内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集体领导制度、报告制度等等。在后来第一国际成立的组织章程和组织条例中继承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的精神和内容,明确了党内民主的基本制度,并在随后的国际活动中真正按照这些制度来进行运作。同时在指导欧美等民族国家建党的过程中也注重关注民主制的建立和运行。

  (1)坚持民主建党原则

  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民主建党的原则和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做法,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成立、发展、壮大过程中,只要条件允许,一直注重民主建党,注重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在建党原则上,列宁明确指出:“现在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的。这就是说,全体党员选举负责人即委员会的委员等等,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无产阶级运动的问题,全体党员确定党组织的策略方针。”[2]

  “党内的一切事务由全体党员直接或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3]

  从列宁的这两段论述可以看出,列宁坚持无产阶级政党民主建党原则,明确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是民主的政党。列宁领导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立的过程有其特殊性,就是环境和条件的特殊和复杂。有时党内并不具备实行民主制的环境。比如在沙皇专制时期,党处在秘密的状态,缺乏合法性和公开性,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是不宜实行“广泛民主原则”的。列宁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明了随着环境的变化应该对党的组织形式进行一定的调整,并在局势缓和、条件允许之时立即实行党的民主制。

  (2)坚持并发展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实践的内容

  列宁时期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经历了革命时期、巩固政权时期、稳固执政时期等不同阶段,相对而言,时机和条件要更为成熟,因此,列宁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和做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深入的探索和实践。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则更为成熟,制度设计更为具体、制度运行更为规范、制度执行更为稳靠。

  在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方面,列宁提出政治自由是实行选举制的前提,在专制制度下是无法实行普遍选举的。党内民主选举必须遵循普遍、直接、平等原则,坚持选举权与知情权、罢免权结合使用。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方面,提出每年召开一次的党的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每次代表大会召开时应遵循民主的程序;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党组织都要进行充分的筹备工作;确保党的代表大会有充分的代表性;代表大会“听取和批准中央机关的报告;审查和修改党纲;决定党在当前问题上的策略路线;选举中央委员会和检查委员会。”[4]

  党的代表大会在做出决议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但同时保障少数的原则。[5]在领导决策方面,列宁提出坚持由集体决定党的重大问题,结合个人分工负责。列宁晚年对强化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有更多的思考,认为必须改变党内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必须加强对党内高层领导的监督。上述这些制度虽然不是列宁所创立,但是他在之前民主建党的思想基础上对这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有着更为详尽的、可操作性更强的思考。

  (3)树立了构建和遵循党内民主制度的典范

  列宁成长于民主的家庭氛围,受过系统的大学法治思想教育,之后工作和生活于西欧法治国家约十六年,特殊的成长环境使其具有良好的民主素养。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过程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列宁总是尽可能坚持遵循党章规定的党内民主制度。比如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在俄共(布)成为执政党之后,不管环境如何恶劣,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得到了很好地遵循,其他类型的会议也是按期召开,坚持了集体讨论决定各项重大问题。

  十月革命后至列宁逝世前,俄共(布)共召开了6次全国代表大会,5次全国代表会议,45次中央全会,集体决策党、政、军大事。通过的各项决议大都经过热烈的讨论、争论。仅仅从这一点看,也可谓党内民主黄金时代。[6]

  同时,列宁在自己的主张没有被党内多数通过,自己成为少数的时候,仍然坚持服从多数,执行党的决议。列宁作为享有崇高威望的革命领袖,从不居功自傲,有什么重要事情,总是提交党的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从不自作主张、独断专行。虽然在公众的心目中,他有着至高的权威,但他从不突出自己,而是将自己置于领导集体之一员,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来参与党内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在自己处于党内少数的地位时能遵守党内民主的原则和纪律,在其他党员的言行有违党内民主的原则时公开指出并坚决与之斗争,为全党遵循党内民主制度做出了表率。

  2.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理论

  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民主建党思想及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做法的基础上,列宁结合新的时代要求和环境特点,建立了一些新的党内民主制度,探索了一些新的做法,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

  (1)开创了党的代表会议制度

  党的代表会议制度是列宁根据俄国具体情况,为弥补党的代表大会的不足而提出的一项新制度。这一制度是党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补充,为列宁独创。代表会议是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召集各省及各民族委员会代表参加的会议,其规模与职权要小于党的代表大会。这个制度弥补了由于政治环境不稳定,党的代表大会特别是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受规模、时局影响的不足,同时又弥补了代表大会间隔时间过长带来的党的权力流失的问题。

  俄共(布)八大将代表会议制度载入党章并规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十大把党的代表会议改为每年召开两次;党的十一大通过的新党章又改为每年召开一次。党的代表会议制度避免了因为党代表大会一年开一次可能带来的权力过分集中于党的中央委员会的问题,更好地保证了党的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

  (2)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俄国建党的现实国情基础之上,列宁开创性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是他对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又一重要贡献。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提出首先是因为列宁意识到对于无产阶级而言,组织是非常重要的武器。这主要是由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成立时的历史背景和革命任务所决定的。列宁意识到“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7]

  既然组织对于无产阶级政党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武器,那么组织必须坚强有力,而不能随意松散,因此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既维护组织的集中统一,同时扩大民主,还必须保护少数在党内的权利。列宁提出的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内容是: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服从党的决议;党的各级领导机关、负责人员都由选举产生并定期向自己的选举人报告工作,可以随时撤换;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部分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有最后决定权。

  党内实行讨论自由;党内实行严格的纪律,决议一经做出,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基层组织的自治权也要得到尊重,党章同时保护党内少数人的权利。民主集中制的提出是列宁的一个创举,正是因为民主集中制的确立,使得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从一个弱小的、秘密的、非法的组织成为一个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并取得胜利的组织,之后成为一个成功地巩固苏维埃政权并领导俄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执政党。

  (3)设计了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受历史条件限制,在党内监督的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较为宏观和简略,没有谈及制度建设,列宁则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和设计。首先明确党的代表大会拥有最高监督权。党的中央委员会对自身权力进行分割,设立了政治局、书记处和组织局三个机构,以实现内部的自我约束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列宁指出:“有必要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8]

  以便实行对党的专门监督。此外要确保监督机构具有独立性、权威性,中央监督委员必须专职,且工作应该不受他人影响。在体制机制上监督权能真正实施,还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监督队伍。列宁对监督委员们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监督技术素质等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而且要求不但要保证每一位监督委员具备较高的素质,同时还应该注意委员们之间的协调配合,发挥团体的整体工作能力。晚年的列宁重点考虑如何加强对党的领导人员和领导机关的监督,希望监察委员能够对政治局成员及其工作,对书记处的书记等进行“不顾情面”的监督。

  3.为世界其他国家工人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经验

  列宁领导的俄共(布)发动俄国十月革命,推翻了剥削制度,建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书写了人类历史的新篇章。十月革命是布尔什维克党的胜利,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成功范例,世界多国争先效仿。各国党纷纷学习俄国革命的经验和俄国共产党的经验,掀起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高潮。俄国共产党的建党经验包括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对世界其它国家无产阶级政党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经验和借鉴。在共产国际的协助之下,中国共产党于1921年7月成立。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列宁主义建党风格建立起来的,它成立之时便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直接受到了列宁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影响。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确立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代表大会制、党的集体领导制等制度。中国共产党在1927年6月政治局会议通过的第三次党章修正案中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9]。后来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思想有了更进一步的阐述和解释,但是基本精神与做法是与列宁提出的民主集中制相符合的。毛泽东曾指出:“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10]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也实行了代表大会制度,但是在成立之初,由于规模尚小、国内环境复杂多变,特别是大革命失败之后,政党活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导致不能实行公开的选举制。尽管如此,在成立之初还坚持了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1921年到1928年间召开了6次党的代表大会。

  后来中国共产党也坚持了集体领导制,最开始由党的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党内的重大问题,后来在革命战争年代坚持中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虽然成立初期也犯过一些错误,但是最终还是凭借自身的力量纠正了错误,并领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这期间都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并没有出现个别领袖的独断专行。正是在列宁创立的俄共(布)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先驱和榜样力量的引领之下,中国共产党才得以成立,建立了党内民主制度,最终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成为执政党。

  二、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的当代价值

  大部分西方学者对列宁领导开创的俄共“一个伟大的党内民主时代”视而不见,简单地将斯大林时期的俄共党等同于列宁时期的俄共党,简单地把俄共党走向专制独裁的原因和责任归咎于列宁,这种逻辑是完全不成立的。俄共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实践虽然很短暂,但却给我们留下一笔宝贵的遗产。反思俄共兴衰成败的历史,回顾中国共产党98年的历程,我们有必要挖掘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的当代价值,从中得到一些重要启示。

  1.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是筑牢党内民主四梁八柱的重要指导

  列宁时期,俄共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但是党内仍然具有活力和创造力,这得益于其对党内民主原则的遵循和对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视。列宁时期,党内的民主氛围非常好。在党代会召开之时,党员要听取和审议政治报告,同时允许作观点与主报告相反的副报告。在代表大会上,为实现党内广泛的讨论和交流,还允许党员在适当的场合提出自己的动议和议案,允许在规定的形式范围内和领袖辩论,党员可以质询和批评领袖等。

  虽然在党的代表大会上讨论激烈,但大会每次都形成了对党的问题的决策并执行,因为党代表大会决策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列宁提出“当多数已经完全形成的时候,少数在自己的政治行动上必须服从多数”[11],同时在党章中保证少数派的权利。[12]

  列宁时期的这些做法相当符合民主的原则和体现民主的精神,既体现了党员的主体地位,又保证了党的集体决策和统一行动,是党具有先进性和战斗力的生动体现。今天的时代环境虽然发生了变化,我们不一定要重复列宁当年的做法,但其高度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创造了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内民主环境和氛围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正是因为坚持和提倡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列宁才开创了一个党内民主建设的伟大时代,带领苏联共产党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捍卫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反观斯大林时期,正是由于逐步削弱和破坏了党内民主制度才造成了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丧失,最后亡党亡国,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前苏联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过程告诉我们,必须贯彻民主建党原则,推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把民主作为一个制度建设贯穿到整个党的建设和活动中去。

  我们充分理解其对党内民主原则的重视和实践上的落实,筑牢党内民主四梁八柱。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提出要对权力进行约束,在加强思想建党的同时注重抓制度治党,同时重视党内民主的发展。他曾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其实质是按照党章的规定在党内生活中实现党员人人平等,并且共同参与讨论、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13]

  3-7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14]10指出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是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14]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15]20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智慧。

  因此不但要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同时还要增强党的活力,发挥全体党员的智慧和力量,为党的建设、党的发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广阔的力量之源。这有赖于党内民主的发展,做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让党员有思想有智慧敢说、想说、能说,发挥出全体党员的聪明和才智,为党的领导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汇聚起磅礴力量。

  2.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行动指南

  在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不管环境如何险恶,列宁都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的代表大会,通过会议讨论和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在列宁健康的时候,每次都在大会上作政治报告,同与会代表共同商讨党的重大问题。后来因病不能出席党的十二大,仍在会前坚持口授了给大会的信并要求提交大会。

  这充分说明列宁非常重视党的代表大会。这表明只有通过党内民主制度的明确规定和具体运作,才能更好地发展党内民主。后来,斯大林破坏了党内民主,通过研究历史我们发现,斯大林几乎是破坏了列宁时期确立的所有党内民主制度。如:破坏党内选举制,改为党内任命制;破坏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年会制以及中央全会定期会议制;破坏民主集中制,实行个人集权制;破坏民主监督制度;破坏集体领导制度,在政治局实行个人专断。

  [16]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党内民主荡然无存,代之以党内集权制,几乎就是党内独裁制。从这样的历史对比中不难看出:党内民主的重中之重是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应该用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来指导当前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执政的任务更加艰巨,能否用制度管住权力,实现科学决策,让党员干部受到更好监督,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非常重要。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17]

  同时还提出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党代会制度、选举制度、决策机制。[13]3-7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15]61-62中共中央在2013年11月发布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纲要,对党内法规的制定进行了五年总规划。该规划提出工作的目标主要是清理现有法规,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法规,基本形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制约和监督权力。[18]

  具体的关于构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规划内容主要有:健全和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党代会制度、选举制度、决策制度等等。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首要的是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习近平在2012年谈到,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

  [13]3-7习近平注意到党内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主要领导干部抛开民主集中制,不讲民主、只讲集中,独断专行。为此,他指出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中央权威。同时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15]

  62当然,党中央的集体领导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19]5-26“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19]

  5-26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要进行严厉处分。除民主集中制外,中国共产党在其他民主制度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①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中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内容都直接与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内容相关。②强化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责任追究。畅通了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了党员表达意见渠道。[19]

  5-26③完善了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④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完善了选举制度规则,严明了选举纪律。⑤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党内监督的全面展开进行了详细规定,全面强化了党内监督工作。除此之外,还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基层民主制度、完善了政治纪律规定和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等等。

  3.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是监督制度改革的理论武器

  党内民主监督制度是党内民主的必要制度,只有将党代表和党的领导机构和成员行使权力的行为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和约束之下,才能防止权力从为党员服务的手段异化为奴役和压迫党员的工具。列宁在指导无产阶级政党建党的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思想。晚年的列宁更是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积极思考,提出了很多具有理论价值的观点。我们应该汲取列宁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思想的精髓,来推动我党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发展。

  发展党内民主要求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加大工作力度,先后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的意见》《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对党的监督制度进行了完善。深化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明确了党内监督的原则、程序、任务、内容、对象、形式等等,形成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内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20]8。

  将巡视监督制度化,不断加强巡视工作力度。“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20]52“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15]67十八以来,“巡视利剑作用彰显,实现中央和省级党委巡视全覆盖。”[15]88实践证明,巡视制度有力的加强了党内监督的力度,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国家监察制度改革已经展开,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15]

  67-68目前,要加强国家监察,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同时我们的监督队伍建立起来后,应该要提高监督委员们的素质。列宁曾经对监察委员作出过明确要求,中央监察委员要求入党至少十年,省级的必须是在1917年前入党,最好有人哪怕是一个做过地下工作的同志。监察委员要懂得和掌握与监督有关的专业知识,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选拔和考察,任职之后要进行长期的培养。列宁还指出监督委员必须具备熟练的监督技术素质。他曾把监督委员的工作比喻成:“虽然不是学会捉拿骗子,也是捉拿诸如此类的家伙。”[21]

  所以,随着我们党和国家的监察制度改革的进行,在全国要建立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势必需要更多的人从事监察工作,因此人员的选拔和培养也是一件十分重要和关键的事情。总的说来,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上的非常重要的内容,对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发展党内民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我们应该充分学习和研究列宁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思想的丰富内容,用它来指导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664.

  [2]列宁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191-192.

  [3]列宁全集:第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249.

  [4]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1分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495.

  [5]韩强.列宁对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贡献[J].理论视野,2017(7):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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