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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促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动力源泉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分类:政法论文 次数:

治党是治国的根本,治党必须要从严治理,中国法治体系的核心是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但需要理论创新,还要有实践创新,只有两者相互结合,才能促进党内法

  治党是治国的根本,治党必须要从严治理,中国法治体系的核心是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但需要理论创新,还要有实践创新,只有两者相互结合,才能促进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是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创新是推动党内法规建设的动力源,理论创新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南,实践创新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登上了新台阶。

  1 理论创新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创新是推动党的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创新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开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也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并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具有时代价值的新要求,给出了新时期,为什么要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如何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思路。其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加强党的领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对党执政地位认识的深化,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关键。习近平同志讲,“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这就告诉我们,加强党的领导是深化我党执政规律认识的逻辑起点。中国的社会、经济、军事、政治、文化的发展已证实,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我们国家的今天。可见,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的核心地位,这是历史的选择。党的执政地位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党要管党、以规管党、从严治党。党内法规制度是管党治党的保证,是对党执政地位认识的深化,将加强党的领导视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关键。

  第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党执政基础认识的深化,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根本。在国际社会的发展中,任何国家的政党都想长期执政,但是能否长期执政,关键看怎样发展,为谁发展。我党在十八大以来,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同志讲:“以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一个概念,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人民,发展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共享理念的实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使我党对如何赢得民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了进一步的要求,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根本。

  第三,新的具有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对党执政风险认识的深化,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中心问题。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指出:“任何奋斗目标都不会轻轻松松实现,前进的道路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前进的路还很长,不会那样平坦,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当前,要应对执政中的矛盾、问题、风险,关键是要强化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内法规建设。这是历史赋予我党的新选择、新任务,这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中心。

  2 实践创新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向新台阶

  理论创新引领实践创新,实践创新验证了理论创新。我党在十八大以来,为了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成果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解决党在前进中的突出问题,在实践中提出了新要求、制定了新的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为新时期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积累了经验。

  第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我党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以习近平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做了系统、规范的总结,这是制度治党的标志性成果,对推进党的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两部法规制度,既是继续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又是全面治党的重要保障。随后《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国共产党的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相继出台,这些党内法规和文件,体现了我党在从严治党方面的创新精神,这是新形势下强化以规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是我党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时代创新的高度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与中国共产党实践的新统一。

  其统一的根本就在于以规治党,党规严于国法。促使从严治党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从十八大以来,中央制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达50多部,新的党内法规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夯实了以规治党的制度基础,积极推进了党内法规制度取得了新成效。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使党的规矩意识越来越强,权力的界限进一步清晰,权力的行使度受到制约,让党的规矩具有合理、合法的效率。

  第二,大力推动“巡视”监督的利剑功能。当前,我国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浪潮中前进,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摸爬滚打。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使国家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滋生不良作风、腐败现象。我党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预防腐败,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要依靠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文化、道德、经济与法律的天平上权衡自身的价值。二要靠良好的制度来监督和约束。在现实的社会中,必须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硬约束。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党的纪律和制度做保证。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巡视监督工作的创新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提升了巡视监督的重要作用。习近平同志强调,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是党之利器。另一方面是明确巡视工作方针。“重点是‘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钱权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规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巡视就是一项好的制度,我党现行的巡视督察无禁区。同时,也强调将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相结合,建立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的有效机制。这是我党依规治党的新战略,是党的建设、管理、监督的法制化思维。这体现了党中央依法治国、以规治党的决心,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规管党治党的新步伐。

  第三,实现党的学习教育常态化。我党面对改革创新的现实,不断推进思想建党、以德治党,就必须经常性地开展学习教育。近年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首先,从中央到地方;其次,从党员领导干部到全体党员群众,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这些学习教育,突出了一个“新”字。其集中表现在:一是认真不敷衍,踏踏实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在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注重做到实抓、细抓,从头至尾对每一个学习的机会都不放松,积极配合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自身作则,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形成了较好的学习教育风气。这种系统的学习教育实现了从内容乃至形式的创新。对全面从严治党起到了有效的牵引作用。这既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也有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与科学化进程。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共中央印发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意见.人民日报[N] .2017-6-26.

  [2]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2012.

  [3]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R].2016.

  [4]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R].2016.

  [5]习近平.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R].2014.

  [6]石仲泉.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在创新中发展.人民日报[N].20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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