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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传播优势、隐患及对策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分类:文学论文 次数:

摘 要:近年来,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对社会的影响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新闻领域也不例外。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应用主要包括机器人写作、算法推荐、人工合成 AI 主播等。人工智能打破了人与机器的边界,在保证新闻真实性、提高新闻生产效率、净化新闻环境、保

  摘 要:近年来,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对社会的影响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新闻领域也不例外。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应用主要包括机器人写作、算法推荐、人工合成 AI 主播等。人工智能打破了人与机器的边界,在保证新闻真实性、提高新闻生产效率、净化新闻环境、保护用户信息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传播优势。但人工智能也给新闻领域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如算法推荐降低了人类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度、机器人写作加重了新闻从业者的就业压力、人脸识别技术具有侵犯用户隐私权和肖像权的风险、机器人记者在信息采集和对话中缺乏人文关怀、算法偏见拉大了人们之间的知识鸿沟、“快餐式”信息影响了人们独立思考和自主选择的能力、人工智能可能会引发人类对生命本质的质疑和恐惧等。面对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传播优势与隐患,如何趋利避害,达到“人机协同”的理想境界?文章尝试从新闻从业者、媒介技术和法律监管三个层面来探寻解决人工智能给新闻领域带来隐患的对策。

  关键词:人工智能;新闻;优势、隐患;人脸识别技术;媒介技术

人工智能

  导语

  “ 人 工 智 能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简 称 AI。“人工智能”的概念是由英国科学家阿兰·图灵(AlanTuring)1950 年在其发表的论文《计算机器和智能》中率先提出的,认为“机器能思考”。1956 年,美国教授约翰·麦卡锡(John McCarthy)将“人工智能”引入学术领域,以解决如何利用计算机来实现人类智能的问题。在学界,关于人工智能内涵的研究较多,但并无统一定论,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帕特里克·亨利·温斯顿的观点,他认为人工智能是指“那些使知觉、推理和行为成为可能的计算的研究”。其后,斯图尔特·罗素和彼得·诺维格两位学者把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们对人工智能的定义进行了系统性地归纳和总结,认为人工智能是指“像人一样思考的系统、像人一样行动的系统、理性地思考的系统和理智地行动的系统”。[1]21 世纪迎来了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期,根据麦卡锡预计,“到 2025 年全球人工智能应有市场总值将会达到 1270亿美元。”[2]“人工智能”运用于新闻领域可产生大量的人工智能新闻。

  人工智能新闻是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领域的发展结果,如今它逐渐扩展并且参与到实际的新闻写作和发布过程中。人工智能技术不仅能提高新闻记者对数据的挖掘和利用,弥补传统新闻写作的不足,而且能够提高新闻生产分发效率,极大地满足用户对新闻信息获取及时、迅速的需求。在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领域的应用包括机器人写作、算法推荐、人工合成 AI 主播等。机器人写作最早由腾讯推出。2015 年 9 月,腾讯推出了自动写稿机器人 Dream writer。同年 11 月,新华社推出了新闻机器人“快笔小新”,主要用来报道体育和财经新闻。[3] 机器人写作有以下两大优势:

  一是时效性强,能够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报道。二是能够根据用户喜好和兴趣生产和推荐信息。如“微软小冰”与《钱江晚报》等一些媒体的合作,基于大数据的分析,“微软小冰”可以“了解到用户关注的话题,了解用户的喜好,并据此产出与推荐信息。”[4] 算法推荐最早应用于今日头条。“今日头条自 2012 年 8 月上线以来,基于大数据技术,定制出了一套个性化推荐的模式,颠覆了传统媒体中的生产和传播流程。”[5] 它通过算法推荐来掌握用户的喜好和兴趣,从而进行精准的投放,生成用户的个人主页。在信息泛滥的时代,算法推荐能够缓解用户信息过载的压力,使得用户可以轻松获得自己感兴趣的信息,但同时也容易导致“信息茧房”,使个人沉迷于个性化的“信息茧房”中,缺少对其他议题的关注度。

  人工合成 AI 主播最早由新华社推出。2018 年 11 月 7 日,在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新华社与搜狗合作,共同发布全球首个全仿真智能“AI 主播”,它是基于大数据所生成的,将真人的声音、面部表情、肢体语言提取再重组。它可以流利地、毫无错误地播报新闻,可以说多国语言、多地方言,甚至可以不间断地进行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因其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和人文关怀意识,与真人主播相比还是存在很大差距。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标志着媒体已逐渐进入到智能化时代,新闻生产更加机器化、智能化,新闻分发更加个性化、精准化。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传播优势显而易见,但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传播隐患也令人担忧甚至恐慌。如何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传播优势的同时避免隐患甚至灾难的发生,亟待研讨和解决。

  1. 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传播优势

  1.1“人机协同” 打破了人与机器的边界

  2010 年 9 月,美国《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杂志封面是一只站在轮子上,拼命踩着轮子向前奔跑的仓鼠。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专家迪恩·斯达克曼(Dean Starkman) 在该期刊封面文章中指出:“新闻记者就像这只仓鼠,争取生产更多的新闻稿件进行传播,在超负荷的压力之下,新闻记者不断透支的灵感和精力,最终会使得新闻稿件失去原有的价值。”[6] 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出现,将大大减轻新闻工作者的压力,使这一局面得到好转。随着人工智能的兴起,“未来人与机器的边界将会被打破,‘人机协同’将成为新的新闻生产方式。”[7] 当前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新闻传播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记者编辑们工作上的得力助手。将简单重复的工作或技术性较高的工作交由机器人处理,而把那些复杂的、需要思考的工作交由专业新闻工作者来完成,会大大提高新闻工作的效率。尤其在一些重大灾难性事故的现场,人工智能可以帮助记者解决原本无法解决的问题,如通过 AI 技术深入到现场,进行采访拍摄,获取灾难性事故现场的实况,再由专业记者进行整合报道,进而将“人机协同”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1.2 “机器人记者”提高了新闻生产的效率机器人新闻是由数据分析后自动生成,具有更快、更及时、更全面等特点。比如美联社早在 2013 年,就使用了“自动洞见”公司的算法自动使其生成了 3 亿条新闻,是世界上所有新闻媒体所生产新闻的总和。在国内,近些年也出现了大量的写作和采访机器人。如 2015 年新华社推出的“快笔小新”,当新闻事件一出现,其根据原本所编好的程序,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嵌入,就能迅速成稿并发布。新闻采访机器人,则可以帮助记者完成线上采访,很大程度上突破了空间的限制。比如湖北广电推出的采访机器人“云朵”,就是全国首位参加两会报道的机器人记者,可以实现独立自动化的报道。采访机器人“云朵”连续三年参加到两会的采访任务当中,并且出色地完成了采访任务。通过人工智能应用使得新闻信息采集更加便利、高效,新闻发布也更加及时,大大提升了新闻生产效率。

  1.3 算法推荐保护了用户的“个人主页”算法推荐能将大量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来了解用户的喜好,从而形成用户自画像,并据此向用户推送信息。在现今信息过度泛滥的情况下,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实现新闻的精准分发,使用户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信息。“‘今日头条’通过后台的算法技术能够了解到在微博、QQ 等这类社交平台上,用户的社交行为、阅读习惯、职业、年龄以及所处的位置,并据此进行大数据的分析和解读,从而推荐新闻信息,因此很大程度上提升信息传播效果。”[8] 因此,基于大数据的算法推荐为新闻产品的分发做出了巨大贡献,并保护了用户的“个人主页”不受其他信息干扰和侵犯。

  1.4 “关键词核查”净化了新闻环境新媒体时代,言论自由成为一大特征。在各大新闻App 中,公众对热点事件发表自己的意见,标榜着言论自由的背后,也有一些用心不良的人暗中使舵,企图通过自己的言论改变舆论导向。或是在出现不同意见时,多数意见者企图改变另一方的观点,出现一些言语辱骂、人身攻击等不文明现象。利用“关键词核查”这一技术,可以删除不文明言语,与此同时,相关的转发、评论也将随即消失。尤其在微博的大舆论场中,这一技术具有重要意义,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保证。

  1.5 人工智能保证了新闻的真实性新媒体时代,技术人员不断完善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报道领域的应用,并且将更加成熟的技术引入到信息采集、信息挖掘等环节。通过大数据库,增加了信息的筛选,打击了假新闻出现,从而保证了新闻的真实性。同时,人工智能具有记忆功能,可以对以往出现的假新闻进行分类储存,之后遇到类似的假新闻时,人工智能技术能够根据以往储存的新闻,进行辨别,避免网络谣言的出现。另外,人工智能通过对后台的实时监测,看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偏差,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实际问题。比如《华盛顿邮报》在 2013 年推出了“真相讲述者”(Truth-Teller),是一款通过将收集的新闻信息和数据库进行对比,来判断信息是否属实的信息平台,有效减少了假新闻事件的发生。

  2. 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的传播隐患

  2.1 人工智能中的算法推荐降低了人类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度算法推荐通过在用户身上所获取的点击率、转发率以及在某种信息上的停留时间来进行判定用户对某种信息的喜爱程度,从而给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信息。短时间来看,的确可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可以大大提高用户获取信息的速度。但从长远来看,算法推荐形成的“个人主页”,很大可能性会给用户带来“信息茧房”,过度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降低了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度,缺少对社会的责任感。同时会加强群体极化现象,使得媒体的舆论引导压力越来越大。[9] 例如,微博热搜榜上,由于公众对明星的过度关注,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时候,并不能够冲在热搜榜首位,相反的是一些明星的八卦花边新闻排在了前面。这一方面反映出了公众对重大事务的漠视;另一方面则折射出了在当前泛娱乐化时代,过度迎合受众喜好,只会使媒体一味陷在负面效应之中。

  2.2 人工智能中的机器人写作加重了新闻从业者的就业压力人工智能的加快发展,给新闻工作者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对新闻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新闻工作者需要具备传统和现代的双重素养和技能。既要具备良好的传统新闻职业素养,也要紧跟时代,熟练掌握人工智能技术,才能够真正展现出人类记者的独有优势。如在疫情报道中,新闻记者既要深入疫区进行采访报道,还要全程自主拍摄 Vlog,从前期选取新闻点,到新闻稿的写作,再到 Vlog 后期剪辑制作等环节都由记者一人完成。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所衍生出的写稿机器人以及采访机器人、AI 主播等,势必会对一些新闻工作岗位产生强大冲击,甚至有可能抢了新闻工作者的饭碗。因此,人工智能在新闻业的大量运用,会加重新闻从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压力和职业焦虑感,从而降低对这份职业的忠诚度和责任心,对整个新闻传播生态带来隐患。

  2.3 人工智能中的人脸识别技术具有侵犯用户隐私权和肖像权的风险2017 年 12 月, 名 为 DeepFakes 的 用 户 在 Reddit 论坛上发布了一条假视频,他将《神奇女侠》主角“加朵”的脸部嫁接到另一位女明星的身上,这种嫁接使得人们无法辨认,因此这一技术快速流传开来。

  2019 年 7 月,俄罗斯研发的以 AI 神经肖像编辑技术为基础的“笑脸软件” (FaceApp)也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在这个应用中,用户可以上传自己的照片,选择喜欢的图片类型,并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改变自己的年龄、容貌和性别。2019 年9 月,在国内兴起的“ZAO”,仅仅需要一张正脸照,就可以任意生成表情包或者“出演”电影,但是其中包含着不平等的协议,协议中写道:“在您上传及发布内容之前,您同意或者确保实际权利人同意授予 ZAO 及其关联公司以及 ZAO 用户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授权和可再许可的权力。”其中的“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等协议条款因严重侵犯到了用户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而引起广泛热议,甚至遭到抵制。人脸识别技术的实现依赖于庞大的数据库,但目前数据管理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如何在使用过程中既能够保证用户的体验,又能够保护好用户的隐私,还亟待探索和改进。

  2.4 人工智能中的机器人记者在信息采集和对话中缺乏人文关怀机器人记者能够根据程序的设定,快速完成稿子写作并发表出去,保证了新闻的时效性。但机器人记者与人类新闻记者相比最大的隐患是缺乏人文关怀。如在灾难性报道中,机器人记者能瞬间生产出上万条相关新闻信息,但这些新闻信息未必真能打动人心,激起人类的同情和共鸣,进而产生亲临现场或伸出援助之手的强烈渴望。原因就在于这只是新闻,只是冰冷的数字和画面,新闻的温度不够、感召力不强,缺乏最起码的人文关怀和责任意识,这也正是人工智能永远都无法取代人类的关键所在。

  2.5 人工智能中存在的算法偏见

  拉大了人们之间的知识鸿沟算法偏见是“算法程序在信息生产与分发过程中失去客观中立的立场,造成片面或者与客观实际不符的信息、观念的生产与传播,影响公众对信息的客观全面认知。”[10] 美国传播学者蒂奇纳(P. Tichenor)在 1970 年提出了“知识沟”的假说,认为社会经济地位高的人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更快地获取到信息,而随着技术的发展,两者间的差距将呈现扩大而并非缩小的趋势。算法推荐则使人们长期生存在算法偏见之中,其以数量化为统一标准为用户推荐信息资源,这一标准依赖于大量收集到的用户的兴趣爱好、地域环境等。例如经常关注明星八卦的用户,人工智能通过算法推荐就会一直向其推送明星八卦类信息;喜欢看时事政治新闻的用户,人工智能通过算法推荐就会一直向其推送时事政治类信息;喜欢旅游美食的用户,人工智能通过算法推荐就会一直向其推送旅游美食类信息……长此以往,势必会拉大用户与用户之间的差距,造成难以弥补的知识鸿沟与社会圈层,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有知者更有知,无知者更无知。

  2.6 人工智能带来的“快餐式”信息

  影响了人们独立思考和自主选择的能力人工智能在给人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无法逆转的危害。在人们流连于算法推荐所拟定好的“个人主页”,沉浸于个性化信息的同时,也丧失了人最基本的思辨能力和自主选择的权利与能力。在传统媒体时代,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去搜集想要得到的信息,搜集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自主选择的过程;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后,人们能看到的,仅仅只是大数据想让其看到的,用户不再具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长此以往,必将导致人们思考能力的下降和判断能力的丧失,而拥有算法推算能力的技术公司则会进一步控制人们的思想。在《美丽新世界》中,来到文明社会的野人对文明社会的元首说过这样的话:“我不喜欢舒服。

  我想要诗歌,想要上帝,想要冒险,想要自由,想要慈悲,也想要罪孽。不仅仅是痛苦的权利,我还想要变得老丑无能的权利,患上梅毒癌症的权利,食不果腹的权利,朝不保夕、恐惧不安的权利,患上伤寒的权利,还有被所有其他难以言尽的痛苦折磨的权利。”[11] 人有追求一切的权利,但在人工智能时代,人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得由人工智能说了算,且人类甚至没有机会选择和拒绝。

  2.7 人工智能存在引发人类产生质疑和恐惧的风险在传统媒体中,新闻价值包括了时新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而“在网络经济中,唯一稀缺的资源,是人类的注意力。”[12]

  由此,算法推荐由科技公司引入到新闻生产分发领域之后,开始迎合大众的兴趣,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因其具有时效性、用户参与程度高的特点,新闻的分发权部分已经由传统媒体转向了互联网中的社交平台或是自媒体组织,其背后的资本权力斗争、传播资源垄断、内容营销等都难以受到公众的监督,因此掌握技术和算法数据的公司拥有了更多的主控权。过去是由传统的公共媒体向人们输送信息,传递价值观,进行议程设置。而如今科技公司占据了主导地位,其资本背后所坚持的新闻价值和传播偏向不免使人担忧。[13]

  事实证明,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工智能正在不断打破人的思维所能达到的极限高速向前发展。不难设想,当一些智能机器人具备了人的感官能力、七情六欲,是否意味着未来人工智能会与人类共生存,甚至因其有超越人类的诸多表现而成为人类在某些领域的领导者?果真如此,人工智能是否会像人类一样去遵守社会中的各项道德规范? [14] 又是否会善待人类?这些都是未知。这意味着在人工智能时代,人类会对自身的能力和作用感到质疑、对人工智能心生恐惧。如果任其发展而没有相应的限制、约束和规范,是否有理由担心有一天会走上“人已非人,机器亦非机器”的荒谬境界。

  3. 解决人工智能在新闻领域传播隐患的对策

  3.1 实现“人机协同”

  首先,新闻从业人员与时俱进磨炼自己与人工智能相协同。社会变化急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就是精神层面的一些需求。[15] 因此新闻工作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思想素质以及与机器人协同合作的新闻传播能力。新闻工作者要顺应时代和科技的发展,接受人工智能这一技术,并努力分享人工智能带来的便利。如可利用写稿编辑机器人,根据程序设定更快速地进行新闻报道。这样既可以保证新闻的时效性,也可以缓解自身的工作压力,同时还可以留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新闻内容,提高新闻报道质量和水平。其次,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运用要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类服务”这一宗旨和目标上。机器都是人造的,是否先进有用?不仅要体现在技术层面,更要体现在人文关怀层面。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人机协同”,给用户提供兼具时效性和深度感的新闻信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3.2 建立“审查委员会”算法

  作为一种高科技手段,普通用户很难去理解其中的设计原理、运行逻辑及推荐方式等,再加上有些属于商业机密,算法规则的公开性与透明化显然不够。要想提升算法透明化,同时又不伤害企业的商业利益,可以建立一个“审查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政府部门人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共同构成,其中政府和学者代表用户,企业代表着商业利益,能够实现权力制衡,保障公平性。[16]

  在此基础上,规范技术的使用标准和适用范围,设定程序准入规则,签署相关协议。同时,要充分考虑到技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技术实际运行过程中,一旦出现触碰用户利益或公共利益的事件,信息数据平台应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一切办法降低损失和伤害,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3.3 保护用户隐私权我国《民法典》第 1032 条指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除《民法典》外,我国还制定了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来应对人工智能时代的信息安全问题。2021 年 8 月 17 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三审,草案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特别是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做出了有针对性地规范。

  同时,草案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此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2021 年 8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并定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但要想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个人信息隐私安全问题,还需加大侵权违法惩治力度,明确处罚的边界和范围,当侵权成本增加之后,侵权行为就会相对降低。同时,要通过相关宣传提高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当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受到侵犯时,能主动举报,实施监督,进而形成整个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监管体系,以减少人工智能技术对隐私的侵犯。[17]

  结语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推动着新闻领域的变革,从新闻的采集、生产、分发到传播都进行了重构。人工智能在给新闻领域带来勃勃生机的同时,势必也会带来一定的隐患甚至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人类对人工智能认识的局限,以及大众对新鲜事物的盲目追求,缺乏理性思维和思辨能力,造成了传播中的信息隐私泄露、后真相新闻、算法偏见等问题。[18] 因此,人工智能与新闻传播的融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技术和法规逐渐完善的同时,大众也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和法律意识,共同监督和创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媒介环境。在未来,人类和人工智能的关系只会得到进一步的深化,科技的脚步永不会停止,人们一方面要积极适应,另一方面要努力使技术向善向好的方面发展,以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参考文献:

  [1] 沈正斌 . 人工智能时代新闻业次生矛盾的生发、纠结与调适 [J]. 编辑之友,2018(7):37-43,68.

  [2] 麦肯锡 :中国人工智能的未来之路 [EB/OL].

  [3] 唐琪 . 智媒时代机器人写作对传媒发展的重构—以新华社“快笔小新”为例 [J]. 卫星电视与宽带多媒体,2019(6):67-68.

  [4] 彭兰 . 更好的新闻业,还是更坏的新闻业?——人工智能时代传媒业的新挑战 [J]. 中国出版,2017(24):3-8.

  [5] 李佳音 . 基于个性化推荐系统新闻客户端的“信息茧房”效应研究 [D].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7.

  [6] 邓建国 . 机器人新闻:原理、风险和影响 [J]. 新闻记者,2016(9):10-17.

  选自期刊《新媒体研究

  作者信息:刘宝珍 王 琳(湖北大学,湖北 武汉 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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