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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公有制理论与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新形式

时间:2020年02月12日 分类:文学论文 次数: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后来大大拓展了《共产党宣言》中的公有制理论,他们不仅寄希望于工人在必要时用暴力夺取国家政权,也寄希望于发达国家的工人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并认为在发达国家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他们注重经过社会所有制达到共产主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后来大大拓展了《共产党宣言》中的公有制理论,他们不仅寄希望于工人在必要时用暴力夺取国家政权,也寄希望于发达国家的工人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并认为在发达国家“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他们注重经过社会所有制达到共产主义。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提出“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设想,认为资本主义将被自己内部的社会主义因素自我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由此而产生。当前中国的一种新的公有制形式正在蓬勃发展,民营企业中许多股份制企业表现出新公有制特征,它们不仅率先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且职工人人持股。它们对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和对企业利润的分配基本公正,职工的劳动价值得到体现。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健全,更多的新公有制企业将会成长起来。同时,广大农民随着产权的改革与落实,会在新的合作过程中建立新的公有制。新时代,新公有制与社会主义有着广阔前景。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公有制理论;社会所有制;个人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

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方向相关论文范文:论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论特质

  【内容摘要】马克思政治哲学是在批判旧政治哲学脱离现实生活和社会历史条件的基础上形成的,这就使其呈现出不同于其他政治哲学的理论特质。一是马克思政治哲学以历史主义为方法论,以超越应当的逻辑为立论之基,具有科学性和价值性。二是马克思政治哲学以人类社会为立脚点,以实践思维方式为根本特性,具有批判性和实践性。三是马克思政治哲学以人类解放为最高价值诉求,以无产阶级革命为实现方式,具有人民性和革命性。这三大理论特质是相互联系、内在会通的。马克思政治哲学理论特质的明析,有利于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论定位,对深入推进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财产所有制走过了一条“否定之否定”的路,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又到允许和鼓励私有制发展——与公有制相辅相成,形成新的综合,并且出现了不少具有公有制性质的民营企业。近年来,有学者以《共产党宣言》中的话为根据,又发出“消灭私有制”的声音,这不免让民营企业主担心,也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心的稳定,更会影响社会主义的前途。因此,理清私有制与公有制问题非常重要,尤其是立足社会现实看清新公有制的大量存在更重要。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过程中,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创建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与文化制度,其中经济制度是根本的。而经济制度中财产所有制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又是基础,它对社会主义的性质起决定作用。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我们基本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了全民所有的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自1978年的改革开始以来,人民公社解体,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实际上取代了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城镇的集体所有制与公有制在内外环境的冲击下,中小企业也多半改制而不复存在,但中央政府管理的大型企业在经济生活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蓬勃发展,刷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社会形态,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国家治理体制不完善,政策不周至,导致社会发生明显的贫富分化,于是,所有制问题又成为一个讨论的焦点。有些学者认为发展私有制违背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有损社会主义的属性。另一些学者则对所有制理论作出了更深入细致的探讨,认为马克思主义在主张社会主义公有制时,只是主张消灭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而不是其他私有制,因而不能笼统、片面地强调消灭私有制。我认为,要理清社会主义公有制问题,既要全面地、历史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更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与现状,还应看到全球范围内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因素生长的现实。

  一、《共产党宣言》中“消灭私有制”的具体所指与实现公有制的“十条措施”及其变化

  “消灭私有制”或“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1848年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根本主张之一。他们的这一说法广为流传:“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1]45然而,他们更具体的提法是:“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1]45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最后写道:共产党人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主要是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达到。《共产党宣言》并没有提出消灭生产者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财产。

  马克思、恩格斯在回击关于共产主义者“要消灭个人挣得的、自己劳动得来的财产,要消灭构成个人的一切自由、活动和独立的基础的财产”的责难时指出:“那种财产用不着我们去消灭,工业的发展已经把它消灭了,而且每天都在消灭它。”[1]45这主要是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认为随着资产阶级的兴起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一个新的资本主义时代已在来临,它会成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必经的、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会占统治地位,资产者主导发展生产力并占有由无产者创造的大量社会财富。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区分了两种以上的私有制。这种区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得更明白:“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其中一种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它忘记了,后者不仅与前者直接对立,而且只是在前者的坟墓上成长起来的。”[2]876他认为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会消灭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成为时代主导的所有制。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在法国、英国等西欧国家,在资本的积累过程中已趋瓦解。所以《共产党宣言》中说资本主义制度是私有制的“最后而又完备的表现”。故它称:“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个意义”是指“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1]45非指以个人劳动为前提的私有制。在以后数十年的思想演化进程中,马克思、恩格斯既坚持了《共产党宣言》的基本原理,也大大向前拓展、丰富了自己的理论。

  1872年,马克思、恩格斯撰写的德文版《共产党宣言》序言对宣言中的思想就有很大的发展。他们强调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所以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根本没有特别的意义。如果是在今天,这一段在许多方面都会有不同的写法了”。[1]5马克思、恩格斯提及的没有特别的意义的革命措施,是原著提出的在最先进的国家采取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征收高额累进税;废除继承权;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国家手里;按照总的计划增加国营工厂和生产工具,开垦荒地和改良土壤;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等。[1]52-53也许,这是因为当时提出的这些措施有的可能不那么合适,有的资产阶级政府也能在不同程度上逐步做到。

  马克思、恩格斯在序言中接着写道:“由于最近25年来大工业有了巨大发展而工人阶级的政党组织也跟着发展起来,由于首先有了二月革命的实际经验而后来尤其是有了无产阶级第一次掌握政权达两月之久的巴黎公社的实际经验,所以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1]5-6他们还引用《法兰西内战》中的话:“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1]6这表明,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巴黎公社的实际经验,已在思考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机器后,怎样去改造它,建立一种没有官僚及特权的体制与社会。而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对巴黎公社经验的总结是:巴黎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会组成的;这些委员会是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公社所有其他各个行政部门的官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取消了。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

  巴黎公社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公社将会使劳动成为社会每个人的成果而不再具有阶级属性,公社将会实现共产主义这一最终目标。由于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新阶段和新现象认识得更加深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些重要观点已经出现新的发展,他们不仅寄希望于工人在必要时用暴力夺取国家政权,也同时寄希望于发达国家的工人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1872年9月8日,马克思在阿姆斯特丹群众大会上演说时这样指出: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以便建立一个新劳动组织。

  但他们在推翻维护旧制度的旧政治这一目的时,并不是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他说:“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3]179可见,马克思已看到在一些发达国家工人是可能用和平手段取得政权的。1880年,恩格斯在其流传甚广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法文版前言由马克思撰写)一书中,在论述无产阶级革命时未再将其与暴力联系起来,只是说无产阶级将用公共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的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4]566他指出:资本主义革命后,随着机器的改进,生产的无限扩张,“资产阶级已经暴露出它没有能力继续管理自己的社会生产力”。“资本家本身不得不部分地承认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大规模的生产机构和交通机构起初由股份公司占有,后来由托拉斯占有,然后又由国家占有。资产阶级表明自己已成为多余的阶级;它的全部社会职能现在由领工薪的职员来执行了。”

  “无产阶级革命,矛盾的解决:无产阶级将取得公共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化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通过这个行动,无产阶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使它们的社会性质有充分的自由得以实现。从此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了。生产的发展使不同社会阶级的继续存在成为时代错乱。随着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消失,国家的政治权威也将消失。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4]566这里的叙述,实际上提出了社会所有制的思想,也解释了什么是真正的“自由的人”,不过他对无产阶级如何取得公共权力没有具体表述。

  二、《共产党宣言》中倡导自由人的“联合体”和《资本论》中关注工人的合作工厂或“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于是社会主义是个渐进性革命过程,那么社会主义公有制怎样实现呢?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既然不再强调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与建立国家公有制,并称《共产党宣言》第二章中的十条措施已变得没有特别的意义,那么他们后来主张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到底是怎样一种制度呢?结合唯物主义历史观、结合政治经济学进一步深入探讨时,我们就会发现他们主张的是社会公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一个极为著名的思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

  53这句话我们耳熟能详。但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样一种联合体,是从外部“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还是发源、产生于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内部呢?这必须弄清楚。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提法表达的是一种理想目标——每个人自由发展的联合体之建立显然不是短时期内能够实现的,它是着眼于社会存在资产者剥削工人,地主压迫、剥削农民,统治阶级不给以工农为主体的劳动人民平等、自由而提出的社会远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自由人的“联合体”设想决不是乌托邦式的假设,也不是自己给自己或给工人阶级提出一个不能解决的任务;因为他们知道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个自然历史过程,人类的活动受社会演进的客观规律支配,故而他们通过研究政治经济学寻找到了事实根据。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社会形态演化过程、社会发展一般规律有一段经典叙述:“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1]592我们一般注意他提出的“两个决不会”论点,但未注意他论及任务本身“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会发生”的真谛。

  后一句话表明,共产主义者提出要实现的任务,是在旧社会中形成的,有一客观过程,有其内在条件。三、中国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的历史与改革的现状以及遗留的或新产生的待解决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19世纪西欧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前提下提出工人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的理论。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现实条件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及设想有很大差异。中国是一个东方小农大国,远没有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社会阶级也没有简化到只有两大对立阶级即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如果照搬马克思书中个别字句进行革命,那就根本不可能取得革命成功,也根本无法成功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以农民为主体的革命军队在1949年取得全国政权后,不久即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其措施是“一化三改”,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开始至1956年完成。在全国农村,1956年建立了合作社后,1958年又建立了人民公社,农民土地归集体公有,农村私有制被消灭了。城镇手工业者绝大多数加入了合作社,改造成集体所有制。资本主义工商业通过公私合营等多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最终改造成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企业。回顾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对我们当前的改革具有历史启示意义。这一改造过程极短,用了不到五年的时间就完成了。

  四、新时代、新公有制与社会主义的广阔前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将是一种质的飞跃。对于各类市场活动主体,对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种所有制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对于整个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是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的。立足于中国经济建设的现实,党中央作出的深化改革决策无疑是正确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分量很重,问题也不少,所以总是处于被高度重视的地位。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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