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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的价值实现比较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分类:农业论文 次数:

【摘要】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重要经营主体。为此,依托契约型与股权型两种典型利益联结模式,深入比较分析差异化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的价值实现机理及效果,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两种模式下形成的企业竞争优势不同,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下形成成本

  【摘要】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重要经营主体。为此,依托契约型与股权型两种典型利益联结模式,深入比较分析差异化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的价值实现机理及效果,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两种模式下形成的企业竞争优势不同,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下形成成本优势,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下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第二,两种模式下企业经济价值的实现形式存在差异,因而影响最终经济价值的实现效果,表现为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优于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第三,相比于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下企业基于与农户构建的产权关系更充分地实现了社会价值,但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经营风险。基于结论,为不同利益联结模式的适配性选择及其联结机制优化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模式;价值实现;竞争优势

农业企业

  一、引言

  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在于有效实现其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当前,我国农业经营处于从初级农业现代化向基本农业现代化转型的阶段,据农业农村部预测,到2030年,我国经营规模为3.33公顷以下的小农户仍有1.7亿户,并经营着我国70%的耕地总面积[1],因此,小农户仍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9年和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需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因此,以价值实现为导向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其和农户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关系,将有效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农业经营转型升级,并进一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在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我国在传统订单农业的基础上摸索出多种利益联结模式,主要包括新型订单模式、股份合作模式、服务带动模式和多层次融合模式[2]。

  本文根据农户是否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将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模式分为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与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前者是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通过签订订单合同形成契约关系,后者是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通过签订股份合作合同形成产权关系。本文基于股权型与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的比较分析,试图构建关于农业龙头企业价值实现的理论框架,并探究其实现机理及效果的差异,以期为龙头企业完善和创新利益联结模式、高质高效地创造价值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持。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框架

  (一)文献回顾

  企业价值是一个涵盖多个利益相关主体权益的综合价值尺度[3]。现有农业龙头企业价值研究以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为主,其经济价值实现与股东获取的经济利益直接相关,常用净资产收益率[4]、总资产报酬率[5]、销售毛利率[6]等指标来衡量。而农业龙头企业的社会价值实现涵盖农户、消费者以及社区等多个利益相关主体[7]。

  农户视角下的社会价值实现主要体现在增加农户潜在收入[8]、带动农户入股数量[9]、提供职业培训与就业岗位[10]等方面。而消费者视角下,提供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是农业龙头企业社会价值实现的一个重要方面[11]。农村社区作为农业龙头企业的重要外部利益主体,学术界衡量企业对其辐射效应的指标包括社会贡献率[12]、捐赠赞助支出、文化教育和就业保障率[13],农村社区的环境绩效指标包括农业环境友好指数[14]、环保费用支出比[15]等。

  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下,由于不完全契约关系,农户与企业之间存在机会主义倾向[16],将影响合同稳定性和合同质量,进而影响企业价值实现。已有研究发现,影响合同稳定性和合同质量的因素主要有农企之间的信任博弈[17]、农民认知水平与对待风险的态度[18]、农户受教育程度等基本特征和对未来收益的预判能力[19]、利益分配机制明晰度以及市场风险[20]等。在解决对策上,主要有正式的合约和关系治理两种手段[21,22]。

  合约治理主要在于建立规范、公正的第三方机构[23],规范合约条款和执行程序[24],完善政府的政策和保障制度[25]等。关系治理则包括互惠[26]、信任[27]、沟通[28]、冲突协调[29]、声誉机制[30]等构成要素。现有研究表明,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在推动村集体与农民土地增值、保障农民收入和提高农地经营效率上有显著促进作用[31],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32],推动了城乡生产要素良性互动与乡村治理结构优化[33],体现了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的有机统一[34]。

  但是,当前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存在内部治理缺陷[35]。组织治理中的监督机制严重缺失[36],在强大的资本面前农民股东的控制权容易被弱化[37],农民股东股权权能缺失严重[38],不同类型股东之间因股利分配问题而容易产生权益冲突[39],农户股权的退出、处置或流转均受到限制[40]。

  并且农民股东对自身应有的治理权利认知淡薄[41],小农户的可替代性强且市场谈判能力弱[42]。综上所述,针对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虽然在利益联结模式、关系治理及经营风险方面已有一定的探讨,但现有关于农业龙头企业的研究很少上升到价值实现层面,极少有学者基于不同利益联结模式来探讨农业龙头企业的价值实现机理与效果,且目前关于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方面的研究还非常薄弱。

  基于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主要探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不同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价值实现的机理、效果及其差异分析。现有研究虽考虑到产业链的延伸,但鲜有学者以利益联结模式作为研究视角,从而忽视了基于不同组织形式的资源整合这一关键内生视角。二是利益联结模式的适配性选择及其联结机制优化。因现有研究没能充分发现利益联结模式对农业龙头企业价值实现的影响机理,因此不同情境下农业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模式的适配性选择研究仍属空白领域。本文聚焦于利益联结模式的差异性、适配性及其机制优化研究,以促进农业龙头企业更有效地实现其经济和社会价值。

  (二)理论框架

  1.差异化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价值

  实现的逻辑框架。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基于契约关系与位于产业链上游的农户达成利益联结。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基于产权关系与位于产业链上游的农户达成利益联结。事实上,差异化利益联结模式是企业进行价值链构造的结果,而企业进行价值链构造的前提是各个增值环节的分工,其本质是各环节主体通过对自有可支配性资源进行规整利用以完成该环节的产品价值创造与增值的过程。

  因此,企业价值链构造的不同,意味着企业可支配性资源的获取方式不同,且进一步影响企业资源利用方式的差异。然而,企业所拥有的资源本身并不能产生价值,真正创造价值的是附着在资源上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即资源整合,是组织获取所需资源后将其进行绑聚以形成能力的过程[43]。因此,本文认为利益联结模式的差异直接决定了企业资源整合的差异,且资源整合是企业价值实现路径的核心环节,并将资源整合分为价值链构造和资源利用两部分。

  从价值链构造来看,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将处于非核心的生产环节从企业价值链上剥离,寻求加工、销售等其他环节的价值增值,其本质是龙头企业通过契约关系获取农户所产出的农产品原料资源。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下,龙头企业将处于非核心的生产环节纳入企业价值链中,寻求生产、加工等各个环节的价值增值,其本质是龙头企业通过产权关系获取农户所拥有的土地等稀缺生产性资源。而对农户拥有的生产性资源和其所生产的农产品资源的识别,为探究差异化利益联结模式下龙头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形成竞争优势并实现价值提供了较好的前置情境。

  从资源利用来看,基于价值链的战略选择,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下,企业通过关系契约聚集农户所产出的农产品资源,对核心环节中所需的必要资源拥有支配权,从而形成企业实体边界外的资源互补利用。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下,企业通过改变内部股权结构吸纳农户所拥有的土地等稀缺生产性资源,对各个环节所需的必要资源都拥有支配权,从而形成企业实体边界内的资源耦合利用。根据资源基础理论,资源整合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并实现企业价值的内部保证[44]。

  竞争优势的形成离不开基础性资源的整合利用。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形成关乎企业对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的探索式学习,因此,企业需要获得丰富的稀缺资源。为防止工艺流程创新遭到竞争对手的模仿,企业需要持续对产品进行技术研发与品牌推广,从而需要掌握技术资源与品牌资源,但持续性技术改造和品牌营销需要充足的财力资源作为支撑。所以,稀缺资源、技术资源、品牌资源、财力资源构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形成的基础性资源。相对于差异化竞争优势 的形成,低成本优势的形成主要与企业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相关。为形成成本优势,企业需要通过与外部经营主体合作获取产品加工资源。

  同时,企业需要一定的技术资源来提高最终产品的附加值,还需要拥有领先的品牌优势以及丰富的市场优势。所以,原料资源、技术资源、品牌资源和市场资源构成了成本竞争优势形成的基础性资源。可见,企业价值实现的机理就是在特定利益联结模式下,企业对资源进行整合以形成竞争优势的运行逻辑。因此,本文以农户、农业龙头企业、消费者以及社区为核心利益相关主体,结合价值链、资源整合等相关理论,试图沿着“利益联结—资源整合—竞争优势形成—价值实现”的逻辑链条对农业龙头企业价值实现进行理论分析。

  三、差异化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价值实现机理比较分析

  本文选择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健米业”)与六盘水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六盘水农投”)两家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比较研究,前者属于典型的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后者属于典型的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差异很明显。在业务范围方面,两家企业都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业;在地理位置方面,金健米业和六盘水农投分别位于湖南常德市和贵州六盘水市,两地相隔不远,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同时,两家企业资产规模相近,金健米业的总资产规模为20亿元左右,六盘水农投的总资产规模约为23亿元。金健米业自1998年上市,被誉为“粮食行业第一股”,而六盘水农投于2019年在上交所公开发行债券,为本文的数据获取提供了条件。

  (一)利益联结模式比较

  1.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一般情形下,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主要针对订单农业,是指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约定企业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方案,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收购农产品的形式。本文选择的金健米业是一家以粮油食品精深加工为主业、以乳业和房地产业为辅业,从事多元化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其经营模式为“公司加农户、企业联基地”,其与农户之间形成了典型的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

  基于乡村熟人社会的结构特点,信任、互惠的利益联结关系的形成不仅能解决农户的农产品去向问题,帮助其获得高于市价的收入,还能解决企业的优质稻原料供给问题,帮助企业获得相对稳定的稻源。但是由于受到契约关系不稳定的影响,可能会出现两方面的不良后果:一方面,农户可能会事前隐藏或虚报农产品生产信息,导致农业龙头企业供给低于消费者预期的产品,从而降低消费者效用;另一方面,农业龙头企业通常难以有效治理,甚至不愿意额外投入更多的成本去治理农村社区环境问题。

  2.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是指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扶贫资金等直接入股农业龙头企业,或者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股权融合组建新的公司或合作社,使得农户以股东身份获得收益的一种利益联结形式。本文选择的六盘水农投是一家国有资本控股的投融资企业,以建设高标准猕猴桃示范基地为纽带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以“三变”改革为举措完善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公司与农户之间形成了典型的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

  四、差异化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价值实现效果比较分析

  (一)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的价值实现效果

  列示了金健米业价值实现测度结果,金健米业凭借显著的成本优势与营销优势进行价值创造。尽管其在2018年剥离非相关副业后集中资源发展主业,实现了经济价值的增长⑥,但其盈利能力目前仍处于较低水平,可见其未充分实现自身经济价值。而且金健米业在社会价值实现方面存在不足,在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上也存在不足,并且其社区经济带动辐射能力较弱。

  (二)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价值实现效果

  六盘水农投凭借品质优势基本实现了企业的经济价值,同时其社会价值也得到了很好的实现。在助农增收上,企业侧重进行能力扶持。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实施了有效的监管力度。在社区责任承担方面,企业积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侧重于源头污染防控工作。

  五、研究结论、启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金健米业与六盘水农投在差异化利益联结模式下,整合利用自身异质性资源与外部可获取资源,形成企业竞争优势,实现企业价值,其价值实现机理与效果的比较框架。本文的具体研究结论如下:

  1.两种模式下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形成不同。金健米业进行价值链分解后,避免了生产环节大量资金与人力的投入,集中资源进行产品中后端环节的价值增值,从而获得显著的成本与营销优势。

  但金健米业的质量优势并未凸显,主要原因在于将生产环节置于价值链之外,使得企业无法有效地进行源头产品质量把控。六盘水农投进行价值链整合后,实施了全产业链经营,企业对于把控产品质量的能动性更强,同时农户入股后参与生产经营,能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和降低机会主义行为,从而获得显著的品质优势。但由于用于猕猴桃加工生产的专用固定资产投入大,同时企业为保障产品质量还需要投入大量的管理成本,因而产生了较高的单位产品成本。在重资产经营模式下,企业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2.当前契约型企业经济价值未充分实现,而股权型企业基本实现了经济价值。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下,企业基于价值链分解而侧重于进行产业链中后端的价值管理,因此其产品价值实现着重于附加值增值。但由于行业产品销售毛利率低以及企业主业不突出等现状,使得金健米业低成本战略下带来的成本优势无法弥补其长产业链条下产生的经济损失。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下,企业基于价值链整合而侧重于产业链前端环节的价值管理,着重于初级产品价值实现。获得质量优势的六盘水农投具有超高的产品销售毛利率,有效地弥补了生产环节高昂的成本费用支出,从而更好地实现了企业经济价值。

  3.相比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股权型利益联结模式更充分地实现了社会价值。农民脱贫致富的关键是让其拥有可持续增长的资产性收入,而金健米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并未改变农户劳务收入的性质。此外,企农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是一种短期的、不稳定的联结关系,其无法从源头规避农户生产中的道德风险,同时其农村社区责任感较弱,产业链中后端环境监管难度大。

  而六盘水农投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特征体现为产权融合,“农民变股东”的产权模式改变了农户收入的性质,并且能从根源上解除对农户生产的信任危机,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紧密利益关系促使基地建设带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的发展,且全产业链模式下企业能有效地从源头实施环境管控和生态保护,从而更好地实现了企业的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屈冬玉.人民日报人民要论:以信息化加快推进小农现代化[N].人民日报,2017-06-05.

  [2]钟真.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企农双赢共同体[N].农民日报,2020-01-13.

  [3]WayneNorman,ChrisMacDonald.GettingtotheBottomof"TripleBottomLine"[J].BusinessEthicsQuarterly,2004(2):243~ 263.

  [4]王宁,张波.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组态对创新企业绩效的影响[J].财会月刊,2021(6):59~66.

  [5]白艺昕,安灵.所有权结构、预算松弛与企业绩效[J].财会月刊,2021(5):56~64.

  作者:李灿1(教授),丁琳1,阳荣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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