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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制度探讨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分类:农业论文 次数:

摘要:目前对见证取样制度在水利工程中的推广运用讨论较少。文章阐述了见证取样制度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的优势及作用,进一步分析了见证取样人员水平、检测结果分析与反馈及见证取样检测频率、内容3个方面的不足,以此提高见证取样制度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运

  摘要:目前对见证取样制度在水利工程中的推广运用讨论较少。文章阐述了见证取样制度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的优势及作用,进一步分析了见证取样人员水平、检测结果分析与反馈及见证取样检测频率、内容3个方面的不足,以此提高见证取样制度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运用水平。为见证取样在水利工程中的推广运用有一定借鉴作用。

  关键词:见证取样;检测结果;质量;检测;频率

水利工程

  1概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方式主要有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测及竣工抽检(或者称第三方)3种模式。施工自检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监理平行检测由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竣工抽检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3种模式一般都由不同检测单位负责实施,代表各参建单位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质量提供数据支撑。在3种传统的模式基础上,水利行业也增加了新的质量检测模式,如将建筑行业常用的见证取样模式运用于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

  水利工程论文: 浅析水利工程管理及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见证取样制度的优势及作用

  由于监理平行检测与竣工抽检的检测频率都较小,样品的代表性有限。施工自检频率较高,可以较好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原材料品质与中间产品质量。所以,自检结果的真实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建设管理的水平与质量。为抓牢关键环节,提升样品的代表性与真实性,部分省份将建设领域的见证取样制度运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中。部分省份根据自身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出台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管理办法。如江西省于2014年出台了《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管理办法》(赣水建管字[2014]104号文),要求在水利工程中实施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制度主要有以下作用。

  (1)提升了自检在水利工程中的作用自检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控制非常重要的措施,如果自检系统有问题,则会给工程建设带来非常大的安全隐患。特别在中小水利工程中,由于自检费用较少,自检承担单位一般很少前往工地取样,自检报告中也常出现“报告仅对来样负责”字眼。见证取样是在项目法人或监理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现场取样,并共同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通过增加见证取样环节,由项目法人或监理共同见证取样送样,提高了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检测单位对见证取样试件,也不是简单的仅仅对来样负责,而是要求在检测报告中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所以,见证取样制度改变了自检工作由施工单位“自说自话”的局面,转变为多方参与重在监督的局面。

  (2)提高了检测工作在隐蔽工程、重要部位的支撑作用见证取样制度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需要对用于主体的钢筋、水泥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和砂浆试块进行100%见证取样。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见证取样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运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仅对主体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100%见证取样,还延伸了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的见证取样工作。以堤防土方填筑工程为例,土方填筑是主体工程,穿堤建筑物的土方回填是施工工作难点重要部位。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对土方填筑主体工程进行土方检测见证取样工作,更需要加强对穿堤建筑物土方回填见证取样工作。

  3见证取样制度需解决的问题

  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实际是为增加第三方见证,提高样品的可信度,提高自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见证取样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目的也很明确。但目前,见证取样工作还有几个共性问题需要解决。

  (1)见证人员的水平决定了见证取样实施效果见证取样不是简单的“看见并证明取样”,而应该更深刻的理解为“不仅要看见取样更要验证其样品的真实可靠及代表性”。现在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往往很少会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见证人员不专业,则见证取样很难达到较好效果。以混凝土试块取样为例,基本的制样过程都了解,一般室内是在振动台成型,野外是插捣成型,要振动至表面出浆要插捣密实。对于经验丰富的取样人员,知道如何制作出“合格”的试块,如适当提高骨料比例,但这些试块代表性并不好。很多时候检测的试块强 度,高出设计指标很多。

  所以,在制样过程中,见证人员不仅仅要在现场督促取样,而且还需要指导施工单位正确的制作试块,并及时地封存试块样品。砂、石骨料取样时,特别是人工骨料,由于生产过程中人和设备因素对骨料品质影响较大。所以在取样过程中,不仅仅要取够满足试验用的骨料质量,还需要在取样的时候分层分区取样,不能仅仅在一个范围内取样。所以说,见证人员不仅仅要起到一个“眼睛”作用,还要起到一个“裁 判”的作用。

  (2)见证取样检测结果分析与反馈

  见证取样制度现在都重视取样送样过程,但是往往忽略对检测结果的分析与反馈。主要原因是见证取样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检测结果一般都汇总至施工单位。但实际要达到见证取样的效果,督促自检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并反馈,那就未打通“最后一公里”。对检测结果分析并反馈,首先是对不合格检测结果的分析反馈,其次还需对某些疑似有问题的检测结果分析并反馈。如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不仅要看单次的检测结果,也要结合现场分析强度标准差,以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如多次的检测结果标准差都很小,但是施工水平和现场建设情况确实不能达到。则需要结合平行检测,分析见证取样检测结果是否准确。为提升见证取样效果,建议部分见证取样与平行检测共同实施,即在见证取样的同时,平行检测单位也进行取样检测,并将见证取样检测结果与平行检测结果对比分析。

  (3)见证取样检测频率、内容还尚未有统一规定

  目前,见证取样工作只是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个规定,并未有很详细的检测频率要求。一般仅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与钢筋及连接接头的检测频率提出相关要求,不会规定其他工程项目的检测内容、项目及检测频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见证取样工作在某些项目中并未起得很好的作用。见证取样工作应该作为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一个日常的质量监督工作,在频率上建议根据施工自检进行,因此,常用原材料、中间产品见证取样的检测项目。

  4结语

  每一种新制度的推广实施,总是需要不断总结和改进才能够更好地获得认可和推广运用。见证取样制度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作为一种新的质量检测模式,应当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逐步进行推广运用。充分发挥该检测模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优势,建立符合水利工程实际特点的见证取样制度。这一工作既是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管理模式的创新,也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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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彭金华1,林太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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