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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与健全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分类:经济论文 次数:

这篇质量管理论文发表了保障与健全产品质量法律法规,随着人们对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我国保障和健全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从而更好的保障和健全产品质量,但是还存在现行体制影响市场主体发展,这些不足会导致个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模糊,

  这篇质量管理论文发表了保障与健全产品质量法律法规,随着人们对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我国保障和健全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从而更好的保障和健全产品质量,但是还存在现行体制影响市场主体发展,这些不足会导致个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模糊,造成危害的结果。

质量技术监督

  关键词:质量管理论文,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政府监督

  产品的质量安全会给我们带来很多伤害,对于经营者来说,产品的质量严重影响到了他的盈利,对于消费者来说,产品的质量有可能严重影响当时用的安全性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一些人生或者是财产等等安全性问题。要想保障及健全产品质量,政府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只有政府坚持大力的监督,才能保障消费者的相关权益。目前对于产品质量的相关监督主要有行政监督,比如说有关政府的一些部门会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其次也来自于消费者自行的监督,消费者可以通过某种渠道对产品进行举报。但在现有的制度规定中,还出现很多不足之处,这就会导致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以及义务关系比较模糊,而造成危害的结果。

  1现行体制影响市场主体发展

  从微观的角度来分析,现行体制有可能会影响到产品质量的提升,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现行体制还有可能阻碍我国的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下,各个主体在不妨碍他人前提下,各种行为活动都是拥有相对自由的,比如说在生产消费过程中,生产以及买卖的自由,这就导致了生产什么样的商品由商家自己决定,这也是他自己的自由,这就像自己在毁坏财物时,没有影响到他人,所以法律不能够自裁,而且也没有权力干涉。

  比如说对于公开称自己的产品质量不是很好,但是又没有具体涉及到公共安全方面,所以法律也不能够制裁,在具体消费过程中,产品的质量以及价格不一定成正比,有可能产品质量优,但是价格比较低,也有可能产品质量低,但是价格比较高,还有可能产品质量低,价格也比较低等等各种情况,所以消费者选择什么样的价格,什么样的质量都是自己的自由。所以政府不能够强行的规定质量标准,所以这也就导致消费者在具体购买产品的时候,买不到合适的,自己比较满意的产品,这样就会影响到市场经济的整个发展。

  2现行体制影响产品安全信息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相关的产品时,如果消费者能够充分获取产品的相关信息,那么就能够加强消费者的辨识能力,而对于目前的产品质量来说,消费者很难获得比较正确的产品信息,所以这就最大程度的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以及健康权。比如说关于一些电气产品的安全,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很难获取比较完整的产品信息,而政府对于相关经济生活的干预也比较广泛,对于产品的质量监督就占据政府很多时间以及精力,所以这时候再要求政府加大对保证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的相关事务投入,就不太可能了,所以在这方面政府很容易忽视,而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力不从心的状况,所以近几年来发生安全事故情况非常多。面对这种问题时,政府的相关监督就应该具体划分层次,对于消费者自身的监督来看,他们的范围比较局限性,只仅限于对于一般产品的质量,所以如果涉及到一些安全性问题的时候,这事就应该政府加大相关的监督,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辨别能力。

  3现行体制下产品质量相关评价很难更新

  要想有效地提高政府对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那么就一定要划分成自治管理,比如说对于产品安全性问题就应该让拥有具有刑事手段,行政手段的相关部门进行监管。而对于一些产品适用性问题就应该有相关的市场竞争以及市场的主体进行自行解决。国外也有一些很多的事例,我们国家可以充分的借鉴。

  比如说对于美国来说,它们就专门设立了一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这样做能够做到很好的对消费者的相关权益进行保护,而且也能够使得政府的相关管理以及市场的竞争得到平衡,从而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在当前的消费体系之下,仍然会发生一些消费者受合法侵害的悖论现象。在这种情况之下,通常通过技术进步,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但是技术进步的同时,也会带来成本的提高,因此在没有特别的原因之下,现行的体制经营者通常不会去主动提升自己的高技术成本,这样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在经济消费过程当中,往往需要受到非常大的损害。比如我们通常见到的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很多人会将产品质量责任定为第一大区产品缺陷。

  这一项规定尽管违反了缺陷的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规定,但是这项规定,在现实的体制之下是很难实行的。因为本身漏洞是非常之多的,产品的生产者可以按照产品符合标准,进行辩解,这样即使,产品的质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不会承担过多的法律责任。这就造成了现在,提高产品质量缺乏一定的动力,消费者权益也会受到一定侵害的现象。

  参考文献:

  [1]赵宏玉.关于保障和健全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思考[J].科技风,2009,02:191.

  [2]许洪波.浅析我国政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D].吉林大学,2005.

  [3]吴晓明.国际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3.

  [4]张铃.食品安全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8.

  作者:刘静 单位: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推荐阅读:《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双月)创于1984年,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主办,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通过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将贯彻实施《计量法》所进行的计量检定、技术考核、定型鉴定、样机试验、仲裁检定等技术监督管理权授予经过考核合格后的技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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