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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规划评职论文浅谈城乡弱势群体发展的空间需求

时间:2013年12月18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 要:随着社会的急剧转型和经济的体制的转轨,弱势群体发展的空间需求问题日益凸现,尤其以就业空间和居住空间需求最为突出,必须转化政府职能、规范化规划管理,针对性地为弱势群体提供其空间需求的支持,以保证其真正摆脱目前的弱势状态。

  摘 要:随着社会的急剧转型和经济的体制的转轨,弱势群体发展的空间需求问题日益凸现,尤其以就业空间和居住空间需求最为突出,必须转化政府职能、规范化规划管理,针对性地为弱势群体提供其空间需求的支持,以保证其真正摆脱目前的弱势状态。

  关键词 :城镇规划评职论文,核心期刊,弱势群体,发展空间需求,规划管理应对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进程不断加快和深人,社会分化日益呈现为一种不断加剧的态势,弱势群体现象及其问题日益凸现,开始成为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基本权利,不仅要满足他们生存的要求,而且要满足他们发展的要求[1]。本文探讨了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城乡弱势群体的发展空间需求问题,并提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发展空间需求规划对策。

  1 发展空间需求类型及其影响因素

  弱势群体是指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失去发展机遇和客观条件, 在经济收人、 经济资源占有、人力资本、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导致生存困难、发展机会匮乏、承受力脆弱,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扶助的群体[2]。城市不仅仅是供人们吃饭睡觉的地方,城市空间的组织和城市资源的分布还是社会生态赖以存在的基础,它所提供的便利和就业谋生机会,对弱势群体来说的重要程度要远大于强势群体。在我国,弱势群体发展的空间需求及其形成原因可概括如下:

  1.1 空间需求类型

  弱势群体发展的空间需求分两大类:就业空间需求和居住空间需求。

  1.1.1 就业空间需求

  就业空间需求主要指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水平通常很低,而低学历、低技能又反作用于他们,使其难以获得社会流动和职位晋升的就业机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对于那些毫无职业技能的弱势群体来说,他们只有做点小本生意维持生计。以苏州为例,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游商流贩和拉客摩托车,他们每天过得胆战心惊,随时要提防着城管的突击检查,为此他们不得不流离于大大小小的城市,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而对于那些稍有技能的工人来说,随着技术革命的发展,现代生产需要既懂得技术又会熟练操作计算机的现代工人。那些在传统工业中的手工业者,很容易在自动化的生产中被淘汰。

  1.1.2 居住空间需求

  居住空间需求主要指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城市外来人口在城市内的居住权的保证措施,使得城市外来人口弱势群体,尤其是进城的农民工,无法在城市中享有享有与其收入相适应的固定住所以满足其基本的个人和家庭生活的需要。

  城市化过程中贫民大增,并非由于原市民中发生“两极分化”,而是由于大量新移民(前农民)进城。而中国农民没有地权,不可能卖地,但可能被“征地”而赤手空拳流入城市。他们不能在城市占地,政府不许建立简易住房,又租不起更买不起常规住房,造成大量成家的新移民只能在城内过集体生活,形成表面上比贫民窟好看的集体宿舍(工棚),并把家庭留在农村,而且自己也不可能扎根于城市,通常在“出卖青春”之后便回乡度过余生[3]。

  1.2 空间需求的形成原因

  1.2.1 自身经济基础的差距

  在我国,地域和城乡贫富差距甚至贫富悬是造成弱势群体的主要因素。东部沿海地区地理交通优势突出,经济发达;西部地区地处内陆,与外界的物质交流无优势,久而久之,造成贫富差距越来大造成了贫困人口多就业少的现象。经济基础薄弱带来的是基础设施的落后和教育水平的低下,使得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的人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劣势。流入城市后,在就业和生活方面都相对难以立足。

  1.2.2 国家政府的制度影响

  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往往是紧密联系的。弱势群体多分布在社会底层,较少有机会参与社会政治活动,他们的声音很难在社会中发出来 ,也无法影响政府部门。而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的机会,其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的制定都必须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地避免人为地制造弱势群体。

  1.2.3 企业运行管理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度

  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下降和结构性调整等因素,经常会削减过去长期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大量富余人员。这将导致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下岗职工逐年上升。此外,企业为员工办理保险是有选择性的,往往选择为亲戚、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销售人员投保。外来工参加工伤、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比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还要低。有一些企业经营者将拖欠工人工资甚至欠薪逃逸作为“盈利”的重要手段。这使得底层工人家庭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受到影响,让这些家庭沦落到弱势群体的队伍中。

  2 空间需求带来的影响

  2.1 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经济上的低收入性和社会生活中的贫困性,使得弱势群体在社会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社会群体。他们缺乏职业安全感,对自身和前途充满了悲观,因此在社会生活中有较为强烈的受挫情绪,在心理上难以自我调适,进而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

  弱势群体由于缺乏必要的生活保障以及心理失衡等方面原因,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就苏州地区而言,弱势群体正成为该地区治安、刑事案件的高发群体,甚至成为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老大难”,其中80%以上为盗窃案件。

  2.2 经济得不到长足发展

  一个社会如果忽视了绝大多数主体的发展和经济状况的改善,固然不会获得长足的发展。即使是在短期内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最终也会停滞不前。因此,弱势群体对社会的贡献也是不应忽视的。但现如今,城市弱势群体连最基本的居住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这直接影响了弱势群体的生活境遇。

  以南京为例,在城市化的改造过程中,见到的外迁移民使弱势群体失去了在原有社区从事简单劳动的工作机会,获取信息资源的渠道也受阻,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就业、就学,极大地增加了他们出行的时间和花费。最终由于这种不当的外迁居民也会造成新的贫困【4】

  3 城市规划管理对策

  然而如果面对繁复错综的社会现实,面对各种利益的博弈,要实现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证,也并非简单的某个部门某个时期的事情。如前所述,根据大卫·哈维的观点,应当给予弱势群体权利,是出于弱势者能够知道自己所想有权利,能够有渠道使自己的声音为政府为他人听到[5]。正是因为在社会分配中的权利被长久的忽视,才使得弱势群体的利益处于被侵害的状态。

  3.1 从源头处关爱社会弱势群体

  对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政府应从财力、物力上支援,振兴当地经济,为失业者创造就业机会。提高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是反贫困的重要手段。除了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外,还应对其子女的教育费用进行资助或采取减免特困生的学杂费、建立贷学金制度等,以保证贫困学生受教育的机会。从源头上缩小社会弱势群体的范围。

  3.2 政府针对性地出台相应政策

  “执法为民,为民执法”,作为一个执法者,上路严格执法是无可厚非的,但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应该对弱势群体出台一些倾斜政策,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征收税费等方式,让底层人士通过小本生意来营生而不是一味地打压。拿摩托搭客为例,在广东绝大多数地方,特别是中小城市中,摩托车搭客在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费用之后,可以合法上路搭客,而且一些合法营运的摩托车搭客者,还肩负着业余治安协管员的身份[5]。而对于摊点的设置,可在城区现有设置路段按蔬菜水果、夜市、阳光早餐、擦鞋、日常生活(水果、冷饮、香烟等)给予合理的占道审批安置;除规模摊群外,对零星摊点的设置也可适当放开。通过以上举措来扩展弱势群体的生存空间,以避免更多的弱势群体陷入困境。

  3.3 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居住问题

  在重庆的城市化过程中出现贫民社区,这一现象无可厚非。假使相同条件下,重庆多出的是几百万的两栖人,这个问题可能要比有贫民社区更严重了,尤其是现在的农民工子弟发展到第二代的时候,问题就更严重了。因此针对不同城市化进程阶段,我们应当采取措施合理解决居住问题,即使没有尽善尽美的解决方式,有一些不合理的方式是应该避免的。

  在我看来,解决居住问题可以先解决就业问题,在就业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提供集体宿舍供他们居住,加强他们的职业技能训练,尤其鼓励他们创业的技能。在他们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后,可以到外面租住一些廉价房,自己创业,争取一定资金,最终在城市扎根。或是回乡利用当地的土地资源优势创业,也便没有在城市里的居住空间的限制。

  4 小结

  城市居民所面对的不平等是在人类社会和城市空间之间的一个双向的连续过程,人类社会创造了城市空间,城市空间作为人类生存的环境,又塑造人类社会自身,这被称作一种社会空间的辩证法[7]。弱势群体在给社会带来价值的同时,理应享受应有的城市空间权利。这是城市规划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田野:转型期中国城市不同阶层混合居住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郑杭生: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弱势群体与社会支持[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 陆治中:新时期上海市郊乡镇成人教育发展框架的基本思路[M],中国农村教育,2002.

  [4] 唐晓岚:城市居住分化现象研究——对南京城市居住社区的社会学分析[J],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19、

  [5] 哈维: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社会公正与城市),1973

  [6]市容市政管理.

  [7][美]保罗·诺克斯,斯蒂文·平奇著,柴彦威、张景秋译,城市社会地理学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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