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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城市郊区新农村建设-城市规划论文发表

时间:2021年09月26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城市郊区新型农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模式之一,也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都市郊区的农村也卷入到了城市化的进程中,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建设新型的都市郊区新农村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

  试谈城市郊区新农村建设

  彭德凤 史静

  摘要:城市郊区新型农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模式之一,也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都市郊区的农村也卷入到了城市化的进程中,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建设新型的都市郊区新农村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化;郊区;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城市郊区新农村不是要把农村变为城市,实现农村的城市化,而是要立足郊区农村,通过城乡互动,实现城乡一体化。同样,城乡一体化也不是要实现城乡一样化、统一化、同质化,而是要通过统一城乡规划,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和政策,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促进城乡间的生产要素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使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真正找到“破题”的切入点和解题的方法,即要用抓城市建设的思路来抓农村建设,走出一条真正能“加快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具有内在动力的良性发展之路。笔者通过研究形成了关于城市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初步判断和认识。

  一、弄清城乡之间的关系

  农村和城市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和创新的载体,具有集聚、辐射等功能效应;而农村则是一个相对于城市而存在的地域概念,是城市拓展的空间,具有生产、生活以及保障生态和食品安全等功能效应。现代化的农村不可能脱离城市而孤立发展,而城市也不可能脱离农村得以拓展延伸。

  在新郊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能把城市与农村完全混同,这不是城乡一体化的目的。城乡一体化真正的内涵和目标,不是让所有的农村人口都转移到城市,也不是简单地把城市的楼房搬到农村,把农村变成城市,而是要立足城乡整体功能最优化和整体效能最大化,实现城区、郊区和农村的协调发展与良性互动,让所有人口,无论居住在城市或农村,都能享受现代化的文明富裕生活。因此,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的观念,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

  另外,作为城市郊区新农村建设在规划起点上应更高一点。一是从外部看,必须处理好与周边特别是城市主城区扩张的关系,在对接、互动、融入中发展,不能对立、偏离或游离于城市化趋向。二是从内部看,必须提高新村规划的档次,不能留恋田园风光,应该向城市街区看齐,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在道路体系的设计上,不应拘泥于3.5米的村村通标准,应该提高到5米、9米的标准,有的地方甚至可以预留公交线路。

  二、合理规划,加强村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郊区新农村建设的一大难题是村庄自然布局的分散性和不合理性,如果这一格局不改变,会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难以在每个村进行布局,有限的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现在许多城市郊区农村在村庄规划编制中,普遍存在着论证不足,流于形式,缺乏科学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规划的强制执行力欠缺,使一些村庄建设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在村庄建设、农民住宅选址、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缺乏统筹安排,如供水、供热、供气、排水、垃圾处理、道路硬化、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我们应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合理规划农村建设。

  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为此,我们必须对新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现有状况和未来发展项目进行全面的勘查和适度超前的总体规划,并制定量力而行、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建设方案。另外,有关部门应当将城市和工业基础设施与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尽可能地扩大城市和工业基础设施的服务范围、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让农村分享城市和工业基础设施。

  由于资金和要素的约束,郊区农村不可能同时发展所有的基础设施,尽管这些基础设施都是短缺的,并且短缺程度都比较大,但在具体建设过程中还是应该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一步到位的原则,科学规划、分步建设、逐步完善。从实际出发,根据各个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和社会的贡献因素大小,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基础设施入手,突出重点,择优扶持一批关系群众生产生活,诸如水、电、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三、科学规划农民住宅

  城市郊区的农村的自建住房大多沿袭几千年来的自拆自建杂乱无章,缺乏规划设计,占地面积大,造成大量的土地资源浪费。所以,农民自建住宅的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是构建和谐的节约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科学规划既能使农民住宅美观便捷和生活环境美化,又能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和减轻农民对附属设施的投资。我们应当按标准化进行农村住宅规划设计和整合改造,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不能脱离实际、追求一蹴而就,防止大拆大建一阵风、不尊重农民意愿、不考虑农民生活习惯、强拆强建、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的出现。我们可以采用密集型的方法规划新农村住宅。密集型规划即统一朝向,统一格式,统一楼层,统一前后村庄平直间距。让零散农户向集中靠拢,补充原村庄空缺住宅,让村庄整齐化,也便于配套设施的整改,减少为零散住户修路通电等造成的不必要资源浪费。

  四、积极培育农村建设施工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随着我市城乡一体化事业的不断推进,并伴随着上述农村建设机制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郊区农村的建设将呈现出巨大的建设市场,但目前立身于农村建设的施工企业发育不够,就像改革开放初期的城市建设施工企业一样——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差,显然是不能满足农村建设的需要。对此,一方面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争取一系列鼓励政策,积极培育建设施工企业,如通过多种方式把拥有一技之长的农村泥木工匠组织联合成有一定规模的正式施工企业,添置必要的设备,不断增强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引导在城市里寻找施工企业到了大农村去寻求发展,在支持农村建设的同时不断壮大自己的企业。与此同时,在经济较富裕的城郊村和中心村应率先制定农民建房由分散自建逐步过渡到按规划实行农户间联建,直至过渡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现代化建设模式上来的政策,使农民也与现代市民一样,要建房找建筑公司,或要住房找市场(包括购买新房或旧的二手房),最后有条件的地方由不需并逐步过渡到不准自建住宅。在此政策的引导下,广大农村就一定能逐步培育或吸引面向农村建设的房地产企业。它既有利于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全面提高农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环境建设水平,把广大农民从“终身大事、难事”中摆脱出来;也有利于实施村镇规划,能按规划实施旧村改造,还有利于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目前,我国城市功能整合已十分迫切,针对城市功能都集中在城区中心的问题,很多城市正准备修改城市规划,以解决城市功能向外疏散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引导要素资源向郊区转移,形成新城市、新郊区、新农村的有机互动,是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的一条必由之路。在城市郊区新农村建设中,我们要着重考虑居住功能的提升,可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强化社区管理职能。总之,新农村建设策略应该是以建立在区域差异性基础上的城市化水平为轴线,通过区域功能分工实现城市功能的延续,从而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达到城乡一体化的境界。

  参考文献:

  [1]姚聪莉,任保平.论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的协调发展[J].理论导刊,2007,(12):12-14.

  [2]蔡继明.建设新农村抑或是推进城市化[J].城市,2008,(2):10-12.

  [3]陈雪原.村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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