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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农业科学研究职称晋升要求

时间:2021年01月19日 分类:期刊知识 次数:

濮阳农业科研系列中、高级职称分为: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其中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称,副研究员、研究员分别为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晋升的职称级别越高,那么条件就越为严格,下面学术顾问具体分享 濮阳农业科学研究职称晋升要求 ,评职称农业人员

  濮阳农业科研系列中、高级职称分为: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其中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称,副研究员、研究员分别为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晋升的职称级别越高,那么条件就越为严格,下面学术顾问具体分享濮阳农业科学研究职称晋升要求,评职称农业人员可作为参考:

中高级职称评审

  一、助理研究员评审条件

  (一)科技创新类

  正常申报人员须满足下列3项条件以上(不符合规定学历,须满足下列4项条件以上),其中1、2为必备条件。

  1科技成果奖励:

  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完成人。

  2论文:

  第一作者(执笔)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3项目:

  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农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或参加完成农业科学研究横向合作课题或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

  4论著:

  参编并正式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著作2部以上(每部本人须撰写3万字以上)。

  5标准:

  参加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项以上,并已正式发布。

  6专利及产品: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实现转化应用;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或参加新品种、新肥料、新饲料、新农药、新兽药等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并获省级以上审定(批准)。

  7荣誉称号:

  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学术称号。

  (二)示范推广类

  正常申报人员须满足下列3项条件以上(不符合规定学历,须满足下列4项条件以上),其中1、2、3条须必备2条。

  1示范推广绩效:

  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较好的完成示范推广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符合下列条件。

  在新品种(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示范推广中取得显著成效(有相关总结材料,单位证明);或作为完成人为当地农业生产(含与农业有关的产业)解决生产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显著成效(有相关证明);或在科技推广、科技服务、科技扶贫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不含荣誉称号)。

  2科技成果奖励:

  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以上奖励。

  3论文、论著、科技文章:

  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刊物、报纸上发表论文、科技文章等1篇以上;或参加编写并正式出版科技专著、生产技术手册、技术规程、农民培训教材1部以上。

  4项目:

  参加完成县级(部门)以上农业科技示范推广课题(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或参加完成农业科技服务横向合作课题或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

  5经济效益:

  任现职以来本人参加的技术服务收入累计50万元以上(有相关证明)。

  6荣誉称号:

  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县级(部门)以上荣誉称号或学术称号。

  二、副研究员评审条件

  (一)科技创新类

  正常申报人员须满足下列3项条件以上(不符合规定学历、资历,须满足下列4项条件以上),其中1、2为必备条件。

  1科技成果奖励:

  国家科技成果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县属研究单位的科研人员,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2论文:

  以第一作者(执笔)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被SCI、EI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从事科技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以第一作者(执笔)在本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科技管理类论文3篇以上。

  3项目:

  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限前5名)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农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或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限前5名)承担并完成农业科学研究横向合作课题或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上)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

  县属研究单位科研人员,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限前5名)承担并完成县级以上农业科学研究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或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限前5名)承担并完成农业科学研究横向合作课题或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

  4论著:

  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参编正式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著作2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5标准:

  参加(限前7名)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并已正式发布;或参加(限前5名)制(修)订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已正式发布。

  6专利及产品:

  作为主要发明人(限前5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并转化应用;或作为主要培育人(限前5名)获得植物新品种权授权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研制人(限前3名)完成新品种、新肥料、新饲料、新农药、新兽药等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1项以上并获省级以上审定(批准)。

  7荣誉称号:

  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学术称号。

  (二)示范推广类

  正常申报人员须满足下列3项条件以上(不符合规定学历、资历,须满足下列4项条件以上),其中1、2、3条须必备2条。

  1示范推广绩效:

  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示范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符合下列条件。

  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在新品种(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示范推广中取得显著成效(有相关总结材料,单位证明);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为当地农业生产(含与农业有关的产业)解决生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在县以上区域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有相关证明);或在科技推广、科技服务、科技扶贫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受到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不含荣誉称号)。

  2科技成果奖励:

  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完成人;或省(部)级丰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县属研究单位的科研人员,省(部)级丰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3论文、论著、科技文章:

  以第一作者(执笔)在正式出版刊物、报纸上发表论文、科技文章等3篇以上;或参加编写并正式出版科技专著、生产技术手册、技术规程、农民培训教材2部以上(每部本人须撰写3万字以上)。

  4项目:

  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限前3名)承担并完成市(厅)级以上农业科技推广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或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限前3名)承担并完成农业科技推广、技术服务横向合作课题或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上)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

  县属研究单位的科研人员,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限前3名)承担并完成县级以上农业科技推广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或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限前3名)承担并农业示范推广、技术服务横向合作课题或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1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

  5经济效益:

  任现职以来本人起主导作用的技术服务收入累计100万元以上(有相关证明)。

  6荣誉称号:

  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市(厅)以上荣誉称号或学术称号;或获得省(部)级丰收贡献奖。

  三、研究员评审条件

  (一)科技创新类

  正常申报人员须满足下列3项条件以上(不符合规定学历、资历,须满足下列4项条件以上),其中1、2为必备条件。

  1科技成果奖励:

  国家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2项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2项的第一完成人。

  2论文:

  以第一作者(执笔)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被SCI、EI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

  从事科技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以第一作者(执笔)在本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科技管理类论文5篇以上。

  3项目:

  作为主持人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农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或作为主持人承担并完成农业科学研究横向合作课题或项目(经费20万元以上)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

  县属研究单位的科研人员人员,作为主持人承担并完成市(厅)级以上农业科学研究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或作为主持人承担并完成农业科学研究横向合作课题或项目(经费15万元以上)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

  4论著:

  作为主编参编正式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著作3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5标准:

  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并已正式发布;或主持制(修)订行业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已正式发布。

  6专利及产品: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并转化应用;或第一培育人获得植物新品种权授权1项以上;或作为第一研制人完成新品种、新肥料、新饲料、新农药、新兽药等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2项以上,并获省级以上审定(批准)。

  7荣誉称号:

  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学术称号。

  (二)示范推广类

  正常申报人员须满足下列3项条件以上(不符合规定学历,须满足下列4项条件以上),其中1、2、3条须必备2条。

  1示范推广绩效:

  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示范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符合下列条件。

  作为主持人在新品种(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示范推广中取得显著成效(有相关总结材料,单位证明);或作为主持人为当地农业生产(含与农业有关的产业)解决生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在市以上区域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有相关证明);或在科技推广、科技服务、科技扶贫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不含荣誉称号)。

  2科技成果奖励:

  省(部)级丰收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省(部)级丰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县属研究单位的科研人员,省(部)级丰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3论文、论著、科技文章:

  以第一作者(执笔)在正式出版刊物、报纸上发表论文、科技文章5篇以上;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科技专著、生产技术手册、技术规程、农民培训教材3部以上(每部本人须撰写5万字以上)。

  4项目:

  作为主持人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农业科技推广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作为主持人承担并完成农业科技推广、技术服务横向合作课题或项目(经费15万元以上)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

  县属研究单位的科研人员,作为主持人承担并完成市(厅)级以上农业科技推广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或作为主持人承担并完成农业科技推广、技术服务横向合作课题或项目(经费10万元以上)2项以上,并通过结项验收。

  5经济效益:

  任现职期间本人起主导作用的技术服务收入累计200万元以上(有相关证明)。

  6荣誉称号:

  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学术称号;或获得省(部)级丰收贡献奖。

  以上就是农业科技人员晋升职称条件,其中副研究员和研究员也是可以破格晋升的,只是破格晋升条件是比较严格的,更为详细的要求您也可以与该平台学术顾问交流,结合您的情况为您制定详细的评职方案,这样也不耽误您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