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05月23日 分类:期刊知识 次数:
食品专业晋升职称有什么晋升条件?食品专业人员包含从事食品营养设计与评价、特殊食品研发与生产、食品工程、制药工程、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工程技术人才,他们可以评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评职称级别越高,那么条件就越为严格。
正常晋升食品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如下:
达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国家级。获国家级表彰1次,参考其它业绩;或获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第6名后定额内人员)1次;或完成(前5名)国家科技部下达的国家级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参考其他业绩。
2.全国性。获全国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第 3、4、5 名)1次,或二等奖(第2、3、4名)1次,或三等奖(第1、2名)1次;或完成(前5名)国家部委颁布实施的标准1项;或完成(前4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3.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 2 项;或获省级科技奖一等奖(第3、4名)1 次,或二等奖(第2、3名)1次;或完成(前3名)省市场监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1项;或完成(前3名)省科技厅下达的省级项目1项,通过验收结题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4.其它。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第 6、7名)或省级科技奖一等奖(第 5、6名)1次并获国家部委、省级二、三等奖(定额内人员)任意1次;或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第1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 1 项。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1次,或获市厅级科技奖一、二等奖(前2名)1 次。
2.完成(前7名)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国家药典委下达并颁布实施的标准提高、补充检验方法1项;或完成(前5名)省市场监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标准、规程、规范 2项。
3.完成(前2名)市厅级本专业重点科研项目2项,并通过验收结题和成果登记。
4.获国际专利(前3名)1项,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2项;或作为第1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并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作为第1完成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项。上述专利必须与本专业相关,除国际专利外,至少1项获得成果转化,并提供佐证转化的依据。
5.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S(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收录1篇;或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撰稿人,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撰稿人,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6.独著或主编正式出版食品药品工程及相关专业学术专著或列入计划的教材或译著1部;或作为合作者,撰写12万字以上。
7.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县委县政府以上授予的先进称号1 次。
8.获得本专业全国技能竞赛一、二等奖1次或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以上。
9.本人研究的课题、项目、发明创造等,虽未列入科技计划、获奖,但确实解决了全省本行业、本领域的技术难题,经业内3名及以上同行在职正高级专家签订诚信承诺实名推荐。
10. 党的十八大以来,受聘为国家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5年以上。
11.任现职前曾获全国性表彰或全国性科技三等奖(前4名)以上奖励的,参考其他业绩。
以上业绩条件标准第1-4项,每达到1项就计算为达到 1 项条件标准,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累计计算。
正常晋升食品专业高级工程师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如下:
须达到下列第(一)款或第(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
1.全国性。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二等奖(定额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3名)1次;或完成(前7名)国家部委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1项;或完成(前 6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项目1项,通过验收结题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2.省级。获省级表彰1次或省级科技奖一等奖(定额人员)1次,参考其它业绩;或获省级科技奖二等奖(第2名后定额人员)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参考其它业绩;或完成(前 5名)省市场监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1项,参考其它业绩;或完成(前4名)省科技厅下达的省级项目1项,通过验收结题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全省技能竞赛一等奖1次,参考其它业绩。
3.市厅级。获市厅级表彰2次;或获市厅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市厅级科技一、二等奖(前2 名)1次,参考其它业绩。
4.其它。获县(区、市)委县政府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定额人员)1次,并获市厅级科技一、二等奖(前3名)1次;或获市厅级科技三等奖(前2名)1次并获县(区、市)科技一等奖(前2名)1次。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 3项:
1.获厅局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前2名)1次,或获 (县、区、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前2名)2次。
2.完成(前6名)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通过验收结题和成果登记;或完成(前2名)省级项目子课题,通过验收结题。
3.完成(前4名)市厅级本专业重点科研项目1项,并通过验收结题。
4.完成(前3名)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国家药典委下达的标准提高项目、补充检验方法1项,并颁布实施;或完成(前3名)省市场监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1项。
5.获国家发明专利(前2名)1项;或作为第1完成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作为第1完成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上述专利必须与本专业相关且至少1项获得成果转化,并提供佐证转化的依据。
6.完成(前3名)省市场监管部门验收结题的重点科研项目1项。
7.获得本专业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1次。
8.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撰稿人,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9.独著或主编正式出版药学及相关专业学术专著或列入计划的教材或译著1部;或作为合作者,撰写8万字以上。
10.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至少1名获单位主管部门授予的先进称号1次。
11.获得年度考核3次以上优秀。
12.党的十八大以来,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担任全省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
13.虽未获本款所列奖项名称及名次、荣誉称号级别、竞赛名次等,但其成果确实解决了食品药品工程领域的重要难题,经业内3名及以上同行正高级专家签订诚信承诺实名举荐。
14.任现职前曾获省级表彰或省级科技三等奖(前3名)奖励的,参考其他业绩。
以上业绩条件1-7项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标准。其它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
正常晋升食品专业工程师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如下:
1.获厅局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获 (县、区、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前6名)1次。
2.参与完成(定额内人员)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通过验收结题;或完成(前6名)省级项目子课题1项,通过验收结题。
3.参与完成(前6名)市厅级本专业重点专项科研项目 1项,通过验收结题。
4.参与完成(定额内人员)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国家药典委下达的标准提高项目、补充检验方法1项,并颁布实施;或完成(前6名)省市场监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1项。
5.获国家发明专利(定额内人员)1项;或获(前2名)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
6.完成(前6名)省市场监管部门的科研项目1项,并通过验收结题。
7.获得本专业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1次。
8.完成能够体现本人主要工作业绩的技术工作报告1份,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 1篇可代替技术工作报告。
9.培养指导至少1名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
10.获得年度考核2次以上优秀。
以上业绩条件1-5项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标准。其它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
以上是甘肃省食品专业人员可评定的职称,以及评职称业绩成果条件,除了可以正常晋升外,还可以破格晋升职称,具体破格晋升条件严不严,您可以分析所在省市下发的职称通知里的要求,尤其是学术成果要求方面,对学术成果安排有不懂的,比如:论文格式、论文版面、发表国内期刊、发表国外期刊、申请专利、著作出书等等,可以搜索本平台有没有值得借鉴的内容,也可以直接跟学术顾问沟通,提高问题解决效率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