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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及评职论文发表范文

时间:2013年11月25日 分类:新闻中心 次数: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城市规划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则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城市规划论文发表范文:

  城市规划评职论文范文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摘要:所谓的城市土地资源管理就是指政府根据国家的与城市土地资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城市土地资源的分配、占有、使用等实行组织、规划、监督和控制等活动。本文对我国的城市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同时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应对对策。

  关键词:城市规划评职论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土地资源,城市,现状,管理,对策

  城市土地资源指的是城市市区以内的土地资源,作为城市建设的空间载体,为城市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人口增长提供了必要的空间和场所,成为了推动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虽然城市土地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有限的自然资源,但是其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竞争力的保持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怎样加强城市土地资源的管理,以使其能够发挥最大效益,进一步扩大城市的经济总量,加强城市对劳动力的吸收接纳能力,提高城市的承载力,使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得到提升,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地方政府需要思考的重要内容。

  1、我国的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现状

  我国的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现状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另一个方面是同时发生了政府宏观机制失控和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失灵现象这样的怪圈。我国的城市土地资源的矛盾在当前主要表现在以下这些方面:

  1.1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协调度不够

  城市建设将总体规划作为依据,并且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进行定制,但是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则是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双方需要在制定规划时进行充分的交流,这样才能使这两个规划能够充分协调,否则,会对往后的建设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比如由土地利用规划所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有的处于城市发展用地的控制区内,也有一些甚至在近期建设用地的范围内,这样一来就会使科学合理的建设行为在实施上存在相当的困难,尤其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项目,常常因为征地而影响了速度和效益。

  1.2建设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的步调不够一致

  虽然法律法规已经对土地管理及建设规划管理的程序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会出现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不力等现象,于是导致这两个方面在管理上时常发生脱节,给土地管理和城市建设带来影响,使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得不到保证,或者导致办事效率低下进而影响建设的速度。这一现象涉及到的主要是管理体制与领导体制的问题,需要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和城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协调一致。

  1.3城市用地紧张和土地浪费的并存现象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政府已经加强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强度,城市中的土地资源遭到过度的利用,这一现象致使城市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更新能力被破坏。虽然我们国家的城市用地面积在快速增长,但是城市中的人均占地面积还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人地矛盾非常突出,城市地皮紧张、道路堵塞、交通不便、住宅拥挤、教育体育等基础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实际需求。而在这样的形势下,城市土地在使用过程中的浪费现象又是非常突出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土地资源被无偿划拨并无偿使用,导致了许多城市土地陷入早征迟用、多征少用,甚至是征而不用的怪象,更有些城市无视中央和上级政府要求以及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擅自对土地进行乱征乱批,盲目发展所谓开发区,最后却“开而不发,围而不用”,致使土地资源被大量的浪费。

  1.4城市土地市场化的运作有待规范

  为了进行多渠道的城市建设资金筹集,有些地方喜欢将黄金地段的土地进行拍卖,这种运作方式并无对错,却往往和预期目标背道而驰,没有对城市功能分区的需求进行充分考虑,也没有按照城市规划进行严格控制,于是无法将土地使用的方向摆正,出现将适合做绿地的土地用来建房等现象,而客观存在的行政干预使法定的建设规划被人为地当成了一纸空文。在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时充分考虑该城市的近期目标和远期发展关系,才能协调好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才能做到对城市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政府部门需要着眼于长远利益,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对城市的绿地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进行适当调整,使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景观得到改善,完善城市的功能进而提高城市的吸引力,达到对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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