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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2年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须知

时间:2023年01月30日 分类:新闻中心 次数:

各位老师们,新年好。参加称评审的材料都准备好了吗?1月13日广东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了,还没有准备好的老师们抓紧时间了。以下了部分通知内容: (一)受理范围 1.广州市、深圳市负责本市域内中职正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其他地级

  各位老师们,新年好。参加称评审的材料都准备好了吗?1月13日广东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了,还没有准备好的老师们抓紧时间了。以下了部分通知内容:

  (一)受理范围

  1.广州市、深圳市负责本市域内中职正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其他地级以上市负责本市域内中职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

  2.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高等学校负责本校中职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

  3.省教育厅所设的中职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除广州市、深圳市外其他各地级以上市中职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职称资历年限计算,起算时间为担任本级职称对应职务之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推荐评审条件

  3.教师资格要求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执行,文化课、专业课教师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等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由企事业单位进入中职学校的人员,中职教育工作年限小于文件规定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的,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须不少于其中职教育工作年限。

  5.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6.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中职教师,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中职教师职称。

  (三)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

  (1)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本年度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计划。2021年度中职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尚未受聘上岗的,计算正高级教师岗位空缺数时,须扣除评审通过人员数。各校(单位)各等级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对应等级岗位空缺数。鼓励各地通过“跨校评聘”的方式对中职学校教师进行推荐,推荐人选的接收学校应有空余对应等级教师岗位,推荐人选通过职称评审后,应在3个月内聘用到接收学校,且3年内不得再调动。各地各单位报送推荐人选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2)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2.考核推荐

  (1)学校(单位)组织竞争推荐。学校(单位)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或教研员不少于4人),当申报人在学校(单位)内部公开述职后,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2)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推荐委员会成员,与申报人或申报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与申报人是夫妻关系或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情形的,实行回避。

  (3)学校(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履职表现、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其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有关要求和现行职称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送至省教育厅评委会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上半年完成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2.报省教育厅进行中职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各有关单位,须于2023年3月3日前在申报系统上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提交。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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