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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22年自然科学研究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通知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分类:新闻中心 次数: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功能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功能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4. 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申报评审条件

  1.2022年全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主要依据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科字〔2021〕146号)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科字〔2021〕7号)。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二、填报要求

  (一)论文著作和成果奖励要求

  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著作、论文、成果和受奖项目等。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论文(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期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本人撰写并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著作)不超过3篇(部)(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与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相关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与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相关的其他材料均可填报(不超过3项),包括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著译著、技术标准规范、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成果转移转化成果、已结项通过鉴定的课题、科技咨询和管理服务成果或全面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奖励等。

  (二)任职年限要求

  取得职称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

  2.学历学位信息:请准确填写并上传原件扫描件。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3.现专业技术职称:请准确填写并上传现职称证书。改系列申报人员还需上传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扫描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4.近5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填写近5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

  5.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上传原件扫描件,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

  6.取得现职称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数量不超过3项,并上传原件扫描件(论文需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著作需上传封面、编委会页、目录页、内容页等),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论文、著作和作品;填写时间为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7.上传其他附件:上传《“六公开”监督卡》。

  (二)纸质材料申报

  1.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5份,由“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导出,A3纸正反面打印。《评审表》需要个人或单位填写意见、签名、盖章的内容要完整,单位推荐意见应填写“经审核,该同志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并按要求签名、盖章,确保没有空项、缺项。

  2.主管部门或呈报部门报送的材料

  呈报单位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材料需经工作单位及呈报部门审批盖章,报送材料封面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详细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申报职称资格、申报方式。实际材料件数与档案袋封面目录必须相符。申报材料一律由各主管部门或单位汇总后统一上报,不得指派申报人员携带个人材料上报。

  三、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成立推荐委员会,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显著位置、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单位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中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的;(2)不符合填写规范的;(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的;(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评审工作期间,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保留调阅申报人职称评审材料原件的权利。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政策及泰安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职称申报评审收费应严格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收费标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60元;

  (三)报送时间:请有关单位于10月28日前进行网上申报,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评审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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