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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

时间:2019年12月11日 分类:政法论文 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同时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单独设立一章,并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笔者结合多年的办案工作实践,谈谈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如何开展检察监督的问题。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同时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单独设立一章,并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笔者结合多年的办案工作实践,谈谈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如何开展检察监督的问题‍‌‍‍‌‍‌‍‍‍‌‍‍‌‍‍‍‌‍‍‌‍‍‍‌‍‍‍‍‌‍‌‍‌‍‌‍‍‌‍‍‍‍‍‍‍‍‍‌‍‍‌‍‍‌‍‌‍‌‍。

立案诉讼

  一、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

  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由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一十三条详细规定了人民法院对诉讼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可以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形。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防害执行活动的相关人员也可采取强制措施。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可以采取拘传、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直至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二、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启动程序

  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启动程序必须坚持依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根据“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时,因为涉及到相关人员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所以应当经合议庭讨论,报分管院长审批或院长决定后才能实施。审判长或审判员都无权独立作出决定,且合议庭的讨论记录和院长审批件须附卷。

  如果审判长或审判员擅自决定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给相关人员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应当依法视情节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而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退出法庭的强制措施时,因为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具有即时性、突然性,短暂性等特征,不可能中断审理活动,临时组成合议庭讨论是否应当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给予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可以由审判长根据实际情况,果断作出决定,立即当场实施,以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但是应当将实施过程如实记入庭审笔录。

  三、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

  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应当坚持法定原则。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到底由谁负责实施呢?这要根据妨害民事诉讼的具体情形,区别对待。对于在庭审中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实施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的,经审判长作出决定后,应由现场负责押解被告人、维持法庭秩序的司法警察负责实施;而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拘传、拘留强制措施的,须经院长批准后,同样应由司法警察负责将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拘传到指定地点接受传讯或交由公安机关看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处以罚款时,应交由人民法院专门负责案件执行工作的执行人员依据《罚款决定书》的内容负责实施。执行人员在执行完毕后,应将相关材料交给案件承办人附卷,归档。

  四、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监督依据及监督方式

  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采取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实行监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当然也包括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

  具体而言,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采取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监督就是对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适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这种监督主要是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监督,所以应当以书面审查为主,以必要的调查核实为辅进行监督。

  主要审查人民法院对存在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相关人员或者有协助履行义务的相关单位或者其负责人员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是否正确、法院内部报批审批程序是否合法、拘留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罚款是否超出法定标准等违法情形。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发现审判人员或者执行人员在采取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过程中同时还涉嫌其他职务犯罪的,应依法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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