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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机会与生活方式的互构生成性及其社会治理启示

时间:2021年03月03日 分类:教育论文 次数:

摘要:美好生活的创造实践以生活机会为制约条件,以生活方式为呈现手段。由供给侧的机会、需求点的机会和活动端的机会共同构成的美好生活机会,影响了生活方式的广度与高度;而由意义、需求和活动形式共同构成的生活方式,则在一定水平上建构着生活机会。生活

  摘要:美好生活的创造实践以生活机会为制约条件,以生活方式为呈现手段。由供给侧的机会、需求点的机会和活动端的机会共同构成的美好生活机会,影响了生活方式的广度与高度;而由意义、需求和活动形式共同构成的生活方式,则在一定水平上建构着生活机会。生活机会与生活方式之间的互构生成性,为社会治理提供了生活本体论框架下的新启示。研究对于以创建美好生活为目标的社会治理具有基础理论价值和参考借鉴意义。

  关键词:生活机会;生活方式;互构生成;社会治理

社会学研究

  以创造“美好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为本质要求的社会发展实践,需要构建起相应的“生活本源性”理论体系。围绕着生活,有两个重要维度,一是生活的基础性制约条件“生活机会”;二是怎样生活的呈现方式“生活方式”。作为生活链条上首尾呼应的两个环节,对其各自含义与相互关系的探讨将为如何进行良性社会治理、更加有效地带领全体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提供支持。目前在我国的相关学术研究领域,自20世纪80年代于光 远、王玉波、王雅林等学者开始“生活方式”研究以来,至今在生活方式研究中取得的成果相对于“生活机会”而言要丰硕得多,生活方式概念也得到了清晰界定。但是直接以“生活机会”为研究对象的前期成果相对薄弱,有待丰富与完善。

  截至2020年11月20日,在中国知网以“生活机会”为篇名检索词,能够查询到的中文学术期刊文章仅有8篇;以“生活机会”为检索关键词可查询到的中文学术期刊文章仅有10篇。为数不多的直接研究中,更多的是将生活机会作为被制约因素,探寻诸如住房、家庭经历、社会变迁等对生活机会的影响,研究结果证明了生活机会的均衡、充分性均有待提升,但并未形成对生活机会概念内涵与外延的明确框定[1-3]。

  在此情况下,更是鲜见对生活机会与生活方式的互构关系的研究。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现实需求与学术研究的深化需要,都提出了要在美好生活需求的视域下认识“生活机会”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厘清其与生活方式的关系的要求。因此,研究有待在新时代、新矛盾的社会背景下,从创造美好生活出发,构建起完善的生活机会概念结构,进而探讨其与生活方式的关系,进而厘清生活机会之于美好生活的重要价值。基于这一现实情况,本文对“生活机会”的内涵及其与“生活方式”的互构生成性进行理论分析,进而梳理出其带来的社会治理生活本体论启示。分析将结合浅显易懂的鲜活案例,从而避免由于晦涩的论述导致理论与现象的割裂。

  一、理解何为“生活机会”与“生活方式”

  (一)“生活机会”的内涵与结构“生活机会”(life-chances)一词最早起源于韦伯对阶级的分析,他认为生活机会意味着在不同形式的社会以及社会的不同区域中,人能够生存下来的机会,以及一系列范围广泛的倾向和能力[4]。在韦伯之后,国外学术领域针对生活机会在心理学、行为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之间展开了较为广泛的跨学科研究。学者们试图从多角度来诠释其所提出的机会、倾向与能力。

  包括:机会视角的解释。吉登斯将生活机会理解为个人所拥有的能够分享在既定社会中由社会所创造的经济和文化产品的机会[5]130-131。费立民则认为,生活机会是指漫长生命中让人能够生存下来的机会,而生存不仅涉及收入还涉及福利,因此其不仅是保持生命特征,还应该是活得好[6]。而维基百科指出,生活机会是指个人能够提升自身生活质量的机会。也可以认为它是指个人能够获取稀缺有价值的资源的机会[7]。能力视角的解释。库诺提出,生活机会是指个体可以满足自身所需的能力,包括获得所需之物、参与职业劳动以及得到内在满足的能力①。阿马蒂亚·森所提出的人享有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也可以看作是生活机会[8]。

  要素罗列视角的解释。达伦多夫则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将生活机会界定为人可以用来改善自我和家庭生活质量的一切与生活相关之物,包括收入、福利、机会等等[9]。肯德尔提出,韦伯所提到的机会是指个体获得可见的(如衣食、住所等)和不可见的(如教育、医疗保健等)资源的水平②。基于上述内容,可做如下判断:生活机会的定位是创造美好生活的机会;生活机会的维度包括供给侧的机会、需求点的机会和活动端的机会;生活机会的影响因素包括外部供给与内在能力两个环节。

  综合所有判断,可以将生活机会界定为:生活机会是主体人在自身能力和外部供给的约束下,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生活所需,保持安全健康生存的基础上,生产更深层、更广泛的生活需求,并能够采取有效行动,进一步谋求自身发展、创造所期待的美好生活的机会。显然,从这一概念出发,可以发现生活机会包含了层次递进的不同水平的机会,依次为:生存机会———安全健康机会———谋求发展机会。因此,对于我国而言,在带领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道路上,要从外部保障三层次生活机会的均衡、充分发展;也要从内部提升谋求与创造三层次生活机会的能力②。

  (二)“生活方式”的内涵与结构“生活方式”是本文的又一核心概念。

  此处借鉴王雅林的生活方式定义③:所谓生活方式,是指在现实的社会网络关系和生活资源供给条件下,人们是如何通过价值选择建构自己的生活需要,从而获得自己想要的那种有意义的生活的。从这一概念出发,可以发现生活方式是由基于价值选择而构建起的三维要素“生活需要”“生活意义”“活动形式”构成的。置于美好生活的视域下理解三维要素的具体所指,可以发现:生活需要直接体现了具身性的每一个个体在构建美好生活蓝图时的期望,它以人们所希望得到的物质与非物质保障的诉求为直接表征。

  一方面生活需要直接呈现了人们为实现美好生活所必备的工具性要素包括什么;另一方面作为基础条件,生活需要得到的满足程度也是人们判断生活是否美好的直接依据。生活意义是对生活的价值定位与目标设定,它直观地表现为对“怎样的生活才是值得过的”的判定。跳出个体视角从社会整体维度来看,在意义与价值层面,生活方式可以区分为建设性的生活方式与破坏性的生活方式;积极的生活方式与消极的生活方式。落入美好生活视域下,生活意义直接体现为对“怎样的生活才是美好的”这一问题的回答。

  二、“生活机会”对“生活方式”的制约生成作用

  将生活机会纳入生活方式的框架,可以说生活机会是生活方式的一个影响因素。对于个体而言,能够采取何种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的可能性,受限于其自身内在谋求生活的能力和外部生活条件所共同塑造的生活机会。早在韦伯对生活机会的阶层分异如何制约了不同阶层可能的生活方式的分析中,就表明了生活机会对生活方式的制约作用。韦伯指出,阶层是“共同享有某种具有特殊影响的生活机会状况的人”[4],这意味着不同的阶层位置对应着不同的生活机会,人们所处的阶层位置决定了他们生活选择机会的大小[7]。而阶层同是以生活方式为特征的,不同阶层的生活方式有明显差异①。生活机会的阶层差异意味着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12]。本部分要从学理上回答“生活机会到底怎样制约了生活方式”这一问题。

  三、“生活方式”对“生活机会”的建构功能

  生活机会具有客观规定性,但这并非其全部特性,它同时也是建构出来的。在生活机会的建构中,生活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广田康生在其《移民与城市》中,论述了日本血统的南美人,怎样通过自己的主体建构创造自己的生活机会,从而使得现有社会条件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服务。这些论述证明了生活方式对生活机会的建构功能。人们常说的一个关于兔子购买胡萝卜的小故事①,以一种浅显易懂的方式描述了主体怎样基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为自身创造生活机会。在原有生活条件下或生活方式既定的情况下,需要回答的是,怎么通过自己的努力把原有的条件改造成自己的机会。首先,先在的生活方式可以通过作用于宏观环境或微观环境,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由外部条件制约的生活机会。

  一方面,先在生活方式通过作用于社会、经济和政治等领域,创造新的外部生活机会。生活方式中所表现出的群体共性变化、需求、机会等,均能够作用于社会、经济、政治等宏观领域,从而促使宏观环境的全面改进,以为生活方式的优化提供更好的机会。这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有着诸多案例。以老年群体的生活方式与生活机会的变革为例。随着我国老龄化加剧,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了独居、空巢生活,该群体的日常生活从传统的享天伦之乐的形式转变成自我照顾。老年群体的生活方式变迁作用于政治领域,于是推进养老事业的社会力量参与及三社联动的相关政策出台;作用于经济领域,表现为兴起了各类老年经济产业,包括养老地产、养老院等等;作用于社会公益领域,表现为出现了很多直接关爱老人的公益团体。

  另一方面,主体“人”的生活方式同样可以作用于微观环境,从而为自身创造更好的生活机会,以满足自身的生活所需。一个住宅区的公共设施的更新与添加,是业主们基于自身生活方式作用于物业或社区而为自身建构的生活机会;校园里校舍的改建、运动场所的开放、文艺演出的组织,是高校学生将自身的生活方式诉求反馈给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进而为自己建构的生活机会。

  四、生活机会及与生活方式的互构生成性对社会治理的启示

  基于前文的论述可以发现,在以“创造美好生活”为导向的社会发展道路上,作为生活怎样现实呈现的生活方式与制约人们可以怎样生活的生活机会之间,存在着互构生成的关系,这一关系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与具体方向。首先,社会治理需要确立“生活本体”的基础性观念,立足于两方面设计治理思路,首先要立足于创造有助于过上美好生活的生活机会;其次要为生活方式建构生活机会提供条件。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的治理思想与话语体系都借鉴于西方。然而,西方的话语体系是摸索西方科学主义的社会科学,在其中,生活方式作为软的存在,是处于被忽略的边缘、弱势地位。

  而我国的“美好生活”核心地位确立的同时,也等于确立了“生活”的社会发展本体地位①。此时,显然游离生活的治理理念与话语体系是无法解决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因为如此,在社会治理层面,我们需要建构自己的“生活本体”理论基础,构建起“生活本体论”的社会治理与测量框架。今天,我国把满足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放在首位,我们必须要在观念与话语体系上解决西方的话语体系研究外壳将生活的体系遗忘的问题,把生活纳入社会的核心结构。

  而在“生活本体”的治理框架之下,生活机会与生活方式是两个重要的要素,二者作为生活的起始点与归宿极,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与评价标准。显然,以生活为本体,实际上也是以人们怎样生活为本体。国家发展得好不好,社会治理得优不优,可以直观地通过人的生活方式来体现。生活方式作为呈现人们怎样生活的外显形式,其是否现代化、是否文明、是否有意义,均是衡量生活质量与水平的重要依据。因此,创造美好生活的社会治理,要关注如何创造社会倡导、人们期望的生活方式。

  这也就意味着,社会治理要以美好生活所规定的生活方式维度为目标和方向标。而在这一方向标的引导下,社会治理的具体工作在于“生活机会”的扩大。一方面,从外部供给层面,为人们展开美好生活方式提供条件支持;另一方面,为人们基于已有生活方式和生活的确定需求为自己建构有利的生活机会创造条件。

  社会论文投稿刊物:《社会学研究》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主办的一级学术刊物,创刊于1986年1月。该刊以学术研究及为世界社会学知识发展做出独到贡献为目的,以有效促进学术交流、开放学术天地、促成中国社会学学术进步为宗旨;强调以规范的经验研究为基础,提炼学术思想。

  事实上,上海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是这方面的鲜活案例。应当说,生活机会的社会治理,尤其要注意均衡性和充分性的问题。其次,基于生活机会与生活方式的互构生成性,可以看出如下问题在未来社会治理中值得深入思考。以上所提问题,对于社会治理和创造美好生活而言具有重要的价值,本文限于篇幅及内容核心主线的限制,未能给这些问题以详尽回答。这些将是笔者未来着重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李丹阳,李蕤.童年期家庭不良经历与个体成年早期生活机会的研究[J].北京社会科学,2020(9):13-21.

  [2]魏万青,高伟.经济发展特征、住房不平等与生活机会[J].社会学研究,2020,35(4):81-103,243.

  [3]黄晓星,林滨.社会变迁与生活机会:1977年以来的生命历程研究[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5(4):54-62.

  [4]WEBERM.EconomyandSociey[M].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78.

  [5]GIDDENSA.TheClassStructureoftheAdvancedSocieties[M].London:Hutchinson,1973.

  作者: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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