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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高校生态伦理教育的理论构建与实践路径

时间:2020年01月09日 分类:教育论文 次数:

摘要:生态伦理教育是高校环境教育和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农林高校加强生态伦理教育,既适应其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体系,又符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通过分析农林高校生态伦理教育的现状,认为生态伦理教育的理论构建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以马克思主义

  摘要:生态伦理教育是高校环境教育和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农林高校加强生态伦理教育,既适应其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体系,又符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通过分析农林高校生态伦理教育的现状,认为生态伦理教育的理论构建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观教育,以“天人合一”为根本的中国传统农林生态观教育,以价值为导向的动植物道德观教育。为此,农林高等院校应该完善生态伦理教育教学的课程体系建设,营造人与自然和谐优美的校园生态环境,开展农林生态伦理教育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逐步探索符合农林高等院校特色的生态伦理教育机制。

  关键词:生态伦理教育;农林高校;理论;实践

农业生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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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伦理是在生态文明新时代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准则之一,其中调适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态伦理的核心,而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秩序规范是生态伦理得以建立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一门应用伦理学,生态伦理侧重于“生态人”的培养,“从生态人格的获得到生态兴趣的激发、生态习惯的养成,直至生态行为的规范……都要形成人与自然稳定而又和谐的互动与沟通。”[1]

  生态人的培养要及早进行,系统的学校教育资源教化普及是最主要的途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曾经说过,“任何人想要引入某种看似有理的教诲,就不得不从大学开始。年轻人对自己所教导和传播的东西的真实性越是肯定,他们在这样做时就越是朝气蓬勃,充满活力。”[2]

  因此,生态伦理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伦理教育旨在将生态伦理的基本价值理念贯彻于不同层级的教育实践之中,培养具有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道德理念的“生态人”。在高等农林院校中,加强生态伦理教育既可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又可以凸显自然的整体价值,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开展生态伦理价值观教育,也是农林高校进行生态素质教育和大学生道德观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折射,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主要立足于农林高等院校,探讨其在生态伦理教育领域的现状、理论构建以及实践路径。

  一、农林高校生态伦理教育的现状

  从生态环境的视角而言,农业和林业都与自然保护和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密切相关,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林高校作为农林类及生态环境类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所培养的人才生态道德和生态文化素养的高低将直接体现着生态文明及生态社会建设的发展层次。因此,探讨当下农林高等院校生态伦理教育的现状就显得尤为必要。依据笔者所在的林业院校的实际情况来看,生态伦理教育尚未形成系统的、特色鲜明的教育模式,对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概述如下。

  (一)对生态伦理教育的认识不到位

  哲学家黑格尔断言,教育本质上是伦理教育。审视当前的教育情景,在功利主义和商业社会法则的驱动下,其本质趋向边缘往往可能被遮蔽,这也是高校生态伦理教育淡化的根本原因。当下,农林高校的生态伦理教育主要集中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相关内容之中,未能与农业和林业等相关专业进行有效的整合。究其原因:

  1)生态伦理学研究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主张自然本身的道德身份或将自然物种看作与人一样拥有存在和生命权利的实体。这种观点很难契合作为“生产-消费”型的社会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和需求,而对农林相关专业的知识学习和研究,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满足人类社会对高效农业和林业的需要。因而,对农林所及的生态环境的伦理考量自然也就弱化,甚至有人质疑,人与自然之间是否存在真正的伦理关系。

  2)高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大都是围绕如何处理人与他人、集体和社会的关系展开的,而相对忽略了怎样处理人与非人类个体、物种、生态系统,乃至生态共同体的关系的教育内容。这种只重视人际之间的道德教育,容易使得学生忽略,乃至否认生态伦理价值取向的可能性。尽管学校的生态文明教育内含生态伦理观,但这种教育没有与社会环境现实相结合,也未能考虑与学生行为习惯相一致,更没有与他们的专业学习相交融。

  (二)缺乏系统的生态伦理教育模式

  农林高校由于其专业特点,应该成为生态伦理教育的先行者,为生态伦理教育模式的探索和完善起到示范作用。譬如,对生态伦理体系的构建,对自然整体价值的理解、以及对个体生物、物种和生态共同体的态度和立场等作出独到的见解。然而,就笔者所了解的情况而言,农林类高校的生态伦理教育与其他高校殊途同归,仅局限于相关课程的部分内容之中,教育形式单一,并且未能论及与农林类专业相关的伦理问题,故而没能形成特色鲜明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其主要原因在于:

  1)生态伦理作为哲学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其思想的提出者和倡导者大都是以文科见长的专家学者,因而人们以为生态伦理是属于人文学科的范畴,生态伦理教育自然应该被纳入人文素质教育的内容之中,而与农林、生态环境类专业教育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如此一来,固有的学科壁垒始终无法逾越,从事“农林-人文”跨学科教学与研究的氛围淡薄,从而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生态伦理研究及其教育的可能和方向。

  2)目前国内环境教育领域很少有生态伦理教育方面的专业教材,更不用说教育规划和学时安排了。此外,农林高校也缺乏相应的生态伦理专业背景的教师队伍和教学团队,这些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伦理教育的系统开展。现状的考察使我们感知到,在农林高等院校中,开展生态伦理教育的环境资源优势,同时也从现存缺陷中明确了生态伦理教育的目标和方向,而这些都离不开生态伦理教育的理论构建和引导。

  二、生态伦理教育的理论构建

  作为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生态伦理教育并非简单的生态知识的传播和生态伦理规范的教导,而应该有系统的理论教育模块。根据高校具体的专业特色和教育环境,结合当前生态伦理研究关注的主要内容,笔者认为农林高校生态伦理教育至少包含三个主要方面的教育内容:一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观教育,二是以“天人合一”为宗旨的传统农林生态观教育;三是以价值为导向的动植物道德观教育。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教育

  在生态伦理学研究中,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其最基本的问题。值得重视的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自然观就是围绕这一问题而展开的,这对于我们进行自然生态观教育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教育价值。

  1)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上,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3]“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3]意味着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人只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物种,而不是其对立面和征服者,而且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人与其他自然物有着共生共存的关系。因此,习近平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4]

  2)在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详细考察了人类与动物在利用自然界方面的差异后得出,人是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以便支配自然界。在列举了人类的行为对自然界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之后,恩格斯告诫人类:“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支配作用,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5]

  习近平提出:“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4]最后,在构建人与自然之间新型关系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这一观点科学表述了生态系统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彰显了尊重生命的绿色生态价值观,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系统论的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指出:“自然界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系统,比如,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只管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系统性破坏。”[6]

  习近平多次指出,林业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森林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顶层,拯救地球首先要从拯救森林开始。由此可见,“生命共同体”涵盖了自然界一切生命,如人、动物、植物、微生物等,这些生命体相互之间通过物质循环与能量交换形成了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农林生态观教育

  中华民族在千年的农耕文明进程中,用自身的勤劳和智慧,创造了无比辉煌的生态伦理文化,形成了道法自然、天人合一、仁民爱物、以时禁发的生态价值理念。其中涉及农林业与人类之间关系的大量论述,为我们进行生态伦理研究和教育提供了宝贵思想资源。

  1.道法自然、以时禁发的农业生态发展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古人提出了许多在农业生产方面的生态思想。譬如,儒家倡导的“制天命而用之”,突出认识自然万物生长规律的重要性;孟子明确提出取物以时、“不违农时”的观点,主张要遵循农作物的生长规律,爱惜、保护、帮助促进其生长和发展。《荀子·王制》中主张“山林泽梁以时禁发”,做到“谨其时禁”,就是要根据自然规律,突出“遵时”的重要性,其所谓:“养长时则六畜育;杀生时则草木殖。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7]这些观点,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古人朴素的生态环保意识。

  2.天人合一、仁民爱物的生命伦理观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哲学根基。从生态伦理的视角而言,“天人合一”强调了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与自然界是统一的整体,即所谓“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有机整体宇宙观。在此意义上,儒家主张“人与物类不同而根同、行不同而意近,都体现为天地的生生大德,都生存于万物一体的共同体中。”[8]

  儒家所谓的“仁”不仅指向人,也指向物,因而“仁”、“义”、“礼”这些人际道德观念可以扩展到自然万物,从而实现由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向生态伦理的拓展和深化。孟子提出了“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思想,要求世人对人、对物,都应该持有一份“不忍之心”。“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9]。“仁民爱物”,敬畏自然界一切生命,从而使万物在共同的环境里共生共存、协调相处。

  3.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生态生活观

  古代人们就已经认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因而倡导“取之有度”,规范人们的行为,做到珍惜和节约山林物种资源,以求“用之有节”。根据《礼记·王制》的记载,天子、诸侯打猎时“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草木零落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麑,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10]《论语·述而》中说:“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这就是说,古人很早就意识到对万物的获取要有节有度,反对焚薮而田、刳胎焚夭的行为。只有如此,才能体会到自然万物蓬勃旺盛的景象,诚如《吕氏春秋》中所描述的,“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兽归之”[11]。

  (三)以价值为导向的动植物道德观教育

  生态危机的重要表现之一是动物濒临灭绝、植物逐渐消失。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是由人的活动,或者更进一步说,是由于人把动植物仅仅视为具有工具性价值的对象所造成的。生态伦理学就是从哲学伦理学的视角,论证动植物存在的价值,进而提供保护动植物资源的正当性理由。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是否具有内在价值和道德权利是生态伦理学中争论的较为激烈和复杂的重要论题。“某些道德哲学家也怀疑,是否存在着像‘大自然的权力’这类如此抽象的东西。但是,正如我们将见到的那样,其他人则十分自信地使用这个词。”[12]

  美国生物中心主义伦理学的捍卫者泰勒认为,“一个社会如果对野生生物作为权力的持有者这一观念给予认同,那么,与其他社会相比,这个社会就更多地履行人与自然界关系的有效道德原则。”[13]农林类高等院校由于与动植物研究和保护密切相关,对此问题要有基本的价值导向。

  因此,在农林高校生态伦理教育中,要引导学生思考:我们对待动植物及生态环境的信念、态度是否正当,其理由何在;我们对待生态环境的行为规范是否应当改变,如何改变。哲学伦理学的目的就是不停地扩展我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解,转变我们的观念和意识,从而避免常规思维中的局限性。

  同时在生态伦理教育中,还要介绍当前的生态伦理理论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观点或重要流派,如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解放/权利论、生物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等流派。这些不同的伦理流派,其观点各异,而且都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甚至相互之间针锋相对,比如美国生态哲学的开创者罗尔斯顿认为价值是自然及其万物有其固有的,而不是人类给予的[14]。

  日本著名的环境哲学专家岩佐茂则明确反对将价值、权利的概念赋予人之外的存在物[15]。因此,在生态伦理教育中,辨明这些争论也许并非易事,但阐明各方的观点和立场,至少可以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和了解到动植物保护思想的理论深度及多维视角。

  三、生态伦理教育的实践路径

  教育的成功与否,重在于能够塑造和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态伦理教育一定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于农林高校而言,不仅要在理论层面,构建系统的生态伦理教育体系,而且还要在实践层面,结合农林类大学生的专业学习和生活理想,构筑富有特色的实践教育模式。

  (一)加强生态伦理教育的课程体系建设

  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为使高校的生态伦理教育顺利开展,加强和完善生态伦理课程体系建设势在必行。农林高校具有优质的课程资源和人才队伍保障,能够在生态伦理教育的课程体系建设方面起到引领作用。

  一是搭建学科平台。农林高校可以通过学科建设的方式,围绕“农林生态文化”打造新兴的交叉学科群类,诸如中国农业思想史、中国林业史、生态学、环境史学、生态伦理学、生态哲学、生态人类学、生态美学等新兴交叉学科和研究领域。该学科群依托农林和人文学科相关课程及人才优势,逐步形成一整套成熟的农林生态文化人才培养体系,从而为生态伦理教育的传承和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在课程建设方面,农林高校既可以通过学分认定的方式设置生态伦理相关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也可以通过科普讲座的方式,重于普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基本常识,让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自然生态的“真”,而且体会和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善”和“美”。

  三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人文社会科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具有文、史、哲等专业背景的教师队伍建设。农林高校虽然是以农业、林业学科见长,但缺乏人文社会学科则失去了对学生的人文涵养和对学校发展的持续动力。因而林业类高校只有“农林-人文”兼备,不同专业背景的教师协同发力,生态伦理教育则可顺利有效地开展。

  (二)营造生态伦理教育的校园环境氛围

  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和浓厚的学习氛围是生态道德观形成的催化剂,并且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农林高校的校园建设,要突出农林生态文化特色,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伦理价值观的要求。具体来说,在校园基础建设方面,依托农林高校生物多样性的生态资源优势,合理布局校园空间,营造山、水、林、草、花、木错落有致、独具风格的校园景致,使得校园环境呈现出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自然韵味,从而达到道德教育润物无声的效果。学生身处如此的校园环境,无声无形之中激发他们爱护环境,不摘折花木、不践踏草地、不虐待动物,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亲近自然、敬畏生命的道德情感。

  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一是要培养学生进行生态环保活动的意识。学校要通过开展绿色环保活动,鼓励学生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行动中去,使学生主动参与校园绿化、植树种草,积极为解决学校的环境污染问题出谋划策,让学生在这样的活动中真正体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意义,进而形成生态环保意识。二是发挥农林专业学生的知识特长,以校园文化建设为平台,向广大师生介绍校园林木及鸟类的种类、特性及其生态价值,举办专业的农林科普讲座,同时利用周末和节假日举行以“人与自然”为主题的讲演、辩论、摄影、绘画、诗文、书法作品展览等丰富多样的活动。

  三是通过学校主导,学生自愿参加的前提下,成立有关农林生态伦理文化的社团组织,在校园内开展环境保护、动植物观赏、生态伦理知识的宣传和文化娱乐活动,使校园内具有浓厚的生态伦理教育氛围。

  [参考文献]

  [1]周国文.自然权与人权的融合[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

  [2]霍布斯.论公民[M].应星,冯克利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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