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饶传平, 陶斯琦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法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13
摘要: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价值生成过程深度依托于信息系统与现实世界的耦合机制。化解数据产权专有性与数据利用社会性之间的矛盾是数据产权制度构建的关键问题。科斯定理作为产权基础理论,提供的是确权的方法论而非产权制度本身。区分“权利的初始界定”与“权利的重新配置”是产权配置资源的具体方式。相比于传统单边市场的数据交易模式,数据的价值生产具有“信息性”而非“物质性”特征,双边市场中的数据交互是数据流通与价值实现的主导模式。数据产权制度应以构建公平、健康的数据流通生态为目标,实现理论范式从“数据所有权”向“数据使用权”的转变,为行为合法性认定和权利重新配置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根据数据产权相互性理论,数据产权应构建利用性权利体系,充分考虑数据本质特性、市场需求演变、行业竞争格局、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应用场景价值取向等多维因素,科学配置数据处理者、数据来源者与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关键词:数据产权,相互性理论,科斯定理,数据要素,双边市场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算法营销侵蚀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法律规制研究”(24BFX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