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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探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分类:文学论文 次数:

【摘要】 文化无论是对于社会上个体的潜移默化的作用,还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功能都是不可忽视的。 随着公民收入提高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大众面对传统文化的看法逐渐有了很深刻的转变,尤其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关注也有了意义非凡的转变。 国家和政府对非物质文化

  【摘要】 文化无论是对于社会上个体的潜移默化的作用,还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功能都是不可忽视的‍‌‍‍‌‍‌‍‍‍‌‍‍‌‍‍‍‌‍‍‌‍‍‍‌‍‍‍‍‌‍‌‍‌‍‌‍‍‌‍‍‍‍‍‍‍‍‍‌‍‍‌‍‍‌‍‌‍‌‍。 随着公民收入提高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大众面对传统文化的看法逐渐有了很深刻的转变,尤其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关注也有了意义非凡的转变‍‌‍‍‌‍‌‍‍‍‌‍‍‌‍‍‍‌‍‍‌‍‍‍‌‍‍‍‍‌‍‌‍‌‍‌‍‍‌‍‍‍‍‍‍‍‍‍‌‍‍‌‍‍‌‍‌‍‌‍。 国家和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但是仍然面临着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遭遇冷门、不符合潮流的情况,出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无人问津,后继无人等风险‍‌‍‍‌‍‌‍‍‍‌‍‍‌‍‍‍‌‍‍‌‍‍‍‌‍‍‍‍‌‍‌‍‌‍‌‍‍‌‍‍‍‍‍‍‍‍‍‌‍‍‌‍‍‌‍‌‍‌‍。 另一方面,新媒体时代的来临给非遗文化的发展和传播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数字信息化的高新技术会给非遗文化的保存和传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在这样矛盾关键的风口环境下,对面实现非遗文化的创新开发及面向公共文化发展的探究值得深刻思考[1]。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服务; 信息技术

非物质文化

  文化是指人类社会的精神活动及其产物,按其存在形式主要分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是指通过与公共相关的由传承人相传的、以非物质的形态存在的传统文化及其表现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在社会中扮演着无形财富的地位,有社会人文美学等价值,而且还是现代及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进行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是需要关注的重要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分析

  我国悠久的历史人文底蕴沉淀出凝结着智慧和经验的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文化的存在不单是充当着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反思,同时还承载着中华五千年来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有着极其深厚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因文化的发源地的差异和人文精神的孕育而形成了不同的非物质文化。

  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以传统口头文学为主体的语言类遗产,以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类遗产、传统礼仪、节庆等为主的传统艺术民俗类遗产以及传统体育和游艺类遗产等。 非遗文化的多样性一方面体现出了传统文化的丰富和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彩,另一方面,多样的文化也使得在应用非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的过程中不得不注意因地制宜,结合不同的文化属性和公共方向采用多样化、个性化的方法保证文化的发展和服务。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步较晚,起于上世纪末,经过二三十年的不断探索和发展,在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播方面有了很大进步。 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物质属性,不但依托传承人而存在,同时还依托于社会,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迁。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难题,如父子相传、师徒传承的非遗文化传承后继无人,重点建设的非遗文化场所建设后无人问津等问题,使得在这一阶段文化的传承经依托于信息这一载体。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活态性活跃于社会中,在信息科技的大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不断与科学技术挂钩,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档案。 依托于数字化技术的应用,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取得很大的进步; 新媒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也不断推进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大众文化教育的发展[2]。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思路

  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均是依托于人而存在,文化的发展与否、传承是否延续、保护是否到位及传播的普及性无不与人相关。 这里所说的人主要由传承人,保护工作者以及消费者构成的。 传承人的存在是非遗文化与其他文化区别开的本质,同时也是其特点所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延续的重要一环。 传承人的存在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层面上的区别所在,也是难点所在。 非遗文化的发展和延续离不开传承人而存在。 因此在非遗文化的保护上需要注重传承人的保护,从传承人的角度了解文化的核心。 但同时需要更加注意到的一方面是公共方面,也即是消费者。 公共服务在非遗文化的保护中同样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这里的消费者不单指个体,更为重要的是某一整体即公共的受众情况。 公共服务刺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和传播,使得传承人在保护传承的过程中不仅有精神上的愉悦,更能保证其物质上的满足。 更好地理解用户需求,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现代社会需求的共通,才是非遗文化的出路。 在数字信息化的时代,文化与科技的结合将会占据社会文化生活的主流,文化的保护工作、传播方式、生产要素及大众的体验方式等均发生深刻改变。 而与现代化信息技术交融的产品也会获得更多的机会,双向激发公共服务和传承人的需求,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信息数字科技深度融合,形成新兴文化产业[3]。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延续、社会经济发展、国际文化交流竞争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量。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则应该重点集中在对非遗文化的创新性开发,在信息数字的宏观环境背景下,单纯的口头保护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除了必要的支持和传承人机制外,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对其的存在提供动力,拉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距离。 在信息化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和创新急需依托于现代信息技术和公共服务。

  对非物质文化的创新保护思路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创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情况、开发前景,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保护工作者积极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充分了解,通关调研领域类产业形态、开发现状、开发模式、项目特点等,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保护。 第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层面上要避免滥用技术,因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和特点找到与其适应的现代信息技术。 第三,保护工作者面对一些没有传承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需开保护的基础上,积极面向社会收纳当地或相关的传承人。

  在面对一些具有传承人但市场对接不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进行创新性发时,应结合其特点、发展现状以及现代市场需求,通过信息技术对其加以改进,通过信息平台对其加以推广,增进其生命力与市场竞争力。 信息化传媒带来了数据大爆炸时代,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机会,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推广提供了最好的平台,但是目前信息技术瞬息万变,数据大爆炸所带来的流量和市场需求等问题也常常困扰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因此,在实现与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下,建设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教育乃至文化产业接轨,才是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公共文化教育的开展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无论是政府还是非遗文化传承人都需要完善自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具体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传统技艺的财政资金支持。 在政府方面,除了必要的引导和规划外,政府应该发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播工作引导者的身份,积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播工作的支持力度[4]。

  其次,保护工作者还需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网络化传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公共的联结,自进入信息化时代以来,我国网络用户不断攀升,大众对于信息的接受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互联网。 这样庞大的用户条件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对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力度进行融合。 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传播和互联网平台的规划,从而让更多的用户接受并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样一方面对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公共文化的教育服务。 相关人员可以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传播平台,构建全方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体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优秀文化资源与信息技术相互融合,让公共文化服务更智能。

  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还需要注重自身建设,创新传播内容,迎合大众文化需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向创意文化产业转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体验和传播,让更多公众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与深厚底蕴,同时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来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型升级,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服务有机、深度地结合,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文化产业的步伐。 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结合需要立足信息大环境的创新性开发,信息技术的大众性使得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有着更加快捷、有效的传播,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不断地传承发扬,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最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构建全方位传播体系,才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全力保障。 随着网络信息的不断增多,用户也很容易被各种信息影响,因此要得到公众的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创新就显得非常关键。 通过统筹多方资源,将如今影视、游戏、音乐等社会产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通过新概念、新内容、新产品的推广,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效果。

  五、结束语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数据共享等渠道进行传播发展。 在信息数据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需要得到保护和传承,还需要运用数字信息技术对内容进行诠释和创新,赋予其新的文化内涵,真正做到通过信息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活态传播、立体传播。 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核心价值,创新传播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使其以鲜活的姿态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多样性,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不断提升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参考文献:

  [1]郝辉辉.新媒体时代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发展创新研究[J].焦作大学艺术学院,2019,(11):253+255.

  [2]杨娟,王颖.文化+科技:非遗的创新性开发[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28(06):55-59.

  [3]谢园,朱荔丽.新媒体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J].兰台世界,2018,(10):87-89.

  [4]左笑.基于用户角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设计研究[J].大众文艺,2017,(3):11.

  作者:闫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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