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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系统性转型迈向共益型企业家精神

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分类:经济论文 次数:

企业家精神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家精神的内容演变大致经历了四种类型的企业家精神创业企业家精神、社会企业家精神、工匠企业家精神与共益型企业家精神。 在新时代全新的社会矛盾与经济发展战略导向下

  企业家精神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家精神的内容演变大致经历了四种类型的企业家精神——创业企业家精神、社会企业家精神、工匠企业家精神与共益型企业家精神‍‌‍‍‌‍‌‍‍‍‌‍‍‌‍‍‍‌‍‍‌‍‍‍‌‍‍‍‍‌‍‌‍‌‍‌‍‍‌‍‍‍‍‍‍‍‍‍‌‍‍‌‍‍‌‍‌‍‌‍。 在新时代全新的社会矛盾与经济发展战略导向下,着重需要基于全新的共益型企业家精神引领驱动宏观经济与微观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未来如何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共益型企业家精神,对于实现从创新驱动到创新引领的转变,对于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与时代价值‍‌‍‍‌‍‌‍‍‍‌‍‍‌‍‍‍‌‍‍‌‍‍‍‌‍‍‍‍‌‍‌‍‌‍‌‍‍‌‍‍‍‍‍‍‍‍‍‌‍‍‌‍‍‌‍‌‍‌‍。

公益性企业

  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从传统基于劳动、土地、资本驱动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向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全面转型。 这一转型过程中各类经济性与社会性矛盾错综复杂,无论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市场主体即企业家的有效参与。 尤其是在当前全球范围内新冠病毒疫情尚未消散,且对生产经营与社会秩序带来巨大而持久冲击的背景下,更加需要发挥企业家精神的内生能力以激发市场活力,应对重大公共社会危机下的社会治理与市场治理中的复杂挑战。

  习近平同志曾在十九大报告中谈到“我们现在需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同志在京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时再次强调企业家精神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后疫情时代创新引领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

  实质上,企业家(entrepreneur)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就成为了经济学视域下的重要主体。 由于企业家链接了企业与市场的边界,能够感知市场需要,进而带领企业组织作为市场的主要微观运行载体解决“为谁生产、生产什么以及如何生产”的问题。 第一次工业革命催生了以工厂为主要形态的企业组织,经济学与管理学各个流派的学者围绕着企业家展开了理论建构的时序性历史过程,主要体现为古典经济学派、新古典经济学派以及创新经济学派对于企业家精神的定义与阐释。 国内外管理学者对企业家精神内涵的研究主要关注企业家的个体心理和行为特质两大方面,前者着眼于企业家个体所应具备的共性特征,而后者则着眼于企业家通过创业创新参与市场竞争的行为模式。

  企业家精神的演变也一定程度上伴随着特定时代制度情境下对于企业家精神的呼唤。 聚焦于我国独特的制度情境,企业家精神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企业家精神的内容演变大致经历了四种类型的企业家精神,即以创业为核心的创业企业家精神、以社会创新与社会责任履行为核心使命的社会企业家精神、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工匠企业家精神,以及价值共创、共享与共益的多重使命整合驱动下的共益型企业家精神。 而新时代如何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共益型企业家精神,对于实现从创新驱动到创新引领的转变,对于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与时代价值。

  创业企业家精神驱动的创新创业与国有企业改革

  创业企业家源于创业(Entrepreneurship)这一核心概念,从创新管理角度而言,创新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创业是对新产品或服务从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的全过程实践,创业能够实现生产要素的重组、整合与创新,创新是创业的重要实现手段。 实质上,创业企业家是在面对不确定性与高度动态化的商业环境下建立一定的组织结构与运行秩序,从而实现组织利润的获取与心理成就的满足。

  创业企业家精神是创业企业家的核心本质,从企业家个体的心理特征角度来看,创业企业家精神蕴含了对风险的个人偏好、对超额利润的巨大渴求,创新与个人创造力为主要构成的创新精神成为创业企业家精神的显著标志。 从企业家行为角度而言,创业企业家精神可以理解为对市场进入活动的实践行为,包括了对新市场的挖掘、进入以及对原有市场的新产品或服务的新导入性竞争行为。 从组织行为学角度而言,创业企业家精神不仅意味着带领组织成员共同实现新创企业的成长目标,更重要的是领导、组织与管理新创企业内的持久创新性实践行为,包括响应组织成员对自我扩张、自我迭代、自我更新、自我升级的价值追求与行为诉求。

  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制度变迁,实质上正是通过制度创新激发与培育创业企业家精神的过程。 一方面是对民营经济作为我国改革发展重要潜在力量的重视,各类所有制企业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与发展实质上离不开创业企业家精神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从而推动了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企业组织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资源; 另一方面是国有经济改革的系统性推进,现代公司制度的引进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激发了国有经济领域的创业企业家精神,驱动了国有企业不断提质增效,强化了国有企业作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奠定了基础。

  创业企业家精神对我国民营企业的成长壮大发挥了关键作用,主要体现为几个层次的演进上。 首先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以个体手工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体雇佣为基本单元。 随着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出台了解禁农村工商业、家庭事业和农村集贸市场的两个政策文件以及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文鼓励农村发展社队企业(1984年改为“乡镇企业”),以个体经营与个体创业组织为基本单元的小生产者逐步突破了传统计划经济时代下的制度禁锢,以私人雇佣为基本特征的创业活动逐步获得了制度合法性与市场合法性。

  其次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以现代公司制为治理模式与特征的民营企业不断涌现,大量原有国有单位体制之下的“单位人”逐步转变为“市场人”,越来越多的具有创业企业家精神的“单位人”、“经济人”基于创业精神与创业理念积极投身于国家建设过程的创业实践,创业企业家精神主导下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成为突破传统单一公有制下的全新经济成分。

  最后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一轮工业革命向前演进,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共性技术催生了新的创业企业家精神的创业模式,这一时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下的一系列政府双创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家的创新与创业激情,使得民营经济在GDP的比重中不断攀升,由1989年的3.86%上升到十九大以来的60%以上。 同时,民营经济成为推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一大批的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美团、字节跳动以及各类民营企业成为推动我国迈向“新经济”形态的重要力量。 截止2019年,我国市场主体中的企业已有3828万户,个体工商户8261万户,一大批具有创新创业导向的企业家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主要参与者与建设者,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下新经济与数字经济不断向前演化的主要推动者,同时也成为了我国系统性迈向创新强国的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创新体系与区域创新体系中扮演着关键作用。

  另一方面,创业企业家精神也成为推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独特“市场基因”,国有企业改革包括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变革以及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变革,其中产权制度变革过程中正是从单一国有资本逐步地引入具有创新创业活力的民营资本成为混合组织,并逐步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重组,推动国有资本逐步转向关系国计民生以及战略性与前瞻性的产业集聚,提高国有资本的产权配置效率。

  而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变革体现为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制”逐步向具有商业场域与社会场域共生融合下的现代公司制度,在现代公司制度下,通过引入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市场经理人,推动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实质性地从行政型治理转向经济型(市场型)治理,基于创业企业家精神赋能的国有企业成为我国公有制经济主导下的国民经济支柱与压舱石。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对创业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变革,通过建立市场化的产权制度体系。

  从而无形之中在创业企业家精神的作用下推动了国有企业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得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大幅增强。 尤其是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确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性地位,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相应地,混合所有制企业便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下的主要微观组织载体与实现形式,进一步在企业产权层面肯定了非公有资本与公有资本在同一组织场域内形成混合的制度逻辑兼容的合理性,即在制度层面为市场逻辑与社会逻辑之间的融合共生提供了全新的组织场域——混合所有制经济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融入创业企业家精神的全新微观组织载体,国有企业通过股权的混合化(民营企业家参股与共同持股)为国有企业在企业家精神层面融入更具市场活力的创业企业家精神提供了可能,为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充分性、拓宽国有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以及培育、激发和释放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创业企业家精神提供了制度空间。 2015年出台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中,国有企业基于双元制度逻辑的偏向性与内在张力的差异性进一步划分为市场逻辑主导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与社会逻辑主导的公益类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实质上便是最大程度地激发国有企业的创新与创业精神,为新时代实现经济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强劲、更持久的“发动机”。

  社会企业家精神驱动的社会创新创业

  社会企业家精神的核心特质在于创造社会价值。 Austin(2005)认为社会企业家精神是以社会价值作为基本的使命导向,捕捉社会创业与创新机会以实现企业家能力与创新创业机会的社会化建构的一个过程。 Nicholls(2004)认为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社会性主要体现在企业使命的社会性,即以社会价值作为组织的战略决策原点,企业的战略逻辑元点不在于市场逻辑下的经济价值最大化或者市场竞争能力最优,而是满足市场中被忽视或者未被充分挖掘以及满足的社会性需求,以满足公共社会诉求为战略决策的逻辑元点; 其次是运营过程中的社会行动导向,体现为企业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以资源社会化为配置导向,整合企业与社会性利益相关方的经济性与社会性资源,实现组织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形成面向特定社会问题或者公共问题的社会化行动。

  社会企业家精神将企业的利益相关方价值诉求融入到组织的社会目标之中,实现创业企业家精神下无法覆盖的社会性利益相关方网络,从而能够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进而完成社会诉求的捕获、社会价值主张的提出、社会创新创业网络的建构,以及社会效益的识别与评估。 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社会性体现在组织运营过程中价值链的各个创造环节。 在企业价值使命维度,社会企业家精神基于社会价值创造的社会使命从而超越了创业企业家精神下的单一经济价值创造的使命,通过以社会价值创造为出发点感知社会资源与发现社会性生产要素,实现企业家机会感知的变革,进而在组织运营层面聚焦于社会性议题,以社会需求满足作为基本驱动力量,解决创业企业家精神作用下的市场失灵问题。 评价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社会性程度也由创业企业家精神下的单一经济维度转向经济与社会价值创造的双重维度。

  在社会企业家精神的推动作用下,诞生了一大批社会企业,为推进我国的社会福利改善,解决我国的社会环境问题提供了重要力量。 我国的社会企业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公益型的社会企业,公益型的社会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外部捐赠与资助,通过创新性的社会方案解决社会问题。 如美丽中国(Teach for China)公益项目致力于解决传统乡村支教模式中支教大学生与贫困儿童匹配与绑定的效应不佳问题,一方面为支教需方与供方的匹配对接服务,另一方面为支教的供给方也即大学生群体提供个人职业生涯成长培训等服务以实现高质量的师资供给与可持续性匹配。 公益型的社会企业尽管能够获得经营性收入,但其获得的收入决定了组织的所有者不能分红,这一定程度上为公益型社会企业的社会活动提供了资金保障。

  第二种类型是市场型的社会企业,市场型社会企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自身的商业化运作实现财务的稳定供给,少部分来自于外部的慈善捐赠与政府扶持资金。 如我国公益平民化的背景下,传统的网络众筹由于缺乏市场导向,自身运营久久难以持续,而在线慈善商店如以善淘网为代表的市场型社会企业,借助互联网技术将爱心捐赠者、善意购买者、公益组织与受助人群等多元利益相关方建立网络联系,从而形成“共生共赢”的业务模式,进而以明确的市场导向强调市场销售的获取,从而促进企业社会目标的实现。

  企业家工匠精神驱动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人类社会自诞生以来就存在着手工劳作的工匠制,在工业革命之前,工匠制度作为人类生产的主流制造范式,主要特征表现是对于与某产品制造关联环节下的师徒传承模式,学徒跟随师傅经过数年的模仿学习与自主制造,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专注于个人技术的独特精神与文化‍‌‍‍‌‍‌‍‍‍‌‍‍‌‍‍‍‌‍‍‌‍‍‍‌‍‍‍‍‌‍‌‍‌‍‌‍‍‌‍‍‍‍‍‍‍‍‍‌‍‍‌‍‍‌‍‌‍‌‍。 “工匠精神”倡导的是一种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指的是在制造领域对于制造工艺、制造品质、制造文化的精益求精与持续专注。 第一次工业革命使得工厂成为了生产制造的重要组织载体,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技术支撑下,传统的师徒传承模式逐步被工厂大规模专业化分工的制造模式所取代,制造产品的质量标准化成为这一时期工匠精神的重要体现。

  而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来临,自动化大规模流水线制造模式逐步取代了工匠的种类与岗位,但这一时期机器的标准化劳动并没有取代工人劳动的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高附加值产品的制造生产依然依赖于人的知识劳动。 工业制造产品的设计环节的工匠精神并没有消失,尤其是这一时期如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顾客至上”理念下的产品高性能与高品质的经营管理模式成为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因而从工匠精神的形成与传承背景来看,尽管生产制造范式经历了多次重大变迁,但工匠精神的核心要求仍然没有改变,呈现了其对产品品质的持续改善与对工艺技术进步的孜孜以求。

  伴随着新一轮工业革命的不断向前演进,我国工业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迈向了工业化的后期阶段。 工业化后期一个典型的特征是从劳动和资本密集型的工业经济时代逐步迈入知识密集型的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与工业的双轮驱动与互嵌融合成为这一时期的显著特征。

  这使得制造业服务化趋势也越为明显,强调生产的个性化服务、定制式生产成为典型的需求端诉求,因此工匠企业家精神要求企业家不仅要注重产品的质量与价格性能,而且更要注重对于产品的服务体验、创意体验以及审美的满足。 企业家工匠精神意味着在企业层面企业家以顾客的价值实现为最终导向,专注于企业品质文化的建设,塑造内部的工匠文化,进而为消费者提供内嵌了工匠精神的高质量产品与服务。 这也意味着在企业内部企业家充分关爱员工,树立质量第一的企业发展主线,从而激励员工进行创新活动以及鼓励劳模精神,发挥员工的劳动与创新潜力。

  尽管在后工业化阶段我国制造业发展规模、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工艺复杂程度以及全球价值链参与程度都有显著性提升,但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甚至工业创新强国还需要一个长期的工业化深化阶段。 在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尤其需要注重企业家层面的工匠精神培育,制造业企业家亟需由传统的粗放型的制造生产模式下的产品“价廉质低”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迈进,放弃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粗放式制造”下急功近利的生产经营理念,注重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个性化审美体验、注重产品研发设计投入环节以及产品的环保价值理念,将互联网背景下的云计算、智能制造、大数据等数字化、智能化与信息网络化技术手段融入到产品和服务品质提升过程之中,基于数智化时代下的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重塑和创新数字经济下的工匠精神。

  面向新时代的共益型企业家精神

  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新时代下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动力以及经济发展结构已经发生系统性转变,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与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下,共益型企业家精神是解决社会与环境问题的一种更加新颖有效的企业家精神。 共益型企业家精神的主要内涵是将传统创业企业家精神中的市场化理念、冒险精神与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社会价值导向逐步寻求混合,即从创业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风险、回报的单一考量转向对各种社会影响与风险的综合权衡决策,从而将市场体系的力量和效率导向在社会影响层面实现整合,进一步催生全新的组织形态,即共益企业(Benefit corporation)。 以共益企业为组织载体的“第四部门”组织尝试以“经济、 社会与环境” 三重底线践行可持续性商业模式,以弥合企业市场驱利的利己主义导向与社会价值创造与社会影响力乏力之间的鸿沟。

  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观的视角来看,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大致产生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三次转型浪潮。 第一次浪潮立足于商业组织为逻辑起点,试图通过驱动商业组织市场创新与利润获取的创业企业家精神嵌入社会元素,推动商业组织的日常运营行为符合社会规范,典型的体现是20世纪70-80年代产生了大量的生产守则运动,希望通过标准化的生产规范驱动跨国商业组织的社会责任行为的标准化; 同时主张改变组织的生产方式与经济利润最大化使命驱动下的商业模式,将社会元素与社会价值诉求考虑到商业组织的商业模式设计与运营管理过程之中,实现对经济与社会的正向影响。

  第二次浪潮则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社会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第三部门组织(区别于传统商业组织与公共政府组织)与社会企业为混合型组织载体的社会企业运动,在企业家精神层面进一步驱动了具有社会创新与社会创业精神的社会企业家精神的兴起与涌现,破解传统商业组织的市场势力与社会组织的社会失灵等社会责任实践困局,驱动企业寻求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弥补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第三次运动浪潮则是在2006年创立的非营利组织共益企业实验室(B-Lab)率先提出了共益型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共益企业(Benefit Corporation)的新型混合型组织理念,尝试变革原有创业企业家精神与社会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商业组织或社会组织共享价值创造的异化困局,尝试基于共益型企业家精神消解上述两次社会责任运动过程中层出不穷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异化问题,实现传统商业组织或社会企业难以实现的综合价值与共享价值创造的可持续性。

  因此,在新时代全新的经济发展目标与新的社会矛盾背景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充分共享,离不开企业家精神的重要作用。 共益型企业家精神在价值创造导向层面不再是基于商业企业家主导商业性元素作为其价值创造来源的核心元素甚至全部,更加强调其在商业实践过程中的社会影响、社会声誉和社会能力,价值创造网络突出与整个商业生态圈乃至整个社会生态圈中的利益相关方的互惠共生关系,由此共益型企业家精神的价值捕获和价值创造过程(价值主张生成、价值网络建构、价值分配优化)要求整合社会性元素与商业性元素,最大限度发挥基于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多元共享价值创造的内生性潜能。

  其次,从制度逻辑的视角来看,共益型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组织运行逻辑不再是单一的市场逻辑与社会逻辑,而是主张跳出单一市场逻辑与社会逻辑下的工具理性或社会理性,以双元混合逻辑驱动组织运行过程中市场理性与社会理性的有效契合与动态共融,共益型企业家精神具有鲜明的市场理性与社会理性相互融合的特征。

  再次,从企业家机会感知的视角来看,共益型企业家精神不单单关注潜在的市场机会,即通过产品创新与市场创新实现经济价值的机会,也不仅仅关注社会领域中尚未满足的社会诉求或者社会需要,通过社会创业或者社会创新实现社会价值创造以及弥补传统的市场失灵与公共失灵,而是通过在商业场域中主动融合社会价值与社会机会,寻求传统商业机会与社会创新机会的有效耦合。

  最后,共益型企业家精神的全新评估体系的有效性,突破了商业企业家精神主导的盈利能力或社会企业家精神主导的社会影响力与社会环境价值; 而是系统性地转变为共享价值共创、共享与共益逻辑下的经济、社会与环境三重价值创造的综合指标。

  培育激发共益型企业家精神,驱动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宏观制度层面,首先需要持续推进市场化进程,通过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企业家在新时代的冒险精神与探索精神,进而为驱动中国经济的中高速发展提供韧性基础。 尤其是当前数字化、智能化与网络化为特征的数智经济迅猛发展,数智时代诞生了一系列全新的经济形态与微观市场组织,需要通过持续的制度供给与顶层制度设计为全新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与智慧经济提供制度合法性,基于制度赋能持续为新经济、新业态与新模式提供市场合法性。

  尤其是在当前数智化背景下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人工智能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与异化的问题,需要从数字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基于中央政府对未来平台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前瞻性顶层制度设计能力,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中国特色的平台企业运营与创新发展的标准体系,包括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相应地方运行细则,同时也要考虑到针对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前瞻性创新治理制度体系设计,在制度规范上使得对新兴信息技术的应用及时且合法合规合理,以制度合法性驱动数智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人工智能企业与数字化企业)的责任式创新与责任型治理,从制度视角为传统数智企业迈向具有共益型的数智企业提供合意的制度环境。

  其次,需要推动社会创新与社会创业的制度优化,尤其是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解决依然需要发挥企业家精神的力量,驱动企业家精神以社会价值共创与共享的使命观为社会层面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基础,激发企业家主动关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时代任务之下的民生需求与社会公共领域中的产品服务供给中的短板,推动企业家以金字塔底层创新、用户创新、社会创新等多种创新范式整合助推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共益型企业家精神中的社会价值共创与共享有效解决当前社会面临的公共社会问题,以共益型企业家精神的力量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需要在立法层面将共益型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新型混合型组织即共益企业作为一种全新的组织形态纳入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中,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制度合法性。 包括对共益企业的性质、职能与治理结构进行公司法层面的制度建构,实现制度环境中的其他制度安排与共益企业法有效衔接,结合欧美社会企业立法、传统商业组织的公司法等多种法律制度探索培育与激励我国共益型企业家与共益企业新创与成长的法律制度环境。

  在中观社会生态层面,从企业与社会关系视角来看,共益型企业家精神的形成与成长有赖于良好的社会生态,进而从社会合法性与社会激励的视角推动企业以多种形式有效嵌入与融入社会,实现商业与社会的共生发展。 具体来看,第一,构建支撑共益型企业家精神成长的良好社会生态需要改善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对共益型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共益企业与共益型组织这一全新组织形态的社会认知欠缺问题。 社会认知与社会预期引导的重点是要增进社会公众对共益型企业家精神与支撑共益组织或者共益企业的了解和认识,改变社会公众对传统组织范式如商业企业、社会企业与非盈利组织等固有的组织形态的刻板印象,避免社会公众对共益型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共益企业的社会功能认知与行为预期出现偏差,为推进共益型企业家精神的涌现与共益企业的成长营造健康良性的社会舆论环境。

  这一过程需要对社会组织和公众进行关于共益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共益企业独特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和社会责任实践特殊性的认知宣贯,形成一致性的公共社会认知以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在推动共益企业新创与成长的积极作用,支持共益型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共益企业的运营与发展,推动共益型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共益企业可持续的社会责任实践与可持续创新。

  第二,搭建共益型企业家成长的社会平台,形成共益型企业家精神的社会化社群和支持机制,以社会平台搭建推动社会激励机制的建设,对于具有良好社会责任表现与企业综合价值创造绩效的企业需要出台相应的激励制度予以重点激励,并给予相应的社会融资支持,尤其是在共益企业面向的利益相关方群体需要形成责任消费、责任投资与责任采购等全新的可持续消费与投资理念,基于“用脚投票”方式支持共益型企业家精神的成长,并推动传统商业企业向共益型组织发展转型。

  引导与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投资机构以责任采购、责任投资以及责任消费等可持续社会生活与投资模式为共益型企业成长提供更可持续价值导向的社会支持机制,形成对共益型企业家精神的显性化市场激励与社会激励效应,更好地为传统商业企业系统性转向共益型组织提供社会赋能机制,助力构建共益企业家精神的社会支持机制,最终为共益型企业家精神的涌现与共益企业的新创与成长撘筑社会性利益相关方网络、成为价值共创、共享与共益奠定社会认知与社会网络资源基础。 在微观组织层面,需要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共益企业或者共益型组织成长的评价认证体系,从而保障共益型企业家精神驱动的共益企业的创新创业激情与可持续成长。

  针对当前我国混合型组织的实践进展,共益型企业家精神驱动下的共益组织(共益企业)作为一种双重使命驱动、双元制度逻辑共生共融以及综合价值共创与共享的新型混合型组织,需要从两个方面同步发力构建共益型组织的微观评价认证体系。 第一方面是聚焦于市场逻辑主导下的商业组织场域,针对目前已有的对于商业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评价指标体系,从组织使命、组织社会责任实践表现、组织价值创造绩效等多个层面重新探索传统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共益程度,对于具有共益属性的商业组织予以认证,推动传统市场逻辑主导的商业组织向共益企业系统性转型。

  另一方面是针对我国微观组织实践场域中的混合型组织场域,探索全新的共益型企业认证体系,主要体现为在双重使命驱动的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制度背景下,根据2015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系统性地分类为具有不同使命目标与功能定位的商业一类、商业二类与公益类国有企业,基于使命混合程度的异质性进一步深化推动国有企业的分层分类改革。

  因此,针对公益类国有企业、商业一类国有企业和商业二类国有企业三种类型国有企业组织使命、功能定位与价值创造目标的异质性,分类探索面向不同类型国有企业迈向共益企业的认证评价体系。 尤其是对于商业一类的国有企业,其组织运行过程市场经济制度逻辑的主导作用容易产生“使命漂移”,更需要全面的共益型组织评价标准体系为国有企业迈向共益型组织提供合意的支撑环境。

  企业论文范例:党建工作引领国有企业发展的措施与思考

  通过在微观组织层面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共益型组织成长评价认证体系,能够为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以共享价值式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范式开展社会责任实践与社会创新提供持续的保障和引导,实现社会责任理念根植于企业运营管理实践,推动社会责任管理与议题实践融入公司治理、运营管理、商业模式与业务实践过程之中,创造高水平的、可持续的利益相关方价值和社会经济环境综合价值。

  作者:陈劲 阳镇 尹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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