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报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许恋天
单位:武汉大学 法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0
摘要: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难点在于应对市场信息不对称风险,而现有监管方式的有效性并未充分彰显,以信息披露为主的“信息规制型”监管模式亦难解决根本问题。信息是网络时代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互联网金融监管者的信息服务愈发凸显。立足于“服务型监管”方式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者应树立信息服务者身份,通过提供信息服务矫正市场信息资源配置偏差,组织协调多边主体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型”监管模式,秉持市场主导信息资源配置、监管矫正信息配置缺陷的思路,以规范市场中的各类信息为服务内容,以市场各边主体为服务对象,以提供事前的信息披露咨询、事中的信息过滤维护、事后的信息纠察追责为服务手段,辅之以多边信息博弈机制、多元信息激励机制以及信息主体责任机制,从而经由全面的信息治理推动互联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息不对称,'信息服务型'监管,信息共享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系统重要性金融科技公司的法律规制”(20CFX06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风险防范视域下金融科技应用的监管对策研究”(18YJC8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