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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大城市群内部经济联系对比研究

时间:2018年09月07日 分类:政法论文 次数:

摘要:城市群内部城市经济联系程度差异会对城市群的协同发展产生影响。从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内部经济联系看,三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也都呈现明显的梯度发展结构。但对三大城市群比较分析发现,城市群中各城市与主要城市的经济联系

  摘要:城市群内部城市经济联系程度差异会对城市群的协同发展产生影响。从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内部经济联系看,三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也都呈现明显的梯度发展结构。但对三大城市群比较分析发现,城市群中各城市与主要城市的经济联系总量、联系强度、空间梯度结构存在明显差异。进一步加强城市群内部的经济联系,应构建京津冀城市群聚疏有序的发展格局,提升长三角城市群边缘城市发展水平,缓解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过度极化效应,实现城市群一体化高效发展。

  关键词:经济联系;城市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城市群作为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空间组织形式,在推动要素更大范围流动、实现资源更广区域配置、获取更多协同效应等方面,有着单一城市无法比拟的优势。城市群的深化发展有助于突破行政区划藩篱,在优化城镇功能和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实现合作共赢、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共建共享、在资源开发和生态维护方面实现统筹协调。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作为我国综合发展基础最好的三大城市群,凭借各自独特的地缘优势、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良的服务环境设施,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极。2016年,三大城市群对我国GDP的贡献近40%。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三大城市群的目标是建设成为世界级城市群,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内部城市发展不协调问题成为重大瓶颈。因此,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补齐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文献综述

  城市群的构建及其不断发展是基于区域间的经济联系。经济联系指地区之间、地区内部、城镇之间、农村之间及城乡之间在原料、材料及工农业产品的交换活动和技术经济上的相互联系,[1]分为联系强度和联系总量两个方面。其中,联系强度反映经济中心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以及周边地区对经济中心辐射潜能的接受能力;[2]联系总量反映区域间经济往来的规模大小。[3]从既有研究成果看,普遍认为,衡量区域经济联系的强度指标和总量指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区域的协同进程。劳昕等采用引力模型和社会网络分析法,对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联系进行了测度。[4]鲁金萍等利用SPSS因子分析及社会网络分析法,运用引力模型对京津冀城市群的经济联系网络以及城市群内部各等级中心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强度进行了综合分析。[5][6]姜博等测算了“十五”时期环渤海地区的京津冀、辽中南、山东半岛等三大城市群的经济联系强度,并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进行了比较。[7]李慧玲等对京津冀城市群和长三角城市群2004~2013年经济联系动态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8]方大春等结合雄安新区的设立,利用经济联系强度、地理联系率等指标,对雄安新区建设后京津冀城市群人口规模的空间特征进行了研究。[9]区域经济联系的产生与发展是劳动地域分工的结果,是各种要素相互流动、交互作用的产物,它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密切相关。同时,根据距离衰减原理,空间距离深刻影响着区域间的经济联系。[10]因此,基于已有研究成果,从经济联系总量和联系强度的视角,选择区域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空间距离等指标测度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内部城市的经济联系,进行对比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此助力三大城市群一体化高效发展。

  三、三大城市群内部经济联系程度对比分析(一)从经济联系总量看,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的梯度结构优良程度依次递增汇总三大城市群各城市与主要经济主体的平均经济联系总量分布情况,并细化为[0,100)[100,200)[200,300)[300,400)[400,500)[500,+∞)共6个区间(见表4)。

  b4

  京津冀城市群中13个城市与主要经济主体的平均经济联系总量主要分布在4个区间,[100,200)和[400,500)2个区间没有城市分布。从各区间的城市分布数量看,有7个城市集聚在最低区间,占城市总数的54%;有3个城市分布在最高区间,占城市总数的23%;最低区间和最高区间的城市总数占全部城市数量的77%。分布情况表明,京津冀城市群具有明显的断层特征:大部分城市处于经济联系总量的最低端,少部分城市分布在经济联系总量的最高端,处于中间层次的城市数量过少,发挥中流砥柱作用并传导中心城市与边缘城市经济联系的枢纽城市空缺。

  长三角城市群中26个城市与主要经济主体的平均经济联系总量主要分布在5个区间,[400,500)区间没有城市分布。从各区间的城市分布数量看,有12个城市分布在最低区间,占城市总数的46%;有6个城市分布在[100,200)区间,占城市总数的23%;位于经济联系总量最高区间的城市数量为3个,占城市总数的12%;[400,500)区间没有城市分布;在[300,400)[200,300)区间分别有4个城市和1个城市。长三角城市群空间分布呈现的特征是:核心城市的区域带动效应良好,中层城市发展较为均衡,但处于较低区间的城市数量偏多,有待加强中小城市与主要经济主体的经济联系。整体上长三角城市群经济联系呈现良好的高低错落、集疏相宜的空间秩序。

  珠三角城市群中9个城市与主要经济主体的平均经济联系总量较为均匀地分布在6个区间。珠三角城市群的城市数量及相应地域面积是三大城市群中最小的,经济联系总量分布最为均匀,且最高区间的城市数量最多,居于最低区间的城市数量仅有1个,说明珠三角城市群经济联系总量的梯次结构较为合理,经济相对发达。

  总体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经济联系总量的梯次结构优良程度依次增高。长三角城市群市场机制得到充分发挥,产业布局合理化和区域经济联系程度较高,而这正是京津冀城市群缺乏并需要弥补和借鉴的。同时,京津冀、长三角城市群都存在相同的问题:第一,位于低区间的城市数量过多,反映出两大城市群都涵盖部分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城市群内部发展不协调,且差距较大。第二,两大城市群都缺乏位于[400,500)区间的经济主体,反映出城市群对主要经济主体依赖程度较强,缺乏能够承接中心城市溢出效应的第二梯队城市。第三,分布在最高区间的城市比例相对偏低,数量分别占京津冀、长三角城市群的23%和12%。而珠三角城市群经济联系总量的梯次结构之所以成为三大城市群中最优的重要原因是,珠三角城市群集中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而京津冀、长三角城市群都是跨越省级行政区域的空间布局。受地域行政区划的影响,资源配置与要素调控不合理,导致兼有首都、直辖市、普通省份三种行政属性并存的京津冀城市群经济联系梯次结构不均衡。珠三角城市群经济联系形成较为合理的梯次结构也从侧面证明了行政壁垒是影响城市群经济联系的重要因素。

  据测算,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平均联系总量跨度分别为[35,779][0,1265][95,5367]。京津冀城市群的平均联系总量最大值较低,最小值处于中间水平,说明京津冀地区存在“强市不太强”“弱市不太弱”的特征,[12]而其整体的平均值大于长三角城市群,说明长三角城市群内部发展差距的悬殊程度高于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的平均联系总量最大值处于中间水平,最小值近乎为0,反映长三角城市群“强市较强,弱市较弱”的特征。从三大城市群内各城市与主要经济主体平均联系总量的最高值、最低值、平均值看,珠三角城市群经济联系程度遥遥领先。这既体现珠三角城市群雄厚的经济实力,也反映其经济联系的空间格局较为合理。

  京津冀城市群中各城市与北京市保持高度的经济联系,与天津市、石家庄市、唐山市的经济联系强度依次下降。在总体趋势下也存在个性化特征:各城市与天津市经济联系强度的平均值、最高值和最低值及后三名的区间值都高于石家庄市,但在前三名指标区间对比中发现,石家庄市的指标区间不论下限还是上限,均高于天津市。这意味着虽然石家庄市的经济联系强度总体上低于天津市,但部分城市与石家庄市保持较高的经济联系强度,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区域性中心城市,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影响力较高。因此,应继续强化石家庄市在河北省的核心地位,打造区域枢纽型中心城市。

  长三角城市群中5个主要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均较强。各城市与上海市经济联系强度的平均值略高于4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但上海市的联系强度最高值和前三名指标区间不同程度地低于南京市和苏州市。这表明长三角城市群不存在以上海市为核心的过度极化效应,南京市和苏州市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也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但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和宁波市的联系强度最低值及后三名指标区间与上海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表明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和宁波市的辐射能力有待提升,覆盖范围有待扩大。总体看,长三角城市群经济联系强度格局较好,梯度合理、分工错落有序、具有较强竞争力,应以整体发展为目标带动城市群实现“一群城市”向“城市集群”的根本性转变。

  珠三角城市群内各城市与中心城市的经济联系强度,无论是平均值、最高值、最低值还是部分相应数据区间,与另两大城市群对比都是最高的,其中最高值达96.95%。这说明珠三角城市群有明显的“中心城市集聚”特征,区域内城市与中心城市的经济密切度和依赖度过高,核心城市的极化效应显著。佛山市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效应超过深圳市,这种格局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广佛同城化”战略实施带来的产业互补性增强、空间成本缩小以及经济往来密切程度提升。佛山市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广州市城市功能外溢,而深圳市是广东省乃至我国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的风向标。应加强深圳市与周边地区的经济联系,提升辐射能力,扩大覆盖范围,带动区域发展。

  对比三大城市群发现,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集聚”特征最明显,极化效应最显著;长三角城市群经济联系强度的梯次结构较为合理,区域内多个核心城市分散,共同促进城市群整体发展。京津冀和珠三角城市群应借鉴长三角城市群经济联系强度的梯次结构分布,促进分散型区域中心城市经济均衡发展,保证区域内聚集—扩散效应对城市群整体发展发挥促进作用。京津冀城市群应注重提高石家庄市与中心城市及周边城市的联系,提升联系总量,增强联系强度,发挥区域中心城市作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珠三角城市群应提高深圳市与各城市的经济联系,扩散推广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成果,并加强区域内大学及科研院所合作,形成学术研究和生产需求紧密对接的科技创新机制,为珠三角城市群整体发展提供后续力,激发城市发展活力,促进城市群的协调发展。

  四、促进三大城市群内部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京津冀城市群聚疏有序的发展格局

  京津冀城市群因覆盖首都、直辖市、普通省份,兼具三种行政属性,存在经济联系梯次结构不均衡、极化效应大于辐射效应的现象。“虹吸式”发展模式加剧了要素向北京市、天津市过度聚集,形成“大城市病”等城市负担的同时,削弱了河北省的集聚力。各城市与北京市、天津市的经济联系强度较高,与石家庄市和唐山市等河北省区域性中心城市经济联系较低,河北省经济辐射效应不明显。为促进京津冀城市群协调发展,应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为契机,把握好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一历史性机遇,增强河北省承接能力、辐射能力,提升石家庄市、唐山市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集聚力。同时,积极借鉴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在经济联系方面的发展思路,加快市场机制改革,弱化行政区划壁垒对城市群经济联系的负效应,在“疏解”中扩大周边城市承载能力,以聚疏有序的空间布局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

  (二)提升长三角城市群边缘城市发展水平

  长三角城市群凭借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完善的制度环境形成了既有的“一核多强”格局:上海市作为中心城市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宁波市协调发展,发挥“干线”作用;无锡市、常州市、绍兴市、金华市等地级城市发挥“支线”作用,贯通长三角城市群联系网络。不同发展程度和发达水平的城市形成了围绕中心发展、层级递进、多地联动的梯度空间格局。但大量欠发达城市急需提高发展质量,如池州市、安庆市、滁州市等城市面临增值提速的崛起重任。因此,为促进长三角城市群协调有序发展,应借助上海市、南京市、宁波市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效应和带动能力,改善欠发达地区最低关联度现状,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池州等城市汲取核心城市正溢出效应,清除要素向欠发达地区流动的阻碍,加快产业有效承接,提质增效共促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

  (三)缓解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过度极化效应

  珠三角城市群以充分灵活的市场机制和开放包容的市场活力在最小的空间格局里创造了最大的经济体量。“广佛同城化”等发展模式提高了外溢效应,扩大了辐射面积,但同时也造成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的过度极化效应。因此,为促进珠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应在围绕中心城市谋篇布局的同时,密切关注并定期监测广州市聚集效应的合理边界,防止过度极化。加强深圳市、珠海市等区域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在注重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同时增强辐射能力,扩大外溢范围,超前规划并不断优化空间格局,积极探索在适度的空间、适度的范围内进行产业转移和承接,从而缓解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的过度极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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