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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职称范文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的新认识

时间:2014年03月28日 分类:推荐论文 次数:

摘要:作为全国的首都,北京凝聚着古代都城建设的“智慧结晶”,但由于近几十年来我国在处理城市化发展与保护文化遗产二者间的问题时存在着很多问题,使北京的旧城毁坏严重。

  摘要:作为全国的首都,北京凝聚着古代都城建设的“智慧结晶”,但由于近几十年来我国在处理城市化发展与保护文化遗产二者间的问题时存在着很多问题,使北京的旧城毁坏严重。本文从保护北京旧城的角度,分析了目前旧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选取世界上保护旧城取得成就的法国巴黎供北京借鉴学习,也提出了自己对北京旧城区保护与发展的战略思考,认为旧城的发展要建立保护的基础上,但也不能不发展,“新旧结合”、分区建设、旧城的“有机更新”等不失为可行的方法。

  关键词:城市规划师职称范文,期刊发表,北京旧城,保护,发展

  1.前言

  1.1 研究背景

  如今的北京城,用它的光辉与荣耀,吸引了超过2000万的民众生活于其中,在充满活力与生机的同时,也肩负着“保护”与“发展”的双重任务。但是,几十年来,我国在处理城市化发展与保护文化遗产二者间的问题时存在着很多不足:建国以来,北京的旧城遭受了“建国初期的20世纪50年代”、“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2000年——2003年”三次大拆改,毁坏严重,许多最能体现北京古都特色的城墙及大部分城门被陆续拆除,胡同、四合院的数量在急剧减少,成为影响北京历史名城整体形象的最大遗憾。

  因此,北京若想实现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定位和目标,就必须让昔日的旧城区重现光彩。随着《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一2020年)》中指出:“北京旧城承载着大量有形和无形的历史信息,是历史文化名城的宝贵资源。”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2004年1月16日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WHC)做出“整体保护北京旧城”的郑重承诺,相信我国对旧城区保护的研究会逐渐充分起来。

  2.北京旧城区的发展现状

  2.1 土地使用和房屋建筑

  北京旧城是指在二环路(原城墙和护城河位置)以内的地区,面积共62.5平方公里,其中,内城东西长6650米、南北长 5350 米,面积 35. 6平方公里;外城东西长7950米、南北长 3100 米,面积24.6平方公里。1949年,北京旧城区范围内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760万m2,1510万m2的平房占到 86% ;1997年底,北京旧城范围内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4860万平方米,建国前留下的房屋只剩下不足1/3。现在,旧城25 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总占地面积10.38 km2,约占旧城总面积的 17%。

  2.2道路交通结构

  北京市旧城区路网为棋盘式,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但受历史条件约束,除已实现规划的主干路和次干路外,路宽相对狭窄,不适应远景交通量的发展及交通流构成的变化。并且旧城道路两侧因商业发达,行人密度高,又缺乏停车设施,路边停车现象严重,对交通造成很大干扰,让原本狭窄的道路更显拥挤,旧城交通状况面临极大挑战。

  2.3旧城功能布局

  经过60年的发展,北京旧城行政机构的布局基本形成了三个相对集中区:

  (1) 中央首脑机关、主要行政、司法方面的部门集中在中南海和天安门广场附近;

  (2) 负责综合经济、建设方面的部门多集中在西部;

  (3) 负责外经外贸、文化、外交方面的机关多聚集在东部。

  3.北京旧城区保护与发展面临的问题

  3.1以“旧城为中心发展”之路越走越窄

  有关部门综合各种因素后否定了1950年2月梁思成、陈占祥《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指出的“在西郊三里河一带建设新的行政中心区”,这也就从总体规划层面上决定了北京古都特别是历史城区今后的命运。时间已过去半个多世纪,北京旧城区出现了一系列“梁、陈”当时预估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行政办公布局零乱影响职能发挥

  2. 大量商贸金融功能“聚焦旧城”

  3. 功能聚集带来人口的过渡密集

  4. 单一中心造成“摊大饼”式蔓延

  5. 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被大量拆除

  6. 传统建筑年久失修,生活条件恶化

  7. 交通布局难以适应城市发展需求

  8. 旧城传统风貌遭到持续性破坏

  3.2旧城改造中矛盾突出

  首先,各地在大拆大建式的“旧城改造”中对历史城区的破坏是空前的。北京的历史城区也正逐渐失去了以往的风采,传统文化的颜色逐渐暗淡, “千城一面”的效果愈发显露。

  再者,北京的旧城区也是今天人们生活的重要背景,承载着北京最真实、最宝贵的文化习俗和情感,但是由于北京旧城区自身的区位优势,是房地产开发商竞相拍出高价的黄金地段,必然存在明显的趋利性特征,使北京旧城区的保护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而一旦对经济的追求与政府急于改造的愿望相结合,北京旧城区保护与延续就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第三,由于北京旧城区的大拆大建所带来的历史损失是与决策者长期被长官意志、政绩观念、局部利益左右所分不开的。北京城的整体申遗失败就十分值得我们反思。在尚未对旧城区进行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拆建,不听取规划部门和专家论证的经验,甚至超越法律控制的范围,所导致的后果就是旧城面貌极大的被破坏。

  第四,管理体制分散,法律保障无力。各单位、各部门基于局部利益谋求发展,极大地增加了旧城的城市功能和建设量,人口、交通和环境负荷明显增加,难以促成统一的旧城保护控制与协调发展;有法不依和无法可依的现象屡见不鲜,主张保护的一方往往因没有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而败下阵来。再加之利益集团作祟,走入利用大规模房地产开发筹措资金的误区,结果是与虎谋皮,事与愿违。

  4.法国旧城保护与发展的经验借鉴

  4.1法国巴黎旧城保护与历史传承

  虽然法国与中国在诸多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但悠久的历史积淀、厚重的文化传统、强烈的民族自豪感等共通之处也让法国的旧城保护的经验教训对我国有实际的借鉴经验。法国政府1977年颁布的《巴黎市整顿方案》比北京2002年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早了近30年。另外,巴黎在遵循保护旧城区原真性和完整性原则的同时,也加强了周边新城的规划建设,城市主轴线从20世纪70年代起继续向西延伸,规划建设了德方斯商务金融区。

  4.2巴黎旧城保护与发展的管理措施

  1. 对河流、水体等自然景观的建设和保护

  巴黎对河流、水体等自然景观的建设与保护从以下2个角度进行分析:

  (1) 水景观的创造与保护

  20世纪,巴黎开始治理河岸道路,分为两级的河堤可以有效的抵御河水进入巴黎市区。现今,塞纳河左岸和右岸的不同景致成为世人所认可的“巴黎情调”,美好的自然景观更加的深入人心。

  (2) 公共绿地的营造与建设

  巴黎在保护历史氛围环境协调方面做的尤其成功,其新建花园的风格也都保持了19世纪的风格,就连花园照明灯具、座椅、铁门、绿地等的布景形式细节也力求与周围环境一致。

  2. 对交通体系的建设和保护

  受芬兰建筑师伊利尔·沙里宁提出的“有机疏散论”的影响,法国在解决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时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如提出“软交通”概念,即鼓励步行和使用自行车等对环境无负面影响的交通工具,为此还专门设计了自行车和行人专用道,做到人车各行其路。并强调了土地的混合使用,同时创造了众多相互支持、交叉使用、充满活力的公共空间。而为了解决面临的交通拥挤问题,巴黎通过鼓励发展公共交通、取消市区免费停车场、发展有轨交通工具和调整居民区与商业网点布局等措施来缓解市区的交通压力。

  3. 对历史街区及城市肌理的建设和保护

  (1)对文物建筑的保护和改建

  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巴黎政府及其注意对古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新奥尔良火车站被改建成奥赛博物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对旧城区民居建筑的保护和改建

  法国在对历史街区居住环境的改善和住宅修缮方面也有着比较完善的住宅保障制度。在采取了诸如“改善居住计划”等的改造措施后,旧城区又重新成为了受人欢迎的地方,住宅建筑已经达到非常现代化的生活起居水平。

  5.有关北京旧城区保护与发展的战略思考

  5.1 树立城市规划中的保护观念

  城市规划要树立文化保护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城市发展的财富、资本和动力的观念,将旧城区保护融入到城市规划中。因此,必须将旧城保护的思想贯彻到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避免文化保护与其他工程建设的割裂。

  5.2贯彻旧城“有机更新”方针

  20世纪70年代末期,吴良镛教授明确提出了“有机更新”的思路,主张对原有居住建筑的处理根据房屋现状区别对待,质量较好、有文物价值的予以保留,部分完好的予以修缮,已破败的予以更新。菊儿胡同就是典型的例子。所以在北京旧城保护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就应废除“旧城改造”的错误方针和口号并实施整体保护。

  5.3确定旧城分区的保护与建设方案

  北京旧城可划分为三个区域:

  1、核心保护区。要对核心保护区制定保护规划,以保护为主, 原则上不进行较大规模的危旧房改造等建设活动。

  2、建设控制区。建设控制区以保护为主,建设为副,建设的重点主要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益设施。要严格控制新建筑的高度,形式等方面要同传统形式协调一致。

  3、外围区。可将该地区作为旧城的改造区,重点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危旧房改造,以改善该地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及居住条件。

  5.4保持城市肌理,新旧有机结合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旧城的肌理,包括道路网布局结构、建筑布局结构和尺度体量等,这是整体保护的基本点。但保护并不意味着不发展,发展产业经济是北京旧城保护与发展的经济基础。跳出旧城,积极发展新城,对北京旧城区保护与发展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将旧城内一些行政办公机构适当迁出,相对集中建设,既可达到高效和安全,又可为旧城“减负”;旧城功能调整也可与新城建设规划配套进行,如甲级医院、示范性高中等在旧城内不宜再发展,应进行一定的疏解,形成新城的中心设施以推动新城的发展。

  结 论

  诗人N.希各格梅(N.Hikmet)曾说:“人一生中有两样东西是永远不能忘却的,这就是母亲的面孔和城市的面貌。”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提高,对传统风貌的保护就越重视,从世界城市的发展和北京建设的实践都说明了这一点。不管怎样,旧城的发展都要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上,盲目追求发展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当然,旧城作为北京城的核心区,该发展的也要发展,也不能因为旧城保护而制约了旧城应有的发展,毕竟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而经济实力是决定城市生命力的关键因素,我们要做的就是更加自觉地在旧城建设中加强规划指导,尽可能做到我们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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