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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管道安装行业税务筹划研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 分类:经济论文 次数:

摘要: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必将加快管网投资建设步伐,管道安装行业也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与挑战往往同时并存,管道安装行业竞争必将进一步加剧,利润将被大幅压缩。2016年,建筑安装行业迎来了营改增的税务改革,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建筑安装行业也基本

  摘要: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成立必将加快管网投资建设步伐,管道安装行业也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与挑战往往同时并存,管道安装行业竞争必将进一步加剧,利润将被大幅压缩。2016年,建筑安装行业迎来了“营改增”的税务改革,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建筑安装行业也基本形成了一套税务方案。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管道安装行业如何合法合规避税,降低税务成本,完善企业内控?

  关键词:“营改增”;安装行业;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

  一、与管道安装行业相关的税种概述

  管道安装行业隶属于建筑安装行业范畴,相对于传统建筑业管道安装行业也有其特殊性。管道安装行业主材——管道多由建设单位提供,在实际业务中既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式、也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理论依据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工程计税方式在建设方的招标文件中已经限定,作为施工方无法选择计税方式,所以本文不讨论计税方式优劣选择方面的问题。本文着重讨论研究在一般计税、简易计税模式下如何具体操作,在合法合规的范畴下尽可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完善企业涉税资料规避税务风险。

  简易计税模式下,施工方需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施工方按照3%征收率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缴纳税款,与“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方式类似。“营改增”之后,因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相对营业税而言,施工方缴纳的税费相对较低。施工方支付给其工程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税费,可以进行抵减,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好抵减政策将在后面详细介绍。

  理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6〕17号)第四条第二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第五条第二款: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一般计税模式下,施工方需开具9%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方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按2%税率预缴税款,最终工程增值税额依据实际进销项差额缴纳。销项税额由工程结算值限定,不在税务筹划范畴。理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6〕17号)第四条第一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第一款: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以上主要讨论增值税在不同计税模式下的预缴情况,在实际办理税款预缴的过程中,还需预缴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5‰)、印花税。

  管道安装行业因其具有施工范围跨度大的特点,很可能存在一个工程跨越多个市县的情况,需要到多个税务局预缴税款。每个税务局对预收的税种或是要求多有不同,建议具体办税人员在报验外管证时问清税务政策以及办税所需文书材料等。对于预收个人所得税的工程项目,应向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提出由公司在工程所在地个税系统中自行申报个税的申请。尽可能公司不预缴5‰税率的个税。

  二、管道安装行业成本结构分析管道安装

  行业成本构成比较复杂,涉及分包工程款、劳务费、机械租赁费、服务费、材料费、土地青苗补偿费等。在一般计税模式下相应的税率也很多,有13%税率材料费、动产租赁费,9%税率的工程施工费,6%税率的服务费,3%税率的劳务费等。管道安装行业中,焊接、防腐等劳务费约占30%左右的成本,挖掘机、吊车、定向钻穿越、盾构等机械费约占55%~65%之间的成本,焊材、阴极保护、防腐材料费约占10%左右的成本,土地青苗补偿费(工程中不一定由施工方支付)约占35%左右的成本。本文将依据管道安装行业成本结构分别在一般计税、简易计税模式下交叉进行税务筹划分析讨论。将围绕主要成本部分:人工费、机械费、土地青苗补偿费、材料费四个维度讨论合理合法避税的实际操作。

  三、管道安装行业合理合法避税的实际操作

  (一)人工费作为管道安装行业占比较大的成本,实际业务中如何处理好劳务费成本问题显得非常关键

  2019年,个税改革后国家进一步加强“全额全员个税申报”管控。同时,“社保入税”改革,使管道安装行业面临着巨大挑战。由“包工头”提供的“挂靠工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这也给管道安装行业规范化、合规合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道安装行业的人工费,主要工种为:焊工、管工、防腐工及配套辅助工种。在实际施工中常因土地征用问题,导致施工暂停存在较大“窝工”风险,焊工及管工都属于高薪工种,如若施工暂停,企业将面临大额损失的风险。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规避以上风险。

  1.鼓励公司老员工成立个体公司

  公司与其签订固定单价劳务合同,公司可有效的控制人工成本支出,解决“窝工”难题。同时也可以避免个税申报及社保问题。公司老员工也因其长期从事管道安装行业具有较深人脉资源,可以促进焊工等工种在多个工程项目中合理流动,既可以增加焊工收入也可以提高公司老员工积极性。

  公司利用其在税务规划管理方面的优势,协助公司老员工与“注册经济”中介公司对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体公司采用“核定征收”办法解决个体公司成本问题。根据总包合同关于计税方式的约定,可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个体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为公司获得增值税进项人工费发票进一步节约增值税税费支出,也可在简易计税模式下抵减公司征税税基数额。公司财务部门须在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该款项为分包款,且须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备注栏信息完备)。

  2.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到施工所在地

  税务代开发票可以规避个税申报和社保问题,然而该方法相对成立个体公司的方式具有较高的税务成本且每人代开发票额度多有限制。所以实际采用该方法的不是太多。

  (二)管道安装行业的机械费成本

  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回填费、定向钻穿越费等长输管道安装行业因其施工距离长(大型机械转场成本高)、跨度大、与地方政府因土地临时征用问题交涉多(多要求使用当地机械作业)等特点。在实际施工中,多租用当地机械用于施工,出租方很难提供正式发票或是提供发票产生的税费成本高等。在实际施工中多采用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1.零星机械费,公司可鼓励第三方成立个体工商户,由个体工商户与机械出租方签订机械转租合同。个体公司户再与公司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公司可取得低税负率的成本发票(多为免增值税发票)。个体工商户可在税收优惠地注册,申请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税,多地区还可享受返税优惠,公司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2.定向钻、盾构等大型机械费,公司可依据总包合同计税方式不同与机械供应商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简易计税方式下,公司可与机械出租方(一般是小规模纳税人)签订分部分项工程分包合同,由供应商提供“工程款”增值税普通分包发票,公司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享受抵减工程款的优惠政策。一般计税方式下,公司可与机械出租方(一般纳税人)签订机械租赁合同,由供应商提供13%税率的动产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械所用油料,可由公司直接采购并开具13%税率的材料费发票。机械操作人员,工资福利费等可由公司发放(可参照上述人工费第1条处理方式)。

  (三)长输管道安装行业涉及的土地

  青苗补偿费一般采用两种方式第一,由建设方直接承担付款到乡村政府与施工方无直接关系。第二,土地青苗补偿费由施工方以“包干”的形式付款到乡村政府。建设方以该工程固定总价的青苗补偿费支付给施工方,施工方再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

  该形式下,建设方锁定了土地青苗补偿费支出成本数额,施工方则承担着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在“包干”的形式下,施工方应要求建设方不能将土地青苗补偿费计入工程结算值中,这一点非常重要。因土地青苗补偿费不属于施工方主营业务收入,施工方只是代建设方支付款项。施工方不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无需给建设方提供发票。施工方在收到建设方支付的土地青苗补偿费应计入“其他应付科目”,施工方实际支付的土地青苗补偿费大于建设方支付的青苗补偿费部分直接计入工程成本,如小于建设方支付的青苗补偿费则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施工方在支付青苗补偿款时需做到以下方面。

  第一,土地青苗补偿费由施工方支付至村、镇政府财政所,再由其支付给土地所有人的情况。需做到一是与政府部门签订土地青苗补偿协议书;二是取得政府部门开具的正式收据;三是款项必须支付至政府相关部门公户;四是取得政府将款项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凭证(多为土地所有人签字按手印的土地赔偿款支付明细表)第二,土地青苗补偿费由施工方直接支付给土地所有人的情况。需要做到:与土地所有人签订青苗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土地所有人承诺取得补偿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取得土地所有人出具的收款收据、身份证复印件;补偿款须由公司转账支付给土地所有人。

  (四)管道安装行业多由建设方提供主材,施工方自行采购材料体量较小材料主要包括:焊材、防腐材料、阴保材料等,市场中供应商数量充足,公司应在充分比较价格质量后也需要考虑合法合规避税。在实际业务中,一般是依据总包合同约定计税方式签订相应的材料采购合同。简易计税模式下,公司可要求分包方(公司老员工成立的个体工商户)自行采购材料,分包合同约定为“包工包料”。分包方给公司开具工程发票,公司可最大限度的享受工程款抵减政策。公司采购的材料可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开具低税率的普通发票(供应商一般都享受免增值税优惠)。一般计税,施工方应选择为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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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语

  管道运输具有安全、绿色、经济、运输量大、连续、迅速、可靠、平稳的特点。相较于公路、水路运输还具有投资少、占地少、费用低,并可实现自动控制的优点。我国管道运输经多年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但相较其他管道运输发达国家拥有的管道数量,我国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对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化工料运输的需求。必须加大管道运输行业投资力度,管道安装行业必将迎来高速发展。管道安装行业如何抓住机遇,苦练内功,降低成本参与更大范围的竞争,将是一条很长的路。

  作者:马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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