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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专著第几名评职称可用?医学从业人员评定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治,副主治职称都离不开论文和著作,只是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要求,在职称文件中有著作署名,字数的要求,可查收以下几个地区的职称文件。

(1)安徽省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三级医院和省市级公共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2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或“统计源核心期刊”发表(其中省、市级三甲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要求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刊物上发表);
2、二级医院和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文章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
3、一级医院:不做硬性要求,发表的文章可作为业绩予以参考。
该地区对著作没有特殊的要求。
(2)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S(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收录2篇;或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撰稿人,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主持完成国家有关部委认可的研究报告2篇。
2、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著、译著、被列入国家部委计划的教材1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完成不少于12万字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1部(专著、译著需提前送审,专家组审核未通过的不作为申报依据,未列入计划的教材不作为申报依据,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或字数的专著、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更多出书知识:评职称著作满足什么条件
(3)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著作要求
1、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2、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过二本以上(各不少于20万字)本专业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专著。
(4)湖南省高级职称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参评人员提交1-3项任现职以来符合以下条件的代表个人标志性工作业绩的成果代表作:
1、主持或参与的本专业科研课题(项目)研究报告,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教学奖励等。
2、作为主要完成人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标注有“共同(并列)第一”,关注科研支招, 或与第一作者“共同(同等、相同)贡献”等字眼以及共同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仅认定排名第一位,共同通讯作者仅认定排名最后一位。
4、本人主编或参与编写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
5、本人主编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发行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作品。
6、其它成果代表作,包括参与研究并形成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或诊疗指南;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包括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含住培医师)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本专业教学课题和所获成果等;作为第一完成人,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
从这些要求中可以看出,医学人员评定职称是要准备著作的,往往要求还比较高,评正高职称,独著才可以,评副高职称,独著或者是合著的第一作者,建议大家尽量占据靠前的位置,这样能够评职称胜算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