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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著作规范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分类:出版常识 次数:

学术著作出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在很多单位、院校都有学术著作出版的要求,这对促进单位学术诚信与学风建设都是有利的,更能够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此今天在这里整理了某高校的 学术著作规范的注意事项通知 。 为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加强学术诚信与学风建设,

  学术著作出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在很多单位、院校都有学术著作出版的要求,这对促进单位学术诚信与学风建设都是有利的,更能够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此今天在这里整理了某高校的学术著作规范的注意事项通知

著作出版注意事项

  为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加强学术诚信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规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著作范围

  1.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或新颖体系,对学科建设发展与培养人才有重要意义的系统性理论成果。

  2.学术著作类别包含著、编著和译著,通俗理论读物、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等不在其列。

  二、学术著作署名

  1.著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在册在岗的教职工,第一产权单位明确为*****。

  2.著作署名应该按照参与者所作贡献的大小排序,原则上不超过3人,未参加实际撰写者不得署名。

  三、学术著作出版

  1.签订著作出版合同前,第一作者填写《****大学学术著作出版申请表》,其所在单位负责对著作进行学术内涵审核并形成具体推荐意见。

  2.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依据第一作者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进行审批备案,备案后由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各留存1份。

  3.著作出版后,由第一作者向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供著作各1册,用于学校存档。

  四、权利与责任

  1.所有署名作者对著作中使用的资料、研究成果和观点等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如证实有学术不端行为,则依据《****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处理。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著作申请、推荐、审批程序,凡存在过时补签等情况不予备案。备案是著作使用的前置条件,具体使用解释权归相关事务管理部门。

  以上就是学术著作规范的注意事项,出版著作过程中作者署名问题,书号申请,三审三校,书稿质量的把关都是非常重要的,要注意的细节也有很多,作者只有把控好各个方面的事宜,学术著作出版成功率才是更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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