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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杂志投稿格式参考范文:考古学视野下唐代洛阳里坊市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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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唐代洛阳城里坊数量自古以来多有争议,有关此问题的研究目前仍集中在对文献所载里坊名称和数量的考辨上,而文献阙载使隋唐洛阳城里坊建筑及形态问题学界几无涉及。新中国成立后洛阳地区大量隋唐墓志的发掘出土,使一些不见文献著录的里坊名称不断出现,却使里坊问题更加复杂;隋唐洛阳城不间断的考古勘探及发掘工作,廓清了洛阳城的基本布局,明确了履道坊、宁人坊、政平坊、明教坊、温柔坊、恭安坊、三市、官营砖瓦窑场的位置及其局部形态,为深化隋唐洛阳城里坊形态研究提供了可能。本文利用考古发现,对唐代洛阳城街道及里坊关系、里坊建筑及布局形态、洛阳三市及商人生活状态等问题作以研究。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考古发现的唐代洛阳城街道、里坊

  新中国成立后,考古工作者对隋唐洛阳城即开展有计划的考古勘探及发掘工作。经过七十年不间断的考古工作,现已基本明确了隋唐洛阳城的建筑布局,郭城、皇城、宫城位置及里坊区域也已清晰。尤其是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对宁人坊、履道坊、明教坊、温柔坊、恭安坊、政平坊、三市的考古勘探发掘等,为了解唐洛阳城里坊建筑、形态及居民生活提供了新资料。

  刘庆柱先生说:“(汉唐都城) 城门与道路相连,古代都城之中的道路形成都城的‘骨架’。道路一般是直的。方向为南北向或东西向,因而城内的道路将城内分割成‘棋盘格’ 式布局。不少都城的宫城、官署、里坊、市场等,按其性质分别置于各自‘棋盘格’ 中。” 因此唐洛阳里坊问题的考察,势必要关照到城门、街道布局及其形态。文献记载唐代洛阳城洛南里坊区有南北向街道 14 条、东西向街道 8 条,洛北里坊区有南北向街道 7 条、东西向街道 6 条。始于 1961 年的考古勘查确证洛南里坊区南北向街道 12 条、东西向街道 6 条,洛北里坊区南北向街道 4 条、东西向街道 3 条。这些街道不仅构成了唐洛阳城的公共交通网络,而且也固定了城内里坊、市场的位置和形态。考古发现揭示,洛南里坊区的南北 12 街、东西 6 街构成 55 个坊,洛北里坊区的南北 4 街、东西 3 街构成了 9 个坊。唐代洛阳里坊呈方形、长方形,长宽略有不同,洛南里坊区 55 个坊规格在东西 500 - 580 米、南北 530 - 560 米之间,洛北里坊区探出的 9 坊规格在东西 380 - 500 米、南北 480 - 580 米之间。这与元《河南志》所记每坊东西南北各广三百步相差较大。其余各坊由于其间街道遭到破坏,有关其形制和范围大多无法知悉。

  里坊内部的道路与郭城内的公共街道相连,共同构成城内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

  通过对定鼎门街、建春门街、长夏门街东第四街、东顺城街、履道坊西坊间街道、定鼎门外东西向道路的考古发掘,通过对宁人坊、履道坊、明教坊、南市的钻探发掘,可知郭城内直通诸城门及坊间的南北向和东西向公共大街布列整齐;里坊内的十字街、曲巷等直接或间接与坊外公共大街相通,共同构成洛阳城内的交通网络。此外,里坊内部还有沿坊墙夹道、东西向巷曲的存在,它们与十字街一起构成里坊内部的道路系统。上述不同街道宽度不同,既是礼制的反映,也是街道承载不同交通流量的反映。

  考古发现揭示唐洛阳城里坊内外各类道路车辆都可通行,里坊十字街及坊外道路上车辙的考古发现即为例证。定鼎门街因中轴线和御街地位不仅为一道三幅形制,而且三幅路面上车辙痕迹 (辙宽在 1.25 - 1.5 米之间) 明显。建春门街、长夏门街、厚载门街、定鼎门外东西向街道路土上也发现明显的车辙痕迹,同样证明这些大街宽阔且都有车辆通行。宁人坊内十字街上也有车辙发现,说明坊内也是允许车辆通行的。

  唐洛阳城大小渠沟依附街道纵横交错分布。

  定鼎门街、永通门街、宁人坊和从政坊间街道、履道坊和集贤坊间道路等两侧都有水渠存在,宁人坊、温柔坊、恭安坊、履道坊内十字街和其他东西向小路尽管较窄但其侧也有小水沟设置。因河水泛滥淤积,沟渠宽度、深度在不同时期都有变化。考虑到洛阳城货运通行和城市排水的需要,推测郭城内南北向、东西向主干大街及里坊内沟渠建设应有相同的规划设计。多种街道宽度及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关照到城市生活及交通的多方需求,体现了唐代城市管理的制度化水平。

  考古发现证实唐洛阳城的里坊布局以街道为准绳,道路决定了坊市的规划布局,二者关系密切。郭城内南北、东西向宽阔笔直的夯土街道纵横交错形成棋盘状格局,这些道路与坊内十字街相连通,不仅构成了规整的里坊区规划骨架,还构成洛阳城内大街小巷复杂便利的交通网络。郭城内纵横道路之间以版筑夯土墙合围的方形、长方形区域构成布局规整的里坊,从而形成一个个封闭的独立空间。

  二、唐代洛阳里坊建筑、布局形态

  唐代洛阳城里坊内部布局及建筑形态文献记载匮乏。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对洛南里坊区的宁人坊、履道坊开展了大规模的考古钻探和发掘,对明教坊、恭安坊、温柔坊和南市开展了系统的考古勘探和局部考古发掘,目前正系统开展政平坊全面的考古发掘。考古发现反映盛唐前后洛阳里坊形态变化较大,且因其内部官宅及公共建筑 (官府机构、大型寺庙) 的有无而呈现出多样化的建设布局形态。

  据考古发现,唐洛阳城里坊四周由夯土版筑坊墙合围,从而形成一个个封闭的独立空间。坊墙宽度差别不大,墙基及墙体宽度一般在 2 米左右。宁人坊的考古发掘提供了坊墙的基本形态。据 2011 - 2013 年的勘探、发掘结果,宁人坊坊墙下挖基槽,基槽内填五花土,以 0.1 - 0.2 米夯层夯筑而成;四座坊门位于每面坊墙正中,宽 2.25 - 2.8 米的单门道结构坊门联结坊内外的主要通道,坊门由墩台和门道组成,墩台与坊墙分别夯筑;南坊墙、东坊墙均为一次性夯筑而成,西坊墙有过二次夯筑现象,反映出不同时期坊墙修缮的历史遗迹,可能为文献记载中坊墙倒塌后修补所致。《全唐文》卷 267 载 (唐中宗时) 右补阙卢俌《对筑墙判》文:“洛阳县申,界内坊墙因雨颓倒,比令修筑。坊人诉称:皆合当面自筑。不伏,率坊内众人共修。” 卢俌判:“坊人以东里北郭,则邑居各异;黔娄猗顿,乃家产不侔。奚事薄言,伫遵恒式;既资众力,须顺人心。垣高不可及肩,板筑何妨当面?” 《全唐文》卷 980 载《对筑墙判》文:“广术颓墉,见铜驼之咫尺,仲尼数仞,无复及肩。” 这二则唐代判文都反映唐洛阳里坊修葺及 “垣高不可及肩” 的实际情况。当坊墙坍塌时,坊民要求 “当面自筑” 而不是由全体坊民共筑。但政府也有义务修缮倒塌坊墙,如《唐会要》卷八六载:“贞元四年二月敕,京城内庄宅使界诸街坊墙,有破坏,宜令取两税钱和雇工匠修筑,不得科敛民户。” 宁人坊西墙早晚遗迹的发现即说明里坊续修的历史事实,由此反映出唐代城市管理制度的完备。

  坊门为单门道重楼结构。

  坊门位于坊墙正中位置,外邻坊外大街,内连坊内十字街。据《大业杂记》:“(洛水) 大堤南有民坊,坊各周四里,开四门,临大街。门普为重楼,饰以丹粉。”《资治通鉴》卷 183:“《略记》: 三月辛未,密遣孟让将二十余人夜入都郭,烧丰都市,比晓而去。癸未,密袭据都仓。乙亥,密部众入自上春门,于宣仁门东街立栅而住。丙寅,烧上春门及街南北里门楼,火接宣仁门……” 坊门门楼式结构是明确的。史载洛阳里坊门有二、四歧说。韦述《两京新记》有 “每坊…… 开十字街,四出趋门” 之说,《旧唐书・地理志》载洛阳里坊 “开东西二门”。可能较大的里坊开四门,洛河两岸的里坊面积较小只开东西二门,与长安城皇城朱雀街两侧的四列三十六坊类似。坊门由坊正负责管理,全体坊民须经坊门出入,以鼓声为令 “昏而闭,五更而启”,并与城门的启闭时间相一致,反映出浓厚的军事管理性质。

  从近年的考古发现看,唐代洛阳里坊及市场内不仅发现了十字街,还有沿坊墙夹道和东西向小街道即巷曲的发现,其宽度应为 3 - 4 米,而且十字街和东西向道路一侧还往往有水沟分布。目前在履道坊、宁人坊、明教坊、政平坊、温柔坊、恭安坊、南市等发现这些巷曲残宽不一。如履道坊西坊墙北段与白居易宅院院墙之间发现了宽 2.7 米的沿坊墙夹道;十字街南北街与南半部两条宽 4.2 米的东西向小街垂直相交,交叉路口边沿处的路土呈圆弧形,路面上有大量碎瓦片和河卵石。这说明履道坊内既开有宽 13.4 米的十字街作为里坊内的主要通道,同时南半部还开有东西向小街道作为十字街的补充。该坊内一纵 (十字街中的南北向街)、三横 (其一为十字街中的东西向者) 街道分布,辅以沿坊墙夹道,构成了里坊内部的交通网。因白居易宅院位于履道坊的西北隅,可能占有该坊的四分之一地域,因此该坊北半部至今未发现东西向小街道。这些东西向小街道及排水沟也具有规划坊内居民住宅空间的作用。

  坊内这些东西向小街道及沿坊墙夹道应该就是文献记载中的 “巷”“曲”“静曲”。

  《异闻录》:“京兆韦道安,大足年中于洛阳早出,至慈惠里西门。由里门循墙 (注:沿坊墙夹道) 而南行百余步,有朱扉西向,扣之,有朱衣官乘道安以大马,与之联辔出慈惠西门,由正街西南,自通利街东行,出建春门。” 积善坊中有南曲、李及宅。《唐两京城坊考》云 “(李) 及云往南曲妇家将息” 即可证明。通利坊中有 “静曲”。《唐两京城坊考校补记》:“韦丹、胡卢生至通利坊静曲幽巷一小门入,数十步复一版门,又十余步乃见大门,有人称元睿之,流连竟日。” 唐长安城也有相似记载。《太平广记》卷 484《李娃传》载:“(长安郑生) 至安邑 (里) 东门,循理 (应作” 里 “) 垣北转第七八,有一门独启左扉,即娃之第也。” 唐长安胜业坊北街槐树北门有短曲。“王超过胜业坊北街,有三女子于道侧槐树下蹴鞠,居北坊门短曲。” 这些记载表明唐东、西两京坊内沿坊墙四周有夹道及小巷道的存在。元代李好文《长安志图》中唐长安《一坊之制图》和《皇城南坊之制图》中,也绘有此类夹道。从沿坊墙夹道和十字街一起出现于图中看,当时人们是将其与十字街一起视为里坊内部道路的。

  上面依据考古发掘及钻探结果分析归纳了唐代洛阳里坊的建筑及内部规划布局情况,明晰了围合的坊墙、单门道重楼坊门、坊内道路系统及沟渠的分布设置。“洛阳第宅,多是武后、中宗时居东都所立。” 隋至初唐时期,由于政治中心在关中,洛阳城中官署及贵族府邸相对较少,因此考古发现的坊内十字街、四出趋门及均衡布局的东西向小街道 (巷、曲) 等规划齐整,反映的是隋至初唐时期洛阳里坊内部以东西向并列民居建制为主的布局规划,如宁人坊。武后盛唐时期,随着洛阳政治地位上升、城市经济发展及人口日繁,政府机构、官宅府邸增多并与寺观等公共建筑一起纷纷扩建抢占里坊空间,一些里坊十字街及东西向小街被占压,侵街现象随之发生,里坊内部形态也开始多样化。履道坊因白居易宅第、政平坊因太平公主宅第和国子监等存在就提供了盛唐时期洛阳里坊的另一种形态。

  据考古发掘,宁人坊平面呈南北长方形,南北长 527、东西宽 462 米,与上世纪 60 年代考古钻探所得里坊规模相当,也与《河南志》记载相同。

  考古发现坊内街道两侧根据需要设排水沟,在十字街北侧距北坊墙 98 米处还发现一条东西向道路及路侧水沟,反映出晚唐宁人坊中除一条南北街道外还有两条东西向街道均衡布局。房屋基址沿道路东西向有序排列,说明当时里坊中居民宅院是依道路为参照物规划布局的。在宁人坊东南部还发现了夯土台基、成排分布的磉墩等建筑基址。该建筑基址座北朝南,上距地表深 1.2 - 1.3、东西残长 5.3、南北残宽 1.6 米。在建筑基址地面上清理出残破的佛教造像 6 尊及佛教经幢。据文献记载,宁人坊中有龙兴寺。这个基址和佛教造像是否与唐龙兴寺有关,还有待新的考古发现证实。但宁人坊的考古发现提供了唐洛阳城典型的平民里坊规划建筑特征,此坊与明教坊、温柔坊、从政坊规划布局基本相同。

  考古发掘及勘探证明,唐代履道坊位于定鼎门街东第八坊,遗址主要有西侧的坊间道路、古伊水渠、履道坊坊墙、白居易宅院等遗迹。在履道坊西部发现了西坊墙与白居易宅院西墙间距 2.7 米的夹道,夹道上发现有白灰墙皮、粉红墙皮、碎瓷片、建筑构件等。白居易宅院位于履道坊西北隅,其宅院形态、院墙以及南园的酿酒遗迹、水沟、池沼等都已明确。据建筑遗迹可复原其宅第为一座北朝南、前后两进庭院的组合建筑群:前庭院 (南部) 由门房、院落组成;后庭院 (北部) 为组合建筑群,北为上房,中部有厅,上房和中厅之间有东西回廊和东西厢房合围。前庭院呈长方形,东西残长 30 米,南北残宽 16.9 米;后庭院由东西回廊和东西厢房围合,平面呈 “工” 字形,南部东西长 19.5 米、南北宽 5.3 米,中部东西长 13.2 米、南北宽 10.5 米,北部东西残长 17.38 米、南北残宽 1.7 米。南园和西园为白居易宅院园林所在,南园中有面积达 3300 平方米的湖面。其诗文描写园林中因水、桥、竹林、池馆的存在使其宅院 “有林泉之致” 。南园中除有酿酒作坊、池沼外,还应有白氏家族礼佛场所,因为在此区域发现有镌刻 “唐大和九年”“开国男白居易造此佛顶尊胜大悲” “唐大和九年…… 心陀罗尼” 等铭文的石质残陀罗尼经幢,此外还有许多与佛教有关的残存石碑铭文如 “渡群生”“身任真空”“海之因缘” 等字句。另外在遗址西南部宋代文化层之下的一个灶坑中出土刻有 “景祐四年” “在当时白” 的残碎碑刻 32 块。石经幢的考古发现证明白居易晚年与佛教关系密切。这些遗物正是白居易宅院在宋代变为大十字寺院的确切证据,同时也证明履道坊西北隅确为白氏宅院所在。另外,通过对考古发掘报告中提供的白居易宅院遗迹到南园淤土范围的数据计算,可知南北达 160 米。考古发现白居易宅院的地理位置、规模、布局及宅院内的建筑等,与白居易有关诗文可相互印证,因此发掘者推测白居易宅院占据履道坊的整个西北部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新发现的政平坊位于定鼎门街东第一街,西邻宜人坊,东接敦行坊,南北接乐和、修行坊。里坊遗址为长方形,南北长 533.6、东西宽 464.6 米,坊内的 “丁” 字形道路将里坊分为独立的西半坊及东半坊的东南区和东北区三部分。据文献记载,此坊内有唐代孔庙、国子监、太平公主宅等建筑。从考古发现的建筑基址看,发掘者推断西半坊为一大型宅院,宅院南半部为园林区、北半部为庭院区。庭院为中轴对称布局,东西共三路,中轴线上自南向北分布的五座大型夯土台基对应五进建筑,并有墙 (或廊) 围合,推测为太平公主的宅院。由于太平公主府邸宏阔,占据西半坊而导致十字街东西街部分被侵占。

  三、三市及以职业划分居住区域的商人形象

  史载隋唐洛阳有北市、南市、西市三个集中的市场,但三市存续时间不一。洛阳三市是专门的商贸之区、繁华之地,散布于郭城内西、北、南部里坊区且都与运河漕运系统相通,既便于商品物资运输,且分散布局也便利城内居民日常生活。1960 - 1965 年考古工作者曾对三市做过勘查,并结合文献记载确定了三市位置。2004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隋唐洛阳工作站等曾对南市做过局部考古钻探。但由于文献缺载和遗址破坏严重,三市内部空间布局及兴废沿革并不明朗。不过《唐两京城坊考》等文献关于东、西两京市场不加区分的一体描述及共时性历史存在等,反映出唐洛阳、长安市场规划布局的一致性,考古发现的唐洛阳商人墓志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洛阳市场的经营和布局情况。

  据文献记载和考古钻探,南市位于长夏门街东侧,其南与嘉善坊、北与慈惠坊相邻,遗址在今茹家凹东约 200 米处。隋称南市为丰都市且占二坊之地。《大业杂记》载:“丰都市,周八里,通门十二,其内一百二十行,三千余肆,…… 四壁有四百余店,…… 珍奇山积。” 唐改称南市,为三市之中规模最大者。十二门之制反映了南市中三纵三横街道的存在及其将南市划分为十六个区域、市场内四通八达的历史事实。唐贞观九年以后南市踞一坊半地,有邸三百一十二区,资货一百行,其中有书肆。《太平御览》和《河南志》对南市也有相似记载。2004 年的考古钻探在南市南部发现了两条南北向平行的道路(东西宽 3 - 5 米)、位于西部呈南北向的夯土西坊墙(东西宽 1 - 2 米)等遗迹和铁渣、铜块、铜钱等遗物。市场交易、店铺分布等繁杂情况决定了市场中道路网的复杂,此种街道布局形态与隋唐长安城东、西市的布局基本一致。

  北市位于洛北里坊区,遗址位于今洛阳市林校一带。其地东临安喜门街,南与景行坊、北与敦厚坊相邻。北市隋唐时期曾经过由坊改市、再由市改坊的变迁过程,即隋至唐初称临德坊,唐显庆年间改为北市,晚唐时期废市,其地分为南北二部分,南部改为北市坊、北部称邻德坊。北市商业繁荣,出现了不少工商大贾,其中还有许多中亚商人,他们都是经丝绸之路来洛阳经商的,在龙门石窟的造像题记中留下了历史踪迹。

  西市位于洛南里坊区西南隅,遗址在今洛阳市洛龙区曹屯和董庄之间。西市同样经历了由坊为市和由市而坊的变化过程。如西市初称固本坊,隋称 “南市”(又曰 “大同”),隋末唐初在此置西市,唐开元十三年罢市。由于西市存在时间较短,故唐洛阳城又有二市之说。其东临厚载门街,南即郭城南墙,北与广利坊相邻,南有通济渠自西向东贯通,武周大足年间又在其西南开凿新潭以通诸州租船,以利工商贸易的发展。因渠水泛滥致西市保存很差,加之存续时间短及考古工作不充分,相关资料很少。

  由于洛阳城叠压沿用及后世破坏严重,目前洛阳三市内部的空间布局并不明确。但新中国成立后唐长安西市经过系统钻探和考古发掘,我们可借以丰富唐洛阳的市场情况。长安西市位于郭城内皇城西南,永安渠自南往北流经西市的东部。据考古钻探,唐长安西市呈长方形,实测南北 1031、东西 927 米,面积 0.96 平方公里。西市的北、东坊墙夯筑而成,宽 4 米。文献载:“(西市)南北占两坊之地,东西南北各 600 步,四面各开二门,定四面街各广百步。” 考古发现唐长安西市内有宽 16 米的南北向和东西向的平行街道各两条,四街纵横交叉成井字形,将整个西市划分成 9 个长方形区域(应与唐洛阳南市相同)。井字形大街上发现有车辙痕迹,路两侧各有宽 30 厘米的明沟用于排水,明沟外侧又有 1 米宽的人行道。另外,在市四周围墙内侧也有宽 14 米的顺墙街道。市署基址呈长方形,位于市中央部分,东西长 295、南北宽 330 米。参与西市考古发掘与研究的何岁利先生认为,西市各区域内还有巷、曲的规划布局,巷、曲与井字形主干道共同构成市场内的交通路线。市场内的房屋均沿井字形街道和众多巷道分布,房屋面阔 4 - 10 米、进深 3 米多,从位置来看应是临街商铺。2006、2008、2016 年的发掘证实这些临街开设的店铺都是前为售卖经营的店铺、后为加工制作的作坊,构成了生产制造、售卖流通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格局。根据不同建筑基址出土的不同文物,宿白先生认为唐长安西市是同类商铺集中经营的,其中南大街东端街南为饮食业所在,南大街中部街南为珠宝商的店铺,北大街中部南侧为铁器、石刻店铺汇集区,西大街中部可能为凶肆所在。据近年的考古新发现,何岁利先生认为,西市东北十字街周围及其东道路北侧为饮食业所在,南、北大街中段之间区域为骨器店肆,北大街中段道路南侧为唐三彩玩具、乐器、骨器店肆,可能还有麩行、食货行,西大街近西北十字街的路东侧为陶器店肆,南大街西端路南侧为骨器店肆。骨器、玩具、乐器、陶器店肆也都是临街开店、店后为作坊。市场内同类商贸集中经营区划明确,这种经营格局说明唐长安西市不仅是商品交换与贸易的集散地,还是集加工、娱乐(酒肆等)、漕运等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

  隋唐东、西两京市场周围一些里坊名称也具有显著的工商逐利致富含义。如紧邻洛阳西市的通济坊、广利坊,紧邻北市的丰财坊、殖业坊,紧邻南市的通利坊等,因此可推测当时居于此坊的居民多以工商为业,反映了唐代等级制度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社会现实。近年考古发掘出土的唐代东都洛阳商人墓志也印证了这一推断,并且为研究东都市场的经营情况提供了珍贵资料。唐代丧葬行用墓志。“墓志之传世者,莫盛于李唐。虽屠沽走卒,亦有薶铭。” 近年发现的商贾刘善寂墓志、张从古墓志、王进墓志、张诠墓志、李和墓志、司马元礼墓志等,他们都居住在洛阳南市、北市周围诸坊中。无独有偶,据洛阳发现的少数民族墓志,西域胡商等域外民族也多聚居于洛阳南市、北市周围的里坊中。他们都因善于经商贸易而闻名。延载元年(694 年),武三思率四夷酋长于端门南用铜铁铸天枢以镇四方,这座高 90 尺的标志性建筑就是 “蕃客胡商聚钱百万亿所成”。洛阳商人之众及商业繁荣由此可见一斑。

  商人与市场、工商业联系紧密,出土墓志反映了唐洛阳商人的经商情况。前述司马元礼墓志记述了他的经商之道:“总四方会,据一国冲,致天下人,聚域中货者,曷若旗亭乎!赞宾主礼,取谈笑资,成骨肉亲,结金兰分者,曷若玉醴乎!” 其中多处涉及洛阳南市的布局情况:“(司马元礼)既而乃议卜筑,不避喧湫,得齐人攫金之所,石家贩铁之地,列其广肆,誓将老焉。” 为了把握商机抢占市场,司马元礼选择市场中狭隘喧嚣的黄金地段经营私家商铺经营逐利。旗亭即市楼,是古代观察、管理集市贸易事务的机构,一般修建于市场中心,因其上立旗而得名。《洛阳伽蓝记》云:“阳渠北有建阳里,里有土台,高三丈,上有二精舍。赵逸云:‘此台是中朝旗亭也,上有二层楼,悬鼓击之以罢市。’”

  据洛阳唐代商贾墓志铭文,这些商人都居住于市场周围的里坊中。如王进、司马元礼居住在东临南市的福善坊,刘善寂居住在西临南市的永泰坊,李和居住在西临南市的临阛坊,张从古居住在南临南市的乐城坊;张诠居住在西南临北市的殖业坊。近市而居便于邸肆经营取利,他们都是略有资本的小商人,既有酒商也有药商。洛阳北市商人以客商为主体,他们颇具势力的行会名称如 “北市彩帛行”“北市丝行”“北市香行” 以及商人姓名等,镌刻在龙门石窟造像题记中,反映了他们热衷于开凿龙门石窟的宗教活动,显示出鲜明的群体特性。

  文献记载及考古发现揭示,唐洛阳商人相对集中地居住在市场周围,市场内规划 “井” 字形街道及巷道以利经贸活动;市场内居中的旗亭不仅是市场的监督管理机构,其内还设置酒肆;按经营种类分区设置的列肆商贸区在市场中各临大小街道,前为店铺、后为生产作坊的前店后坊形式构成市场的基本格局,功能区划明确。

  四、余论

  考古发现的不完全和文献的阙载使唐洛阳城坊市形态的探讨还需要新资料的补充,本文试就下面两个问题略述己见以期学界关注。

  关于里坊园宅的分配与规划:隋唐洛阳城的修建是经过事先周密规划的,里坊及其内部居民园宅布局、大小规定也应是有规可循的。隋代百姓园宅规划已上升至法律层面。《通典》卷二载:“(隋代规定)其园宅率三口给一亩,奴婢则五口给一亩。” 唐代继之,“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并不入永业口分之限。其京城及州郡县郭下园宅,不在此例”。唐代京城及州郡县城居民园宅划分虽于史无证,但后周大梁城建设为此提供了一定线索。后周世宗因 “大梁城中民侵街衢为舍,通大车者盖寡” 而整修大梁城时,除 “迁坟墓于标外”,还规定 “其标识内,候宫中擘画,定街巷、军营、仓场、诸司公廨院务了,即任百姓营造”。修建计划中的大梁城 “街道阔五十步者,许两边人户,各于五步内,取得种树掘井,修盖凉棚;其三十步以下至二十五步者,各与三步,其次有差” 。这应该是后周针对普通市民宅院范围的基本规定,而且也是坊市崩溃、开放式街巷出现后的城市新形态。北宋东京开封府延续了周世宗对汴梁城的改建。延至元代,元大都居民的园宅分配也有标准。元大都建成后,曾下诏 “旧城(即金中都)居民之迁京城者,以赀高及居职者为先,仍定制以地八亩为一分;其或地过八亩及力不能作室者,皆不得冒据” 。虽然城市居民住宅建筑样式是否统一目前难以究明,但后周大梁城、元大都都反映了城市建设、居民生活用地是有预先规划和分配方案的,这应该与唐代洛阳城里坊区域的考古发现是一脉相承的。

  既然里坊内部住宅占地有一定的面积标准规定,那么建设时就需要先明确空间划分标识。前已述及,城门、街道是城市规划的骨架,那么坊内十字街和沿坊墙夹道、巷曲等就成为划分坊内居民园宅的依据而有序而行。傅熹年先生指出,隋大兴城营建时,宫室、官署和一些官员的府邸由将作监主持修建,坊内住宅则是划定地界后由坊民自建。那么当时必定有拨地标准和住宅等第限制,这样才能统筹公私一体化建设而依序行事。这与后周世宗修大梁城时居民区 “定街巷、军营、仓场、诸司公廨院务了,即任百姓营造” 是相同的措施。而根据洛阳城的考古发现,可推测唐洛阳城坊内居宅、各类小路也应该是事先规划、有明确布局规则的。

  2. 关于侵街问题:盛唐时期出现的侵街行为在考古发现中已有反映。隋至初唐,洛阳城的里坊应以规整的四面正中开门、坊内开十字街及东西向小街道形制为主,居民宅院依街道整齐布局。自盛唐开始,由于东西两京城市人口日繁,加之豪门贵族府第扩建、大兴兼并,侵街行为日剧,《唐律疏议》中对侵街行为的严惩从一个侧面证明此问题的严重。高宗永徽年间(650 - 655 年)《唐律疏议》中即有 “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 的规定。《唐会要》卷八六也多有记载,如唐代宗大历二年(767 年)五月诏令 “诸坊市街曲,有侵街打墙、接檐造舍等,先处分一切不许,并令毁拆”。考古发现也证实唐洛阳城里坊中存在大量侵街造舍之事,如宁人坊西坊墙、西坊门、南坊门等处唐代晚期地层下发现有叠压于这些建筑遗迹之上的道路、卵石区、建筑区、灰坑等,叠压于坊墙、坊门建筑之上的道路上还有密集的车辙痕迹,这些考古发现为晚唐侵街破坏里坊建筑的生活遗迹。唐长安安定坊的考古发现也提供了相同的证据。从地层堆积看,安定坊内的十字街在唐初或隋代建大兴城之初即已形成,唐初仍保存其原来形制;盛唐时期,东西街道的南北两侧 0.6 - 0.7 米处各有一道与街平行的东西向版筑夯土墙基遗迹,这两道墙将十字街的南北向街道切断。这是盛唐时期豪门贵族府第扩建侵街的明证。到晚唐之际,贵族大宅扩张更移之势更甚,在版筑坊墙址之上发现晚唐堆积的地面及水井遗址可为证据。

孙 凯,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