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机化学报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字天曦, 何超, 吉江林, 包广元, 李加强
单位:1.西南林业大学机械与交通学院,昆明市, 650224; 2.云南省高校高原山区机动车环保与安全重点试验室,昆明市,650224; 3.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昆明)有限公司,昆明市,651701
摘要: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我国高原地区农用拖拉机数量显著增长,其带来的污染排放问题已不容忽视。加之高原地区耕地坡度大、农机手对生物柴油接受度低等现实挑战,准确评估农用拖拉机在高原环境下的CO2排放显得尤为重要。为达成此目标,采用PEMS设备对30台不同排放标准、不同功率的农用拖拉机在多种工况下的CO2排放进行实地测试。测试时除计算基于发动机瞬时功率的CO2比排放,还核算基于作业面积的比排放,并选取一台拖拉机进行生物柴油掺烧试验。通过测试发现,基于瞬时功率的CO2比排放,不同排放标准的拖拉机总CO2比排放值分布在696.96~773.00 g/(kW · h)。在37 kW≤G<75 kW功率段,随着排放标准从国Ⅰ升级至国Ⅱ、再到国Ⅲ,基于作业面积的CO2比排放量依次显著下降,降幅分别为48.82%和24.64%。在国Ⅲ排放标准下,基于作业面积的CO2比排放量随功率增大而降低。生物柴油掺烧效果:测试大豆油(B10、B20、B30、B100)和地沟油(B10、B20、B30、B100)不同比例的生物柴油。在直行作业中,燃烧地沟油B20(WOC20)时的CO2比排放略低于柴油,而其他掺烧比例的生物柴油(包括大豆油B10)的比排放均高于柴油,其中大豆油B10高出柴油25.33%。在相同速度—功率(VSP)区间内,地沟油B100的CO2平均瞬时排放速率最高,而柴油最低。
关键词:农用拖拉机,CO2比排放,生物柴油,耕地坡度,高原环境
基金资助: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202301BD07000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