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机化学报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杨焱, 王星飞
单位:1.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财税学院,江苏连云港,222061; 2.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连云港,222061
摘要:智能化农业装备广泛应用于现代农业实践中产生大量数据,这些数据涉及我国农业生产环境、作物生长状况以及农机运行状态等敏感信息。数据泄露或滥用可能严重危害农业生产。此外,随着智能农机装备自主决策能力的不断增强,未来智能农机装备很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人类直接控制,独立完成复杂的作业任务,一旦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法律责任由所有者来承担显然有失公允。智能农机应用暴露出两类问题值得关注,一是监管问题,比如网络基础设施不足、智能平台功能单一和技术人才短缺等;二是伦理考量问题,比如数据隐私与安全、算法公正性和智能农机引发的农村就业结构变化等。论文以分析当前智能农机装备法律监管的现状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从法律法规制定与实施、监管部门职责、农机安全监理信息化3个方面剖析智能农机装备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而从智能农机装备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人工智能算法的偏见与歧视和智能设备的法律主体资格做伦理考量。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更新、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加强对智能算法的监管与审查和完善智能设备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归属4项对策建议,供各地智能农机装备监管主管部门参考。
关键词:智能化农机装备,法律监管,数据安全,伦理考量
基金资助: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23SJYB1845);2024年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B—b/2024/0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