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观察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仝志辉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摘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前后对户内委托制度正当性的争议,表明实现村民选举权利无法作为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根本目标。本文由此质疑村委会选举制度所内涵的“选举权利中心论”,重新理解村委会选举制度的诞生及法制化进程,将保持村庄共同体、改善村庄治理恢复为该制度的根本目标。选举权利中心既不可信,也不足取,村委会选举制度对选举权利的执念应予去除,村庄治理本位自当确立。本文的主旨在于,将治理逻辑重新置于理解村委会选举和村民自治制度的核心。
关键词:村庄治理本位,治理,选举权利,户内委托投票,村庄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