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学报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何同康
单位:何同康,中国科学院土壤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西藏综合考察队;,
摘要:在山区森林线以上,山地草甸植被下发育的土壤,通称“山地草甸土”。Н.А.Богосовсий(1897、1902)和В.В.окуаев(1899)首先将其做为特殊的发生土类划分出来。我国早期有关论著[3-7]多以“高山草原土”称之,在1954年的土壤分类表[8]中,才“首次分出了……山地草甸土”[9]。山地草甸带如拥有较大的垂直分布空间时,可细分为高山草甸和亚高山草甸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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