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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地质杂志投稿格式参考范文:网络文化生产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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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新时代新征程,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支撑。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其核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坚实基础,而凝聚全人类共同价值,必须以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要前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核心内容。在网络时代,互联网是价值观传播最有效、最便捷、最迅速、最广泛的手段或途径,是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渠道。在网络空间中,价值观传播主要以网络文化生产的方式进行。因此,以网络文化生产来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成为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途径。

  包括 “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这两个着力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文化事业” 涉及文化生产的问题,“文化产业” 则直接是文化生产的问题,而文化生产又意味着文化传播,两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深刻领悟和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创造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一个重要任务是大力推动文化生产和文化传播繁荣发展,而社会主义文化生产、文化传播的核心任务是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这个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在网络时代体现得尤为明显。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数字化生存” 已成为不可改变的事实,网络空间成为人们生活的基本空间,网络生活成为日常生活的基本样态,而且 “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网上舆论工作” 是 “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网络文明建设时强调:“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促进优质网络文化产品生产传播。” 优质文化产品是指 “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因而,在全面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新征程中,以网络文化生产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是一个重大的实践课题。

  围绕这一重大实践课题,学界进行了较多研究,主要从三个路径展开。

  一是关于文化生产的研究。学者们认为,文化生产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力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在文化生产中的介入有助于更好地配置文化生产资源,提升产出效率,解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领域的社会主要矛盾,但资本的逻辑与文化的价值承载使命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冲突;随着文化生产平台转型,算法驱策下的文化生产平台化转型不仅是一种文化产业生态的转变,也是平台资本主义实践的重要内容,从而带来了一系列价值危机。更多的学者从比较具体的视角如影视剧、短视频以及融媒体等对文化生产展开研究。

  二是关于文化产业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研究。学者们研究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及其对西方文化产业的借鉴,认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需要解决文化的产业功能与意识形态功能的冲突,对外形成一套参与世界文化竞争、对话的话语系统,掌握议题设置的话语权,强调整合中国丰富的文化资源、增加产业的文化附加值、以品牌文化商品作为国际贸易载体面向国际市场,是中国核心价值观向世界传播的有效路径,在文化产业背景下,大众文化产品受产业规律和文化规律的双重制约,但它必须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还有学者研究了文化产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协调发展及其立法模式等。

  三是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研究。学者们认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铸魂育人的核心命题和重要一环,需要运用大数据、全媒体等手段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传播。这些研究都颇有价值,对促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内容的文化生产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和启发意义,但从网络文化生产角度考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研究尚不多见,特别是将网络文化生产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置于习近平文化思想中进行考察的成果更是付之阙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与应用普及,以网络文化生产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感召力,构建健康、文明的网上精神家园,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必要前提和基本路径。

  二、网络文化生产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传播的耦合

  在传统的文化生产中,生产和传播是两个界限清晰的领域或环节,两者基本上是脱节的,生产是生产,传播是传播。但在网络文化生产中,其构成要素在不断细化、多元化的基础上实现整体化,清晰的界限逐渐被打破,生产者、传播者、消费者以及批评者等身份是相互混搭甚至合而为一的。网络文化传播与传统的文化传播虽有相同、相通之处,但也存在明显差异。传统的文化传播主要是依靠纸质媒体,网络文化传播既有赖于网络媒体,更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共同责任。确切来说,网络媒体只是一个文化生产与文化传播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文化生产和文化传播具有极大的耦合性,两者间的界限极为模糊,甚至是同一个过程,文化生产即文化传播,文化传播即文化生产。

  (一)网络文化生产者与传播者的同一性

  网络文化生产以网络发布为主要表现形式,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将无形的精神、意义转化为各种各样的文化符号,再以推送的方式到达文化消费者手中。这既是一个生产过程,也是一个传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网络文化生产者和传播者具有统一性,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是直接同一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在交互性的网络文化活动中,生产者的身份具有二重性,既是文化生产者,也是文化传播者,是生产者和传播者的统一。生产者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文化生产,传统文化生产可以在书斋里完成生产任务,而网络环境中的文化生产打破了传统文化生产的种种限制,使得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网络文化生产。网络空间是一个公共领域,这种生产从一开始就不是个人的独自呻吟,而是一种公共性表达。公共性表达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关注的人越多,创作者越有满足感、成就感,作品的传播范围就越广,因此,争取尽可能多的消费者便成为生产者的首要选择。而且,网络文化产品需要经常进行一定数量的更新,以构成作品持续的吸引力,这种更新机制既是生产方式也是传播方式。这种传播方式由点到面、由有限到无限,具有极强且没有限制的 “晕圈效应”。譬如,诗人出版一本诗集,如果以传统的方式出版,不论印刷多少本,但终归是有限的,而放在网络出版,则会因为可以无限制地点击或复制,使得一本诗集成了 “一份永远奉送不完的‘审美馈赠’”,这在传统的出版领域是不可想象的。

  其二,在交互性的网络文化活动中,消费者的身份具有二重性,既是文化传播者,也是文化生产者,是传播者和生产者的统一。网络文化生产是以受众即消费者为主导的,互动性是其重要特征。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即文化传播者。在文化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有选择网络文化作品的权力,可以采取打赏、投票甚至推介等方式表达自己对文化作品的喜欢,从而扩大文化作品的影响力。同时,网络是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由于匿名性、隐身性、自由性等特征,网民更愿意敞开心扉、与人交往,从而形成一个个彼此投缘的趣缘群体 ——“粉丝” 群体。“粉丝” 群体中的成员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一定相互认识,但这不影响他们彼此推荐文化作品,由此形成的群体传播会产生极大的发散能力、辐射效应,从而使文化作品的影响力具有极强的 “晕圈效应”。同时,消费者也是文化生产者。在互动过程中,消费者不只是被动的受众,还是主动的参与者,他们对作品的评价不仅对于生产者而言具有建构意义,且常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创作冲动继而成为实际的生产者。这种创作有间接创作和直接创作两种方式。

  间接创作是通过评价作品,使生产者从即时反馈的信息中获得启发,从而推动文化生产的顺利进行。直接创作是消费者通过接龙等方式,由阅读者变为创作者,直接参与文化生产过程,虽然其并未把自己视为文化生产者。因此,消费者对网络文化的接受过程,是其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发生了重大而微妙的变化,打破了传统的文化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生产者和消费者间泾渭分明的界限。在网络文化活动中,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双向互动的关系,消费者由读者转变为 “粉丝”,“粉丝” 的意见影响甚至决定作品的创作。譬如电视剧《繁花》原著的生产过程,其本是网络小说,作者写了开头内容发布在网上,吸引了大量 “粉丝” 并发表意见,作者受到鼓励与启发而创作下去,最终成就了这部小说。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一部成功的、影响大的网络文化作品,多是由生产者(作者)和消费者(粉丝)共同完成的。

  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混搭甚至合二为一,是网络文化生产和文化传播耦合的前提和表征。在网络文化活动中,只有建构文化生产和文化传播的命运共同体,才能有效促进网络文化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一方面,文化生产是文化传播的前提条件。网络文化传播文化作品,更准确地说,是传播网络文化符号所代表的价值与意义。因而,只有生产出好的文化作品,才能实现文化的有效传播。如果把文化传播即文化消费看作是需求侧,那么文化生产即是供给侧。从生产端即供给侧入手,以精品文化的生产促进文化传播,无疑是网络文化生产的价值旨归。另一方面,文化传播既是文化生产的前提,也是文化生产的延伸和体现。文化生产和文化传播是互为前提的。网络的即时性、互动性、超越性等特点,决定了网络文化传播是网络文化生产的重要方向引领。网络文化传播是在网络文化消费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网络文化消费观对于网络文化生产而言至关重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网络文化生产的方向和进程。譬如,“为市场生产” 的网络文化生产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消费主义文化决定的:“在消费社会中的许多人感觉到我们充足的世界莫名其妙地空虚 —— 由于被消费主义文化所蒙蔽,我们一直在徒劳地企图用物质的东西来满足必不可少的社会、心理和精神的需要。” 到目前为止,网络社会仍然是一个消费社会,文化生产不可能脱离消费主义的土壤。就此而言,确立网络文化生产正确的价值取向,就是要从消费主义的误区或迷惘中走出来,确定网络文化生产的目的和意义。

  (二)“草根文化” 模糊甚至消弥网络文化生产传播的界限

  网络文化生产与传播的耦合是在 “草根文化” 的背景下发生的。“很多网民称自己为‘草根’,那网络就是现在的一个‘草野’。” 如此说来,网络文化就是 “草根文化”。“草根文化” 并没有一个准确而清晰的定义,但与 “民间文化 — 贵族文化”“大众文化 — 精英文化” 的二元结构相对照,大体属于 “民间文化” 或 “大众文化”。当然,这里的 “大众文化” 不是指作为 “文化工业” 的 “大众文化”,而是由大众参与创作的文化。“草根文化” 萌芽于网络论坛,繁盛于自媒体,是基于广大网民自由参与表达、对话、分享而产生的文化,体现了文化生产与消费的直接统一。也可以做另一种解释,即 “草根文化” 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基于网络论坛、微博等社交媒体的 “全民 DIY” 生产的文化,具有典型的大众性,因为 “全民 DIY” 打破了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资质的限制,使得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生产者、消费者,打造全民消费的文化格局。总而言之,“草根文化” 是广大网民参与生产、消费的文化。

  “草根文化” 不仅体现了文本的 “超文本”“互文性” 特征,更体现了文化生产权力的开放性。如果把文本定义为任何书写或印刷品的文字形式,那么 “超文本” 既是指文本扩张为文化图像化、通俗化、影视化、视频化、博客化,也是指文本扩张为各种可解读的符号,即对符号意义的解读具有开放性。人们对网络文化符号的解读,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可以对其意义做出不同的理解,因而,阅读的过程即是一个重新生产或再生产的过程。也就是说,“草根文化” 在生产机制上是开放的,是一种开放的生产过程,当然也是一种开放的文化。在这种文化中,文本的边界消失了,每一个文本都是开放的,而且是彼此相互开放,各种文化 “互为文本”,“清晰地体现了‘互文性’”。可以把 “互文性” 理解为 “文本间性”“文本互涉关系” 或 “文本相互作用性”,文本的相互阐释、相互建构、意义共生等蕴含其中,这也是其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面。在一定意义上说,正是由于 “超文本” 和 “互文性”,才导致了网络文化生产的 “去中心化”,即文化生产权力由官方向民间、由少数精英向广大 “草根”、由个人独创向集体创作的转移。正是这种转移,使 “全民 DIY” 成为现实,从而导致文化生产与文化传播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并最终消失。

  (三)网络文化生产的实质是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文化的内核或灵魂,任何文化都是一定价值观的具体呈现。在唯物史观的文化生产理论中,文化产品不仅是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即文化商品,必须具有文化的性质与功能,表现出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属性,展陈出一定的社会价值观。任何一种文化产品都应蕴含、体现着一定的社会价值观,这个社会价值观主要是指社会主流价值观。如果说,传统的文化生产是生产富含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文化产品或以文化产品的方式建构社会主流价值观,那么网络文化生产既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建构过程,也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传播和弘扬过程。这是网络文化生产与传播耦合的实质性意蕴。所谓文化生产 “袪价值化” 或 “价值中立” 的观点,都是不切实际的。西方的 “普世价值” 之所以在全世界滥觞,其重要原因就是西方利用自己网络技术的先发优势,在全世界传播 “西方消费模式和大众文化”,企图 “创造一个普世文明”,将西方的 “普世价值” 及其自由民主制度看成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从而构成了 “历史的终结”。也就是说,西方网络文化生产从来都以构建并传播西方 “普世价值” 为根本任务和核心目标。事实上,西方也一直致力于将互联网打造成向全球推行 “普世价值” 的 “信息高速公路”。

  在互联网领域,我们是后来者,但在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上后来居上,14 亿人中已有近 11 亿人居于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成为生活的第二空间,对人的存在方式具有根本性影响,“互联网是一个社会信息大平台,亿万网民在上面获得信息、交流信息,这会对他们的求知途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会对他们对国家、对社会、对工作、对人生的看法产生重要影响”。在网络平台上,不同的价值观纷纷登台亮相、交流交锋交融,特别是西方 “普世价值” 等以其炫目的形式和强大的推送能力而极具迷惑性和冲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 这是历史的结论,也是现实的证明。因而,构建和传播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便成为决定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这个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根本标识,是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自觉的价值观基础,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精神,凝结着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因此,网络文化生产的根本任务是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网络文化生产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临的挑战

  网络文化生产是在 “世界市场” 中展开的,或者说,经济全球化或市场经济是我们进行网络文化生产的基本处境。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的 “去区隔性” 给网络文化生产提供了无限可能,“世界的文学” 越来越成为现实,网络文化逐渐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另一方面,文化与资本作为现代生活的两个基本要素,其亲密程度越来越高,文化的资本逻辑和资本的文化逻辑必然伸展至网络文化生产中,没有资本及其逻辑 “纠缠” 的网络文化生产几乎不存在。在这样的基本处境中,网络文化生产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必然遭到资本及其逻辑的阻击以及西方 “普世价值” 等的挑战,其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都是前所未有的。

  (一)网络文化生产受制于资本逻辑

  文化生产与人类与生俱来。人类在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同时,也在生产自己的意识、观念、思想和语言,进而生产自己的文学、艺术、宗教、哲学、科学等,这些文化形式的内核无一例外都是价值观。推动人类文明发展依靠的不是纯粹的物质生产力,而是 “一切生产力” 即 “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 的总和。任何生产都是在一定的意识、观念、思想等指导下进行的。在这个意义上,人作为一个文化符号,文化生产是其独特本质的体现。真正意义的文化生产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初期,社会生产主要是资本生产,物质生产具有绝对的优先性,资本主义生产在文化生产 “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演进,资本扩张逐渐进入文化生产领域,文化生产领域逐渐成为资本角逐的主战场。于是,文化生产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文化生产不断扩张,到今天基本与物质生产并驾齐驱,甚至大有超越物质生产之势。如果说资本扩张推动了世界历史的形成,那么互联网则成为经济全球化形成并深入发展的有力杠杆,于是造成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全球化处于现代文化的中心地位;文化实践处于全球化的中心地位。”

  全球化的实质是经济全球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拓展,特别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文化全球化也是必然之势、不可逆转。文化全球化不是指全球文化定于一尊,而是不同文化竞相登上全球化舞台,交流互鉴、融合发展,甚至竞长争高、交锋争锋,从而使 “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从本质上讲,经济全球化是资本全球性扩张的结果,是资本主导的 “世界市场” 的不断拓展,因而,资本逻辑即全球化的逻辑,使得物质生产和文化生产都受制于资本逻辑。资本逻辑是指资本在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成为一种主体性存在,其唯一使命是毫无节制、永无止境地追求剩余价值,增殖自身,从而衍生出 “生产与扩大再生产” 的动态结构。

  传统的文化生产摆脱不了资本逻辑的宰制,网络文化生产作为实现资本增殖的重要方式,当然也是如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网络文化的生产主体和消费主体是人,因而,资本逻辑对网络文化生产的控制根本上是对人的控制。但现实是,每一个人在这个过程中都 “被‘全球化’” 了。一方面,全球化使每一个人都成为 “地球村” 村民,其交往的普遍性、视野的全球性、能力的全面性等都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另一方面,全球化使每一个人都受制于资本逻辑,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存在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等在某种程度上物化了。这两个方面的结合,使网络文化生产展现出巨大的创造力,也使其呈现出明显的商业化趋势。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网络文化生产是资本生产越来越重要的方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文化领域,中国越来越融入全球化的世界体系之中,世界意义不断拓展。正因为如此,引导经济全球化正确发展成为一项历史性课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网络文化生产与一般的文化生产一样,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定向,具有超越资本逻辑的能力,但这种超越是相对的,资本逻辑仍然具有相当强的控制力。事实上,在一定程度上,资本逻辑已成为一部分作家的写作逻辑。在传统的文化生产中,作者的创作虽然也受资本力量的左右,但毕竟还是个人行为,其创作过程是相对自由的。而在网络文化生产中,作者的创作已不再完全是个人行为,往往受到来自资本以及 “粉丝” 等的全面、全程监控,“自由创作” 只能是打引号的。因此,网络文化生产仍然具有 “文化工业” 的部分特征,“大众文化” 生产仍然是网络文化生产的基本样态。

  (二)网络文化生产的异化

  由于资本逻辑的宰制,网络文化生产越来越成为一种 “生产活动”,文化产品往往不是按照美的规律而是按照市场规律被生产出来,明显的商业控制与选择模式成为人们进行文化生产的真实动力,从而使文化产品成为纯粹的商品。网络空间具有公共性,使得网络文化生产不再是生产者个人的事情,其既要借助一定的商业网站,又要有广大网民的参与。在网络空间中,文化网站一般具有商业属性。对于商业文化网站而言,利润既是其正常运营的手段,更是目的。既然以利益为轴心和目的,那么商业文化网站关心的就不只是文化产品的独创性及其化人功能,更是吸引读者眼球的 “吸引力”。对于文化生产者而言,只有紧紧抓住读者眼球从而在市场中出售自己的产品并赚取利润,才能生存。因此,商业追求便内化为文化生产的一种自然冲动,Web2.0 甚至 Web3.0 写作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一种商业性的文化生产模式。于是,文化的资本逻辑便不可避免地楔入网络文化生产中,使得 “大众文化” 成为网络文化生产的必然归途。

  在资本逻辑的宰制下,网络文化生产以 “文化工业” 的形式呈现出来,生产的是 “大众文化”。“大众文化” 即 “文化工业”,其主要特征是 “把先前笨拙的艺术转换成为消费领域以内的东西,并使其成为一项原则”,从而 “抛弃了艺术原来那种粗鲁而又天真的特征,把艺术提升为一种商品类型”,“生产出来的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商品”。也就是说,“大众文化” 承载的往往不是超感觉的意义和价值,而是欲望的化身,从而使文化和艺术以一种 “重复” 或 “趋同” 的工业模式来调节、操纵和塑造人。这是资本本性的内在要求。诚如霍克海默所言,“整个文化工业把人类塑造成能够在每个产品中都可以进行不断再生产的类型”。在网络空间中,“大众文化” 以不可想象的速度和模式被生产出来。可复制性是网络文化生产的重要特点,只要作者愿意,他可以在手指起落间完成作品的海量复制。这是传统的 “文化工业” 完全不可比拟的。

  因此,西方社会的 “大众文化” 本质上是构建一种与资本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价值观,将消费者塑造成为更具需求欲望的人,“以快乐为生活方式”。但这种所谓的 “快乐生活方式” 体现的是一种消费主义价值观,而消费主义煽动人们的消费情绪,刺激人们的购买欲望,在本质上是资本逻辑导致的 “物化意识”,是资本 “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这样,网络文化生产的异化便不可避免,并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消解着文化本身的价值和意义。网络文化生产的异化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生产者与自我劳动相异化。文化生产与物质生产不同,生产资料蕴含在生产者的思想之中,即以他自身为对象。在网络文化生产中,生产资料既不属于生产者,也不属于生产者个人,而往往是由 “他者” 即资本支配的,言不由衷、心口不一便成为很多文化生产者不可言说的苦衷。由于被资本或利润所裹挟,自我劳动便成为对自我的否定。二是文化产品与人的本质相异化。文化即人化,以文化人。网络文化生产也应该秉持文化的初心,涵养人、塑造人、发展人,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在商品结构形式中,文化的价值和意义可能会被消解,人的精神世界也会被物质世界所遮蔽,使得 “物化意识” 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

  (三)全球化背景下生产 “大众的文化” 的艰巨性

  网络强国和文化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两者是内在统一的。网络强国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网络文化生产,而网络文化生产是文化强国的必经之途。网络文化的繁荣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也是内在统一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为网络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基础和条件,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离不开网络文化生产。因此,网络文化生产肩负着新的文化使命 —— 生产 “大众的文化”。“大众的文化” 不是霍克海默等人批判的 “大众文化” 或 “文化工业”,而是社会主义文化的大众化,是由广大人民参与创作的以广大人民为服务对象的、以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的的文化生产。

  网络文化生产在某种程度上是不自由的,但吊诡的是,这种不自由往往以一种自由的面相呈现出来。这种自由主要通过两个维度体现出来。一是文化观念的全球化。以前,人们往往是在民族性、传统性的立场上谈论文化,而在网络空间,人们的文化观念越来越全球化,开始在全球性视野中考察文化并进行文化生产。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只有生产出全球性的文化产品,才能赢得更多的消费者,从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二是文化业态的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由于文字数码化、书籍图像化、阅读网络化等发展,文艺乃至社会文化面临着重大变革。” 文化业态就是这种重大变革的结果或表现。文化业态是指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在网络空间以产业化的方式生产、营销文化产品的行业,文字数码化、书籍图像化、阅读网络化等是其基本特征,简单地说,就是文化产业。随着网络文化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网络文化生产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文化资源配置的国际化能力也会越来越强。

  上述两个维度的统一凸显出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一是生产 “大众的文化” 何以必要。“大众的文化” 的要旨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从而推动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是实现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核心要素。二是生产 “大众的文化” 何以可能。网络空间是一个全球性的存在,各种价值观特别是西方的 “普世价值” 充斥其中,以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内容的 “大众的文化” 生产何以进行,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课题。必须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封闭的、排外的,而是在不断吸收和借鉴一切人类文明成果的过程中实现创新发展的。网络空间具有极大的包容性,“从最坏到最好的,从最精英到最流行的事物,在这个将沟通心灵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展现全都连接在巨大的非历史性超文本中的数码式宇宙里,所有的文化表现都汇聚在一起”。由于不同文化共居一室,既虚又实、虚实结合,既面对面又彼此素不相识,这就为不同文化以及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提供了一个平等、自由交流的空间,从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铸和传播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然,“大众的文化” 的生产不是一种实然状态,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是来自西方 “普世价值” 的干扰。美西方是网络世界的开拓者,掌握着互联网的核心技术,拥有话语权优势并一直强行推销其所谓的 “普世价值”。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要任务是坚决摒弃西方的 “普世价值”,其艰巨性是不言而喻的,因为 “我们有些人甚至党内有的同志却没有看清这里面暗藏的玄机,认为西方‘普世价值’经过了几百年,为什么不能认同?西方一些政治话语为什么不能借用?接受了我们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失,为什么非要拧着来?有的人奉西方理论、西方话语为金科玉律,不知不觉成了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吹鼓手”。另一方面是优质文化产品尚不丰富。在文化生产中,一直 “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存在着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存在着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的问题”。这种状况在网络文化生产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混乱和失真的网络信息、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低俗和庸俗的审丑文化、追求娱乐至死的网络恶搞、变异和荒诞的网络流行语、情绪化的狂欢炒作、非法的人肉搜索” 等文化乱象大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生产 “大众的文化”,既以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四、网络文化生产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实践进路

  网络文化生产以产业化为基本特征,它在生产 “大众文化” 的同时,除了诱发文化体制变革和文化观念更新,也给 “大众的文化” 的生产创造了条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大众的文化” 就是 “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在新时代,“大众的文化” 是 “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因而,“大众的文化” 有其特定的价值内涵,在当今主要是着力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唯有深刻领悟并切实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才能保证网络文化生产的 “大众的文化” 的正确方向。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原则

  “大众的文化” 是人民群众的文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只有以人民为中心,网络文化生产才能生产出人民群众需要且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因此,网络文化生产首先要解决为什么人生产的问题,“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出现偏差。这个 “人” 当然是指人民,而不是一切人。“大众的文化” 是属于人民、服务人民的文化,因而,网络文化生产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要为价值取向。一方面,网络文化生产的作品要在思想上、感情上与人民相通,体现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打造真正的 “大众的文化”。“大众的文化” 的核心要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因此,生产 “大众的文化” 的基本途径只能是:文化生产者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与人民情感相通、思想相融、兴趣与共,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人民创作,将人民的利益诉求、价值理想和爱恨情仇融铸于作品之中,引导人们向真、向善、向美。说到底,就是扎根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之中。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但网络文化作品不能脱离人民的生活实际,必须脚踏实地,接 “地气”,拢 “人气”,因为唯有接 “地气” 的文化作品才有 “人气”。另一方面,网络文化生产的作品要使人民群众看得懂、听得懂、喜欢看、喜欢听,否则,就不可能成为 “大众的文化”。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毛泽东强调要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就应当认真学习群众的语言”。在这个方面,网络文化生产有很大的拓展空间。网络语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不同,追求新奇古怪、变化无常,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仍有一段距离。因此,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俗化、生活化表达,便成为网络文化生产亟待解决的一个现实课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人民进行网络文化生产。“大众的文化” 还有一层意思,即 “大众创作的文化”,人民群众是文化生产的主体。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实质性内涵。“大众创作的文化” 即人民大众参与到文化创作中来,成为文化创造的主体,这是中国先进文化繁荣昌盛的 “秘笈”。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并不完全统一,因为在传统的文化生产理念中,文化生产是少数文化精英的事情,似乎与广大人民群众无关,很难实现 “大众创作的文化”,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在延安时期,毛泽东积极推动 “大众创作的文艺”,促使文艺创作主体大众化,极大地促进了当时的解放区文艺创作。在这个时期,“大众创作的文艺” 不仅数量巨大而且精品迭出,在鼓舞人、塑造人、发展人方面功莫大焉。网络文化生产更应如此。网络文化生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全民参与,全民参与使 “大众创作的文化” 得以真正实现,使文化由 “化大众” 转变为 “大众化” 成为可能。

  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平等性等特点,使网络文化生产成为真正意义上的 “大众的文化” 的生产,从而终结了传统文化生产过程中少数精英对文化生产的垄断,使每一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开启了 “大众的文化” 或 “文化的大众化” 的崭新文化生产模式。这种模式的重要意义不是用网络文化 “化大众”,相反,是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实现网络文化的大众化,也可以说是 “化文化”。之所以要 “化文化”,就在于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群众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网络文化生产的过程,也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过程。

  (二)规范和引导网络文化生产资本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网络文化生产,其前提条件和实现路径是以人本逻辑超越资本逻辑。人本逻辑是遵循人的发展规律,以人为目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理想的发展逻辑。资本逻辑是以资本生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逻辑,其中人只是工具。在这个意义上,资本逻辑具有反文化性、反文明性,而人本逻辑与文化发展的本质及其规律相一致,是文化发展的应然逻辑。但是,超越资本逻辑并不意味着超越资本、抛弃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正视资本的客观存在,利用好资本的积极作用,因而必须正视资本、利用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资本既是重要生产要素,也是带动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配置的重要纽带,由此,资本不仅是促进物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还是 “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马克思在《资本论》手稿中提出的 “资本创造文化” 思想,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资本和文化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分别趋向两个不同的世界,因而习惯将两者对立起来,资本很少被纳入文化发展的动力系统中进行考察。实际上,资本和文化是对立统一的,既相互排斥、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资本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表明,资本在创造西方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创造了西方现代文化,因为西方现代文明是西方现代文化的具象,西方现代文化是西方现代文明的内在精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推动文化生产力创新发展,资本力量是不可或缺的。这种作用在网络文化生产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信息技术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加速了劳动力、资本、能源、信息等要素的流动和共享,推动社会生产力发生了新的质的飞跃”。

  但是,资本具有两面性,既是文明的创造者,也是灾难的制造者,因此,“必须认识到,资本具有逐利本性,如不加以规范和约束,就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特别是资本一旦控制了整个文化生产,文化的资本化便不可避免,从而使 “大众的文化” 沦为 “大众文化”,从根本上动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文化一旦脱离现实并转变为形式化的概念,或者说,文化一旦落入资本逻辑的统治之中,它所做的任何超越资本抽象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由于网络巨大的商业前景,越来越成为资本的麇集之地,成为资本生产的新空间,网络文化生产不可避免地受到资本逻辑的牵制甚至宰制,存在着 “资本控制舆论的风险”,因而,规范和引导资本便成为促进网络文化生产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基本路径。具体而言,主要是防范网络文化生产的资本化。所谓网络文化生产的资本化,是指网络文化生产唯资本之命是从,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

  因此,规范和引导资本,利用资本力量生产 “大众的文化”,要着重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在网络文化生产中,资本只是手段,文化才是目的。这个关系不能颠倒,否则,文化就沦为资本的附庸,成为资本的文化。二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网络文化生产也有经济效益的指标,否则,生产就无法持续进行下去,但追求社会效益更重要,“同社会效益相比,经济效益是第二位的,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当然,两个效益、两种价值是可以统一的,优质的文化产品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实现社会价值的同时,也可以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价值。

  (三)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网络文化选择性消费审美能力的提升

  选择性消费是网络文化消费的一个重要特点。面对海量的网络文化信息,消费者不可能全盘接受,而是有选择性的。消费者的选择主要根据自己的知识、能力、修养、兴趣以及需要等因素进行,但这种选择是相对的,被动性选择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面对海量的文化信息,消费者往往是从推送的信息中进行选择,有目的、主动性的选择可能占比不大。网络上的文化信息良莠不齐,虽然主流是正能量的,但无意义甚至负能量的信息也大量充斥其间,而且还往往以 “精美包装” 更加吸引人的眼球。消费者在知识、修养、能力等方面也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部分消费者或出于感性消费心理,或由于分辨能力、抗干扰能力不强,不能对多种多样的信息进行有效筛选,继而可能出现选择性接受失控的状态乃至盲目接受、被动接受,在一定程度上遮蔽甚至消解着社会主流价值观。在这个意义上,网民的素质能力是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因素,或者说,网民素质能力的提高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结果,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必要前提。那么,如何提高网民的素质能力呢?一个重要途径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网络文化生产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办法推进结构性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以优质的文化产品满足人们精神生活需要。网络空间之所以存在一些文化乱象,其重要原因是优质文化产品不够丰富,不能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事实证明,我国不是需求不足,或没有需求,而是需求变了,供给的产品却没有变,质量、服务跟不上。” 这个重要论断同样适合网络文化生产。因此,根据消费者选择性接受心理及认知水平控制和管理文化生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为轴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以帮助消费者选择性接受为辅,确立文化生产的基本原则,是网络文化生产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方面,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给端发力,生产丰富的优质文化产品。既然是选择性接受,那就要求有可供选择的内容。也就是说,网络文化生产要有精品意识,致力于生产大量的文化精品。目前之所以存在盲目接受、被动接受的情况,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化精品太少了,缺少 “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且富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品力作。在美好生活中,随着物质需求的转型升级,人们精神生活的个性化、优质化的要求也不断提升,因而,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手,生产丰富的优质文化产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温润人心,从而促进人的素质能力提升,便成为网络文化生产的首要任务。也只有如此,网络文化生产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需求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广大网民的审美意识、审美能力以及辨识能力和抗干扰能力。在发生学的意义上,人的价值取向有两个基本条件,即需要和自我意识,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我需要什么”“我可以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我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等都体现了这种辩证统一。所以,提高网民的素质能力,最基础、最根本的就是帮助他们搞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生产。可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网民的心理是健康的,其需要也是健康的,问题在于如何引导。

  (四)设置生产者和消费者 “视域交融” 的文化议题

  为公众设置议题是网络文化生产和传播的一项重要功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传播,一个极为重要的前提条件是掌握网络话语权,而网络话语权构建是以议题设置为基本方式和表征的。实际上,议题设置构成网络文化生产的核心内容或关键因素,其视听符号正是议题设置的形式。一般来讲,网络议题主要是由网络文化生产者根据自身对消费者需要的了解而设置的,但由于网络文化生产传播的耦合性,消费者也是生产者,因而,消费者的接受程度及其能否成为议题的一部分,则取决于网络议题是否达成 “视域交融”。

  “视域交融” 是伽达默尔提出的一个概念,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历史的连续性,理解者和被理解者在理解和诠释活动中,其视域不断融合而达到 “视域交融” 的境界,即 “不是使另一个人受制于我们自己的标准,而总是意味着向一个更高的普遍性的提升”。也就是说,“视域交融” 是理解者和理解对象在平等基础上达致理解和诠释的共同视域。在网络文化生产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也存在 “视域交融” 的问题。实际上,网络文化生产和文化传播的耦合性正是这种 “视域交融” 的体现。一方面,生产者需要将自身视域融入消费者的视域之中,生产始终围绕着消费者进行。没有消费者的视域,网络文化产品就难以激发消费者的兴趣与共鸣,生产就难以持续。另一方面,消费者也需要将自身视域融入生产者视域之中,直接或间接参与生产过程。没有生产者的视域,消费者既难以理解生产者的创作意图,也无法将自己的价值观融入产品之中。实际上,“视域交融” 是心的交融,是情的交融,是价值观的交融。因此,只有议题设置者与消费者 “视域交融”,其议题设置才会引起共鸣,消费者才会成为议题设置的积极参与者,从而实现议题设置所蕴含的价值观的大众化传播。

  设置 “视域交融” 的文化议题,需要回归日常生活。网络文化生产只有回归日常生活,才能合理设置生产者和消费者 “视域交融” 的文化议题,促进两者达成价值共识,从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传播创造条件。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因为网络文化生产与消费都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网络空间是 “虚拟空间”,但网络精神生活不是 “虚拟” 的,而是现实的、具体的,其主体是 “现实的人”。“现实的人” 即日常生活中的人,是日常生活的主体。另一方面,日常生活是价值观的领地,价值观通过日常生活体现出来。只有回归日常生活,价值观才能 “落地生根”。显然,只有 “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传播才能取得实效。因此,达成 “视域交融” 的最好方式,是回到日常生活,使富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产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直面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旨归,既坚持真理,又倾听彼此的意见,用心交流、以情感人,最大限度地达成价值共识,从而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五、结语

  网络空间是现实世界的延伸或拓展,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新空间。在现实世界,人类生存和发展主要是通过物质生产、文化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来实现的,人类文明的延续和创新是一个不断再生产的过程。网络空间的生成使经济增长有了 “无极限” 的可能,创造了巨大的物质文明,但其最大意义并不在于此,而在于创造了一个新的文化生产空间。从根本上讲,网络空间是文化空间生产的产物,它一经生产出来,就成为新的文化生产空间。在这个意义上,网络空间首先是文化生产和文化存在的空间。在由网络技术普遍而深度应用所引发的一系列重大社会变革中,文化从 “原子” 存在方式到 “比特” 存在方式的变迁具有根本性意义,从根本上变革了人的存在方式。人的存在方式的变革,实质上是人们价值观念的变革,而价值观念的变革离不开文化生产。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视域中,文化生产关系到共同富裕奋斗目标的实现,要 “通过扩大优质文化产品、畅通文化产品传播、释放文化消费潜力、改善文化消费环境,实现文化产业供需平衡”。在这个过程中,网络文化生产传播的重要性、迫切性日益凸显。事实上,网络文化生产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成为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基本实践活动,对于构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意义重大。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文化安全最重要的是价值观安全。因而以网络文化生产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事关文化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是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新质生产力中,文化生产力或精神生产力是关键因素,发展新质生产力内蕴网络文化生产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历史任务,并为网络文化生产高质量发展提供条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必然推动网络文化生产高质量发展,开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新篇章。

张三元,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