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刘贵祥
摘要:实践概念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石,但是不论马克思主义内部还是外部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并不相同。长期以来,国内对《具体的辩证法》有两种典型解读,即文本学解读和存在论解读。这两种解读,因为错失科西克对马克思和海德格尔进行的思想融合的巨大努力,要么使文本学解读变成一种对科西克思想的错误肢解,要么通过存在论解读忘记科西克的落脚点仍然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实际上,科西克对实践概念的解读和阐发是一种“海—马互释”式的解读。这种解读的理论贡献是,他从批判实践概念的三种变形开始,创造性地阐发了实践概念的三个向度及其特点。因此,《具体的辩证法》全书不仅贯彻了“实践一元论”的观点,而且也体现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统一。
关键词:科西克,实践,《具体的辩证法》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BZX01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DUT20RC(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