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贾林青,贾辰歌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方式使得市场的不确定性更为明显,这需要我国的保险监管制度适应市场的特有规律,增设互联网保险经营者的准入制度, 构建专门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的风险预警机制,确立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备案制度, 设置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误导预防机制等。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保险消费者保护应纳入保险监管的范围,因此,需要强化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保险公司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确保互联网金融的保险消费者金融隐私权遭受损害时能够寻求便捷、有效的救济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保险监管,相互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