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指称抑或条件: 对法律概念的语义追问

来源:社会科学辑刊杂志王晶宇,1977年生,法学博士,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律系讲师(河南郑州450015)。 年第2期北京时间:

作者:王晶宇

摘要:对法律这一概念的理解,一方面表现为基于不同范式而产生的不同理解,同时,在本质主义与非本质主义的争论中也展现出不同样态。然而,通过对其进行概念上的语义分析,人们使用法律概念实质上是对法律这一语词在指称对象或定义条件上进行限定而形成的一种特有的表达方式。

关键词:范式,本质主义,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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