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王红梅
单位:盐城工学院社会科学部,江苏盐城224003
摘要:中国近代最早的商会立法是1904年《奏定商会简明章程》,1914年和1929年公布实施了新的商会法和施行细则。中国近代商会法律制度的建立,对于中国法制近代化意义深远,不仅为中国近代民间社会力量的发展提供了空间,而且提高了商人的法律地位,并为中国近代经济立法和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基础。
关键词:商会,商会法律制度,法制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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