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李艳玲
单位:上海大学文学院,上海200436
摘要:战后美国政府在各大中城市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更新改造,但运动开展初期许多城市都遇到了重重阻力和困难,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大企业及房地产开发商因对低收入住宅建设不感兴趣,参与较少。对此,国会通过新的立法,增加内城的商业性开发和非住宅建设,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大企业及房地产开发商的介入解决了政府在更新运动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以大企业及房地产开发商为代表的垄断资本也藉此得以迅速扩张。
关键词:城市更新,住房法,私有企业,房地产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