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徐道稳
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060
摘要: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颁布无疑具有经济、法律和社会控制方面的意义,更具有文化价值观方面的深远意义。它实现了三个方面的价值转变:对家庭而言,是从无限责任到有限责任;对个人而言,是从施恩论到权利论;对政府而言,是从特殊主义到普遍主义。这些转变是对我国社会救助观念的重大突破,有益于在实施社会救助的同时培养被救助者的自尊、自强、自立意识,建立现代社会制度和秩序。家庭的有限责任、权利论和普遍主义价值追求预示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方向。与社会救助价值转变同样重要的是价值建设,政府是价值建设的首要对象,大众传媒和专业工作者是价值建设的重要渠道。
关键词:社会救助,施恩论,权利论,特殊主义,普遍主义,价值转变,价值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