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唐延明
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司法和谐问题成为法学界研究的重要问题。尽管理论界对于司法和谐的内涵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研究,但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司法和谐问题依然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目前存在着三个认识误区:混淆司法和谐与案件审结方式的关系;将司法和谐片面地理解为个案和谐,片面强调结果和谐,忽略了司法和谐应该是公正合法基础上的和谐。认清这些误区,有助于更深刻、更全面、更辩证地认识司法和谐的内涵,从而通过司法实现社会和谐。
关键词:司法和谐,个案和谐,整体和谐,结案方式和谐
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8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