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杂志》发表论文赏析
作者:张云鹏,孙长江,李万涛
摘要:实现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心和落脚点,其对刑事判决书罪刑说理的内容和方法具有积极影响;同时,充分与透彻的罪刑说理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倒逼庭审实质化。定罪说理是法官对从证据到事实再到结论的逻辑演绎过程的恰当诠释,其体现了法律解释的正当性、事实认定的正确性和结论形成的合理性。量刑说理是精细、明确量刑的全景展示,因此,刑事判决书需要具体描述量刑事实、情节及其与量刑结果的影响关系,评判量刑建议与意见,丰富量刑说理的内容,展现法官量刑心证形成的过程,体现量刑程序的正当性,彰显量刑理性与人文关怀。刑事判决书样式重构对于体现庭审实质化的审判模式和罪刑说理科学化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庭审实质化,刑事判决书,定罪说理,量刑说理
基金资助: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审判理论课题(2015SPYB1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