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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家投稿格式参考范文:数字技术重构乡村旅游产业链的逻辑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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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发展旅游业特别是乡村旅游业,有利于城乡资源有序流动,打破城乡空间界限,缩小我国城乡差距问题,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在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双重战略目标叠加的背景下,乡村旅游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要素双向流动、优化价值分配的关键突破口。2024 年前三季度,全国乡村旅游接待人数为 22.48 亿人次,接待总收入达到 1.32 万亿元,但产业链中仍存在信息孤岛导致资源错配、要素流动阻滞引发城乡互动失衡、价值分配失衡加剧收入差距等结构性矛盾。数字经济时代,这些问题的解决亟需通过数字技术的赋能,重构乡村旅游产业链,实现 “效率提升” 与 “公平分配” 的协同发展。在全面推进共同富裕的战略背景下,乡村旅游作为城乡要素流动的重要载体和收入分配调节的创新场域,正经历着数字技术带来的深刻变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 “以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要求,乡村旅游产业链正经历从 “物理连接” 向 “数智融合” 的范式跃迁,数字技术已从工具性应用转向产业链重构。我国的乡村旅游产业升级需求与数字技术赋能形成的战略耦合,为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提供新思路、新视角和新路径。

  现有文献研究多聚焦于数字技术在乡村旅游中的单点应用,如智慧旅游、个性化数字营销、数字虚拟体验等,对数字技术推进乡村旅游产业链系统性重构的内在逻辑缺乏深度解构。价值链理论在数字经济时代面临解释力重构,传统基于线性分工的价值创造体系正被数字技术的去中心化特质所解构。数据等作为新型生产要素,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跨时空流动,催生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型组织形态,使得价值创造节点从物理空间的线性排列转向数字空间的网状交互。“创造性破坏” 机制在数字技术驱动下呈现出空间重构特征,数字技术加速了产业地理空间格局重组。现有文献已经开始关注乡村旅游产业链问题,但尚未充分阐释数字技术重构乡村旅游产业链与共同富裕目标的传导机制。Sigala 提出的 “数字旅游生态系统” 理论强调技术整合效应,但没有充分涉及收入分配维度。文章将可行能力理论引入分析框架,提出数字技术通过提升主体可行能力实现包容性发展,这为共同富裕目标下的技术应用提供了新的解释路径。浙江省 “未来乡村” 建设已形成数字技术重构产业链的典型样本,如德清县通过构建 “数字乡村一张图”,使农户收入分配占比显著提升,验证了数字技术重塑利益分配机制的可行性。但全国范围仍存在 “数字悬浮” 现象,具体表现为技术应用与产业需求的结构性错配,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规模扩张与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尚未形成有效共振,形成 “技术超前部署” 与 “应用效能滞后” 的典型悖论。数字技术赋能在不同地区成效差异的深层原因主要在于数字素养鸿沟和制度适配严重不足,体现在 “技术 - 人力 - 制度” 三元系统的非均衡演进。

  文章以 “技术赋能 - 资源整合 - 价值共享” 为主线,分析数字技术重构乡村旅游产业链的逻辑机制,提出了数字技术重构乡村旅游产业链的实践路径,为乡村旅游产业数字化升级提供理论依据,为推进乡村共同富裕提供实践路径。

  二、数字技术背景下乡村旅游产业链存在的困境

  在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双重战略的推动下,乡村旅游产业被赋予新的使命,而乡村旅游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成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传统乡村旅游产业链存在信息孤岛、要素流动阻滞、价值分配失衡、制度适配滞后、数字素养鸿沟、协同机制缺位等结构性矛盾,这些都成为乡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信息孤岛导致资源错配与效率低下

  基于我国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实际,乡村旅游产业链的参与主体多元且分散,涵盖农户、民宿经营者、旅行社、地方政府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由于缺乏统一的乡村旅游数据共享平台,产业链各环节信息割裂现象突出,形成 “数据烟囱” 现象。乡村旅游资源(如客房库存、接待容量、农产品产量、交通运力)的静态化管理模式,容易导致供需匹配效率低下、资源错配突出。信息孤岛还表现在乡村旅游市场数据反馈滞后,经营者难以及时捕捉消费趋势变化,更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了旅游供需不匹配,资源严重浪费,管理效率低下,还削弱了乡村旅游产业链整体的竞争力。

  (二)要素流动阻滞加剧城乡二元结构

  要素有序流动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旅游产业的要素流动涉及人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多元资源类型。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仍面临多重制度性壁垒:一方面,城市资本下乡常受政策等限制,社会资本参与度不足、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乡村青年人才外流导致数字化专业运营团队匮乏,数字技术应用在乡村难以落地实施。乡村旅游产业要素流动困局本质上是城乡二元结构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制度性投射,呈现出 “要素流动非对称性梗阻” 的典型特征。此外,数据要素的城乡割裂问题尤为突出,城市数字平台企业掌握着大量消费数据,而乡村旅游主体因技术能力不足,难以有效获取和利用数据资源。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阻滞,成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限制因素。

  (三)价值分配失衡削弱可持续发展动力

  传统乡村旅游产业链的价值分配呈现 “微笑曲线” 特征,高附加值环节(如品牌运营、渠道分销)多由城市企业主导,而乡村旅游主体仅获取低端生产环节收益。农户在乡村旅游产业链末端的收入占比普遍较低,且受中间商压价影响,利润空间持续收窄。这种分配失衡不仅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还导致乡村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动力不足。更为严重的是,部分企业通过数据垄断进一步攫取超额利润。某些 OTA 平台通过算法倾斜将大部分流量分配给连锁民宿品牌,乡村旅游小微经营者的生存空间被进一步挤压。价值分配格局的形成源于城乡要素禀赋差异与制度性排斥的叠加作用。资本密集型的品牌运营环节受制于乡村金融抑制环境,技术驱动的渠道分销环节因数字基础设施薄弱形成天然屏障,知识密集型的营销策划环节则遭遇人力资本断层。城市企业依托资本集聚优势和技术垄断地位,通过标准化产品体系构建与渠道网络控制,形成对产业链关键节点的垂直整合,而乡村主体则被锁定在土地资源供给和劳动力输出等价值分配低端环节。

  (四)制度适配滞后制约数字化转型进程

  数字技术重构产业链需以制度创新作为保障,但现有政策体系仍存在显著滞后性。具体表现为:第一,数据产权归属模糊。乡村旅游数据的采集、确权与收益分配缺乏明确规则,农户对自身产生的数据资源缺乏有效的控制权和收益权。第二,市场监管标准缺失。部分数字平台利用监管漏洞实施 “大数据杀熟” 或强制 “二选一” 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另外,对于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还缺乏有效的政策监管措施与制度保障。

  (五)数字素养鸿沟引发技术应用异化

  技术赋能的效果高度依赖于应用主体的数字素养,但乡村地区小微经营主体普遍存在 “会用不敢用”“想用不会用” 的困境。这种技术赋能异化现象本质上源于技术扩散过程中主体能力的结构性断裂。“会用不敢用” 折射出技术认知与风险承受能力的双重缺失,表现为对技术不确定性的过度规避与数字化转型机会成本的误判;“想用不会用” 则暴露技术供给与需求场景的适配性断裂,工具理性导向的技术方案难以匹配乡土社会特有的知识体系和操作惯习。“数字鸿沟理论” 指出,技能鸿沟与使用鸿沟是阻碍技术普惠的核心因素。此外,技术应用的 “精英俘获” 现象突出,年轻群体与龙头企业由于技术优势而更易获得技术红利,而老年农户与小微经营者常常被边缘化,进一步拉大内部发展差距,这不利于共同富裕的稳步推进。

  (六)协同机制缺位影响产业链韧性

  传统乡村旅游产业链的脆弱性在突发事件中暴露无遗。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由于缺乏应急预案与数字协同平台的技术保障,大量乡村景区陷入 “订单归零 - 员工流失 - 供应链断裂” 的恶性循环。而具备数字化预案的景区收入下降程度远低于没有数字化预案的乡村旅游,这充分显示出数字技术赋能提升了产业链的韧性。此外,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创新不足,在新技术应用方面,产业链各环节的利益主体呈现出各自为政的现象,导致技术应用呈现碎片化,这进一步加剧了乡村旅游产业链的脆弱性。这种系统性脆弱源于产业链治理中 “制度性保障” 与 “技术性支撑” 的双重缺失。组织惯性与路径依赖导致应急响应机制停留在事后补救层面,未能构建起风险预警、资源调配、价值补偿的闭环体系。数字协同平台的技术缺位实质是产业链信息节点未能实现拓扑连接,要素流动仍受制于传统科层结构的传导阻滞。当外部冲击发生时,刚性产业链结构无法通过弹性重组实现风险分散,反而因要素黏性引发连锁性崩溃。

  三、数字技术重构乡村旅游产业链的逻辑

  在数字技术不断更新迭代的背景下,传统乡村旅游产业链的困境短板愈发凸显。数字技术对于乡村旅游产业升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为传统乡村旅游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了契机。当然,在共同富裕目标驱动下,数字技术对乡村旅游产业链的重构并非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通过 “技术赋能 - 资源整合 - 价值共享” 的递进逻辑,同时从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空间链四个维度,实施 “四链协同”,系统性破解传统产业链的结构性矛盾。

  (一)技术赋能:数据要素驱动的价值增值逻辑

  数字技术通过将传统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转化为可量化、可流通的数据要素,重构产业链价值创造的逻辑。大数据技术整合游客行为数据(如搜索偏好、消费轨迹)、资源运营数据(如民宿入住率、农产品库存)及环境数据(如天气、交通状况),构建动态供需匹配模型,助力乡村旅游经营科学精准决策。例如浙江省德清县 “数字乡村一张图” 通过实时分析游客流量,动态调整农产品供应链,使农户库存积压率降低,游客满意度提升。区块链技术则通过分布式账本建立可信追溯体系,确保生产端(农户)、流通端(物流企业)与消费端(游客)的数据透明共享,减少中间商利益截留,重构乡村旅游价值分配机制。人工智能算法突破传统经验决策的局限性,通过机器学习模型预测需求峰值并优化资源配置。例如安徽宏村景区利用 AI 预测系统,将国庆假期客房预订准确率显著提升,资源浪费减少的同时收入显著增加。智能推荐系统(如携程 “乡村民宿算法”)通过个性化推送,激活长尾旅游资源(如非遗工坊、生态农场),使其线上曝光率显著提升。此外,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设备(如智能灌溉系统、无人值守客房)实现服务流程自动化,减少乡村旅游对人力资源的依赖,显著降低运营成本。

  (二)资源整合:生态化网络组织的协同创新

  数字技术通过平台化连接与模块化重组,推动乡村旅游产业链从 “单点竞争” 转向 “生态共生” 的格局。一方面,数字平台(如携程乡村民宿联盟、飞猪旅游小镇)聚合小微经营者与龙头企业,形成 “核心企业技术赋能 + 小微主体灵活创新” 的协同网络。例如莫干山民宿集群通过接入阿里云智能管理系统,实现房源共享、服务标准化与品牌联合营销,使参与农户年均收入显著增长。另一方面,物联网技术将分散的旅游资源(如农事操作、非遗工坊、生态景观)整合为模块化产品组合,通过 “线上预订 - 线下体验 - 社交传播” 的闭环,激活长尾市场需求。这种平台化治理模式不仅降低小微主体的运营成本,还通过信用评价体系(如美团乡村版的商户评分)建立信任机制,减少合作风险。

  (三)价值共享:可行能力提升与包容性发展

  数字技术重构产业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 “技术普惠” 向 “发展共享” 的跃迁。可行能力理论指出,技术赋能需转化为个体获取资源、参与分配的能力提升。在乡村旅游场景中,数字技术通过三重机制促进包容性增长:一是数字素养赋能,如通过 “政府 + 企业” 联合培训(抖音乡村主播培训计划),提升农户的数字工具使用能力;二是资源接入公平,区块链智能合约确保小微经营者平等接入平台资源,公平地获取流量分配和金融服务;三是利益分配优化,区块链智能合约通过去中心化规则,保障小微经营者的公平利益。基于贡献值的动态分红机制(如途家民宿的收益分成算法),使农户分配占比相较于传统模式显著提升。这是因为基于数字技术的动态分红机制,能将游客消费数据直接关联农户账户,减少中间环节利润攫取。这种技术驱动的分配机制突破传统 “微笑曲线” 的垄断格局,推动乡村旅游价值收益向乡村小微经营主体倾斜。

  (四)四链协同:系统性重构逻辑

  第一,价值链重构:数据驱动的价值创造与共享。基于四链协同框架,价值链重构的核心在于打破 “微笑曲线” 底端的低附加值困境。具体表现在,一是需求端数字化牵引,利用社交媒体舆情分析(如微博、小红书 UGC 内容)识别消费趋势,引导产品创新;二是供给端智能化升级,通过 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设备实现农田管理、民宿服务的自动化(如智能灌溉系统、无人值守客房),降低运营成本;三是分配端区块链保障。构建去中心化收益分配系统,将游客消费数据直接关联乡村旅游小微经营主体账户,将中间商利润攫取降至最低。第二,企业链重组:平台化生态与小微主体激活。企业链重构需解决传统产业链中 “龙头企业垄断” 与 “小微主体边缘化” 的矛盾。具体策略包括,一是平台化治理,依托数字平台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与纠纷仲裁机制,降低合作风险;二是模块化分工,将产业链拆解为 “内容生产 - 服务交付 - 品牌运营” 模块,鼓励小微主体专注细分领域;三是动态化联盟,基于短期市场需求(如节庆活动)组建虚拟企业联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第三,供需链耦合:动态响应与精准匹配,供需链优化的关键在于破解乡村旅游的季节性波动与长尾需求响应滞后之间的矛盾,具体包括,一是预测式供应链管理,通过历史数据分析预测旺季需求,提前调度人力与物资,利用大数据预测客流,提升库存准备准确率,减少资源浪费或避免供给不足;二是弹性化生产系统,采用 3D 打印、VR 预览等技术,实现旅游产品的快速定制;三是即时化反馈机制,通过游客实时评价动态调整和优化服务流程,形成 “需求 - 供给 - 改进” 服务管理闭环。第四,空间链整合:城乡要素流动与数字孪生治理。空间链重构聚焦城乡数字鸿沟的弥合与要素双向流动,具体包括,一是数字孪生技术应用,构建乡村物理空间的虚拟映射,如乌镇 “云上古镇” 项目,实现优化城乡规划与资源配置;二是要素跨域流通平台,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劳动力、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如重庆 “数字乡村产权交易中心”,激活闲置资源;三是普惠性数字基建,通过 5G 基站、乡村云仓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数字接入差距。

  四、数字技术重构乡村旅游产业链的实践路径

  在共同富裕目标指引下,数字技术重构乡村旅游产业链围绕 “技术赋能 - 资源整合 - 价值共享” 的递进逻辑,基于 “四链协同” 框架,结合技术应用、组织创新、制度保障与主体能力提升等维度,文章提出六大实践路径,旨在破解传统产业链的结构性矛盾,推动城乡要素高效流动与利益均衡分配。

  (一)构建数据驱动的全产业链智能化平台

  数字经济时代,构建全产业链智能化平台是推进乡村旅游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前提条件。第一,大数据平台整合产业链资源。数据要素的流通与共享是数字技术赋能的核心。构建覆盖乡村旅游全产业链的智能化数据平台,需整合游客行为数据、资源运营数据及环境数据等,形成多维度的数据资产池。通过构建覆盖乡村旅游全产业链的智能化数据平台,有利于实现乡村旅游供需的精准匹配,提高乡村旅游产业运行效率并减少资源浪费。此外,数据平台需建立公平开放接口,允许小微经营者接入,避免因 “数据垄断” 导致的小微经营者被边缘化。第二,区块链技术保障数据可信与利益透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账本特性,可解决乡村旅游产业链中的信任缺失问题。例如,在农产品溯源场景中,区块链记录生产、流通与消费全流程数据,游客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验证产品真实性,增强消费信任。同时,智能合约技术可进一步优化乡村旅游收益分配机制,自动执行收益分配规则,确保农户直接获得游客消费收益,减少中间商对收益的截留。区块链技术还可用于碳排放核算,精准核算乡村旅游产业链各环节的碳排放数据,有效推动乡村旅游绿色转型发展。第三,AIoT 技术优化运营效率。随着我国人口出生率走低,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劳动力成本将逐渐增大,这会直接增加乡村旅游产业的人力资源运营成本。随着乡村旅游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物联网(AIoT)设备通过自动化服务流程,可以显著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服务机器人的应用,将减少乡村旅游对人力资源的依赖,在提高运营效率的同时降低人力资源支出成本。

  (二)建立平台化协同治理机制

  基于数字技术建立平台化协同治理机制,能够有效提升乡村旅游治理效能,降低合作风险。第一,平台化聚合小微主体与龙头企业。数字平台通过整合分散资源,有利于乡村旅游产业链各主体之间进行信息共享、联合营销和协同治理,有助于乡村小微企业服务标准化的提升,降低综合治理成本,形成品牌效应。第二,模块化分工与动态联盟构建。产业链的模块化分工可提升专业化效率,将产业链拆解为 “内容生产 - 服务交付 - 品牌运营” 模块,鼓励产业链各经营主体专注细分领域。例如,非遗传承人负责文化内容生产,物流企业专注产品配送,平台企业承担品牌推广,提升产业链各环节的专业化程度。同时,基于市场需求波动,组建虚拟企业联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降低固定成本,提升产业链韧性。第三,信用评价体系降低合作风险。信用评价体系是平台化治理的核心工具。依托平台构建信用评价系统,通过游客实时反馈与履约记录建立信任机制,可以增加消费者对参与平台主体的可信性,也可以减少消费者的消费选择风险。

  (三)创新普惠性利益分配机制

  乡村旅游产业链重构的重要目的就是要实现利益分配机制的优化,推动乡村共同富裕的进程。数字技术在这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第一,动态分红与贡献值挂钩。动态分红机制依托区块链的 “贡献值智能映射” 技术内核,通过分布式账本实时记录生产要素贡献度,以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价值分配算法。该机制突破传统按资本份额分配的路径依赖,将民宿环境维护、文化体验创新等非物质贡献纳入计量范畴,形成 “服务质量 - 游客反馈 - 价值回流” 的闭环激励系统。基于区块链的动态分红模型可重构传统分配格局,打破传统乡村旅游利益分配的 “微笑曲线” 垄断格局,推动价值向乡村旅游小微经营主体倾斜。第二,数据要素参与分配。将游客行为数据、农产品溯源信息等转化为可交易的数字资产包,明确农户对其生成数据(如游客评价、农产品产量)的所有权与收益权,允许其通过数据交易获取额外收益。建立乡村数据交易市场,由政府监管确保定价公平,保障乡村旅游小微主体的收益权利。第三,金融普惠支持小微主体。金融普惠体系以 “数字信用画像” 为核心,融合多源异构数据构建动态风险评估模型,突破抵押物依赖的传统授信逻辑。数字技术可降低乡村旅游小微主体的金融服务门槛,基于 AI 风控模型动态评估还款能力的基础上,区块链征信系统为无抵押农户提供小额贷款,解决乡村旅游小微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开发 “产业链金融智能合约”,将小微主体的经营数据流与金融服务嵌套耦合,实现信贷额度的自适应调节与风险敞口的实时对冲。

  (四)完善制度保障与政策创新

  乡村旅游产业链的数字化升级,离不开制度保障和政策协同。第一,数据权属与收益分配立法。数据权属与收益分配立法应以 “分类确权、分层治理” 为核心,建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权责体系。针对乡村旅游场景中的数据要素,需通过立法明确数据采集边界、确权规则及利益分配机制,构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与私有数据授权使用的双层架构。借鉴 “数据持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原则,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允许农户集体对乡村旅游数据资产享有收益权,并通过智能合约实现链上自动分配,确保数据价值创造的普惠性。第二,监管标准与技术伦理规范。建立数字平台反垄断监管机制,监管标准与技术伦理规范需形成 “预防 - 纠偏 - 进化” 的闭环治理。在数字平台监管中,强化算法可解释性审查与竞争影响评估,针对 “大数据杀熟”、强制 “二选一” 等行为建立基于实时数据流的动态监测机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对多家 OTA 平台开出罚单,需常态化此类执法。同时,制定 AI 算法伦理指南,要求 AI 系统嵌入公平性验证模块,防止技术歧视,并通过伦理影响评估强制披露技术应用的社会风险。

  (五)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与空间链整合

  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是乡村旅游产业链升级重构的重要内容,数字技术在这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乡村旅游空间链整合优化。第一,数字孪生技术优化城乡规划布局。通过高精度三维建模与动态数据融合,形成覆盖自然生态、基础设施、人文活动的数字镜像系统,实现要素流动轨迹的可视化追踪与空间交互效应的多情景推演。基于机器学习算法的智能仿真模块,可自主生成空间优化方案,辅助决策者突破物理空间约束进行资源配置的预演验证。构建乡村物理空间的虚拟映射,模拟游客流量、交通布局与资源分布,辅助决策者优化配置。例如数字孪生模型预测景区或乡村酒店扩建需求,减少盲目投资风险。第二,要素跨域流通平台建设。建立要素市场化平台重构跨域流通机制,建立 “产权界定 - 价值评估 - 交易撮合” 的全链数字服务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劳动力、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开发智能合约驱动的要素确权登记系统,构建跨行政边界的要素流动性指数模型,通过算法匹配引擎实现城乡要素需求的精准对接。例如构建 “数字乡村产权交易中心”,提升闲置农房流转率,增大城市资本下乡规模。第三,普惠性数字基建全覆盖。推进 5G 基站、乡村云仓与冷链物流建设,缩小城乡数字接入差距。构建新型数字基建构筑空间链韧性网络,形成 “连接 - 交互 - 赋能” 的复合基础设施体系。部署边缘计算节点增强末端感知能力,建设分布式云资源池破解数据孤岛效应,通过时空大数据中枢实现城乡供应链的弹性调度与应急响应。

  (六)强化数字素养培育与社区参与

  数字技术在乡村旅游产业的深度应用,离不开乡村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及其数字素养的提升。第一,实施数字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开展数字工具使用培训,提升农户的电商运营与数据分析能力。构建分层分类的数字化技能传导体系,通过开发模块化课程体系与场景化实训平台,系统性培育农户在智能设备操作、在线服务管理、数字营销策划等维度的应用能力,重点突破数字工具 “认知盲区” 与 “操作恐惧” 的双重障碍。第二,社区参与式技术应用设计。鼓励村民参与技术开发流程,建立 “需求发现 - 原型开发 - 迭代优化” 的闭环反馈机制,确保工具贴合实际需求。在开发智能预订系统时,邀请民宿业主共同设计界面,增加技术平台的有用性和易用性。在技术解决方案的架构阶段嵌入乡土知识系统,通过工作坊、焦点小组等参与式设计工具,将地方性经验转化为技术参数,确保数字工具的功能逻辑与乡村生产生活场景深度耦合。第三,建立技术应用示范村。通过标杆案例带动周边区域,实现以点带面,形成 “能力溢出 - 经验扩散 - 模式进化” 的协同演进路径,广泛带动乡村旅游数字化率提升。选择具有数字基础设施条件与组织基础的乡村节点,构建技术应用与制度创新的试验场域,通过可视化经验图谱与可迁移方案包的开发,实现数字赋能模式的拓扑式传播。

  五、结束语

  数字技术重构乡村旅游产业链的实践探索,既是破解传统产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路径,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举措。文章基于 “技术赋能 - 资源整合 - 价值共享” 的逻辑主线,系统阐释了数字技术通过数据要素驱动、生态化网络协同、可行能力提升与四链协同机制,推动乡村旅游产业链从效率优先向公平与效率并重转型。数字技术不仅重塑了产业链的价值创造与分配逻辑,更通过城乡要素流动的再平衡,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包容性增长提供了新范式,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

  数字技术通过数据要素的流通与智能化应用,显著提升了乡村旅游产业链运行效率。大数据平台的动态供需匹配、区块链技术的可信追溯体系、AIoT 设备的自动化运营,有效破解了信息孤岛与资源错配难题。平台化协同治理与模块化分工重构了产业链组织形态,既激活了小微主体的创新活力,又通过信用评价体系降低了合作风险。可行能力理论的引入,为技术赋能与共同富裕的传导机制提供了理论支撑。数字素养培训、资源公平接入与动态分红机制的结合,使农户从被动参与者转变为价值共创主体。

  数字技术重构乡村旅游产业链的本质,是通过技术革命推动生产关系变革,最终实现 “增长红利” 与 “分配正义” 的协同。这一过程不仅需要技术创新,更依赖制度保障、主体能力提升与社会共识凝聚。唯有如此,方能在共同富裕目标下,构建城乡融合、主客共享的乡村旅游新生态。

李 鹏,平顶山学院旅游与规划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