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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 21 世纪以来,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存在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被拆除,城市的同质化或所谓 “千城一面” 的问题。与此同时,这种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拆除破坏了城市居民的集体记忆和情感。因此,城市中呼吁保护历史建筑的声音和行动日益增加。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关于城市建设和规划的理念也在不断进步,历史建筑保护法规日益完善,公众逐渐能够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实践,社会行动者发挥了越来越强的作用。在青岛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发、广州恩宁路改造、保卫香港天星码头和皇后码头等诸多历史街区的更新实践中,社会力量的参与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城市规划和历史建筑保护的最终结果。
大多数研究在对参与历史建筑保护的主体进行分类时,往往只以是否存在直接利益作为划分依据,认为区别于居民、政府、开发商等较为关注历史建筑与自身直接利益的群体,诸如学会、研究会、志愿组织和媒体等社会力量与城市建筑保护实践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在以往研究的认知中,这种社会力量往往被描述成一种介于社区居民、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和志愿性的历史街区保护力量。在具体分析中,尽管观点与表述略有分歧,但是研究者大多还是认为历史建筑保护中的 “社会力量” 持有共同的价值立场,具有推进历史街区保护、补充政府职能、推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意义,具有维护公共利益,努力提升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的存在价值,可以表达区别于行政和经济场域的、来自 “社会” 的声音。
总体上看,这种对公共性的强调使得研究者往往将历史建筑保护的参与者默认 为具有统一立场的、不同于经济逻辑与行政逻辑的社会力量。这种从场域或社会系统视角对历史建筑保护参与者的简单化理解忽视了其内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尽管有部分学者指出这一 “联盟” 内的行动者在组织形式和成员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这些对参与者复杂性的认识只强调了参与者和具体形式的多样性,在实际上仍然忽略了他们在价值立场上的内在差异以及相关差异所带来的不同行动方式。
事实上,社会的复杂性必然会造成特定参与者在集体意识和集体动员方面的差异。本文尝试借用 “复调” 视角揭示出这个复杂世界和场域中的多重异质性。“复调” 概念最初起源于音乐领域,而后被巴赫金引申并用于概括和分析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特征。在 “复调小说” 中,不同主体的声音和价值观都是平等和相互独立的,它们围绕事件共同构成持续性的对话关系。巴赫金认为,这种对话关系和复调结构也完全契合暧昧、多元和边界模糊的日常生活世界。肖瑛曾经指出 “在特定空间内同时存有多种不同的社会力量和社会领域,它们具有平等的地位和价值,既对立又对话,既协调又冲突,使该社会处于未完成状态”,因此他把这种由社会力量之间的分化、互动和纠缠所形成的动态社会称为 “复调社会”。
总体上看,“复调” 所呈现出来的矛盾性、对话性和开放性提供了一种对多中心、多意义和多主体复杂世界的思考方式,对于突破线性叙事结构和本质主义思维方式、打破 “单声部” 的简单化思维都有启发作用。借助 “复调性思维” 或 “复调社会” 观,我们可以避免将参与历史建筑保护的社会力量简单化地视为立场单一的整体,避免仅看到他们区别于政府、开发商和社区居民的立场与行为逻辑,转而关注其多样的行动者关系。
基于此,本文尝试通过研究 H 市历史建筑保护场域中的社会力量,揭示出不同参与者对建筑保护价值的认知差异、基于各自价值立场所展开的多元行动方式以及由此呈现出来的复杂关系。基于对建筑的价值认知和行动方式差异,参与历史建筑保护的社会力量自觉形成了三个不同的群体,他们的旨趣分别聚焦在建筑的历史价值、记忆价值和文物价值上,并形成了各自的行动方式偏好。下文将首先简要介绍 H 市历史建筑及其保护的历史,然后通过对参与历史建筑保护的社会力量中不同群体的建筑保护旨趣和行动方式加以描述与分析,揭示出这个通常被视为具有统一立场的社会领域内错综复杂且具有复调色彩的关系结构。
二、H 市的历史建筑及其保护实践
自 1896 年始,H 市作为中东铁路的中心枢纽而逐渐发展起来。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其在 20 世纪初就已经成为国际性商埠,在短期内迅速汇聚了大量外来资金和侨民。据 2008 年中央电视台推出的纪录片《风雪中东路》介绍,1913 年,H 市的外侨人口数量就已达 34000 余人,占人口总量的一半左右。而 1925 年至 1930 年,H 市的外侨人数更是增至 8 万多人,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侨民将异彩纷呈的外来文化带到了该地。作为文化的一种表达形式,本地建筑包含了古典主义、新艺术运动、折衷主义和巴洛克等多达十余种风格。多元的建筑风格以及城市的空间布局使得该城市在 20 世纪初就在国际上颇负美誉。
在被列入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之后,H 市出台和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保护的条例以及通知、通告,为历史建筑的保护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随着城市规划理念的不断完善,该市相关部门越来越从全面发展、统筹规划的角度去看待和保护历史建筑,协调其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对历史建筑的科学认知也越来越清晰,从 20 世纪末模糊的 “保护建筑” 概念到清晰的 “历史建筑”“文物建筑” 界定,相应的保护条例和规范也得到逐步完善。社会层面上,市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见证城市百年兴衰的 “老建筑”,认识到它们的价值,加入历史建筑的保护中来。
H 市自发、零散的历史建筑保护实践可追溯到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进入 21 世纪后,旧城和棚户区改造进程逐渐步入正轨。在持续了二十多年的历史建筑保护实践中,相关社会力量基于不同的建筑价值认知展开了迥异的行动。最终形成立场和边界日益清晰的三种建筑保护群体。第一类群体是地方历史专家群体。城市规划过程的民主程序使得掌握地方历史知识的专家群体有机会参与涉及城市规划和历史建筑的拆迁、改造和保护方式等决策。其成员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影响力,在决策中虽然没有直接的决定权,但是却有一定的话语权。他们召集具有相似知识背景的成员,通过严谨的专业论证,明晰历史建筑的历史价值和使用价值,证实其存在的合理性。第二类群体是爱好城市文化的城市记忆传播群体。他们借助互联网传播的效率和影响力,通过记录和讲述城市历史建筑的故事来唤醒人们对老城的记忆和向往,打造城市记忆和文化名片。第三类群体是文物保护志愿群体,他们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取证、举报建议等方式,以法律法规为基本武器,常常通过直接的保护行动来保护历史建筑。
三、对立与区隔:不同参与者的旨趣和行动方式
在 “复调社会” 的概念下,“独白” 性的单一社会和关系结构并不存在。参与 H 市历史建筑保护的社会力量具有多重价值和多元行动方式。依据价值立场和行动方式的区分,我们可以将参与者归纳为三类:地方历史专家群体、城市记忆传播群体和文物保护志愿群体。下文我们从他们各自对建筑价值的认知旨趣和行动方式两个方面逐一揭示出行动者群体的复杂性和内在分化。
(一)地方历史专家群体
作为历史证物的建筑
人类追求建筑遗产原真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 “它满足了人类心智追求准确性知识的需求”。这个 “准确性知识” 是指建筑本身所具有的技术、美学价值以及历史价值。其中,建筑的历史价值可以被认为是其所承载的历史信息的真实性,是其作为历史 “证物” 所呈现出来的,在历史不同阶段人类活动的演变,是其在单向流动的时间、材料和构型中滞留的建造者的 “声音”。在参与 H 市历史建筑保护的社会力量中,地方历史专家追求准确、真实的历史信息。我们将这个群体称为 “地方历史专家群体”。
地方历史专家群体将建筑作为历史的 “证物” 来加以研究和保护。圈子成员希望以学术的视野和科学的方法来揭开老建筑和老房子的历史面纱。通过对这些静止空间的解读,探求其所蕴含的历史知识,将隐藏在时间背后的真相逐一呈现出来。这些人因对建筑历史价值的共同追求而聚在一起。他们往往会形成固定的组织形式(如非营利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并拟定相应的组织制度,按照集体规则实行成员的自我管理,有序地通过集体行动实现集体目标。
“北城社” 就是这样一个经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核批准,以学术研究为主要活动内容和方式的学术性协会。作为一个被官方认可的社团,“北城社” 于 2015 年正式成立,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省内部分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均有代表出席成立大会。自成立以来,它致力于挖掘地方历史知识、推广城市历史文化、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在挖掘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前提下,探索城市的历史文化形态,传承其历史文化文脉。它的成员主要由地方史学家等专家组成,多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从业者(如作家、画家、设计师、收藏家等)和事业单位(如高校、研究所、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其成员通常与政府部门保有密切、良好的关系,成员之间的同质性很强。
申请人需要经过复杂的申请流程和审核才能成为 “北城社” 的会员。协会有完备的规章制度以明确其宗旨、组织结构、组织运营规范,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日程定期举办以研讨、交流地方历史文化和建筑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会议。而且,协会有固定、公认的领袖和组织领导层,且领袖和组织精英具有很大的话语权和对组织成员的影响力。
在这个群体的普遍认知中,真实性被置于建筑保护价值的优先序列。可考证的历史照片、史料或其他第一手资料是判断某一建筑是否具有相应历史价值的重要标准。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的基本内容也多是基于史料进行历史事实的还原。“考证”“真实” 等高频关键词体现了他们在判断历史建筑的保护价值方面的旨趣所在。
基于 “准确性知识” 的求证与规划
对 “准确性知识” 的追求和正式的组织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方历史专家群体的行动方式:他们需要以更科学、严密和规律的方式来进行日常的历史建筑保护活动。成员在体制内的社会资源使得他们能在官方话语体系中有一定的话语权,可或多或少地参与城市规划。以 “北城社” 为例,他们一般通过团体内部会议的方式对历史建筑进行价值评估,以进一步确定具体的保护内容和方法。自 2015 年成立以来,“北城社” 已举办大小活动百余次,且每次活动都有固定的参与人员和活动场所。
这种在历史真实性基础上对建筑的保护和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是该群体信守的理念。他们拥有更为专业的知识,倾向于经由正式的组织渠道、通过对地方建筑和历史的专业考证来为城市规划提供专业建议。相对于城市记忆传播群体和文物保护志愿群体,地方历史专家群体的行动方式较为理性和克制。在前两个群体的语言和行动中都可以看到相比地方历史专家群体更为浓厚的地方情感,此外前两个群体在行动中也都与政府部门保持明显的距离,采取非正式的组织形式或者更为直接的保护行动。因此,地方历史专家群体的保护行动可以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其话语和理念可以出现在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络宣传平台上。
(二)城市记忆的传递者
作为城市记忆的建筑
从遗产保护的角度看,地方历史专家群体是从建筑的历史价值来判断老建筑是否值得保护,关注的重点是历史信息的真实性;第二类参与者则从生活和集体记忆角度出发,聚焦 “老建筑” 蕴含的 “记忆价值”。
“记忆” 最初是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概念,指的是有关过去的回忆。个体的记忆是自我认知和自我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 “集体记忆” 则是特定的社会群体基于当前环境来共享、构建往事的过程及结果。在城市空间和社会文化的相关领域,“城市记忆”“文化记忆”“历史记忆”“社会记忆” 等概念相继出现。当人们逐渐意识到,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对历史建筑和街区的规划可能破坏城市的文化脉络,使其变得千篇一律、简单枯燥,人们尝试用 “记忆”“乡愁” 等个体及集体的主观感知来唤醒乃至重塑城市的活力,将城市由 “空间” 转换为有意义的 “场所”,进而推动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的保护以及城市文化名片的打造。
在 H 市历史建筑保护的参与者中,就有这样一类群体 —— 他们从个体记忆出发,通过个体与空间的交集形成集体记忆,突出历史建筑的城市记忆价值,从而达到保护建筑、宣传和发展城市文化的目的。我们将他们称为 “城市记忆传播群体”。相对于地方历史专家群体,在群体边界层面,城市记忆传播群体的辐射范围更广,成员数量更多,但流动性更强、边界性更弱;从成员构成来说,其参与者的职业异质性更强;没有严格的组织制度和工作计划,日常主要通过网站、个人公众号以及沙龙和讲座等线上、线下形式保持联络和交流。与追求准确性知识的地方历史专家群体相比,这个群体更倾向于追求建筑作为 “社会记忆” 之载体的价值。
对于他们来说,相较于系统的建筑和美学知识,评判一个建筑是否美观和有意义的最重要的标准是大众的主观感受,而不是以专业 “知识” 代替 “文化”。城市记忆传播群体更为偏好直观感受和情感记忆价值。他们彼此之间身份差异很大,靠共同的 “志趣” 作为纽带形成一个圈子。
对于这个圈子的人来说,他们执着于探寻的是老房子背后的 “故事”。老建筑是城市的名片,它们所体现出来的历史记忆和集体记忆是城市的魅力所在。
这种 “记忆断层” 和 “记忆真空” 使城市由有意义的 “场所” 逐渐沦为无差别的 “空间”。而这群人要做的事情就是唤醒城市 —— 这个人类至今创造的最好的 “记忆器官”。与知识精英圈致力于 “真伪” 的学术思维不同,这种 “记忆” 往往与 “想象” 密不可分。
这种因砖瓦和场景而引发的对过去的回忆和想象触发了个人和群体的情感依恋,这种情感依恋不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同时也可以被分享并重新定义。建筑的记忆和情感价值增强了城市的活力和独特性。
“讲述” 城市的故事
城市及其建筑之于城市记忆与文化的意义历来被无数诗人和学者所珍视。卡尔维诺在《看不见的城市》中曾说:“城市就像一块海绵,吸汲着这些不断涌流的记忆的潮水,并且随之膨胀着”。在他的描述中,建筑、街道、河流等共同构成了城市,它们历经千载而不变。他用拟人化的手法赋予了笔下每一个城市以生命和姓名。在他充满记叙色彩的文字中,城市是由记忆的碎片组成的,道路及其街边的建筑是人们还原情境和记忆的重要线索。然而在城市变迁过程中,很多建筑实体失去了本身的面貌、甚至消失了。那些残留在街角和砖缝中的城市记忆只能依靠图片或照片等载体得以留存。在 H 市城市记忆的传承过程中,在虚拟社区、公众号和线下的沙龙等活动中,以历史建筑为主题的老照片、绘画作品和文章借助故事、回忆、色彩、空间、人物和场景的重现存储和唤醒记忆,个体和集体的记忆反复得到巩固和强化。
城市记忆传播群体在网络中建造的信息交流空间使得由历史建筑构成的记忆之场变得开放且具有包容度,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建筑记忆和地方文化的传播,吸引了更多潜在的参与者。无论是地方历史专家群体,还是城市记忆传播群体,尽管这两个群体对建筑价值的关注焦点不同,但其共同点是通过某种关注文化传承和远距离的方式去 “论证” 或传播城市历史建筑的意义,进而唤起公众的历史建筑保护意识。相对而言,第三类参与者则是以更为直接的方式保护受到破坏和威胁的城市街区和历史建筑。
(三)文物保护志愿群体
作为文物的建筑
如果被界定为 “文物”,老建筑就可以更加 “理直气壮” 和 “有据可依” 地得到保护。第三种群体就是文物保护志愿群体,他们侧重老建筑的文物价值,并致力于使更多老建筑纳入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相较于地方历史专家群体,这个圈子的成员异质性更强,组织水平较低,组织结构松散;而相较于城市记忆传播群体,它有固定、公认的核心成员,且核心成员的影响力更大。
文物保护志愿群体将 “热忱” 与 “理性” 结合起来,强调基于法律规定的文物价值来保护现存的历史建筑。相较于前两个圈子的成员来说,他们不执着于建筑某一特定方面的价值,而是致力于将建筑的各方面价值归于其最终作为 “文物” 的呈现结果,以使其 “受法律保护”,捍卫它们作为 “文物” 的生命和尊严。历史建筑的文物价值在内涵上虽是多重的,但是其属性一旦被界定或认定,就应该获得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直接的保护行动
文物保护志愿群体的行动以法律为武器,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一切非法拆迁、重建行为。
在一定意义上,三个圈子间的界线并不清晰:一方面,在组织形式和管理上,城市记忆传播群体和文物保护志愿群体都是倾向于自主管理,成员关系网络呈现横向和平等的特点;另一方面,在与政府的关系上,地方历史专家群体和文物保护志愿群体都与政府有更紧密的联系,但是后者与政府部门的关系较为紧张,这与他们的行动方式和策略有关。地方历史专家群体和城市记忆传播群体所采用的论证、宣传和缅怀等行动方式被文物保护志愿群体认为是 “不充分” 和 “不接地气” 的,他们推崇一种更加 “可见” 和 “直接” 的行动方式。
城市记忆传播群体的行动逻辑是 “通过唤起集体记忆” 以一种更温和、更隐藏性的方式调动更多的潜在参与者加入,改变大众认知以达到保护历史建筑的目的;文物保护志愿群体的行动逻辑则是更为 “短兵相接” 地 —— 利用法律的权威性,直面针对历史建筑的 “非法” 破坏行为,正面施压以取得更直接的结果。他们往往选择将非法拆迁和修缮行为进行举报、反映和曝光,比如给政府相关部门写建议信、举报信,联系媒体对非法拆迁进行报道和曝光,向市规划局和文物管理站领导打电话沟通、去现场直面拆迁公司等,他们认为这些方式更实际、有效。文物保护志愿群体的成员一直处于 “奔走” 和 “斗争” 之中,通过对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解读,将依法保护老建筑的文物价值作为行动的中心准则。对于那些目前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老建筑,他们也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形成调查报告,呈交相关部门,致力于将其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文物保护志愿群体经常认为其他群体或者过于 “理智”,或者过于 “风花雪月”,不能够直接面对紧迫、有时候甚至残酷的现实。而他们自己的理念和行动也常受到其他群体的批评。地方历史专家群体认为文物保护志愿群体的行动不够专业和全面,过于 “情绪化”。
四、对话与互动:边界的跨越
在持续的历史建筑保护过程中,参与者基于对建筑保护价值的不同认知而采取了不同的行动方式和策略,在这种认知区隔的影响下形成了各自的圈子。但这不意味着各圈子之间的边界是完全封闭的。历史建筑保护活动中不同参与者之间的边界是相对开放且可调整的 —— 群体边界的这种模糊性和弹性使得各群体之间的对话与互动成为可能,也为各群体跨越边界、形成共同行动提供了条件。
“城市往事” 最初两年共发表了 300 余篇文章,这些文章的撰稿人始终固定在核心的三个成员上,文章内容往往是围绕随拍的摄影作品所展开的日常性的、零散性的叙事;而 2011 年之后,投稿人数量明显增多,不少地方历史专家以及文物保护志愿群体成员借此平台发声,网站文章在内容丰富性、价值多元性和知识专业性方面都得到了快速提升,这种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网站的活跃性以及创作的连续性。
依赖互联网、自媒体和社交媒介而进行的信息传递从某种意义上使得个体行动者可以短暂地脱离组织联系,自由地参与保护活动。然而这种短暂的脱离不意味着完全脱离所在的群体或组织。事实上,这种依托个人关系网络所进行的跨圈子互动不仅使得信息能够快速地在由弱联系主导的异质群体之间传播,更大程度地实现资源置换,而且非正式的、长期的日常联合所形成的互动网络也使得各群体在具体的建筑保护过程中能联合起来。
这些日常互动不仅为社会力量中的不同群体建立了信息和情感交流平台,也为更广泛的社会参与联盟提供了客观可能性。在历史建筑保护这一共同目标的引领下,不同参与者通过以读书沙龙、摄影沙龙、博客、互联网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和 QQ 群组等为载体的各种交流形式,逐渐推动了历史建筑保护 “公共圈” 的形成,在 “求同存异” 的基础上进行自由、平等的讨论与对话。这种多元包容的公共空间在很大程度削弱了群体之间的隔膜,也为参与者跨越群体边界、扩大参与成员规模、形成基于具体历史建筑的保护联盟提供了基础。我们尝试以一个事件为例简单揭示出跨越边界的联盟在具体动员和组织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黄水路 73 号有一座建于 20 世纪初的某军事情报处的老房子即将被拆除。文物保护志愿群体的成员 C1 立马在博客和社交媒体上发文征集该建筑的相关资料,最终在地方史学家 A2 和 A4 等多人的帮助和求证下,完成了对该建筑在沙俄、日伪、解放战争和新中国建设时期发展历程的梳理。关于这一原本沉寂的建筑的讨论和长文很快在各历史建筑保护参与者的 QQ 群、博客和各种线下沙龙中传播开来。虽然大家对建筑保护有各自的理念和坚持,但是却一致认同该建筑具有很大的保护价值,各自以见刊、写建议信、参与论证和与拆迁公司进行直接交涉等不同方式影响开发和拆迁计划,使它最终成功被纳入 H 市第四批保护建筑名单。
五、结论与讨论
总体上,大多数研究者往往将社会力量看作是具有相同价值观立场的统一体。本研究基于 H 市的历史建筑保护实践,从 “复调” 视角出发,揭示出社会力量中存在的不同旨趣和行动方式,不能简单用区别于政府、资本和居民的话语遮蔽参与历史建筑保护的社会力量内部的 “复调” 意涵。虽然在公共性的维度上,他们确实与政府、开发商和居民等直接经济利益相关主体有所区分,但同时其内部存在三个界限清晰的关系圈子,有各自对建筑价值的理解以及行动方式的偏好:地方历史专家群体注重的是建筑原真性的 “真理性” 问题,以论证和考据为行动方式;城市记忆传播群体大多注重老建筑蕴含的 “集体记忆”,偏好借助多种媒体进行城市文化叙事;文物保护志愿群体则强调历史建筑的 “文物价值”,参与方式以直接的保护行动为主。因此,历史建筑的保护场域并不是 “单调” 且同质化的,而是一个 “多声部” 共存的复杂关系场域。当然,在具体行动过程中,并不排除不同 “圈子” 间通过日常互动搭建关系网络,进而形成跨越边界的公共领域与行动联盟。
我们强调了历史建筑保护场域的分化和复杂性,三种参与者虽然都具有保护主义立场,但是最终也是 “和而不同”:对于什么建筑值得保护,建筑的价值是什么以及应该采取怎样的行动方式存在明显不同的取向和坚持。但是,这种复调关系并不表现为静态的差异与区隔,不同群体的 “多声部” 之间存在碰撞和冲突,并对共同行动产生复杂影响。
首先,不同行动者在行为特征差异的基础上形成了对他者的排斥,即由于不同群体对建筑保护和城市规划的品位和旨趣不尽相同,主观认知层面上的区隔进一步形成彼此之间的某种对立。
其次,对建筑保护价值的不同认知和运动场域结构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具有特定的生命历程。在场域形成的早期,场域的结构与行动者的惯习还没有确立,不同行动者群体还没有形成各自清晰的立场和价值观,大家更多的是基于对历史建筑保护的共识而汇聚到一起。此时,他们确实像大多数研究指出的那样可以笼统地被称为貌似 “单声部” 的社会力量。随着城市建设和规划的推进,城市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日益面临被破坏的紧迫形势,围绕需要被保护的历史建筑形成的议题和争议随之不断深化。由此,场域内的参与主体开始出现分化,最终形成了一个 “多声部” 并存的复调社会格局,历史建筑保护场域的结构日渐清晰。
最后,历史建筑保护场域的复调结构不仅简单表现为不同社会类型或 “声部”“共存又对立的关系”,群体关系的边界在具体行动过程中实则是模糊、不确定或动态调整的。在 H 市历史建筑的保护过程中,不同社会力量群体之间的界限并非完全固定,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在具体的保护实践活动中被不断地重新建构,各个圈子的边界也在不断地调整和融合 —— 依托个人关系网络的日常性沟通和基于事件的动态组织与策略性联盟都是这种 “弹性” 边界的表现,其复调性格局(无论是差异、对话、对立还是不断生产和再生产的合作关系)同时存在于复杂的和动态的场域中。
总之,对行动者复调关系结构的揭示,有助于我们认识到社会力量不是一个统一的、无缝隙的集合体,因此须将行动者从抽象的、“单调” 而又笼统的概念中解放出来,呈现其内部场域复杂的关系结构。从复调性思维出发,进一步的研究应该超越简单化思维,对建筑保护过程中不同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民族志研究,关注不同参与者的分化如何影响具体的历史建筑保护活动;在具体的建筑保护过程中,参与者如何突破彼此间认知的分歧,形成跨越边界的共同体;三种参与者及其与不同政府部门和市场力量之间,在不同阶段和不同历史建筑保护过程中如何形成一种动态的合作关系。
郑中玉;穆晓昱,哈尔滨工业大学社会学系,20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