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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地化” 的出现
有唐三百年,军人服役呈现出一个从 “义务兵” 到 “征兵制” 的转化,突出表现在府兵、行军被节度使体系的替换之上,它前后的衔接表明的是国家征集军队性质发生了变化。前期的府兵多由种田的农民组合,平时务农,战时出征。到了节度使时代,军镇成员就以兵务为根本,耕种生活与他们不存在直接关系,即使从事农田耕作,也多以军人的身份承担,《资治通鉴》曾说 “军士落籍者众,皆聚山泽为盗;及朱克融、王庭凑作乱,一呼而亡卒皆集”,这就是说将士一旦离开军队就无法生存,他们已与军镇天然般地结为一体了。按节度使之设,本为保护长安、洛阳两京为首的中原核心腹地免遭诸如后突厥、吐蕃等势力的侵扰,为提高效率,朝廷赋予节度使统兵权之后,又加之行政、财政等权力,如同马端临所说 “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都府,权势不胜其重”。这就意味着节度使军队替换征集的府兵和调动的行军所蕴含的军队与地方结为一体时代的到来,按照孟彦弘的说法,唐朝军队的地方化即开端于节度使的制度性建构。
这里的 “地方化” 也就是 “本地化”,然而它在安史之乱后的河朔就改变了味道,即 “地方化” 与 “割据化” 结合进而背离了朝廷意旨。那么,这种地方化、本地化在幽州镇是怎么表现的?它背后浸透着什么值得我们探索呢?
二、本地化与节度使军队驻扎化之关联
幽州军的本地化与军队驻扎化有一个因果关联,但驻扎化并不必然导致本地化,本地化还需要另外的条件才能成立。
幽州既处于中原核心腹地的东北部边缘,又是草原和东北纵深之地南下或西南下的前沿,属于三者交叉地带。从中原王朝的角度讲,它就是防御的前沿之地。从突厥复辟、契丹人和奚人势力的壮大开始,幽州联结三者交往的功能就被防守中原免遭北部势力袭击的角色所替换。范阳节度使之设就是加强中原东北地带功能的表现,节镇遂与幽州本地密切关联起来。节度使负责的军事范围一旦固定,其下属之军、镇、守捉的驻扎亦稳固延承,军人的职业化、终身化以及家口随行亦出现了本地化之趋势。譬如《李永定墓志》之志主系出陇西,其父祖三代均仕职河北道之赤山和玄州,例属营州都督府,系羁縻建制。武则天当政时契丹首领李尽忠叛乱,营州形势危殆,玄州遂南迁而落脚于幽州。李永定延承其父职活动在幽州一带,因防御奚、契丹乃至突厥等势力而战功卓著,后卒于范阳郡私第,葬于郡西北,表明他已安家范阳,其长子同样做官本地。这表明,李永定这支外来的家族历经数代已植根于幽州本土,是外来者本地化的一个典型,为节度使军队地方驻扎之倾向提供了鲜活的案例。
然而,节度使军队走向本地化还需要新的条件,否则这二者也不必然产生关联。就幽州而言,范阳镇之本地化无疑是安禄山叛乱冲击造成的直接结果。这些安史部下尤其本地百姓在代宗与叛军妥协之下得以存留,朝廷直接管辖这里的权职被削弱后,幽州在节镇军队的驻扎下,二者的密切连接就正式开启。《旧唐书》云:“(李怀仙) 与贼将薛嵩、田承嗣、张忠志等分河朔而帅之。既而 (仆固) 怀恩叛逆,西蕃入寇,朝廷多故,怀仙等四将各招合遗孽,治兵缮邑,部下各数万劲兵,文武将吏,擅自署置,贡赋不入于朝廷,虽称藩臣,实非王臣也。” 李怀仙以节度使的身份驻守幽州,他招兵买马和筹集军费等全部仰仗幽州抑或邻近之地,其结果强化了幽州驻军而非朝廷。情况之所以如此,就在于朝廷的控制力下滑甚至丧失,如同宋人所谓 “瓜分河北地,付授叛将,护养孽萌,以成祸根” 那样,李怀仙的行为完全属于 “乱人乘之,遂擅署吏,以赋税自私,不朝献于廷” 的背离行为。李怀仙依托幽州筹集军队并保障其供应的一切手段,都是他按照这个集团的意愿行事,他加强军队恰恰出自保护自身以与朝廷脱离,这就将军队的建设依托地方而与前期出自朝廷维护皇室的行为完全相反,军队的 “本地化” 在这里就形成了。
三、军队将士的本地化现象
军队将士的本地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首先表现在掌握权力的节帅及其家族子弟的身上,幽州也不例外,但本文关注的则是中下级将士乃至普通士兵,他们多来自幽州及其邻近地区,服役该地并与幽州社会产生了密切关系。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发掘的幽州雄武军将士卒后集中安葬此地就是一个典型。
据《河北宣化纪年唐墓发掘简报》记载,其中有一合墓主杨釰,他出任幽州节度驱使官、衙前亲事兵马使、桃林镇将,于僖宗乾符六年 (879)“终于平州桃林镇私弟 (应作‘第’)”。这个桃林镇处在平州 (治卢龙,河北今地) 之内,杨虽不仕职雄武军,但被安葬于此,应属于附葬祖茔之习俗,墓志记载 “曾王先祖公大墓…… 即祔茔雄武军东北□原□卅里” 就是证明。另一合志主杨少愃,似与杨釰同族。他任职雄武军兵曹参军,志文说他 “少习专经,长弘维教;乡贡立事,明经出身”,属乡邻俊秀之辈,卒于宣宗大中六年 (852),安葬雄武军东南。第三个人物苏子矜,“幼列军职,至贞元中迁于雄武军押衙”,会昌二年 (842) 卒于幽州蓟县,后 “扶灵归于本军,合祔葬于雄武军东三里原”,表明雄武军的驻地已成为苏子矜家庭之落坐。第四合志主王氏,“以配君子,即武公苏君”,系苏子矜夫人。王氏于元和九年 (814) 疾殁于广边军私第,大和二年 (828) 改窆雄武军城东三里平原,应与其丈夫苏子矜合祔。第五合志主苏全绍,担任雄武军知军副使,乾符四年 (877) 去世后迁殡雄武军东西北之原茔域,同出自雄武军仕职之缘 由。另一合张庆宗的墓志,说他出自清河郡,于会昌元年 (841) 加入雄武军,“始职亲事兵马使,…… 迁转瀛州马军大将,历过九镇四十余秋。…… 又署衙前□军马步都将”。这 6 合墓志的志主既有雄武军成员,又有与该军密切联系者。郡望武功的苏子矜,墓志记载其祖父 “性好闲游,高步塞北”,从此与幽州发生了关联。清河郡望的张庆宗,于会昌初加入这支军队,也是外来者与幽州结识的案例。这些人因与雄武军保持着密切关系,去世后就安葬于雄武军所在之地,表明他们的任职与驻地连为一体进而转成了 “本地人”。
另据《黄直墓志》记载,他出自江夏 (今湖北武汉),其父仕职京城,他从军 “自咸通四年 (863),起家授定虏镇烽铺将虞候。迄八年,迁纳降军防镇副将。至九年,充招召大将使府。益弘恩渥,用奖干劳。迁雄武军捉生将”,于咸通十三年 (872) 卒于桃林里私第,乾符二年 (875) 迁窆海北乡兴寿里之原。从卒于私第到子嗣多人为其安葬与祭拜的情景看,是典型的本地化之特征。志文中更有 “府君生于燕,仕于燕。衣锦之荣,十五余载” 的表述,出自江夏的黄直,就是通过任职雄武军具有了 “燕人” 的本土意涵。另一合《李公夫人墓志》记云,志主王氏嫁于李公后,于中和三年 (883) 八月卒于雄武军私第,随后葬于该军驻地东北郊外。这位夫人的丈夫情况虽然不甚明晰,但她私第雄武军显系从夫之结果,志文径说她 “遂为幽州雄武军人”,同样表明外来者附着驻守地改换自身籍地的意愿。
上面的例子集中于雄武军,从墓葬发掘的角度讲不无机缘之巧合,更具有普遍意义的是散见的墓志。这里还是举例为证。
一合志主为赵悦的墓志,说他是天水人,“始祖汉武之世,为上谷郡太守,封易川王。子孙因而家焉,今为范阳郡人矣”,他于大历十二年 (777) 卒于蓟宁里私第,葬于蓟城东南 “附先茔之侧”,表明本地化已非短时。郡望西河人的宋俨,建中三年 (782) 在与支持朝廷军队的对抗中,战死于阵,建中四年 (783) 葬于幽州昌平县东北,表明该家族的本地化。《刘建墓志》的志主郡望彭城,于大历中任职涿州司马,他的一个弟弟是幽州司户参军,再历檀州司马、瀛州景城县令;另一个弟弟是檀州司法参军。他于贞元十四年 (798) 卒于公馆,兆迁潞城西南旧里之原。《唐王公夫人合祔墓志》志主的身份是瀛州司马、泾邑・安平・范阳三县令、幽州节度押衙,他卒于元和九年 (814),葬在陉邑,与夫人合祔。他的几个儿子同仕州佐县僚,“不离恒冀”,是为本地化之典型。《陶氏墓志》表明他任职卢龙征马使,大和元年 (827) 终于幽都县来远坊私第,葬于蓟城东南。《陆岘夫人王氏墓志》记载王氏之父是瀛州河间县令,她出嫁的陆岘历经幽州节度押衙、使持节蓟州诸军事、蓟州刺史等职。陆岘元和九年 (814) 病逝于肃慎坊私第,与先夫人雍氏迁祔蓟城北。继室王氏于会昌二年 (842) 卒于涿州范阳县私第。他们的两个儿子分别任职幽州良乡县令、幽州节度押衙和涿州范阳县尉、幽州潞县尉,女儿出嫁的对象是幽府户曹参军刘可观。这个家族与幽州关系之深厚,非同一般。
另有周璵,系平州刺史、卢龙节度留后,卒于大中十年 (856) 五月二十九日 “幽都县遵化坊之私第”,与前妻合葬于蓟县。《王时邕墓志》记载:“其先太原人也。昔因之宦,徙家于燕,乃为燕人也。” 曾祖担任瀛州录事参军,祖父是涿州范阳县丞,父亲是瀛州河间县主簿,终幽府功曹参军。王时邕 “从仕军门”,娶前节度押衙陇西李氏之女,会昌五年 (845) 病逝于燕都坊私第,次年葬于蓟县南。《张建章墓志》的志主建章,曾祖是河北陆运使,祖父担任定州北平县丞知县事,父亲是涿州别驾;他本人兼任幽州卢龙节度押奚契丹两蕃副使、蓟州刺史,咸通七年 (866) 病卒,葬于蓟州东南。从兄和弟弟也都在幽州节帅属下任职。这是一个依托幽州世代充职的显赫家族。再一个案例是董庆长与夫人的合葬墓。董充任卢龙节度衙前兵马使、兼知船坊事,大中十二年 (858) 卒于辽西坊私第,归窆幽州蓟县。《董府君夫人合祔墓》之王氏,咸通十一年 (870) 终于蓟县界玉田坊私第,归祔先府君之茔。茹弘庆原籍长沙,先世迁居于燕,“今为燕都人也”,乾符五年 (878) 终于蓟县通肆坊私第,迁于幽都县。这几方墓志揭示的都是外来者本地化的现象。
与此相应的,是外来者通过仕宦变成本地人的案例。譬如彭涚的曾祖充任都水使者,祖父在岭南当官,父亲是蒲州司马;志文说 “广德中,有季父仕于恒,因省遇乱,来游幽蓟”,表明这个家族的成员已入幽州,他的瀛洲景城县主簿一职当顺此而来,建中二年 (781) 卒于官并葬于古渔阳城北,应是落居其地的结果。王郅的郡望是太原祁县,先人仕职泾州、沂州和蔡州等地,他本人起家棣州,历经定州、深州,后进入涿郡范阳,贞元五年 (789) 卒后葬于蓟县。属于外来者任职幽州而落居其地之案例。《李弘亮墓志》记载他的先人同样是幽州以外的各地官职,他本人受成德节度使王武俊之器重,任职瀛、莫、蓟等地,元和十三年 (818) 卒后,窆于涿之东北,亦属外来者仕任落居之列。
上面这些墓志材料只是有关幽州和邻近地区人员安葬其地的若干例证,不足以反映该地安史乱后至唐朝结束这百数十年的全貌,姑且以点带面,是否能够成立可另做解说。仅就这些随机采择的案例并与前述雄武军 6 合墓志材料而言,它给我们提供了仕职幽州军镇的将士和落居为该地民户的两种情况,这至少映照出该地社会成员构成的基本状态。其中落居为户者在安史乱前就普遍如此,也是幽州以外甚至全国性的普遍存在,然而最能表明这种落居为户之性质变化的,还是幽州镇的军士这一层面。有一合定名《温全绶墓志》者,他出身并州,被 “燕昭王张公” 招至属下,开始了幽州任职。这里的 “张公” 依文献记载,应为张允伸,温全绶深受信赖,“入为心腹”,这应是一个将士攀升的典型。为他安葬与悼 念的前后妻妇及其众多子嗣,表明他这一家族早已融入幽州社会、成为本地成员之事实。另一个案例表明的是将士幽州属内的调动与安排,这更促使他们与这个地区的联系密切。《刘铨墓志》提供了类似信息。他的祖父仕职幽州节度兵马使,父亲充任卢龙节度押衙和马步都兵马使,都是节帅属下的重要将领,刘铨本人任职妫州刺史、清夷军营田使等;他夫人李氏之父曾任涿州刺史,长子刘作孚出任幽州大都督府参军,长女出适镇安军使李匡殷,这位李匡殷也是范阳人。这个以 “姑姊妹之孀独者十余人,甥弟侄之藐孤者百数辈” 著称的大家族,蛰居幽州之后,祖孙数代多人都在幽州节镇谋得差职,应是幽州军人家庭化的又一个典型写照。
四、军人本地化与军权之擢升
上面列举的幽州镇将士本地化的案例虽然数目有限,但大体能够反映出这种现象的普遍与家族势力发挥的作用。中古时代这种具有势力的家族在乡土社会中表现得最突出的无疑就是高门士族,唐朝延续了这个脉络,但李唐统治集团对大族身份向往的同时又采取措施压制旧贵族,科举的盛行亦造就了新的大族门第。安史叛乱搅动下的后期社会,中央控制下滑的一个结果,就是 “地区化” 和 “地域化” 现象的抬头,伴随于此的社会分层出现了新的趋势,即高门大族朝向两京和要害之处的高度汇聚,而以割据著称的河朔则成为军业为生者群体的 “天堂”。军人群体的出现,以此为业之家族势力的崛起,包括众多外来本地化与数代定居其地的普通民户,在幽州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这些家族、民户与军队的密切结合,这是军队地方化或本地化的一个重要的催化剂。然而军队之地方化势必就要削弱地方的行政系统,或者说是以削弱行政系统为代价。
这二者本属两码事,州县是行政体系,以核查人口、征收赋税以及保护社会安全为主业,然而节度使掌管军事权的同时又被赋予行政、财税和监察等权职,打破了这种互不统摄的格局,也就破坏了此前的体统。清人赵翼曾说:
至开元中,朔方、陇右、河东、河西诸镇,皆置节度使,每以数州为一镇,节度使即统此数州,州刺史尽为其所属。故节度使多有兼按察使、安抚使、支度使者,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于是方镇之势日强。…… 大者连州十数,小者犹兼三四,所属文武官悉自置署,未尝请命于朝。
王寿南先生将藩镇扩权总结为六个层面,除了军务本职之外,还有监察本道所部 “善恶”、对本道州县官举荐考第、刑罚惩治、赋税课征乃至大小行政管辖等诸项权职,集中地展示出藩镇权力的所在。这表明,在固定的权力结构之内,藩镇权力一旦扩展,就势必侵夺其他权力,在朝廷权威下滑的情况下,其权力就朝向地方转化,这在幽州镇表现得最为典型。安史叛乱将河朔的军权侵夺行政权或变成了二者合一,进而脱离了朝廷的控制,这就不仅改变了行政、军队二者分离的架构,而且它也成为强化河朔本地的基本手段。在一个独自起家以保卫自身利益为宗旨的社会,军队一旦被地方势力所控制,它也就变成了地方的维护者,在这种情况下,地方的行政被纳入自身范围进而剥夺朝廷的授权也就 “顺理成章”。一个典型的案例表现在张弘靖节帅幽州之后,“幽州大将李参已下十八人并为刺史及诸卫将军”,军镇将帅入为地方州县官职,这里更有深意的是出自朝廷之旨意,或至少得到长安的批准,这无疑是朝廷认可节镇范围内军镇裹挟州县的事实。正是朝廷(或出于无奈)的默认,节镇军职与州县官职的混通或前者裹挟后者的现象就一再出现。如刘怦担任涿州刺史,他随后就被朝廷授予幽州大都督府长史、知节度事,他的弟弟刘源继任涿州刺史,另一个弟弟刘澭则为瀛州、秦州刺史,刘济之子刘总亦任瀛州刺史。李载义也从幽州属下郡守开始发迹。张允伸之曾祖张秀曾是檀州刺史,允伸之子既有担任幽府左司马的,也有充任刺史和郡佐者。这些以节镇统帅和将领为业的武人多有幽州行政官职的各种历练,或从基层做起,或中途转入,该州的任职几乎成为他们的专属,朝廷的任命权无疑被严重削夺。这就意味着州县行政建置已被裹挟到军镇的系统之中。正如前引文献所说,李怀仙与薛嵩、田承嗣、张忠志这些人掌控河朔,统兵自立,署置官员,贡赋不入朝廷,这至少表明,河朔行政之被节镇裹挟,从它们建立开始就形成了。据《资治通鉴》记载:
横海节度使乌重胤奏:“河朔藩镇所以能旅拒朝命六十余年者,由诸州县各置镇将领事,收刺史、县令之权,自作威福。向使刺史各得行其职,则虽有奸雄如安、史,必不能以一州独反也。臣所领德、棣、景三州,已举牒各还刺史职事,应在州兵并令刺史领之。”(元和十四年,819)夏,四月,丙寅,诏诸道节度、都团练、都防御、经略等使所统支郡兵马,并令刺史领之。自至德以来,节度使权重,所统诸州各置镇兵,以大将主之,暴横为患,故重胤论之。
乌重胤这里将藩镇抗衡朝廷的一个重要原因归结于他们掌握所在地区的州县权力,如果朝廷将州县的任命权收回,就会严重削弱他们的势力,不至于再出现危及朝廷的对抗行为。宪宗的确接受了他的建议并予以实践,这也是宪宗削弱藩镇力量、加强中央权力成功的一个标志。
但这种情形随着穆宗上台、宰臣处理问题的不当再度丧失。先是成德的王承宗去世后权力的接续出现了问题,出身回鹘的王廷凑击杀田弘正自称留后,朝廷震惊,双方矛盾激化,朝廷调派诸镇军队弹压,魏博节度使田布亦参与其间,然而田布内外受困无从解脱而自杀,出自奚人的部将史宪诚取而代之,他 “外奉朝廷,然内实与幽、镇连结”,迫使朝廷征讨无法成功。幽州则在刘总的控制下经营有年,但弑杀父兄的行为令他无法安稳,遂退隐事佛以求解脱,朝廷任命张弘靖前往接替,但这些 “雍容娇贵” 之辈的所作所为,与幽燕的简朴憨直扞格难通,更与 “节度使皆亲冒寒暑,与士卒均劳逸” 的作风冲撞,张弘靖以失败告结,幽州遂落入朱克融之手。本着 “魏与幽、镇本相表里” 之关联,朱克融转而与成德联手共抗朝廷,朝廷为此联兵再行征讨,但效果不彰。尤其是朝廷对藩镇 8% 减员政策的颁布,又造成朱克融、王廷凑招纳那些 “聚山泽为盗” 的落籍者 “一呼而亡卒者皆集” 的对抗场面,长安再度失去了对河朔的控制,这种情况下幽州驻地行政系统的独立性,显然就更无法存续了。
五、本地化现象的实质
如何解释河朔军镇员属本地化的现象?这是我们揭橥这种社会现象之后必然要追问的。如前文所述,军镇员属本地化的出现,无疑是唐朝军队驻扎化的结果,也就是节度使驻扎特定地区的制度性产物。节度使军队一旦驻守某地,通过制度的设置与驻地合二为一之时,本地化就开始了。节度使制度原本是为保护两京内地免遭周围势力的侵扰而设置的,它也的确起到了这个作用,但它内存的助长军队将领势力的那个机制被安禄山这种有野心也有能力的人所激发并利用,转而成为他们掌控的力量对抗王朝,这标志着幽州连同其他河朔诸镇代表的地方军队控制的权力与长安朝廷中央权力对峙而不再受其主宰时代的开启。
那么,分权状态下的节镇军队员属本地化现象的背后又说明了什么呢?
必须辨明:王朝属下的民众地域性的生活是其常态,正如学者们讨论中国历史上的民众流动(通常采用 “移民” 的词语表达)那样,这些流动往往是在政治动荡波及社会以后出现的现象,诸如秦灭六国之后朝廷将其贵族调往咸阳、西晋永嘉之乱后北方民众南下、南北宋交际战乱引发的南下移民潮、明清替代局势下的移民及军队驻防带动的定向迁徙,乃至历朝历代的移民实边等,这些民众的流徙移动,固然充溢历史的细节之中,但它只能说是 “瞬间” 而非常态,固守一方的前后嬗代的祖居生活,才是前工业定居社会的普遍方式,中国表现得更为典型。这说明,节镇军队的成员多数都是本地或周邻农人,这与唐朝地域性生活的常态是一致的。
然而我们这里着眼的是那些仕职幽州具体职务而落居在服役地区遂成为本地社会成员的现象,他们属于地域性的生活类型,但却有自身的明确指向:与州县常规定居农业生活不同的是,这些军镇员属的本地化是在节镇的驱使下实现的。他们与州县百姓以税赋劳役服务于国家有别,他们服务的直接对象是节镇;在与朝廷对峙的幽州节镇里,这种服务每加强一步,节镇的势力就走强一步,它们与朝廷的对抗也随之强硬一步,所以这种服务强化的对象是该镇而非朝廷,朝廷在这里获得的不是地方州县提供的支撑,恰恰相反,它遭遇的是阻力和抗衡!这种现象的背后,就是唐朝前后形势的遽变导致军镇驻防的形成,“在地化” 由此就被置于幽州节度使抗衡朝廷的框架之内,从而加强了这种抗衡的趋势。这就是该区域 “本地化” 现象的实质。
那么,幽州(连同河朔其他诸)镇何以有如此的抗衡能力呢?
幽州及其表征的河朔节镇,其军队员属本地化的来源、仕职军队后的落居该地而成为本地人,是当地社会的普遍现象,也包括其他地区,这就意味着这种现象实际上包裹在唐朝地域性常态化的生活模式之中。然而军队成员的特殊职能,使得这些军人的本地化与一般的民众生活区别开来:前者以驻防与参战为职业,后者以定居的耕作为生计;军人与农人这两个畛域分明的群体,一向以各自的生活为诉求,本不发生密切关系,各自从事自身的营生构成国家和社会的两个群体。这两个特定的群体若要发生关联(不论以什么方式),就势必要有其他力量或介质发挥作用或予以调动。后期的幽州镇军人与驻地产生关联,直至兵农相结,就是通过朝廷的安排而实现,这就是前文述及的节度使防边体系成立背后的朝廷规定。从道理上讲,朝廷的掌控能力在没有遭受挑战和威胁的情况下,军队成员与驻地社会结合所产生的效力,足以促使朝廷权势的增大;遗憾的是,安史叛乱打破了朝廷的布局,幽州镇将士员属与驻地社会的结合促使了节镇而非朝廷势力的上升,一旦他们调转枪头直奔长安而来的时候,这种 “本地化” 就对唐朝构成了威胁。
由此看来,无论是节度使布防中的军队地方化,还是幽州镇的军民同构,从最初的动机讲,它们都由朝廷筹谋策划和布局安排,是朝廷 “权力” 的表达,然而这个表达将部分权力抽出赋予地方之后,通过安史之乱尤其随后衍生出河朔的割据,分离出来的那部分 “权力” 就变成了强化幽州镇的条件。换言之,幽州镇军队员属本地化现象之出现,本是朝廷防御周边外族势力采取的措置,旨在强化节度使率领下的军队驻防能力,以保障长安、洛阳代表的中原腹地的安全,军队员属随着节镇的驻地而落居该地逐渐变成了本地人。安史叛乱之余续的幽州镇,秉持强藩的桀骜不驯,通过朝廷默认的方式保存了自身实力,它的将士本地化趋势,加强的是自身,并成为节帅抗衡朝廷的依托。这就是分权的结果。正是这种 “权力” 的介入,幽州将士的养(假)子、相互联姻等人伦之常就与军队驻扎搅拌在一起,通过本地化而彼此连接,塑造了所谓的 “地域主义” 模式。如果说节帅通过父死子继以保持藩镇统领自我相承这个脉络得以延续的话,那么养子的认可和拟血亲关系的构筑,就促使节帅与将士这种上下级的军政关系走向了 “血亲” 的密切结合,它强化了节帅对军队的个人化控制。相互联姻更明显地将将士的关系推衍到家庭网络之中,用以使两个或以上藩镇节帅、将士之间结成密切的关系。“父子世袭,姻党盘互” 蕴示的父死子继、假子蓄养更多表现为藩镇内部的强化,婚姻关系则联络藩镇内外,如此看,婚姻这种原本维系家庭繁衍的工具,一旦落入藩镇内部或藩镇与藩镇之间的政治关系中,它就被赋予了政治意涵,伴随政治活动而进行,进一步固化了节镇。正是建基于上述诸多要素的混合,河朔地域就衍化成以此为要的 “地域主义”,具有强烈的排外倾向。这就是分权之后幽州镇军队与驻地社会结合的现象。这些现象同样显现于其他节镇和地区,但在抗衡长安朝廷的形势下,这些都变成了强化该镇的措置,将士本地化的现象同样如此,只不过它在分权的制约下朝向了地域化发展,这就是它的 “实质” 所在。
李鸿宾,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