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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研究杂志投稿格式参考范文:老年人是否网络“沉迷”:概念、现象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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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言

  自 20 世纪 90 年代起,互联网在我国迅速普及,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新冠疫情以来,互联网(手机上网)被进一步整合进社会基层治理系统,成为当代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 42 次和第 5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23 年 6 月,我国居民互联网普及率已达 76.4%(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约 11 个百分点),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全部网民中的占比已经由 2018 年 6 月的 5.1% 快速攀升至 13.0%。老年人也被卷入数字生活的大潮,“银发网民” 越来越多。

  与此同时,对于 “银发网民” 网络沉迷、网络成瘾的担忧开始见诸报道和研究中:趣头条联合澎湃新闻发布的《2020 老年人互联网生活报告》推算,当年有超过 10 万老年网民的日均上网时长超过 10 小时;艾媒咨询发布的《2021 年中老年群体触网行为研究报告》显示,有 51% 的中老年受访者日均上网时长超过 4 小时;周建芳和公茗(2023)对洛阳老年人网络沉迷状况的调查显示,近六成被调查对象已经出现网络沉迷状况。2022 年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沉迷短视频会伤害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乱象丛生” 的网络世界会给老年人带来极大的冲击,“防止老年人沉迷短视频和规范短视频内容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应当效仿青少年保护模式,设置短视频老年人防沉迷模式,防止老年人网络沉迷(王玉玲,2022)。该信息发布后,舆论哗然。《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接连报道 “网瘾老人” 议题,呼吁社会要高度关注老年人网络沉迷问题。一时间,“防止老年人网络沉迷” 的呼声四起,老年人网络沉迷似乎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

  但是,究竟什么是 “老年人网络沉迷”?陷入 “网络沉迷” 的老年人究竟有多少?老年人 “网络沉迷” 的危害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在有关老年人网络沉迷的现有研究中并没有得到清晰、明确的回答。鉴于此,本文将梳理 “网络沉迷” 概念的由来与内涵,并结合老年人互联网使用的现状及特征,厘清 “老年人网络沉迷” 概念的适用范围,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的影响以及现阶段老年人在互联网使用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最终提出帮助老年人有效应对数字鸿沟的政策建议。

  2 “网络沉迷” 概念的由来与内涵

  2.1 “网络沉迷” 概念与青少年网络沉迷

  “网络沉迷” 和 “网络成瘾” 两个概念常常通用,仅在使用场景上存在一些差异。前者的使用范围通常更广泛,后者则一般用于病理诊断。也有学者认为,“成瘾” 是比 “沉迷” 程度更深的一种状态,只有通过戒瘾手段才能摆脱的 “沉迷” 状态就是 “成瘾”(马庆国等,2006)。“网络成瘾障碍”(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IAD)一词最早由心理医生 Goldberg 提出,用于描述 “个体的上网时间与频率超过预期,努力减少和控制自己的上网行为却失败,被剥夺上网行为之后出现戒断症状” 的状态(杜鹏等,2022)。2018 年 9 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 版)》中明确指出:“网络成瘾是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对互联网使用冲动的失控行为,表现为过度使用互联网后导致明显的学业、职业和社会功能损伤。” 其中,持续时间是诊断网络成瘾障碍的重要标准,一般情况下,相关行为需至少持续 12 个月才能确诊。“过度使用”“主业和社会功能损伤” 以及 “持续状态久” 是成瘾的 3 个重要特征。

  个体是否处于网络沉迷或成瘾状态常通过网络成瘾诊断问卷(Young Diagnostic Questionnaire,YDQ)来测试。该问卷由 Young(1998)基于《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 Fourth Edition,DSM - IV)中病理性赌博的 10 项标准删改而成。该问卷易操作、易诊断,但题目少、缺少维度划分。在之后的网络成瘾研究中,学者们各有侧重地提出了新的成瘾状况量表,如网络成瘾测试(Internet Addiction Test,IAT)、中文网络成瘾量表(Revised Chen Internet Addiction Scale,CIAS - R)等。其中,CIAS - R 是国内应用最广泛的量表之一,该量表提出了 “强迫性上网”“网络成瘾戒断反应”“网络成瘾耐受性”“时间管理问题” 以及 “人际与健康问题” 五大维度,为多维度考察网络成瘾行为提供了基础。

  网络沉迷的主要关注对象是青少年群体。青少年网络沉迷是指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以娱乐为目的过度地、持续地(一般在 12 个月以上)使用互联网,导致明显的学业、职业和社会功能损伤的冲动失控行为。它不仅仅限定于沉迷网络游戏,还包括沉迷于网络色情、网络社交、网上赌博及网上购物等(康亚通,2019)。网络游戏沉迷及网络游戏引起的行为失范是早期青少年网络沉迷在国内外受到广泛重视的原因。在互联网发展早期,电脑是主要的网络接入方式,当时的电脑以台式机为主,价格高昂,难以在家庭中普及,因而大量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沉迷网络的青少年将主要生活环境转移到网吧,与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之间的联结大大削弱。青少年群体正值快速成长期,自制能力和鉴别能力较弱,更容易陷入网络成瘾状态并受到其负面影响。

  为防止青少年网络沉迷,2001 年 11 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原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共同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提出 “不沉溺虚拟时空” 等倡议。在之后 20 余年间,2009 年原卫生部《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稿)、2010 年 1 月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2018 年 4 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2023 年 10 月国务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文件相继发布,详细阐明了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内容、危害,规定了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工作要求和职责范围。特别是在 2020 年 10 月 1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将 “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写入法律,并提出 “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等多项举措防止青少年网络沉迷,尤其是网络游戏沉迷。

  2.2 老年人网络沉迷与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区别

  目前,对老年人网络沉迷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沉迷的现状与危害方面,对老年人网络沉迷的定义和内涵讨论得较少。有学者从积极老龄化的视角提出,界定老年人网络沉迷需结合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把过度使用互联网给老年人身心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放在首位,而不应仅仅关注互联网使用时长(杜鹏等,2022)。

  沉迷网络不利于青少年群体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学业进步,这一观点是可以确认并已达成共识的。但是老年群体与青少年群体在社会角色、日常任务等方面明显不同,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定义是否适用于老年人?这是一个尚未回答清楚的问题,需要结合青少年群体和老年群体的互联网使用特征来进一步讨论。

  首先,青少年群体和老年群体在互联网方面 “过度使用” 的内涵明显不同。相关调查显示,中国初中生在上学日每天的总闲暇时间约为 3 小时,其中,娱乐闲暇时间约为 1.2 小时(徐晟,2022)。对初中生而言,如果每天互联网使用时长超过 3 小时,会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睡眠安排,那么就属于过度上网了。但老年人已经退出劳动力市场,没有学习和工作的主业要求。他们每天的闲暇时间很多,至少会达到 8 小时甚至 10 小时以上(原来的工作时间和通勤时间)。

  不考虑老年人和青少年学生在闲暇时间长度上的差别,而简单把老年人每天上网超过 3 小时就界定为 “过度使用”,显然不合适。从目前互联网使用时长的实际状况看,尽管老年人每天的总闲暇时间比青少年更长,但老年人每天的实际互联网使用时长却反而比青少年更短。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于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开展的中国老年群体数字鸿沟与数字融入调查显示,大多数(72.3%)中国老年网民每天的互联网使用时长在 4 小时及以下,老年网民平均每天的互联网使用时长约为 3.30 小时,低于全国网民平均每天的互联网使用时长(4.16 小时)。

  其次,青少年群体和老年群体在长时间使用互联网后,“主业和社会功能损伤” 的内涵不同。青少年沉迷网络往往意味着社会参与减少和行为脱轨,而老年人 “沉迷网络” 则是同现代数字社会 “接轨” 的表现。老年人在脱离社会生产后,通过互联网使用可以便捷地接入信息社会。研究发现,互联网使用能够大大增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从而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杜鹏、汪斌,2020)。使用互联网功能最全面的老年人,社会适应水平也最高(杜鹏、罗叶圣,2023)。

  再次,青少年群体和老年群体互联网使用的内容也明显不同。2018 年 4 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提及,网络沉迷的主要有害来源是成瘾性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内容。网络游戏成瘾是当前主要的网络成瘾形式。但老年人躯体逐渐老化,认知能力逐渐下降,反应速度逐渐变慢,很难适应高刺激性、高成瘾性的网络游戏内容,实际使用这种类型游戏软件的比例也很低。中国老年群体数字鸿沟与数字融入调查显示,老年人使用率较高的互联网功能主要包括看网络视频、即时通信、收听音乐 / 戏曲 / 广播,以及听或阅读新闻等。音乐、新闻、广播和短视频等内容不仅成瘾性较低,还包含了大量有益的信息。老年人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了解时事、联系亲友,还能远程学习、丰富娱乐生活、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度。老年人通过互联网长时间接收有益内容,非但不是 “沉迷” 和 “成瘾”,反而是值得鼓励和推广的。

  在 “沉迷” 或 “成瘾” 的界定中,“过度使用”“主业和社会功能损伤” 以及 “持续状态久” 3 个维度缺一不可。当前,绝大多数关于老年人网络沉迷的讨论只通过 “使用时长” 来衡量 “过度使用” 维度,并从 “过度使用” 的单一维度出发界定 “网络沉迷”,将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危害与老年人 “网络沉迷” 的危害等同对待,没有将老年人互联网使用的内容(如学习、信息获取、通信联络、休闲娱乐等)和影响(正面和负面影响)考虑在内,因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 “老年人网络沉迷”。如果把网络沉迷的概念直接由青少年群体套用到老年群体上,把网络沉迷和网络成瘾的界定标准缩减到 “过度使用” 的单一维度,那么将会导致 “老年人网络沉迷” 的问题被夸大和泛化。

  3 老年人 “网络沉迷” 状况

  3.1 老年人互联网使用时长

  中国老年群体数字鸿沟与数字融入调查收集了受访者每天在不同互联网功能上的使用时长,据此可以加总得到受访者每天的互联网使用总时长。老年网民每天的互联网使用时长呈现出明显的右偏分布,使用时间越长的老年网民占比越低。具体来说,老年网民每天上网 1.1 - 2 小时的情况最为普遍,占比高达 21.2%,每天使用时长在 4 小时及以下的老年网民占比为 72.3%,每天使用时长在 7 小时以上的老年网民占比仅为 6.6%。

  3.2 老年人互联网使用内容

  老年网民对各种互联网功能的使用情况以及每天在各种互联网功能上的使用时长分布显示,即时通信是老年网民使用最多的互联网功能,使用率高达 97.8%。在使用即时通信功能的老年网民中,绝大多数人(83.9%)每天的使用时长在 1 小时及以下。看网络视频的老年网民占比也很高,达到 87.1%。老年网民每天看网络视频的平均时长为 85.7 分钟,每天看网络视频的时长在 4 小时以上的老年网民仅占 0.7%。使用率排在第三位和第四位的互联网功能分别是听或阅读新闻以及收听音乐 / 戏曲 / 广播,二者的使用率分别为 63.1% 和 48.7%,使用者每天使用这两种互联网功能的时长大都集中在 1 小时及以下。受访者中,有约四成老年网民会玩网络游戏,其中仅有 0.3% 的老年网民每天玩网络游戏的时长超过 4 小时。

  与青少年群体不同,玩网络游戏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休闲、益智类的游戏。整体来看,老年网民使用的互联网功能比较丰富,绝大部分单项互联网功能的日均使用时长都集中在 1 小时及以下,超过 1 小时的比例很低。这说明老年人在单项互联网功能上花费的时间不长,沉迷单项互联网功能的比例也很低。

  3.3 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社交关系和日常活动的影响

  互联网使用对老年网民社交关系的影响显示,无论是在老年人与配偶 / 伴侣、子女 / 孙子女、亲戚等的家庭关系方面,还是在老年人与老同事 / 老同学、邻居街坊、其他朋友等的社会关系方面,互联网使用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互联网使用导致老年网民各类社交关系明显变差的比例均不到 0.2%,稍有变差的比例也都在 2.3% 以下,受到正面影响(明显变好和稍有变好)的比例则均超过 50%。其中,受到最大积极影响的是与子女 / 孙子女的关系,明显变好和稍有变好的占比合计约为 74.1%。整体来看,互联网使用对大多数老年网民的社交关系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仅对极少一部分老年网民的社交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互联网使用对老年网民社交关系的影响是深远的,不仅重塑了他们的社交方式,还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社交平台,互联网成为老年网民与外界沟通的重要桥梁。在传统社交活动中,由于受到身体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的限制,老年人的社交圈相对较小。

  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这些限制,通过在线通信工具、社交媒体等媒介,老年人能够与远方的亲朋好友保持联系,参与到更广泛的社交活动中。互联网也成为老年人与子女、孙子女等年轻一辈联系、沟通的重要媒介,拉近了代际关系。此外,互联网还为老年人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学习和娱乐资源,这些资源不仅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还为他们的社交生活提供了更多的话题和机会。从网络沉迷的标准来衡量,绝大部分老年网民没有因为使用互联网而影响到正常的社交活动或处于 “社会功能损伤” 的状态,因而不应被归入网络沉迷的范畴。

  互联网使用对老年网民日常出行与活动的影响显示,互联网使用对近三成老年网民的日常户外活动(28.7%)以及去外地旅游的频率(27.7%)产生了正面影响(明显增加和略有增加)。互联网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和机会,使得老年人能够更加方便地了解和参与到各种户外活动和旅游出行中。例如,通过在线平台,老年人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组织各种体育锻炼或休闲活动,从而丰富自己的社交生活以及增强体质;旅游类信息或旅游类视频的传播能够提高老年人的旅游意愿,互联网上便捷的车票 / 机票 / 酒店预订服务也能提升老年游客的旅游体验。

  3.4 老年人互联网使用的风险

  在享受互联网使用带来的积极影响的同时,老年网民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也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中国老年群体数字鸿沟与数字融入调查显示,老年网民遇到虚假广告(58.8%)、低俗色情信息(55.1%)、网络谣言(41.7%)、网络诈骗(32.4%)4 类风险的比例均超过三成。遇到过诈骗的老年网民最常遭受的诈骗类型是保健品诈骗(40.3%),其次是网购诈骗(34.6%)、红包诈骗(33.1%)、理财欺诈(30.3%)。

  但是,老年网民是否接收到不良信息或被网络诈骗,与他们是否沉迷网络无关。互联网具有信息媒介功能,自然有可能传播不良信息。当不良信息通过电视、电话、传单、线下集会传播给老年人时,老年人同样可能遭受身心伤害和财产损失。这与老年人是否因为 “过度使用” 互联网而造成 “主业和社会功能损伤” 没有关系。一些报道将遭遇诈骗归为老年人网络沉迷的危害,无疑是将互联网使用中的风险等同于网络沉迷的危害,夸大了老年人网络沉迷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 “过度使用” 互联网,更不会因为 “过度使用” 互联网而造成 “主业和社会功能损伤”,真正完全符合 “网络沉迷” 三维度界定的老年网民很少。现阶段,老年网民总体互联网使用时长较短、互联网使用内容比较丰富。使用互联网后,绝大多数老年网民的社交关系和日常活动均受到了正面影响。在互联网使用带来的风险中,仅有极少部分与老年人网络沉迷直接相关。可见,“老年人网络沉迷” 的普遍性及危害性都被大大高估了。

  4 老年人互联网使用困境

  第 5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22 年末,我国居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75.6%。本研究根据第 5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公布的全国网民规模、老年网民占比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22 年末老年人口规模估算出,同时期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约为 54.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第 51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每 10 个非网民中就有超过 4 个人是 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58.2% 的非网民不使用互联网的原因是 “不懂电脑 / 网络”。即使是已经越过 “接入沟” 的老年人,在互联网的熟练和顺畅使用上也依然处于弱势。中国老年群体数字鸿沟与数字融入调查显示,虽然已经是老年网民了,但他们在购物、就医、出行、办事等日常活动的互联网使用方面仍存在很大的困难。

  在互联网各种便民服务中,老年网民使用得最普遍的是查询和出示健康码,使用率高达 88.0%,这一现象与新冠疫情防控时期的特殊需求密切相关。78.1% 的老年网民会进行网络支付,超过一半(57.7%)的老年网民会使用互联网搜索信息资料。但网络购物、点外卖、预约网约车以及在线订车票 / 机票 / 酒店等能够方便老年人获取更多类型服务的功能,在老年网民中的普及率仍然很低。甚至有部分老年智能手机使用者从未使用过上网功能(约占不上网受访者的 14.4%)。这反映出老年人相较年轻人缺乏数字技能与知识,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还未能享受到数字服务的便捷与高效,在数字化时代面临诸多挑战和障碍。

  医疗与保健是老年人关心的重要问题。整体来看,老年网民对互联网医疗服务有一定了解,从未听说过相关服务信息的老年网民占比较低。在 4 种互联网医疗服务中,老年网民对上网获取健康知识和信息的使用率最高,达到 33.4%,表明部分老年网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愿通过互联网获取丰富的健康知识和信息来进行健康管理和预防保健;老年网民对在线疾病咨询、问诊与线上购药 / 开电子处方的使用率较低,分别仅为 12.5% 与 7.3%。可见,老年网民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了解和使用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认知度相对较高,但接受度和使用率还相对较低。

  仅有 42.3% 的老年网民在过去一个月内进行了网络购物消费。第 5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同期全国网民中网络购物用户占比高达 82.0%,我国老年网民的网络购物水平较全国网民的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部分老年人未进行网络购物消费的可能原因包括对网购不熟悉、缺乏信任感、对网络安全存在担忧等。事实上,与传统购物方式相比,网络购物对于老年群体具有诸多好处。网络购物打破了传统购物过程中存在的交通不便、体力消耗等限制,使老年人足不出户便能轻松浏览和选择海量商品,并通过简单的操作完成购买,能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购物不仅是满足物质需求的行为,也涉及社交和文化层面,通过网络购物,老年人可以接触到更多的商品和服务,从而拓宽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大多数老年人还没能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获得数字时代红利。由于在生理条件、心理条件、受教育程度、社会经济地位等方面处于劣势,老年人没有足够的机会接触和使用各种数字技术,因而缺乏对数字技术的了解和掌握,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遇到诸多不便。不仅如此,现阶段智能产品和智能服务设计依旧缺少对老年群体的关注,适老化智能手机和智能软件仍缺乏大规模的开发和生产。这些主客观因素使老年人在接入互联网时面临重重困难,成为互联网时代的 “流浪者”。接入互联网后的老年网民对互联网功能的使用也仍然不够全面、不够熟练。在老年网民中普及率较高的软件是通信、搜索与娱乐类软件,这类软件直接满足了老年人社交、学习、娱乐的需求,使用门槛也较低。

  但诸如互联网便民服务、医疗服务等影响生活便利程度的实用类软件,在老年网民中普及率仍然较低。老年人习得互联网功能往往需要多次重复,对耐心指导的需求很高。全面的、可及的、专门面向老年群体的互联网功能及智能手机功能使用培训普遍缺乏,限制了老年人互联网使用能力的提升。不仅如此,作为互联网世界的 “后来者”,老年人更缺乏互联网风险常识,难以甄别上网过程中遇见的不良、有害信息,更易蒙受损失。全面培训老年人互联网使用能力和提升老年人网络风险防范能力显得越发刻不容缓。虽然有极少数老年人存在网络沉迷的问题,但更多的老年人仍然受到数字鸿沟的困扰。“老年人网络沉迷” 问题被夸大和泛化,掩盖了数字鸿沟问题的紧迫性。

  5 结论与建议

  老年人网络 “沉迷” 吗?这个问题需要结合 “网络沉迷” 的概念、现象与影响进行解答。既往讨论通常将 “过度使用” 的单一维度等同于 “老年人网络沉迷”,无视了 “网络沉迷” 判断标准中 “主业和社会功能损伤” 的重要维度,泛化了 “老年人网络沉迷” 的概念。事实上,现阶段我国老年网民 “过度使用” 互联网的比例还很低,他们从互联网使用中获得的主要是正面影响,真正受到 “网络沉迷” 危害的老年网民很少。“老年人网络沉迷” 的担忧虽然也有必要,但目前 “老年人网络沉迷” 还没有演化成真正的、重大的社会问题。

  第 5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主要的互联网接入途径是智能手机,有 99.8% 的网民可以通过智能手机接入互联网,这一比例远高于笔记本电脑(32.4%)、电视(26.8%)等其他接入途径。智能手机的 “掌中世界” 已然丰富多彩,成为获取生活服务、参与社会交往,以及进行工作、学习与娱乐的综合性平台。当代人的工作、学习、生活与互联网高度绑定。对于大部分群体而言,互联网使用不仅不会造成 “主业和社会功能损伤”,反而是脱离互联网才会造成 “主业和社会功能损伤”。在这一现实背景下,大力推动老年人接入互联网、使用互联网、从互联网中获益,是提升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互联网使用方面,我国老年人当前面临的更急迫、更重要的问题是数字鸿沟的挑战。提升老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和使用水平的举措应当被大刀阔斧地推广和实施。具体来说,第一,应促进智能设备硬件全面适老。现有的智能手机主要是为年轻人设计、为年轻人制造,并不适合老年人使用。因此,政府要鼓励甚至明确要求生产厂商结合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对产品进行全面适老化改造。第二,应促进互联网软件和功能全面适老。政府应制定一系列强制性软件适老化规定,深度解决软件功能繁杂、老年人操作困难的问题。第三,应全面开展老年人智能手机使用培训。新中国刚刚成立时,我国的文盲率高达 80%。

  1952 年,一场轰轰烈烈的扫盲运动在全国展开,文盲率迅速下降,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文盲率已降至 2.67%。如今,我国未接入互联网的老年人比例接近 50%。政府应该主动大规模地开展一场 “扫智能手机盲” 的活动,组织 “数字扫盲” 培训班,教授老年人使用各类常用手机软件的各种功能,大幅度降低 “老年人智能手机盲率”。政府部门甚至可以考虑将 “智能手机盲率” 纳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相关工作的考核指标。大力破除老年人互联网接入和使用的一切障碍,有效填补数字鸿沟,让更多的老年人成为网民,能够更全面、更熟练地使用互联网的各种功能,这才是现阶段需要立即解决的重大问题。

翟振武;张逸杨;彭兰凌,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20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