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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研究杂志投稿格式参考范文:“林业”的跨语际实践:晚清日本林学新词的输入和转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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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治日语新词 “林業” 的形成

  近代林学起源于德国。16 世纪,德意志地区传统工矿业对木材的大量消耗引发木材能源危机,为应对这一情况,1713 年林学家卡洛维茨提出 “森林永续利用” 理念并推动森林学校建立,1795 年林学家哈尔蒂希创立以 “控制木材开采量” 为核心的森林经营学,后逐渐演变成德国科学林业的雏形,其将森林视为国家资产,主张对森林实行永续利用,这一模式在欧洲和全球产生影响。

  日本的传统林业在德川幕府时期达到较高水平,当时有 “御林”“村持山” 等不同称谓,“林” 和 “業” 也未形成词组。19 世纪下半叶,科学林业被引进日本。1871 年岩仓使团考察欧美,对美国和欧洲的林业留下深刻印象。大久保利通回国后积极引进德国科学林业,起初使用 “树艺” 一词,1875 年以内务省地理寮为中心推广德国式林业。1881 年农商务省接管山林局,松野礀等人推广德国林学,创建东京山林学校,邀请哈尔蒂希任教,1882 年还创办大日本山林会并出版《大日本山林会报》 ,标志着日本近代林业管理架构形成。

  1882 年,“林業” 一词最早在《大日本山林会报》出现,源于对普鲁士林学家奥古斯特著作的翻译,对应德文 “Waldwirtschaft”,意为 “国家经营森林” 的知识。之后,日本林学家本多静六、奥田贞卫和中村弥六等结合日本 “殖产兴业” 政策,赋予 “林業” 更多解释。他们认为 “林業” 是西方少数文明国家的先进事业,其根本在于 “永续” 或 “保续”,核心是德国林业中的 “森林设制学” 原理。在明治维新的语境下,“林業” 被视为国家工业实力的基石,是国民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关键,国家更适合经营 “林業”,且林学家们对林业和农业的关系也做出明确界定。随着林学发展和 “殖产兴业” 政策推进,“林業” 内涵不断深化,发展出永续性、工业化和国家化的新意涵。

  二、日本殖民扩张中的 “林業” 话语扩展

  19 世纪下半叶,日本近代林业政策与其帝国扩张同步进行。在北海道殖民开发中,1888 年《大日本山林会报》刊文讨论北海道 “林業” 经营主体问题,表面谈官营和民营分配,实际暗含 “林業” 的殖民性问题,明治政府对北海道森林的 “官营” 是暴力性的殖民掠夺,同时这也是一种去殖民化的 “林業” 话语构建。

  甲午战争后,日本将 “林業” 概念移植到中国台湾,“林業永续性” 的意涵扩展为 “永续为帝国供给林业资源”,日本通过推广 “国有林”,砍伐台湾森林,将台湾森林纳入日本 “帝国化” 资源供给体系,对本土原住民存在暴力和强制。

  1903 年日本第五次内国劝业博览会中,“林業” 首次作为独立部门展出,负责人倡导加强 “林产制造、木竹加工、产物利用” 创新和海外出口,进一步扩大了 “林業” 的意义。

  日俄战争爆发前后,“林業” 凸显军事化色彩,成为日俄战争爆发的导火索之一。川濑善太郎强调 “林業” 储备军需的重要性。日本在日俄战争胜利后,林学家把 “林業” 和进步、国运联系在一起,对中韩进行贬低。

  明治时期,“工业化” 贯穿 “林業” 讨论,日本追求林业机械化,在殖民地,“林業” 的 “帝国化” 和 “工业化” 结合,带来森林工业勃兴和帝国产业链完善,“林業” 成为现代工业部门一环,其涵义不断扩展,也代表了一种新的森林治理模式,隐含对殖民地原住民的暴力。

  三、甲午战后中国对 “林業” 新词的译介和引进

  甲午以前,西方传教士虽对科学林业知识有所介绍,但较为片面化和碎片化,且翻译习惯从汉语找熟悉词汇,未形成 “林业” 的中文词汇和概念。

  甲午战争后,中日大规模词汇交流,1896 年清政府派出第一批官派留日学生,1897 年京师同文馆开设东文馆教授日语,明治日语新词逐渐被吸收入汉语体系,出现了 “日语借词”。“林業” 就是清末从日本传入的日语借词,最早与林学相关的日语借词出现在《申报》,但 “林業” 一词最早见于 1898 年康有为的《日本书目志》,其在 “农业门” 下《林木书》一章收录铃木审三的《林業篇》 ,“林業” 首次进入汉语文化圈。

  同一时期,罗振玉等人成立务农会(后改名农学会)并创刊《农学报》,积极吸收和传播欧美、日本的农林知识,专设 “东报选译” 栏目翻译日本农林报刊文章。1898 年罗振玉创办东文学社培养日语人才,1899 年沈纮翻译的《林業篇》在《农学报》分多期刊登,首次译介 “林業” 在日本代表的科学林业知识。1900 年樊炳清翻译的奥田贞卫《森林学》在《农学报》连载,引进了 “保安林”“用材林” 等明治林学新词。1901 年林壬翻译本多静六的《造林学各论》,1903 年樊炳清又翻译本多静六的《学校造林法》。这些翻译作品反映了明治维新后日本工业化背景下的林业管理,日本化林学知识及明治林学新词渗透进汉语文化圈,被晚清士人吸收并发展演绎。

  四、清末 “林业” 概念的本土化阐释

  受中日汉字同形影响,日文词汇 “林業” 被借用至中文,但日语语境下 “林業” 的 “永续性” 和 “工业化” 等内容未被完全继承,清朝士人多从 “农林一体” 角度重新阐释 “林业”。

  1900 年罗振玉在《农学报》发表《振兴林业策》,原创性使用中文词汇 “林业”,他提倡本土造林,解决植树难题,但其 “林业” 阐释与日语语境下的 “林業” 内涵存在差异,未吸收 “永续” 等理念。

  甲午以后,部分维新人士虽注意到林木的工业价值,但未形成独立林业概念。康有为、梁启超等对林木价值的认识逐步深化。晚清士人更常用 “种树” 一词,相关文章反映了对西方用材林、经济林和本土情境的多元理解。清政府实政改革重心不在农林,本国官绅对林业与种树的理解有三种思路,形成林业本土化解释基础,即鼓励 “民间种树”。

  有留日背景的官绅更多使用 “林业” 一词,但其所指不同。1904 年《钦定学堂章程》颁行,“林业” 作为农学附属学科名词开始流行,受日本学制影响,林业在学科化过程中逐渐与农学分化。1906 年《东方杂志》刊文提出 “以工业带动林业”,但未考虑林业本身是一种工业类型。1906 年清朝设立农工商部,“林业” 作为地方实业被广泛推广,各地成立许多农林机构,清政府还将 “树艺” 列入科举考试内容,促进了混合种植林业知识的传播。

  “林业” 与边患的联结改变了传统认知,日俄战争后,“林业” 成为中外实力差距的表现,清朝设立吉林全省林业总局,标志 “林业” 进入清朝行政和学术体系。1908 年中日合办鸭绿江采木公司,促使清朝有识之士认识到发展林业的急迫性。1909 年农工商部从政府管理层面讨论 “林业”,意识到林业需国家整体规划。1910 年徐天叙呼吁设置国有林,但未提出 “林業” 办法。海外留学生对 “林业” 概念的译介更加科学化、去政治化,如程鸿书、林骙等,但这些讨论在社会上传播和影响力较小。总体而言,晚清知识人讨论 “林业” 时多 “不讲工业,多讲种植”,更易接受 “造林治水” 等概念,倾向从传统思想资源理解新式概念。

  结语

  晚清以来,“林業” 在中日文献间的流动体现了东亚语境下特殊的跨语际实践。明治维新后,日本创造出 “林業” 新词并赋予其多种意涵,反映了日本对日文词汇体系的重构。晚清时期,“林業” 作为日语借词进入汉语文化圈,被晚清士人吸收并发展演绎。汉语语境下 “林业” 概念的确立经历了长期过程,受中国工业化水平和传统思想影响,晚清士人未完全认同 “林業” 原有的理念,常将 “林业” 与 “树艺”“种树” 等概念混用。“林业” 在 1904 年成为清朝农学科名词,1907 年进入清朝行政和学术体系,在与日本殖民林业体系的接触和斗争中,具有现代林业意涵的 “林业” 概念逐渐生成。晚清知识界在译介和理解 “林業” 时存在片面性,有意忽略其殖民性等内涵,但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 “林業” 的跨语际实践。

池 翔,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202402